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相認 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孟黎和李銜九約在上午十點見。

早晨下了雨。

姜之栩和孟黎早早起來,到便利店随便吃了個飯團,看到時間差不多了,才趕到昨天那個地方去等李銜九。

孟黎給李銜九打了個電話,沒多會兒就挂了,對姜之栩說:“他馬上出來。”

姜之栩不在意,低頭刷着手機,随口應了聲“哦”。

然後沒多久,孟黎就碰了下她的胳膊,說:“來了。”

姜之栩擡頭去看,就那一眼,她只覺得時間忽然被摁了暫停,連密密斜斜的雨也不落了。

她真沒想到昨天讓她印象深刻的人,居然就是她要來找的人。

姜之栩不經意瞥他。

他穿着最舒服随意的黑T黑短褲,趿着拖鞋,夾着煙,很懶散的走過來,遠遠叫了聲:“阿姨。”

走近了,又把目光轉向姜之栩,淡淡一睨,特随意說了聲:“你好。”

姜之栩回之一笑。

她面上不至于失态,甚至是很淡然的,心裏的波濤怎麽都壓不住。

孟黎在和李銜九講着話。

姜之栩在一旁回憶昨天的細枝末節,想起昨天有人叫他“九哥”,又想起他兩次問到日期……

她早該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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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黎和李銜九說了幾句話,才想起天還下着雨,趕忙把手舉高,又将李銜九往傘下拽:“你這孩子,出門也不知道打把傘?”

李銜九很自然的後退了一步,去旁邊的垃圾桶撚煙,又把煙頭扔了:“雨不大,淋着舒服。”

孟黎一時尴尬,想了想撞了姜之栩一下,笑說:“小九比你大幾個月,以後住咱們家,你該叫聲哥。”

姜之栩擡眸看了他一眼,只見他扔完煙頭,擺弄着手機往這邊來,神色散漫。

她聲若蚊蚋地叫了聲:“哥。”

他一味看着手機,并不搭理。

被忽視的滋味兒讓人臉紅,她低下頭,裝作不在意。

李銜九很快收起手機,說:“不急的話,我請你們吃頓中午飯吧。”

孟黎忙說:“哪能讓你掏錢,你想吃什麽,阿姨請客。”

“這附近有家烤魚店還不錯。”

孟黎笑:“好,你推薦的,那我們得嘗嘗。”

姜之栩當然也沒什麽意見。

于是他們三個就這樣過了馬路,走到另一條街尾吃烤魚。

李銜九走在最前面,走路時步子邁得很大,拖鞋也發出踏踏聲,腳底的泥星星點點落在他又白又細的小腿上。

他走路不知道等人,行為也不打算收斂,走路的功夫又抽了一根煙,煙霧被風一股腦吹到後面,嗆得姜之栩差點咳了出來。

姜之栩琢磨了一路——他該不會很難相處吧。

到了飯店之後,還不到10點半,老板說11點廚房才開火,他們三個人只好坐着等。

李銜九拆了桌上的碗具,給孟黎倒了杯水,開門見山說:“阿姨,趁着菜還沒上,有些話我想給你說一下。”

孟黎見李銜九模樣認真,頓了頓才回:“你說。”

李銜九靠着椅子,像沒有骨頭,胡亂抓了兩把被雨打濕的頭發,才說:“阿姨,你也看見了,我不是什麽好人。”他眯了眯眼睛,笑,“我性子野,我媽也管不了我,抽煙戀愛逃課……老師家長不喜歡什麽,我偏偏就愛做什麽。”

孟黎一頓,尴尬的看了看李銜九,又看了姜之栩一眼。

姜之栩也不由皺起眉頭。

三個人裏,唯有李銜九最閑适,端起桌上的茶喝,無所謂的笑:“別怪我沒提醒你,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孟黎的臉色已經很不好了。

姜之栩憤憤擡頭看他,誰知道才擡眼,他就放下茶杯,挑眉看過來。

兩道目光撞個正着。

她一激靈。

他竟盯緊她不動。

她實在不擅長與人對峙,只好沒事人一樣低下頭。

孟黎看向李銜九,定了一定才說:“你不願意跟我回家?”

李銜九換了個姿勢坐,拿一根手指搔了搔臉頰,像在思考的樣子。

只是看起來滿是敷衍。

孟黎緩了緩,正色問他:“那你自己在這怎麽過?以後學怎麽上?”

“我手頭上有點錢,還可以申請住校,反正死不了。”

孟黎被他噎了一下。

想了想,還是說:“你再混,也是個孩子,那些個追債的,你媽都對付不了,何況你一個學生?”孟黎很堅定,“我不管你什麽想法,既然你媽信任我,把你托付給我,我今天必須帶你走。”

李銜九的目光一直在孟黎臉上打轉。

像是探索,又像是無意識。

李銜九靜坐着不動。

姜之栩并不能看出他是怎麽想的。

過了幾秒鐘,李銜九特冷峻的瞥過來:“我媽的麻煩,我該受,但你沒義務承受,你有權利不照顧我。”

姜之栩一愣,心裏有一小塊地方窸窸窣窣塌陷了。

孟黎也明白原來他是不想拖累別人。

心不由一軟:“阿姨明确告訴你,我們一家人都歡迎你過去,房間都給你收拾好了,你不用有任何負擔,以前怎麽生活,以後就怎麽生活。”

李銜九沉默了。

過了一會兒,他拿起菜單,喊:“老板,魚能提前上嗎?我們趕車。”

孟黎一聽,知道這孩子拎得清,忍不住笑起來,忙說:“多加點菜,我請。”

姜之栩在一旁佯裝玩手機,自覺誤會了他,心裏不好受。

偶爾瞥他一眼,知道他低着頭,并沒有看她,就很快移開了目光。

吃完飯之後,李銜九去他朋友家拿行李,姜之栩和孟黎在門口等,不一會兩個男生推着一個大箱子,拎着一個書包就出來了。

走在後面的男生遠遠看到了姜之栩,睜大了眼睛,張大了嘴,吃驚地說:“…你……是你?!”

孟黎不明所以,幹笑着問:“怎麽回事?”

姜之栩還是淡淡的,看了男生一眼,并沒說話,只禮貌笑了笑。

她并非是孤僻的女生,只是在陌生人面前比較安靜,而這件事她也不知道從何解釋。

最後還是李銜九解釋:“我和王信昨天遇見她了。”他看着姜之栩,話卻是對孟黎說的,“我小時候見過她,認出來了,才想起日子記錯了,就給你回了電。”

姜之栩緩緩擡頭,對上李銜九,問:“我記得我們上次見面是我七八歲的時候。”

李銜九“嗯”了一聲,話意不明。

姜之栩去看他的眼睛,潭水一樣深的瞳仁,有把人吸進去的旋渦。她覺得危險,就把目光移到他眉心上:“都十年了,你記性很好,我都不記得了。”

他愣了一秒。

然後輕輕一呵,笑了出來。

他笑時有梨渦,打破了他不笑時的冷峻感,那叫一個春風春水初盛,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姜之栩一時呆了,或許是因為他笑,或許是因為不知他為什麽笑。

他耐人尋味的罵了句髒,或許是因為長輩在,所以講的極快極輕,後面的話卻又很清晰:“操,我小時候長得又黑又瘦又矮,像只野猴子似的,你認得出就怪了。”

孟黎也笑:“倒是你,七歲到十七歲,就像是等比例放大一樣。”

這下只有姜之栩尴尬了。

還好很快孟黎就打上了出租車,李銜九和他的同學王信告別了幾句,一個說什麽“爸爸會想你的”,另一個說“滾吧臭兒子”。

這種調侃姜之栩常聽班裏調皮的男生說,于是忍不住低頭笑了笑,又用餘光看孟黎。

孟黎沒什麽反應,李銜九到底不是親生的孩子,就算說了髒話,她也只當沒聽見。

上了車,孟黎問李銜九關于轉校的事,姜之栩戴上耳機聽李志唱鄭州,聽萬能青年旅店唱石家莊。

從萊城到青城坐高鐵要三個半小時,出站之後,已經下午六點多了。

姜學謙就等在出站口不遠的地方,遠遠看到人了,就下車來幫忙推行李箱。

剛才上車的時候,孟黎也想幫李銜九拿行李,但他不肯,這會兒姜學謙來,他一點不忸怩,說了句“謝謝叔”,就把箱子給姜學謙了。

他們一行人到車裏去。

姜學謙怕他們餓,還買了肯德基來,孟黎和姜之栩一人拿了一個漢堡。

李銜九大概是還不太習慣這種熟絡,什麽也沒有吃。

大家也都沒硬勸他吃。

姜學謙以前常說,一個屋檐下生活的人,只要有一個人過的不舒坦,其他人就都不會太好過。

大家都想讓他怎麽舒服怎麽來。

姜之栩和李銜九齊齊坐在後面,一個吃漢堡,一個鼓搗手機。

姜之栩大氣也不敢出,吃的小心又斯文,恐怕他餘光看到她的窘樣。

開了半個多小時車才到家。

孟黎領着李銜九去看房間,又對姜學謙說:“太累了,不做飯了,你去附近飯店炒幾個菜吧。”

姜學謙便問李銜九:“你喜歡吃什麽?”

原本以為他會說“随便”,誰知道他卻認認真真說了句:“我是四川胃。”

姜之栩不動聲色的看了他一眼,他眼光也掃過來,随口問:“你不吃辣吧?”

姜之栩一愣,點點頭,又搖搖頭。

腦子反應不過來,人的嘴就笨了。

姜學謙這時忽然喊她:“閨女,你和我一塊吧,一個人拎不過來。”

孟黎便罵:“這麽大人了,飯不會做,菜還不會買。”罵完還不忘叮囑姜之栩,“栩啊,你別拎帶湯的,太燙。”

姜之栩笑笑說“知道啦”。

下了樓,和姜學謙一前一後去了飯店,一路上父女倆也沒怎麽說話,直到等菜的空檔,姜學謙猶猶豫豫喊了聲:“閨女。”

姜之栩問:“怎麽了?”

姜學謙咳了一聲,才說:“以後家裏多了個男孩子,你處處都要注意,睡覺要鎖門,洗完澡之後,別穿着吊帶裙大喇喇在躺椅上晾頭發……”

“……”姜之栩這才反應過來姜學謙喊她下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姜學謙解釋:“你們青春年少,正是荷爾蒙蠢蠢欲動的時候……懂吧。”

“爸,你們學校是不是早戀率太高了?”姜之栩打斷他。

姜學謙在一所初中當副校長,前段時間經常抱怨有學生早戀,就抱在操場樹蔭下親嘴,讓他撞上好幾回。

姜學謙雖然是教育工作者,但還是不習慣對自己的孩子講一些話題,姜之栩聽着尴尬,他講起來也是很尴尬的,卻不得不說:“早戀是次要,我更怕他是個放肆的,對你在行為上不注意……”

這話說出來,姜之栩耳朵都紅了。

可既然開了話匣子,姜學謙說的更順嘴了:“就算你們不戀愛,可你從小就招男孩惦記,萬一他有想法,哪怕是碰碰你,摸摸你,那都是……”

“停停停。”

姜之栩實在聽不下去了,想想那個人,雖然透着幾分混蛋樣兒,但言行上來看,還是很有分寸感的。

“爸,我不覺得他是那樣的人。”

“我也沒戴有色眼鏡看他。”姜學謙說,“但作為家長,尤其你又是女孩子,容易吃虧,我必須多想一點,也有義務提醒你這些,你在這些事上多警惕沒壞處。”

這些姜之栩也不是不明白,忙說:“好,我注意。”

這是姜學謙第一次跟她聊男女之間的事兒。

有些姑娘天生就是對感情遲鈍的,姜之栩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家長對她還算放心。

但其實,她并不缺人追,品學兼優的學長和混社會的隔壁班草都追過她,可她誰都不感冒。

她不是刻意回避早戀的,可就是沒動過心,別人問她喜歡什麽樣的人,她也不知道。

她想到這裏,又想起李銜九。

心裏有股很輕微的癢,像人拿了最軟的羽毛,在心尖上掠了一下似的,有感覺,但稍縱即逝。

她沒有經驗,所以沒有深想,就這麽忽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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