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昏倒了。邱健告訴自己。意識在腦海逐漸恢複。

偏頭痛似乎減輕了許多,奇怪的,不能動。

邱健深吸一口氣,立刻發覺到不對。嘴上堵著東西,似乎是某種帶套繩的軟塞,卡進口腔固定在臉上,說不出話也吐不出來。眼睛也看不到。上半截臉完全覆蓋在一層膠固的感覺裏。

橡膠眼套和口塞?邱健的心髒爆發一陣猛跳,企圖扯掉臉上的束縛,費盡力氣終於挪動手,手上傳來金屬拉動的聲響,動了最多幾厘米,手腕勒停。

手铐!邱健的呼吸開始急躁。慢慢感覺到雙手、雙腳,全都上了铐。他整個人呈大字狀被铐了起來。身下綿軟的感覺告訴他這是一張床,同時告訴他,他正四肢大開光溜溜的被人綁在床上!

邱健震驚,之後迅速冷靜下來。過勞暈倒不至於這麽乏力,這種渾身不聽使喚的情況,除非有人對他下了藥!

麻藥、眼罩、口塞、四付手铐,一切都跟案發時一樣。邱健的心髒劇烈收縮,他很清楚,他遇上“他”了!

──從現場消失的第三個人!

邱建一陣劇烈興奮。“他”在這裏!一周來苦心找尋的關鍵點,現在與自己近在咫尺!

“第三個人”怎麽會出現?邱健腦中閃過一抹覺悟,急促呼吸。

原來是這樣!

偵查方向錯了!

因為缺乏第三個人存在的證據,大家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現場和證物上,忽略掉了一個最大的關鍵──入口!

兩名死者都是通過大門進入,而第三個人沒有。這棟公寓用的是中央空調系統,天花板上有足夠進人的管道空間。這個人相當狡猾,而且非常了解這棟公寓的構造,通過某條容人的管道出入,避開了所有的監控,包括偵查!

他是誰?

刑警隊在這裏已經勘查了一周,所有步驟都是按流程走,沒有發現與第三者相關的任何線索。正常情況下,現場已經宣告勘查完畢。如果不是兩名死者在死亡時間上的詭異差距,他也不會堅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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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檢查卧室是因為聽到了聲音,聲音将他吸引過去,開燈卻找不到發聲的物體,導致反複開燈進行檢查。黑暗封閉的環境是進行精神暗示的理想場所,聲光變化更容易擾亂神經産生錯覺。一定是在那個時候,配合環境進行催眠,讓他産生了“看見人影”的假象,然後趁他注意力被轉移時對他下了藥。

一定是這樣。不是這樣解釋不通。開燈關燈區區幾秒的時間,人不可能憑空出現憑空消失,唯一的解釋是,當時卧室裏根本沒有人,一切都是幻覺。

冷靜、冷靜,邱健不斷地提醒自己。所有狀況都在說明,他面對的可能是一個有著犯罪學、醫藥聲光學和心理學背景的智能型罪犯。而且,這個人的精神狀況很可能并不正常。

他為什麽要回來?

邱健覺得這點相當關鍵。

這裏一定有什麽。某件特殊的東西,某樣來不及銷毀的證據。那一定是整場案件的關鍵才值得這個人回來冒險。而且,就在這個房間。

是的,人,不可能那麽完美。兇手把注意力集中在兇殺現場,造出無懈可擊的密室殺人案,投入這樣高的精力,往往就會忽略一開始的細節。

蕭秉憶死在這個房間。外國人是在這裏被迷暈。這說明,“第三個人”最早出現的地點就在這裏。他從這裏開始參與,他一定在這裏遺落了某個重要的線索,足以暴露他将他繩之以法的線索。

這個線索會告訴別人,“他”,是誰。

作家的話:

在此提醒,這個系列比較變态,各位如果确定追文,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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