第4章 章節
,天為被,星星點燈,日下前行,迂回曲折不回頭,六年時光匆匆過。
馬良奇十歲離家,尋遍大地,已找了六個年頭,卻還未能與小辮子重遇。還好大公雞英勇神武,用戰鬥的方式讓馬良奇六年都沒餓死,要不然馬良奇早就去了地獄,只能留下一句“到死方休”的遺憾感言。
今天,馬良奇帶着大公雞來到一個新的城鎮,祈禱能在此找到小辮子。
緣未到,相逢不相識。
這個城鎮上的人很愛熱鬧,比其他任何的地方都愛。人們常常以一個點為中心,四周圍上一圈人,像是一群偷吃蜜糖的螞蟻。其中有一個人意味深長的發出“哦哦”聲,就“刷”的一聲又圍上一層人。即使看不見裏面真實情形的,也學着“哦哦”亂叫,活像是一群大公雞。接着“哦哦”聲像瘟疫一樣一層疊着一層不斷擴展,外面的人會不要命的向中心前進,但必須在要了別人幾條命後才能擠進中心。
老人們常說——為了達到目标,犧牲是在所難免的。後人則理解為達到目标就一定要犧牲,當然,犧牲的不能是自己。
“原來中心躺着一只死雞!”這讓頭破血流才擠進來的其中一個哥們感覺特有意義,他終于解開了自家少了一只雞的謎題。至于雞是怎麽死的不重要,而所有的人都相信總有一天會在中心找到自己的意義。
其實,人們只是活着無聊,死又沒膽,只能半死不活混日子。
熱鬧的形式偶爾也會發生改變,比如以一個點為起點直線延伸,做射線狀。現在就是如此,人氣很旺盛。起因就是這個起點處寫着“招公”,這讓其中大部分的男人認為是要招老公,少數老頭以為是要找公公。只有一個人手裏抱着一只公雞,而且心裏滿懷信心。因為這只公雞是蟬聯三屆的鬥雞冠軍,在老公與公公都被淘汰以後,這只雞順利的留了下來。原來這裏是客棧招工,冠軍雞可以成為第一只白砍雞。
招工的“工”寫錯了并不足以引發如此盛況,招工的人才是關鍵。
招工的是個叫希靈夢的女孩,芳齡十六,從小習武,不過她從十歲起的心願就是念書。
希靈夢很漂亮,在男人們眼裏她是仙女,在女人的眼裏她就是妖女。仙女的美麗,妖女的俏皮。因此,她娘也從六年前就告訴她不能念書的原因——你生的漂亮的确是為娘的責任,但你要是跑出去引發群衆毆鬥就是你自己的責任!
希靈夢思索了六年,終于想到在家裏念書的辦法,那就是請個私家先生。她娘又說請私家先生很貴,不樂意花那個冤枉錢。最終希靈夢就提出在她娘的客棧裏邊做工邊念書,她娘說這個辦法不錯,原則上同意了。最大的問題就是她娘的客棧還沒開,還有很多的準備工作要做,希靈夢就主動請纓上街去找幫忙的人。
希靈夢跑到街上“招公”,憑她的漂亮美貌絕對應該是一帆風順,手到擒來。可“沒生意就沒工錢”的條件讓招工受阻,圍觀的人都抛下一句“你當我是傻帽呀”之後離去。只剩下一只公雞在她面前揮着翅膀蠢蠢欲動,自告奮勇。
“你這公雞多少錢?”馬良奇抱着公雞問希靈夢。
“一兩。”希靈夢買這只公雞其實只花了二文錢,因為賣公雞的人看見希靈夢就傻眼了,目瞪口呆,語無倫次裏硬是把二十兩說成了二文。那個傻子回到家才後悔莫及,拿頭在牆上連撞出二十個大青疙瘩,更慘的是居然沒能撞暈,只能清醒着幹受痛。
Advertisement
“太少了,你看你這只公雞這麽雄赳赳氣昂昂的,多有氣勢。這樣的雞,起碼也要十兩才行!”馬良奇一下子就把價格擡到了十兩。
希靈夢心想雖然沒招到工人,卻又遇到個傻瓜,于是說:“好,十兩銀子拿來!”說着就伸手去要錢。
“比都沒比,你就知道一定是我給你十兩呀!”馬良奇賊賊地笑了笑。
“比何事?”希靈夢瞪着水靈靈的大眼睛覺得莫名其妙,難道還要比誰做的白砍雞好吃呀!
“當然是比鬥雞了,只要我的雞贏了你的雞,你就給我十兩!”馬良奇繼續賊笑中,自己連輸十幾場了,總算碰到個不會鬥雞的!這會算是穩贏了,衣食有着落了。好人啊,好人!
“不比!”
“一定要比!”
“就是不比!”
“你剛剛都說過‘好’了!聖人說人要言出必行,我們都要聽聖人的話!”馬良奇自己都不知道是哪位聖人說過這麽一句話,估計應該是老孔?因為他只認識老孔。
“聖人真如此說?”希靈夢沒念過書,跟聖人不是很熟。
“當然!如果我們不聽聖人的話,死後會進地獄滴。”馬良奇還在繼續編,一本正經,活像他就是聖人一樣,其實他只是剩人。
“你發誓!”
“好,我發誓,比吧。”
希靈夢靈機一動,反正要比不如再加個條件,說:“如你贏了,我給你十兩,如我贏了,你到我娘客棧裏做工。”
馬良奇勝券在握,滿口答應,連連點頭。結果還沒到兩個回合,就一敗塗地,自己的公雞也殉職而亡,這時才看清楚這就是之前連贏他十幾場那只雞。哎,剛剛光看小姑娘了!
但是願賭就得服輸,馬良奇說:“好,以後我就是貴號的活計了!工錢是多少?”
“尚看情況,如沒生意就沒工錢。”希靈夢說道。
“沒工錢也沒關系,你把這只公雞送給我就行,當然還要包我和公雞的吃住。”馬良奇心想反正還沒找到小辮子,身上也沒錢了,有地方安身也就不錯了。
希靈夢将馬良奇帶回客棧,引見給她娘。
義已至,新交如舊知。
希靈夢她娘叫希敏淑,不過看起來更像希靈夢的姐姐。由此自然可以想象得到她年輕時很漂亮。漂亮的女人就一定會有很多人追求,但誰都追不到。她的心思一直放在那唯一一個沒有追她的男人身上,最後還将自己擺到那個男人床上。那個男人也果真算得上是男人,完事後拍拍屁股走人,連屁都沒放一個。
希敏淑一直認為那個男人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才離開的,于是在那張床上一直等了十七年。直到女兒提出開客棧,她才想到可以變被動為半主動,通過住客們打聽些消息。
希敏淑見到女兒真的招到免費工人,對馬良奇的形象也很滿意,于是下定決心開客棧。她的意思是讓馬良奇在大廳當夥計,但馬良奇迫切表示想到廚房工作。因為大公雞住在廚房,他心裏不放心。
希敏淑沒有直接答應馬良奇,而是讓馬良奇先把大廳打掃幹淨。馬良奇為了能被調到廚房拼命打掃,将大廳掃得一塵不染,蒼蠅落腳都打滑。希敏淑十分肯定了馬良奇在大廳工作的能力,百分堅決地留他在大廳工作,不過作為妥協馬良奇晚上可以睡在廚房。但其實不妥協馬良奇也只能睡廚房。
這家客棧只能算是一棟房子,桌子、板凳、客人、用品等東西都沒有,甚至連塊招牌都沒有來得及寫。
馬良奇就建議應該先弄塊招牌,這才像是客棧的樣子。希敏淑深為他一心一意為工作的态度所感動,極為“慷慨”地給了他十文錢,讓他去弄塊好招牌回來。
馬良奇到了弄招牌的地方才發現這個任務很艱巨,十文錢連做招牌的木料都買不到。只好懷揣這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和可憐的十文錢在街上四處閑逛,愁眉苦臉。在逛到一家棺材店門前的時候,他突然發現棺材在便宜大甩賣,一口棺材只要八文錢。究其原因:競争激烈啊,都憋着一口氣活着競争呢,死都顧不上了!
馬良奇靈機一動,一下子欣喜欲狂、樂不可支,扔給了棺材店老板八文錢,然後從一口棺材上拆下一塊木板就跑。當他扛着木板遠離以後,又聽棺材店老板叫道:“棺材便宜賣了,一口殘缺棺材只要七文錢!”
馬良奇扛着木板找到一個代寫書信的老頭,讓老頭給客棧取個名字。老頭捋下胡子問他身上有多少錢,他毫不隐瞞的回答有兩文,于是老頭就給客棧取名叫二文客棧。他覺得這個名字取得真叫不錯,起碼爆有深度,自己一點都不明白“二文”有什麽寓意,但對于文化來說,你越不明白就代表越好。
他還想讓老頭把客棧名字寫到木板上,老頭就要求多加一文錢的書寫費。他就和老頭商量把“二文”改成“一文”,省下的一文就當作書寫費。老頭樂得大誇馬良奇孺子可教,提筆就幫他把木板變成了“一文客棧”的招牌。
馬良奇跑回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