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潑墨(四)
? 吃了飯潑墨帶着端端,不,是陵端帶着潑墨熟悉地方,畢竟是在天墉城,就算是用記憶沒有完全恢複的理由,對天墉城完全不熟悉也會被看出來的。
端端背上有傷,走得稍微快些便會掙裂傷口,只能慢悠悠散步,又嫌棄脖子下面鈴铛太礙事,扭頭就叫潑墨給他摘下來,潑墨一臉為難的看着端端,“這是主人給我的,叫我別摘下來,萬一,摘下來了主人生氣怎麽辦?”
“你摘下來放你自己跟前不就行了,我才不要帶着這破鈴铛跑來跑去。”陵端撇撇嘴,給你的,你自己拿着,自己才不帶。
潑墨點點頭,畢竟主人的習慣是認魂魄,這鈴铛也有看護魂魄的效應,放在自己跟前方也許更能方便主人尋找,便蹲在地上,慢慢給解下編繩。
“二師兄?你怎麽了?”清脆的女音響起。
潑墨回頭,穿着和自己身上差不多制式深紫色的天墉城弟子裝,看樣子也是一個高品階弟子。
“這是芙蕖,掌教真人的女兒,我師妹。”陵端興奮的跟潑墨介紹着,怎麽樣,我師妹可愛吧?
“芙蕖師妹?”潑墨點點頭,試着喊了一聲。
“二師兄,你不認識我了?”這反映和以往的狂熱差太多了,一臉的迷茫,難道真是像肇臨他們說的那樣不認識人了?
“額……認識啊……”女娃子倒是機靈,自己初來天墉城哪裏會認識你,不過端端不想讓你知道,自己也只好幫着隐瞞了,“不知芙蕖師妹過來有什麽事麽?”
“沒事我就不能來了?”芙蕖撅了撅嘴,平常最喜歡往自己跟前湊,今天忽然一下變了樣,她心中莫名有些失落,“聽說二師兄受傷了,我來看看,師兄你做什麽呢?”
“哦,謝師妹關心,我沒事。”潑墨對妹紙不感興趣,他是一只狗,即便成了妖,也只喜歡主人和主人身邊的人,端端是因為兩人互換了身體,其餘的人對他來說都沒什麽特別。“端端這個鈴铛繩子壞了,我先給他拿下來,免得弄丢了。”
“端端?”芙蕖只覺得自己受到了深深地震驚,二師兄在你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嗯,既然收養了他,我覺得還是有個名字比較方便,相遇便是緣分,而且我覺得端端很好聽。”潑墨一臉爛漫的笑着,那邊端端又一次捂住了眼睛,這個稱呼不管聽多少次都覺得蛋疼。潑墨用力摸了摸端端的腦袋,日後恢複了,端端和陵端也好做個區處。
“嗯,二師兄你……”芙蕖磕巴了一會兒,說道,“取得名字,還蠻不錯的。”起碼叫着挺順口,比大黑小白什麽要好點。
“來,端端,別害羞,難道你不喜歡芙蕖師妹麽?”幹嘛一直捂着眼睛,反正都定了,就接受吧。
“當然不是!”端端憤怒的拿開爪子,這是他最可愛的芙蕖師妹,他怎麽會不喜歡!
聽懂了端端的話,潑墨抓過端端一只爪子,遞給芙蕖,“來,跟芙蕖師妹握個手,熟悉一下。”估計主人一時半會兒來不了,自己占着人家身體心中還是很過意不去的,不能讓你們親親熱熱的師兄妹生疏不是。
“端端!”芙蕖看着自家二師兄遞過來的爪子也沒猶豫,伸手就握住了,狗爪被牽着陵端只覺得幸福得冒泡,主動用腦袋蹭了蹭芙蕖,芙蕖被蹭得心花怒放,“端端好乖啊。”
“是吧,我覺得端端很聰明噠。”再怎麽說也是天墉城二弟子嘛。
“二師兄,你不是說端端的繩子壞了麽,給我,我幫你另外編一個。”心情大好的芙蕖當即做了決定,“就當是送給他的禮物。”
“好啊,你編好繩子拿給我吧。”
“怎麽,還怕我拿了他的鈴铛?”雖然看着好像真的挺好玩的。
“總歸是他的東西,拿走了不太好,就放我跟前吧。”開什麽玩笑,這可是主人給他的,陵端也就算了,畢竟身體是自己的,可是被你拿去玩了,萬一主人過來自己要怎麽解釋。
“沒想到二師兄對端端這麽體貼。”處處為這只狗着想啊。
“平日裏,我對你們就不體貼?”怎麽覺得陵端原來在天墉城風評有點問題呢,雖然師弟跟他挺親,但是師妹和師尊的反應,實在是……有些不忍直視。
“不一樣。”芙蕖說着轉身離開了,陵端平日就喜歡纏着她,也不是說不好,只是有點惱人,如今陵端似乎放下了,她倒有點不習慣了。
“走吧。”潑墨沒看出來陵端的小心思,将青銅鈴放入懷中,又跟着陵端在天墉城裏轉悠,遇着弟子,就等陵端告訴自己姓名,然而笑呵呵的上去打招呼;而衆弟子面對一反常态笑容滿面和藹可親的二師兄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驚吓。一時間陵端後面跟了一群尾巴,不為別的,就是想看看他們二師兄到底怎麽了。
等到迎面走來位器宇軒昂昂首闊步的青年,陵端傲嬌得将腦袋一甩,力度之大兩只耳朵都飄了起來,從鼻子裏哼出來一聲,“陵越,天墉城首座弟子。”
哦,大師兄啊。潑墨一看陵端的樣子,知道他是不怎麽喜歡這個大師兄的,但是潑墨喜歡,非常喜歡,因為陵越修為比自己這幅身體高出許多,精氣也更為純淨,靠近就覺得舒服,便堆起滿面笑容,走上前去大聲喊道,“大師兄!”
陵越聽說陵端受傷了,
陵越聽說陵端失憶了,
陵越聽說陵端養狗了……
但還是被陵端這一聲親熱無比的“大師兄”給震驚到了,多少年,多少年陵端沒這麽叫過他了?當年兩人入門時間相近,彼時圓潤的小團子時常跟在身後路一口一個大師兄的叫着,等兩人長大,不知何時,陵端看到自己眼神就冷了,也不再願意叫他。如今這一聲喊叫,竟然叫他憶起昔年往事。
“陵端,我聽說你受傷了還好麽?”陵越走到陵端跟前,溫聲詢問着。
“已經沒事了,勞師兄挂念。”陵端咧嘴笑着,還帶着些許嬰兒肥的臉上露出兩個淺淺的酒窩,帶着幾分小男孩的天真。
“無事便好。”聽着自家師弟如此懂事的回答,陵越一時間心中感慨不已,一伸手摸上了陵端的腦袋瓜子,而潑墨也很喜歡陵越身上的氣息,任由他摸着,等到陵越撒開手,還主動把腦袋遞過去在陵越肩上蹭蹭。
看到陵端如此親昵的樣子,陵越覺得有些不妥,可是一看陵端滿是笑容的臉,又覺得沒什麽不妥,潑墨用着陵端的腦袋在陵越身上蹭了蹭,便站好了把端端拉過來。
“大師兄,你看,這是我收養的,我給他取了個名字,叫端端。”
已經被眼前景象亮瞎眼的天墉城弟子紛紛揉着眼睛,不能揉眼睛的端端在此用爪子蓋住了雙眼,閃瞎了老子的狗眼!
陵越看着有些不情願的大黑狗,還有一臉笑容扒拉着狗爪的師弟,一時間感慨不已,道,“沒想到,你會給他用‘端’這個字。”
“嗯?端怎麽了?”潑墨疑惑的擡頭,難道陵端的“端”字還有什麽典故?想來天墉城的二弟子也不會随便取名。
“果然是忘了,也難怪,你那時候還太小。”陵越也感慨不已,又伸手摸了摸陵端的腦袋,當年初到天墉城的陵端雪□□嫩的,肉嘟嘟的臉和雪白的小手,如同一只面粉捏成的娃娃,只是調皮貪玩,總是跑來跑去。
“掌教真人給你取陵端這個名字,是見你太過好動,希望你日後路端言正行,為後面的弟子做個表率。”
“是麽,啊哈哈哈……我都忘了。”潑墨抓抓腦袋,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話。
“不怪你,那時候,你太小了。”五歲的孩童能懂什麽,“你是帶着端端出來玩麽?”
“是啊,在他主人來之前,端端都要住在天墉城,我先帶他熟悉一下環境,大師兄你還有事麽?”
“我去一趟天華閣,改日再去看你。”
“沒事,大師兄你去忙吧,我帶着端端再去轉轉。”
等陵越走遠了,潑墨才蹲下來,看着一直低頭沉思的陵端問道,“怎麽,你是不是還記得小時候的事情?”
“沒什麽。”陵端從地上站起來,他已經習慣了這幅身軀,真是難得。端言正行,他當然記得,那一日掌教真人給他測試完根骨,說他天賦極高,正式收他做天墉城十二弟子,也像陵越摸着潑墨腦袋一樣,摸着自己的腦袋說道,“日後,你便是我天墉城十二代的二弟子,名喚陵端,切記,日後端言正行,為師弟師妹們做個榜樣。”
當時自己是怎麽回答的來着?
陵端怎麽想也想不起來當時自己的回答,但是他還記得,當年的自己,是一心想要成為師弟師妹的榜樣,要光大天墉城,要修成劍仙。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自己都忘了這些?總想着去找屠蘇的麻煩,總想着讓芙蕖多看自己一眼,總想着打敗大師兄……當年的淩雲壯志,什麽時候丢了?
“喂,你沒事吧?”潑墨有些擔心,剛伸手想摸,就發現陵端已經向前走去,“你要不要歇歇?”
“不用。”自己,還有好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