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糙漢子×精致人兒

一進城他好像就長大了,吃飯也不挑食了,走路也不嫌累了。

每天早上八點半之前準時醒,然後下午午睡完就必定要帶着錢出去兜一圈。

起初張良漢還以為他只是圖新鮮,想着剛進城嘛,這兩天興奮點都屬于是正常的。

但是現在他已經連續兩周都這樣了,幾乎就沒有老實待在家裏的時候。

他每天都要買些小玩意兒,要麽,就往家裏歸置些莫名其妙的小家電和裝飾品。他們還在張家村的時候從來不見程問喜這樣愛閑逛,而且既不見得那麽熱衷于布置房間,也不見他多麽在乎家務。

城市讓他逐漸開始暴露出自己的另一面,雖然一開始看起來還不錯,但是時間長了總會讓人受不了。巨大的城市激發出了他的野心和欲望,讓他變成了一個目光短淺的小人、一個饑渴貪婪的笨蛋。

張良漢跪坐在床上一邊幹,一邊打,用手使勁拍了拍他的小屁股,掐得他的渾身上下都泛着青青紫紫的粉紅色,“還記不記我是你老公?”

他是真的很生氣,氣程問喜一進城就變了,心态變得很物質、眼神變得很落魄,或許以前也是這樣吧,但那時畢竟還身在農村,物質條件不可能有這麽好。

現在可倒便宜他了,因為城市裏面幾乎有他想要的一切,所以他這些天簡直像瘋了一樣,時時刻刻都特興奮。

別人或許看不出,只有他才知道,因為他和程問喜同床共枕了已經快一年了,程問喜的一切微表情和小動作都逃不過他的火眼。

“嗯……”他擰着眉躺在床上扭啊扭,掙紮了好半天,就從張良漢身下逃出去了半厘米。

張良漢發覺後一把就給他扯回來,用手撫開他額前和眼皮上粘着的短頭發,把他的白淨的小臉理幹淨了便親下去,“讓你叫……”

“嗯!唔……”

“我就、一天到晚都該管着你、我他媽讓你吃好喝好,你就這麽對我的?”

他今天又跟着鄭輝出去了。鄭輝就是他的那個小學同學,自從他們倆那一回吵了架、程問喜回了娘家以後就又開始聯系上。

程問喜是個不懂事的,尤其是進了城以後,張良漢這才發現他在很多方面其實都表現得還像個小孩子。可是轉念一想又覺得确實是,滿打滿算也就只有十八歲,他的老婆還那麽小,還得等到下個月才能滿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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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忽然又變得很溫柔,動作慢下來,俯下身撐在老婆的頭頂上,“要不咱們明天就去把證領了?嗯?”

他們進城已經得有大半月了,這段時間幾乎是什麽也沒幹。

除了睡覺就是吃飯。白天會出門去逛一下,不過最值得一提的恐怕也就是在這周邊看了看地形,熟悉了一下住房附近的環境。晚上有時也出去,去附近的人民公園和廣場感受一下城市的特殊氛圍。或者就是瞪大了眼睛瞧一瞧,看半夜九、十點鐘還亮着燈的寫字樓,看十一點以後還很熱鬧的小吃攤和夜宵街。

透過漆黑的天幕和閃爍的霓虹,他們兩個手牽手觀察着這一個令人眼花缭亂的新世界。

這個新世界充滿了想象力,既讓人向往,又讓人迷茫。

張良漢雖然确實是沒文化,但是他還勉強曉得一些基本的規律。

比如能坐在寫字樓裏辦公的不一定是大學生,但是至少也得是有基本的讀寫能力的文化人。而程問喜雖然還只是個小學畢業的小孩子,但在他內心裏就是能感受到,總有一天這個貪婪的小孩子會長大、會開始向往那個他一輩子也夠不到的新世界。

雖然程問喜這些天淨跟着鄭輝出去逛,但大部分時候都是為了蹭蹭車。他會專門跑到各個雜志社和編輯部去偷窺,去看一看人家怎麽上班的,假裝成讀者和粉絲打探消息。

他之前寫的小說前段時間有了回信,就在他們倆吵架那幾天,那天下午他回來的路上,在縣委大門口旁邊的郵局,郵差遞給了他回信。

信上說他寫得還不錯,如果不介意稿酬的話,可以先試試連載。

可他的目光實在是太短淺,一聽說沒稿費,立刻就回人家說還要再考慮。

這一考慮就是半個月,張良漢一時間還覺得挺恍惚,心說這都已經半個月了,時間過得可真快。

一開始他們都以為會不适應,或者說,就他自己吧——總覺得離開了土和地就活不了,但是現在看來不僅活得了,而且還可以活得很潇灑。

不得不說在城裏面花錢的感覺是真的好,比縣裏好,更比村裏好。這裏的服務員會穿着統一而整齊的新衣服給他們端茶上菜。這裏的出租車會禮貌的問他們去哪裏。甚至這裏的小攤販都會講普通話。張良漢心裏澀澀的,好像忽然被一噸檸檬汁灌滿了胸腔一樣酸起來。

程問喜被他壓着,都快要喘不過氣了,用力掐了他好幾下才緩過來。

他從程問喜身上爬起來,然後緊接着又被推開。程問喜倒是舒服了,可他還沒射呢。

“過來幫我摸摸吧……”

看樣子他是要準備睡覺了,一爬起來就想去廁所,不過還好張良漢手快,一下就給他拉回來。

他把程問喜的頭抱在懷裏,另一只手拉着,讓程問喜幫他揉。下面那個東西濕漉漉的,程問喜軟綿綿的背靠在他懷裏,稍微掙紮了幾下就不吵了。

“怎麽又心情不好了?”

他就是程問喜肚子裏面最大的那一條蛔蟲,簡直了,還沒幹嘛呢就猜到他在生氣了。

程問喜抿抿嘴,轉過來想抱着他,又被他拉下去一只手繼續摸,“也不耽誤……就這樣說。”

他本來是很想的,但是老婆不樂意了,再想也沒辦法。

見他一直低着頭,張良漢又伸手摸一摸他的臉,好像在撫摸一個易碎的玻璃玩具一樣,又親又哄的,特別珍貴,“乖寶……你不要不說話了。”

他寧願看見程問喜叽叽喳喳的瞎胡鬧,把家都敗幹淨了也不要這樣,蔫蔫的,太可憐了。

“老公特別聽你話,你就說你要什麽,明天就去給你買。”

他太可愛了,就連噘嘴這樣的動作也特可愛,一點兒也不矯情,張良漢很喜歡。

“是不是又要錢了?嗯?”

他們這次出來帶了一萬多,再加上之前手裏的六千塊,交完半年的押金和房租以後還剩不少。

這筆錢這些天花了幾大百,不過還有呢,還有很多,還夠他花很久。

張良漢摸了摸他的奶子,用雙手把他抱起來,穿過他的腋下一拎,一下子就換成了另一個姿勢,“我給你一百,你跟我說句話,明天早上就給,不反悔。”

“不要一百……”程問喜癟着嘴,故意停頓了半晌後才說道,“要二百。”

“二百就二百,你拿那麽多錢幹嘛使?買吃的?買喝的?吃吃喝喝應該也用不了那麽多吧……”

“你別管,我自己知道算。”

“行,那我現在就給你,你幫我弄出來,說話算話。”

他一聽立馬就俯下身,然後用手抓着,把張良漢推倒在枕頭上。

他用嘴,張良漢沒想到,心裏樂開花了,美得跟吃了十斤春藥一樣。他親着親着還去舔,太好看了,這麽好看的老婆,以後掙的錢都給他花算了。

“我老婆也喜歡我了……”

他長得真漂亮,完美的臉,完美的嘴,不薄也不厚,接吻的時候會變顏色,變得紅彤彤的,變得濕漉漉的,特別亮,好好看。

“你是老公的寶貝,以後別跟他出去了,我早晚也要去學開車……”

就等他一掙錢就去學開車,學會了自己買,天天開,天天逛。

雖然還沒有開始掙,但是城市也逐漸洗滌了他的心。

不知不覺間張良漢也感受到了,他于是默默地感慨了一下,心說這下可糟了,就連他這樣腳踏實地的男人也學會了吹牛了……

“不吃了,給錢。”

“再陪我玩一會兒,反正明天又沒事……”

“我累了,走了一天,特別累。”

“真的假的?”

“真的,腳都腫了,不信你看。”

還真不信,又不是今天才走的,已經連續逛了好些天了,怎麽一幫他舔就腫了,哪那麽多巧合?

“是腫了吧?”

“……嗯。”

好像還真腫了,而且還不是一點點,五個腳趾頭都腫了。

但是又不見他起水泡,按理說腫這麽厲害應該是已經被磨破了才對吧?張良漢皺着眉,心疼得不得了,一面使勁的同時但又很溫柔的幫他揉揉腳,“明天不走了,你就在家待着,看會兒電視,我也該出去找工作了,再這麽玩兒下去就要喝西北風了。”

“想找工作滿大街都是……”他說道,“等你存夠了錢我們就一起開個店吧,你說好嗎?”

他都發話了哪裏還有不好的。張良漢點點頭,把水杯捧到他嘴邊,“開什麽店,你說。”

“當然是能掙錢的。最好是金店,這樣我就有用不完的零花錢了,每天随便寫寫字,不那麽在乎稿費也可以了。”

“你那小說……不是不發了嗎?”

“不發我們喝西北風嗎?有得吃就不錯了呗,先喝點兒青菜湯再說吧,肉以後再吃。那家編輯都跟我說了,如果第一期銷量好的話就簽約,然後就可以開始談稿費了。你不是嫌我花錢多麽?以後等我掙了錢,也會給你一份的。”

雖然他說的話很假大空,但是張良漢還是很感動,“那我的錢就全都給你。”

“你才不會都給我,二百都不給,只會騙人。”

“給給給,馬上給……”

他伸手去旁邊的落地衣架上取外套,直接從兜裏面掏出來錢夾,二百就二百吧,反正掙錢就是為了花。

再說這屋裏的東西又基本上都是他買的,落地衣架,皮質錢夾,就連現在手裏拿的新外套也是他選的……

張良漢思來想去又多給了兩百塊,媽的,反正他就要工作了,掙點兒錢給老婆花怎麽了?

“怎麽給這麽多?”

他故作高深的沉默着,假裝自己不在意。

“不會要我……繼續吧?”

“随你便。”

“可是我不想吃了,嘴巴疼,張不開嘴。”

“怎麽我一說你就哪兒都疼?”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病了吧,最近總是不舒服。”

狗屁個不舒服,就是他自己先爽了,現在一扭臉就不認了。

張良漢滿臉不高興的湊過去,然後一掀被子,說道,“那就睡覺!”

“睡不着,我明天還要出去玩兒。”

既然他都說睡不着了那就繼續吧,反正也不差這點兒了,而且其實剛才他都已經有感覺了,只不過被這個氣死人不償命的小東西給摁回去了。

“你幹嘛!”

還幹嘛呢,今天晚上不幹死他就算好了,又一掀被子,把他也裹進被窩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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