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湛藍的天空,白雲悠閑的漂浮着。穿梭在雲層中的飛機像是不速之客,閃瞬而過倒也不曾打擾片刻的寧靜。可誰又知道,在這尋常不過的背後,有多少暗湧湍流,狂風暴雨,連片刻寧靜,都需要用盡力氣才能維持一二。
整個機艙裏,只有兩個人。
一身黑發黑衣的青年破天荒沒有帶上所謂風紀的袖标,而是換了一身全黑的大衣。幾縷碎發安靜的垂着,狹長的眸子冷冷的凝視對面的人。手邊放着的明明是一副協助傷殘的拐子,卻沒有人敢為拐子的主人感到同情,因為那拐子早就被摒棄了救死扶傷的作用,取而代之的名為咬殺的功能,輕者重傷,重者喪命。
不過坐在對面的男人似乎并不這麽想,手上拿着一杯茶,輕輕抿着,悠閑的像是唠唠家常,談談天氣。大紅色的皮衣,黑色的緊身皮褲,男人的身段倒真是萬中無一的。紅褐色的頭發彰顯了主人的桀骜不拘。只是這張臉,和對面的青年除卻猩紅色的眼眸,可謂是一模一樣,只是那看似随筆一勾的眼線,和眼角眉梢不經意間的風情,盡顯妖媚。就這樣一個人,靜靜的喝着茶,竟連半分違和感都沒有。
“買每一天的往返機票,你還是一樣可愛呢。”放下茶杯,看着放在桌上的機票,男人笑了,“不過我倒真沒想到,你竟會愛上黑手黨。”
“放了他,我不和你計較。”毫無起伏的聲線,不帶有任何的感情。
“哈,這話居然是你說的?”用的明明是家常閑話的語氣,聽起來卻怎麽都是危險十足,“我本來只想問加百羅涅的首領要點東西的,沒想到東西不在他身上,我還想着會不會在彭格列身上,結果我等來的竟然是你。你該不會真的加入彭格列了吧,我的...弟弟?”
“雲雀夙瑾...”與其說是呼喚,更像是一聲輕嘆。
“虧你還記得我,也就是你,要是換了別人,早被我扔到海裏喂鯊魚了。”悠閑的架勢蕩然無存,片刻言語的功夫,整個機艙內已滿是殺氣。
雲雀恭彌眯了眯眼,像是在思考些什麽,半響才悠悠道,“我的确對你有印象,但我不記得你。”
“原來是這樣。”似是而非的話到了雲雀夙瑾這裏成了淺顯易懂,殺氣一點點的褪去了,男人恢複了漫不經心的悠閑,比剛剛還多出幾分喜悅,“既然如此,我就不和你計較了,嗯,你只要乖乖和我回去就行了。”
“我的确不想和你動手。”堅定的黑色眸子,對上猩紅略帶玩味的眼,“別說我不認識你,就算認識,不放人,一樣咬殺。”
“咬殺...好久沒聽到這個詞了呢。”雲雀夙瑾笑的開懷,“恭彌就是恭彌,就算你什麽都不記得了,也還記得我,就算你什麽都忘了,也還是會咬殺,真好。”
愉悅的時間并沒有堅持太久,在雙拐出手的同時,鞭子緊緊纏在了上面。這只鞭子,雲雀恭彌再熟悉不過,只是一瞬間的愣神,便被對方壓制住。
“不過這點你不記得了呢,恭彌,我可教過你,打架不能分神哦。”雲雀夙瑾并沒有太多的動作,“你還差的太遠,彭格列的最強守護者。”
結結實實的挨了一鞭子,雲雀恭彌有些困難的穩住身形。不知道迪諾是手下留情還是技不如人,總之自己從未覺得這條鞭子有過如此威力。
啪!
機艙間隔的板子裂了一條大縫。
若不是憑着多年戰鬥經驗,還有一種說不上來的直覺感應,這一鞭子挨上怕是連站起來都費力。
“還打嗎?”收了鞭子,雲雀夙瑾嘴角挂着笑,“作為哥哥給你個忠告吧,這下面可是大海,我是舍不得讓你用這種方式想起過去,不過你要是自己打碎了飛機,我就沒辦法了。”
雲雀恭彌沒有說話,大海對他來說,的确是個禁忌。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厭惡。
雲雀恭彌的記憶是從十歲才有的。
在那之前的事情,偶爾會有一點點零星的記憶碎片,或是深入骨髓的習慣。比如厭惡大海,或是要自己不斷變強。
記憶的初始是從馬路邊上醒來,帶着對身邊一切事物的未知,和身上不知哪來的一大把錢。漫無目的的在街上走,看着滿目琳琅的人群,總是想遠離。群聚者就該咬殺!那是憑空冒出來的念頭,卻像烙印一樣深深的留存在腦海中。也不知它一開始便是自己的,或是誰來灌輸的。只是從未想過與這念頭抗衡罷了。
可能是過于天才了吧,才半天功夫,小男孩已經大概了解這個世界的生存規則。弱者,群聚,強者,咬殺。錢,就是用來将二者平衡的。于是小男孩很慶幸,自己身上的錢,足以完成讓自己變成強者的過程。
之後的一段時間,小男孩買下一處號稱有鬼的地方,因為在小男孩眼裏,有鬼和清淨是可以劃等號的。在那裏,不斷的自我磨練,直到有一天他真的收服了那個鬼,才發現根本是個聰明的不像話的草食動物。明明是草食動物,卻并沒有群聚,看在這點大合胃口的份上,小男孩和草食動物建立了友好的關系,男孩修煉的時候,草食動物時不時還能給他幫幫忙。兩年後,鬼屋變成了基地,鬼屋的主人從弱者變成了強者,而鬼卻悲催的淪為了寵物。不過,鬼對此并沒有表示什麽反對,反而很開心的和男孩商定了自己的新名字,雲豆。
離開基地之後,男孩帶着他的寵物來到了并盛。這裏對于男孩而言,是除了自家鬼屋以外最順眼的地方了,其實也沒什麽特別的原因,只是因為第一眼望過去沒有人在群聚而已。直到暑假結束開了學,男孩才知道原來這裏有那麽多群聚活動。不過,總是沒有想過要走的,在這裏,男孩有一種說不出的留戀感,尤其是頂上的天臺,總有種莫名的熟悉感。于是,男孩成為了這裏的風紀委員長,而天臺也成了委員長的專屬地。
又過了幾年,一縷金色的陽光出現在雲雀恭彌的世界裏。褪去年少的青澀,十五歲的青年已然不可小觑。本以為按照規律而行的生活,就因為那個渾身散發着溫暖的味道的人而徹底亂了。破天荒的允許他在這裏違反風紀,允許他進入自己的專屬地,甚至,如他所願的加入了新的組織。雲雀恭彌也曾經問過自己,如果沒有那個金發的人,是否願意為了強大而加入他們,在良久的思考之後,雲雀恭彌放棄了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者說,他想到了,卻沒有面對。沉浸在強大和咬殺的世界裏,或許也不錯吧。
出生入死的戰鬥對于雲雀恭彌來說是一種平常,而能帶來反常的人,依然是那個總是粘着自己的人。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心境不再平靜,而是随着一個人上下起伏。讓這種起伏終止的,是名為喜歡所帶來的的驚濤駭浪,和名為意外的暴雨狂風。
在聽到大海的瞬間,一種難以言語的恐懼從雲雀恭彌心底冒出。如果與那個人再搭配在一起,才會如此,亂了分寸吧。
“走神就算了,你居然還能發呆?我是太沒有危險感還是存在感啊喂!”
記憶被打斷,映入眼簾的仍是那個紅色的身影,明明一副欠咬殺的樣子,卻總有一種熟悉的感覺,熟悉到脫口叫出自己從未聽說過的名字,熟悉到沒有反對他對自己的稱呼,甚至如果可以,一點也不想咬殺他。
“或者我應該給你個機會,讓你見見加百羅涅的首領,你才會乖乖跟我走?”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