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楊偉君的故事【蟲】
雲蒸霧繞,斬仙臺高九千九百九十九仞,頂有白玉臺,經年染血,已然黑如墨漆。斬仙臺上有鎖仙柱一根,高三十三丈,自有捆仙索可出,即便是大羅金仙躲不過。
斬仙臺下有一石碑,碑文上書,這斬仙臺乃西王母所留。
西王母司刑罰,公正不阿,留下斬仙臺則為斬殺仙界為禍為害者。
斬仙臺高高伫立,上镌刻一百零八條天規戒律。這斬仙臺只是高懸昆侖之巅,不見下有萬千紅塵,不見上有穹蒼頂蓋,這三千世界,繁華無限,到底就在這世界勾連輪回之中,有生靈無數,有不動者悠悠,有虛無缥缈者纏纏繞繞。
寶寧看着那斬仙臺上虛幻的一道光,眼前的景象讓他有一瞬間的失神。
他知道自己是死了的,被幾個人堵在胡同裏,然後一磚頭拍到了後腦勺上,他本來是向前撲倒的,可是不知道怎麽回事,只覺得眼前一閃,就往後倒了下去,而眼睛一直睜着,看見的也是那一片星空——這大都市的星空已經好久沒有這樣美了,星星是星星,月亮是月亮的,沒有霧蒙蒙的遮蔽着星月之光,只有他眼前的血,帶了顏色。
然後,這唯一的色彩遮蔽了他所有的視野,再之後,他就出現在了這斬仙臺前。
“小郎君不要害怕。”斬仙臺上,一女仙站立其上,她發髻高聳,頭戴玉勝如發冠,并無金簪步搖寶釵這些發飾,唯獨在額頭上從那玉勝下垂下一條金鏈,鏈子下挂着一水滴狀的寶石,嵌在一朵金花之中,做了花蕊,再看她雙耳墜着大環,下面又叮叮當當的挂着不少翠色的寶石,直垂到肩膀,而雲肩披身,花紋精美繁複,多多祥雲繞了她肩膀一周,這雲肩遮住的是她那輕柔絲緞的衣衫,衣衫仿佛反重力似的,飄然懸空,不垂不飛,顯得這女仙仿佛也是懸空一般。
然而,寶寧看到,那女仙身後明晃晃豎起的一條豹尾!
女仙往前走了兩步,似是怕吓到寶寧,于是也就稍稍露出了點笑容來,這一笑也把寶寧吓了一條——她那兩顆虎牙,想當然的是比正常人的虎牙要大一倍了!
女仙指了指斬仙臺旁邊豎着的石碑,道:“這上面說的,斬仙臺乃是西王母所留,我便是西王母的傳人了,故而小郎君千萬不要怕我,我還有事拜托與你呢!”
寶寧抖了抖,不知道自己這麽個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裏的好少年小鮮肉到底有什麽值得被眼前這樣一位女仙拜托的,更何況她還是西王母的後人。
女仙走到他面前,拉住他的手,帶着他往上走去。寶寧本是不知道這沒有臺階是要怎樣登上那斬仙臺的,可是給這女仙抓着手,他便跟着她一路走去,雙腳的确是踩着空氣的,可是又好似踩着了臺階一樣,一步一步,便登上了斬仙臺頂端。
那斬仙臺下面立着的碑文上寫着它的來歷了,而這頂端,又有一處碑文。
斬仙臺,所斬殺之人未必獨有神仙。
女仙指了指其中一個名字,道:“這人乃是齊人,他當年看上姜家女,誰知姜家女乃是龍女,并不嫁人,他便偷偷闖入龍女房中叫人見了他與姜家女私會,龍女哪裏能忍,仍舊巧計躲過,這齊人便招來齊王去瞧龍女,使人壞她修行,龍女為此冤死,冤魂不散,找西王母訴苦,王母憐憫,便誅殺了那齊人與齊王,這便是記錄了他們被斬殺的事情了。”她一邊說,那碑文之中便閃出無數的影像來,正是她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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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女仙又指了一個名字,道:“這人乃是西方之人,他無父無母,本無半點倚仗,自身卻十分驕傲,于是打算求婚于天下第一美的公主,公主自然不願,當衆說她只嫁君王,這人便許願以萬金換百人之力,三年後許願成功,他得百人之力,就得了無數珍寶美女,也回去将那不願意嫁他的公主丢給了自己手下幾百人的小軍隊,那公主不堪受辱便自盡身亡,死後求到西王母,也得以将仇人斬殺于此。”
女仙一連說了六七個故事,把寶寧聽得頭皮發麻。這故事裏總是有個絕世美人,尤其是最後一個,不但是絕世美人,還是個男人,這男人絕美又能美到哪裏去?
寶寧自己原本也是個小鮮肉,容貌秀美的那種,當然,也是八塊腹肌的那種。
女仙又拉着他去看另一邊的石碑,道:“這裏記錄的,便是要被斬殺于此的人。”
寶寧愣住了,也終于說了第一句話:“這……要死在這裏的,他們怕不是也是要對美人有什麽不軌的想法還是已經做了?”
女仙但笑不語。
寶寧順着她的手指看去,在第一位的名字便是他很熟悉的一個人——楊偉。
楊偉,寶寧記得這個人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劇作家,還是個導演,還是個詞曲作家,寫過很多有名氣的小說,據說還寫過特別特別文學性的小說還獲得過諾貝爾獎呢!
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偉人啊……所以,他為什麽會是第一個該死的人?
女仙一揮手,寶寧眼前忽然浮現出他上初中時候的景象。初中時候的寶寧是校草,但是他長得特別好看,就是全校師生都認為校花在他面前也是甘拜下風的那種好看,他的好看在他十七八歲的時候就已經算是全國聞名了,畢竟,他在十七歲的時候出道,十八歲的時候就有粉絲為他包了全球最貴的十八塊LED廣告屏循環播放生日祝福——可以說,作為以顏值出道的小鮮肉,寶寧二十四歲之前,算是做到了鮮肉巅峰的。
而二十四歲的時候忽然開始被黑得莫名其妙了起來。當然,就算是有人黑他也無所謂,因為他的顏值實在是太高了,高到丢到哪裏都是只有人看他的臉,演技什麽的完全可以忽略掉,而他也是那種美而不自知的鮮肉,平時也不炒人設,所以黑他的人也沒黑出什麽花兒來,只是忽然之間他的資源沒有以前好了而已。
但是,在眼前浮現的景象裏,他看到的是自己資源被人截斷是背後有人做的,這個人就是楊偉。
“楊偉……是我初中同學那個楊偉?”寶寧看到這些景象,尤其是看到自己之前演戲的時候一直有這個群演,這才把他的同學楊偉跟那個著名作家楊偉聯系到了一起——他想起來了,自己在初中的時候被這個楊偉騷擾過,而由于他一直是三好學生,長得又好看,還讨人喜歡,所以楊偉對他的騷擾基本沒有造成什麽影響,甚至在由于兩個人确實學習不是一個層面上的,在他考上省重點高中之後,那個楊偉由于沒考上高中,就不得不辍學到他高中外面蹲點賣起了小食品。
當然,在楊偉賣小食品的時候,寶寧對他也是毫無印象的,因為這個人即使跟蹤過他一段時間可也僅僅是一個不值得記住的人,如果在多年後回憶起來,他也只是有過被同性跟蹤的經歷而已,至于這個跟蹤他的人是誰其實也并不重要。
不僅僅是寶寧,于任何一個人來說,一旦脫離了之前的生活環境,之前那些其實并不能給他帶來真正用處的人,最後都會被忘掉,無論這個人是誰,因為沒有人會記得路過的一個陌生人,即使這個陌生人給他造成了一點小困擾,正如你也不會記得在大街上攔住你要錢的乞讨者到底是什麽模樣,僅僅能記住有這樣一個說自己幾天沒吃飯只要錢不要飯的騙子罷了。
人,都是這樣,更何況寶寧這個人本來就好看,學習成績也好,即使性格并沒有多大的亮點,他也仍舊是被人喜愛的那個人,這樣的人,可能會記得誰跟他好,給他買了酸奶跟面包火腿腸,可是偷吃他面包火腿腸的人他不會記得,只能記住有這樣一個事兒罷了。
因此,他不記得楊偉,只記得自己被騷擾過還報過警,至于騷擾他的人到底要經歷什麽,又跟他有什麽關系?
但是楊偉對于這樣的冷落與漠視是憤怒的。他覺得自己的癡情被辜負了,他覺得是寶寧狗眼看人低,他覺得是自己現在窮又把注意力都放到寶寧身上所以才沒能考上好高中跟好大學——就在這樣的“他覺得”之中,楊偉終于有一天鹹魚翻身——四十歲的楊偉從未來穿越回到了他二十歲的當天,還帶着他四十歲的那部手機,那部裝載了無數優秀作品的手機——畢竟他自認自己是文化人。
之後的事情就簡單多了。楊偉做了文賊,還利用優勢一路坑寶寧,可惜的是,寶寧就是太好看了而且他自己也老早就說過自己演技不行,只是臉好看,平時就演一演好看的人也不做演技派,所以楊偉能坑得有限——而他得不到寶寧卻能靠着自己剽竊來的名望與錢權來巧取豪奪其他人,本來,他應該就滿足了的,可是他偏就不!
作者有話要說: 由于這裏的世界觀是與其他世界觀完全不同的所以前情提要比較多。堅持不下去可以從第三章 開始。
這裏天道之子不是老天爺對着好的親生兒子,而是要用來犧牲提升世界的親兒子,也就是說,天道之子是沒啥金手指的,有金手指的都是其他世界随機選取的所以才會給個金手指,所以說天不仁以萬物為刍狗,當自己是金光閃閃大主角的那位肯定不是天道下的萬物而是邪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