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血字

他放低了姿态,語調變緩,似乎是已經發現,對待巫維淺,一味的強硬得不到任何好的結果。

環抱着他的腰部,黎凱烈的手臂放松,但有種仿佛随時都準備把他困在自己勢力範圍內的蓄勢待發,繼續說下去,“這次的暗殺是針對你的,克勞迪那邊已經開始動手,這是他們的警告,你也需要我。”

“你雖然不會死,但你說過會痛,誰也不會喜歡疼痛,而且,相信我,和我合作比落到克勞迪家族手裏好的多,你不會想知道他們将會怎麽對待你的。”黎凱烈在他背後說着,看不見表情,但惡魔私語般的嗓音仍舊傳遞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威脅感,不是出自他,而是出自事件本身。

他知道克勞迪家族的許多事,從沒有具體說過,但每次說到,都會流露出夾雜着厭惡、仇恨、輕蔑之類的情緒,關切的話也因為這種詭異的語調,變得如同一堆還沒點着的火藥,壓抑着暴躁煩亂,一觸即發。

“需要我?需要我作為誘餌,還是工具?”

“今天難道還不夠成為一個證明嗎?我不想讓你受到傷害。”黎凱烈提起今天的事,巫維淺沉默了,他必須承認,确實是黎凱烈救了他,在明知道他死不了的情況下舍身相救,“真不知道你是哪種人。”是純粹的狂妄還是有強大的自信?他搖頭。

黎凱烈停頓了一會兒沒有回答,似乎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然後輕笑了一聲,“我就是我,誰知道呢。”

在這問答的過程中,他始終抱着巫維淺,突然嘆了口氣,午後的嘆息像是一道魔咒,對峙開始演變,變得荒謬怪異,巫維淺往下注視的眼神一動不動,嘴角微微抿着,一個輕吻落在他的耳畔,黎凱烈的嘆氣聲像是為了什麽而妥協了,他從背後抱住他,“你比我活的久,你經歷的比我多,你身上有太多秘密,你讓我着迷。”

“着迷?黎凱烈,這可能是本世紀最好笑的笑話。”平淡的嗓音像是醇酒,冰魄般的生冷,漆黑的眼眸用嘲諷藏住了些許細微的閃爍,他喃喃自語,“硬的不行就來軟的?看來你比我想的更狡猾。”

“因為我知道,你比外表看起來更容易被打動。”就如一個多情的無賴、流氓那樣,黎凱烈把全部的力量靠在他背上,雙手環繞,嘴唇貼着他的臉,企圖用自己的軟弱來騙取同情。

“你想打動我?”眼神在鏡片後隐藏,巫維淺半合着眼。

“我打動你了嗎?告訴我,不要撒謊。”像是将要爆炸的華麗危險品,沒有人知道上帝為什麽創造了這樣的黎凱烈。

“你要知道答案?”方向調轉,黎凱烈被撞在門上,巫維淺把面前的男人抓到手裏,有些惱恨性質的吻,以他自己都沒有想到的力度,狠狠吻了下去,馬上激起黎凱烈的回應。

這個吻依然灼熱,充滿對抗性,傳遞來的熱度如同一場爆炸之後的餘威,席卷了所有,牙齒間的碰撞,舌頭的糾纏,唾液分泌,像一場戰争更多過于像一個純粹的吻,沒有人知道其中可能包含的意義,他們只知道反擊,占據優勢,追逐勝利,唇齒成了最犀利的武器,黎凱烈靠在門上,他的手臂有力的勒緊巫維淺的腰部,另一只手在他的背部不斷收緊。

這樣的吻總能喚醒暌違已久的激情,巫維淺喜歡這種“時光倒退喚回青春”的感覺,又因為那是早已流逝的過去而想要回避,口腔裏逐漸升起的高溫終于喚醒了他。

“到此為止。”他猛的推開黎凱烈,看着那張侵略性十足的臉,扶正了鼻梁上的眼鏡,“你打動我的程度,就到這裏為止,我能接受類似的吻,但我不和同性發生關系,如果這是你的目的的話,趁早打消這個念頭。”

“那我跟你回去找薇薇安,你沒有意見吧?”事實證明黎凱烈不僅是個好的歌手,也一定是個好的演員,調換表情的速度讓人懷疑他前一刻的投入究竟有多少是真實的,他噙着笑,野獸般的眼神,衣冠楚楚的站在巫維淺面前。

聖弗朗西斯科,白天,天氣不錯。

民衆完全不知道最近在娛樂頭條時常出現的巨星已經重新回到這裏,為了隐藏行蹤,黎凱烈采用了最安全的方式,開車離開紐約,到達了目的地。

這是一段不算太長,但也絕對不短的旅程,上次巫維淺是在昏睡中,不确定自己是怎麽去的,這一次是他和黎凱烈兩個人輪流駕車,一路上沒有過多的交談,他們之間每一次的交流都有演變成争執的可能,還有醫院裏的那番對話,讓他們相處的方式有點怪異,所以在路上,他們互相之間都很好的保持着距離。

他們兩個都帶傷,巫維淺的傷勢在胸口,愈合的還算不錯,黎凱烈新傷加舊傷,是個真正的傷病員,可能就像薇薇安所說的,他們的相識就是厄運的代名詞。

到醫院探望的奧文将要面對的是無數人的追問,媒體的轟炸,還有歌迷的瘋狂慰問,而主角的突然失蹤,讓這一切變成了一場災難,這讓他不得對外宣稱,黎凱烈傷勢嚴重,需要靜養。

在媒體窮追不舍,紐約警方為此頭疼的時候,聖弗朗西斯科的安寧也正在遭到破壞,盡管一切看來都很正常,怪異的殺人案還是會在一定程度上被人知曉,媒體是無孔不入的,現在還沒有得到更多消息,但已經有報紙大膽猜測,這将是近期最可能成為連環殺人案的殺人事件,背後很可能隐藏着一個連環殺手。

接近巫維淺的公寓,他終于在幾個小時的沉默過後第一次開口,“博德那裏怎麽說?”

“他說沒對薇薇安做什麽,幾乎是在知道她身份的同時,她馬上就被釋放了,他們還不想明着得罪巴托裏財團。”從車上下來,黎凱烈甩上門,咬了一口路邊買的熱狗,這是他今天的午飯,他是個懂得享受的人,但不是事事都講究。

掃了一眼他臉上的墨鏡,巫維淺讓他進屋去,“先找找有沒有線索,還有你這身打扮……你以為戴着墨鏡別人就認不出你了嗎?”

對他的冷言冷語,黎凱烈聳肩,一言不發的走進房裏,一路上雖然是輪流駕駛,但他們都很累了,他倒在千瘡百孔的沙發上,“如果你太擔心的話,我們今天就開始調查,就從這裏開始,這應該是她最後呆的地方。”

自從從醫院裏出來,在離開曼哈頓的路上,黎凱烈就很配合,沒有狂妄挑釁,也沒有放肆胡來,不管他在醫院裏的那番話是真的還是假的,是出自肺腑,還是為了将巫維淺拉上戰車,現在他都很安分,安分到巫維淺有點不習慣的程度。

“你确定博德說的是真話?”在得到黎凱烈肯定的點頭後,巫維淺一手扯開領帶微微吐了口氣,房間裏和他離開的時候一樣,地上很亂,有玻璃碎片和彈痕,他走到在樓梯口坐下,拿下眼鏡揉了揉眉心,“只要确定她不在博德手裏,她不會有事的,至少她現在還不會有事。”

克勞迪家族要的是他,博德抓住薇薇安沒有多大好處,他還在黎凱烈手裏的情況下,博德沒有必要說謊,巫維淺在心裏這麽分析,突然眼前一暗,黎凱烈不知道什麽時候站在他面前,“那是什麽?”

他指着他的背後,那是樓梯轉角的地方,光線有點暗,巫維淺沒有留意,轉頭看過去。

牆上有一排紅字,确切的說,那應該是血字,已經幹涸的血,和房間裏本身殘留的血腥味融合在一起,早就淡化,所以他們一開始誰都沒有注意,但現在黎凱烈看見了,像是察覺到不對勁,他往前走了幾步,看清楚了那上面寫的東西。

“你在哪兒?”黎凱烈讀了出來。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或者說一個問題,但出現在這裏卻變得不那麽簡單,不那麽讓人明白了,巫維淺也走過去,看到那行字,可能是用手寫的,是用手沾着血跡在牆上寫下來,接着問題就來了,這是誰的血,又是誰在這裏留下血字?

“這不是薇薇安的筆跡,而且從這字體上看起來,寫字的手應該很大,是個成年人。”他摸了摸那三個單詞,血跡早就幹了,是用英語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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