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個世界(1) ·

第三個世界(1)

說起來, 金秋心裏還是挺遺憾的,她的人工智能研究基本算是差不多了,如果還是21世紀的話, 她完全可以讓自己的玄鳥更精進一些,甚至可以加快科技進程——當然, 如果是20世紀也不錯, 如果是未來那就更不錯了!

誰知道,一朝回到解放前。

這是個沒有什麽記載的年代,保守估計, 還是個平行世界,跟上個世界差不多。

原主所在的漢人邊城叫甘露城,據說曾經有高僧從京城出發到身毒取經,回來時候路過甘露城, 見甘露城幹旱風沙,便坐地打坐求雨,七天七夜不言不語不吃不喝,終于感動上蒼,天降甘霖, 故而該城得了名字叫甘露城。

甘露城地處邊陲,平時還好, 但一到秋天,西北的胡人就要策馬南下打草谷。原本,賀蘭秋的曾祖父也是個胡人,但據說他與胡人還有些差別,身高九尺還多, 凸眉深目,肩寬背闊, 乍一瞧竟然是沒有人樣一般,且力大無窮,可與熊虎徒手搏殺,在胡人之中本來是頗有地位的,誰知道他有女奴十人,一個都生不出孩子來,最後是搶了胡人王的新女奴才生出她祖父,這個祖父也總算是看起來有點人樣了,力氣也比平常人大得多,但因為其生母身份太低,他力氣又不如自己爹的力氣大,小時候也是被人排擠,所以,賀蘭秋的曾祖父就帶着她祖父跟曾祖母來到了甘露城旁邊的這個保家村讨生活。

保家村裏的人也不是同一個姓的,最開始就因為它是靠着胡人邊境最近的村子,故而叫保家村,而賀蘭家的曾祖父一開始也不敢進村,就在村子邊緣的山裏住着打獵生活。

這樣一住就住了三代男人,三代男人因為都有着其曾祖父那“絕非人類”的基因,故而力氣大得很,也就一直是打獵為生,後來幾次胡人下來打草谷,也是他們把人趕出去的,所以這算是三代才融入了這個村子。

而且基因這玩意兒,一代一代的,就稀薄了,到原主的爹的力氣跟個頭兒,就不如先祖多矣。

而原主的力氣卻類似曾祖,也應了很多人傳聞的,女兒像爹,只不過也怕村子裏的人排擠她,所以小時候倒是從來沒有把她帶出去過,直到四五歲了才帶出去,那時候,原主也就能控制好自己的力氣了。

至于說原主将來的那個情郎,原主雖然是恨得慌,恨到最後跟他同歸于盡了,但并沒有金秋這個局外人看得清楚。

因為金秋看得出來,從一開始,情郎就是奔着原主的本事來的。

或者說,原主展現了本事,情郎就看出了本事的厲害,于是原本沒有的惡意也生成了惡意。

金秋現如今是穿成了原主十歲的時候,這一年,便是原主與情郎遇見的那年。

這一年,秋冬實屬難熬,胡人打草谷更加頻繁,本來不常來保家村的胡人也終于忍不住,繞過了保家村後面的這座據說有猛虎的山,闖進了保家村。

而原主的父母這樣的對話,便是因為白日裏,原主父親上山打獵的時候,發現了胡人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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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想起來,雖然原主父親去找了村長,但村長并沒當真,還是照常生活,誰知道第二日夜色降臨的時候,胡人真的來打草谷了。而村子裏的人由于是原主家的三代男人一直保護他們,此時就因為沒有被保護好,便活生生打死了原主的母親,這也是原主為什麽發達之後半點不顧念自己原本村子的人是原因——當然,這也是情郎覺得原主薄情寡義的理由之一。

不得不說,這幫子人,都是只顧自己。

不管是村民,還是情郎,他們在乎的就是他們自己罷了,而伸手幫他們的人那是理所應當,一旦有一丁點兒的不如他們的意願,那就是對不起他們……甚至那位什麽便宜都占盡了的情郎連原主“對不起”的都不是他,他也要找出原主的差錯來。

說白了,他不過就是害怕罷了。

雖然沒有看清楚情郎的前半段,但是後半段情郎的卑劣,原著是真的看清了。所以她才會提刀跟他同歸于盡。

然而,她也用自己的命祭奠了自己的愛情——大概不肯回來重生,也是真的覺得自己當年太蠢,更不願意與情郎虛以為蛇,所以才讓金秋上輩子再次沒死個徹底,這輩子又變成了她賀蘭秋。

想到後天晚上胡人就要南下到達保家村打草谷,之後原主母親就要被殺,金秋一個激靈就坐了起來。

“阿秋,你怎麽了?”賀蘭秋的母親李氏是從南邊逃荒過來的,因為太過嬌弱,人也漂亮得很,她差點兒被村子裏的漢子們給禍害了,也就是賀蘭秋的爹一巴掌揮開了其他人,彎腰就把她扛在肩頭上了山——但是到了山裏,他倒是沒想要占便宜,還打算等開春送她回老家,結果她自己看上了原主爹,便留了下來,也不提回老家的事兒了。

也因為李氏容貌美麗,原主爹這個糙漢子是真的把她當成瓷娃娃一般照顧,故而,才有了之前的對話。

但再怎麽瓷娃娃,做了娘的人,還是對自己孩子充滿了母愛。

金秋忙道:“阿娘,今天就進山吧!”

李氏一愣。

金秋看向原主爹賀蘭鵬:“阿爹,山裏不是有阿祖原來住的山洞嗎?咱們先去避一避!”

“但是……”賀蘭鵬猶豫,“村子裏的人呢?”

“明天早上跟村長說,咱們先把阿娘送過去,反正誰也不能讓阿娘跟胡人打的,對不對?等胡人來了,咱倆去趕!”并非想要幫這村子裏的惡人,而是婦女孩子先被他們丢下又被胡人掠奪殺害,這才是最慘的,至于那些惡人,倒是留着沒什麽意思。

他們若是能跟着她父女迎戰胡人那是最好,不能的話,她也不會救。

也不怪這夫妻二人願意聽女兒的,自打女兒懂事一來,賀蘭鵬就是肌肉入腦,除了疼愛妻女就是打獵,說話做事直來直去,而李氏也是很少出門與人說話聊天講究人,再加上她嫁的是半個胡人,之前又叫村子裏的男人們起過争執,于是大家對她也沒什麽好心,就算原本還是個社交正常的人,十來年不與外人交流心眼兒,這防範壞心的那個心眼兒也早就不動了。

再加上他們夫妻也不學那些世人的規矩,聽女兒的話并認為可行也不是什麽過分的事情,女兒能給好提議反而是他們歡喜的事情。

因而,金秋這樣一說,兩個人也就十分高興地同意了。

畢竟,家裏也就只有女兒一個人能有點兒小夥伴一起玩耍,也唯有女兒才基本算是能跟村子裏的人正常溝通,所以她這般說,夫妻倆便這般聽。

“那行,就睡吧,明早再說。”賀蘭鵬安撫了妻子,又站起來去門外,準備再削出幾支箭出來。

翌日清早,賀蘭鵬背起李氏,金秋背起家中的存糧跟一套被褥,一家三口,往深山而去。

走了一個時辰,他們方才來到原本曾祖父一直栖身的地方,這山洞他們家住到祖父十幾歲的時候才離開,之後也一直沒有廢棄,主要是賀蘭家的男人們上山打獵的時候,這山洞就變得十分有用了,臨時歇腳也好,太晚了就住宿于此也罷,這山洞裏弄得雖然不是十分舒适但也能住得了人。

也怕有野獸來偷襲,洞外也用石頭樹枝落葉做了僞裝,所以才讓李氏暫避于此。

把李氏送到山洞裏,金秋又繞着洞外轉了轉,發現确實十分安全,洞口也有一塊巨石,便是兩個成年男子合力也難挪動,這洞頂倒是有幾個小洞口,正好透氣——也不知道這山洞是怎麽被發現的,但原主曾祖,确實有本事。

她跟着賀蘭鵬出來,便用巨石擋住了洞口,再抓些樹枝落葉随意抛灑在巨石附近,雖然未必糊弄得過野獸,但糊弄人是足夠了,而野獸也進不去。

父女倆又認真看了一番,覺得挺好的,這才往回走。

金秋手裏拿了一把綁了短柄的胡刀,小腿上綁了一柄匕首,袖子跟褲腿都用繩子綁緊,在山裏行動十分方便。

再看賀蘭鵬,他背着弓箭,腰間挂着雙刀,一只手捏着雙刀,一只手拉着女兒,時時刻刻警惕着周圍。

賀蘭鵬清楚自己的力氣與女兒的沒差多少,女兒年紀還小,他父親也說女兒容貌與她曾祖母十分肖似,端的是傾國傾城的模樣,他也就下意識地會忽略女兒的天生神力……他一直以來都操心這個事兒,不然也不會想要帶着妻女跑到南方去,只覺得免得給胡人抓了才好……結果,還是得面對胡人的鐵蹄。

“阿爹!”金秋并不知道原主爹的想法,她現在擔心的是保家村的事兒,“一會兒你莫要單獨跟村長說,要在人多的時候說。”

“阿秋,這事兒不是什麽好事,若是說給很多人聽了,他們怕起來,咋個辦?”賀蘭鵬不大贊同。

“那村長要是不說給他們,胡人來打他們個措手不及呢?更沒辦法了!”金秋嘆氣,“便是他們不信,咱們都說給所有人了,能救一個是一個吧!村子裏我那幾個小姐妹,要是能躲起來,總是比被胡人抓走做女奴的好!”

雖然原主曾祖也有過不少女奴,金秋也不打算給他找什麽借口說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要個孩子之類……即便是他後來還給她們找好了出路,還給她們各自一筆錢,其中還有幾個女人在甘露城做起了生意……但是,金秋很清楚,旁個女奴可是沒有這樣好的後續,她們大都是凄慘無比的——也就是她曾祖母是個好人,且能拿捏住曾祖父這個“不似人類”的胡人,才能有這樣的後續罷了。

賀蘭鵬倒是沒什麽過多的想法,他既不會說自己祖父的錯處,卻也知道女孩子們被抓走是肯定沒啥好結果的了,女兒既然想要救自己的小姐妹,那肯定是能救一把就救的。

故而,父女倆腳下加緊了速度。

上山用了一個多時辰,下山連半個時辰都沒用上。

金秋不由得想要贊嘆這個原主的身子骨兒是真牛逼啊!

她忽然有種錯覺,大概原主的曾祖父……尤其是家裏人都說他長得不像是人形……那可能是大腳怪?不然那麽高又那麽壯,還眉骨凸出骨骼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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