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接頭

詹森懷疑自己陷入了一個幻境,倫敦還存在着一個他不知道的邪神,擁有扭曲真實的能力,否則要怎麽解釋一位沉睡多年的古神半夜在書店門口排隊幾小時買人類鄉村愛情小說?

雖然這些作品确實不錯,連英國國王都是這些小說的忠實讀者,但這還是很離譜啊!(注)

現在的情況是他們在大霧彌漫的倫敦街頭對峙,蓋密爾提着一摞愛情主題的硬殼精裝本小說,詹森手裏拿着一本偵探小說,濃烈的煙草味與威士忌酒味都蓋不住這種尴尬氣氛。

不,應該說這兩種人類氣味劑,把事情變得更尴尬了。

——以邪神遠勝人類十倍的思維活躍力,都沒想明白這是怎麽回事,又要怎麽化解這僵硬的氣氛。

不管是古神還是新神,他們從來都不社交,也沒有打招呼的習慣!最友好的碰面方式,就是裝作沒看到對方,冷淡地路過。

邪神當然可以跟同類交朋友,可是蓋密爾沒見過,詹森也沒聽說過。

邪神之間唯二的交流方式,除了打架就是交配。

詹森看看蓋密爾,又看那些書的名字,終于意識到了什麽。

這時一群倫敦市民抱着書籍跑出來,他們歡呼着,想要第一時間趕回家中與親人分享,又或者要在朋友面前炫耀一番。

這些喜悅與歡樂,就像灰蒙蒙油畫上的重重一筆橘紅,天将破曉,黑夜走到了盡頭。

“你……”

詹森沒法集中精神,這在往常是不可能的。

詹森還是沒辦法把那句話直白地問出來。

這事真的太離奇了,詹森在心裏重複,萬一他猜錯了呢?

假如海神根本沒有這個意思,只是被吵醒之後對這個時代的人類産生了濃厚的興趣,看到可以完美扮演人類的詹森,來了興致,也想深度體驗這個時代人類的生活,所以才會追着詹森不放呢?

至于那個引起誤會的化身,應該是海神外表最像人類的化身吧!

不,這猜想不對!當時那種危險可怕的感覺是不會有錯的!

詹森發誓對方就是想要引誘自己沉淪,接近他,然後被他捕獲,任他擺布。

就是蓋密爾的捕獵目的,跟詹森想的不一樣。

詹森:“……”

聽上去更可怕了。

他想立刻逃走,不過出于對同類的了解,詹森知道跑了情況會更糟。

對方可是連覺都不睡了!

古神如果不被打擾,是可以一直睡到地球毀滅的,那些被吵醒的家夥看了看地球的情況還好,翻個身就繼續睡了。

古神全部蘇醒恢複了活動,某種意義上就象征着世界末日。

如果是餓得發瘋,古神發現家門口恰好來了一個可以吃的同類,所以翻身而起想要進食,這是很好理解的。可是詹森已經跑了兩年,路上也遇到過一些神秘存在的跡象,海神根本沒有分心去找那些食物。

現在倫敦城裏有一只灰蝶,看起來很美味,還傻乎乎的不會躲藏。海神完全可以輕松地一口吞下,這不比追着一個特別會跑的詹森簡單?

詹森還想用灰蝶引開蓋密爾的注意力呢!

結果海神來得比他想象中還要快,不僅已經悄悄潛入了倫敦,還會說英語,更狡猾地使用人類氣味劑隐藏行蹤。

為了不使用太多力量暴露自己的存在,居然偷學了詹森那套用付錢來中斷聯系的方式!居然深夜等在書店外面排隊買書?

邪神不會遵守人類的秩序,任何看似守序的行為都是他們根據自身利益做出的決定。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另有目的,誰在乎人類這群螞蟻?

寧可守序,也要隐藏?

這不是詹森“認識”的海神!

詹森視線不受控制地落在那幾本書上面。

什麽叫理智與情感,什麽是傲慢與偏見?這是在影射什麽?

他的行為能算偏見嗎?誰看到古神一個翻身從海床上爬起來,會不吓得拔腿就跑?

蓋密爾的表現是傲慢嗎?分明是太直接,第一次見面就恨不得當場發生關系,如果這位古神滿足了,說不定它又會回去睡覺。所以詹森即使沒有誤解蓋密爾的意思,也一樣會選擇有多快跑多快的。

不過現在……

詹森表情複雜地看着眼前這個手提一摞人類愛情小說,裹着鬥篷無論從哪個方向都看不到臉的陰影化身。

行了,他知道這位古神的決心有多大了!

詹森決定認真想想。

在更正了對蓋密爾的某些偏頗看法之後,那個銀月之下撥動海水的紅發人魚形象立刻出現在詹森的腦海中。

從前詹森刻意不去多想,現在帶了其他想法去看……

糟糕。

詹森連忙控制住情緒,主動打破僵硬的氣氛,幹巴巴地說:“您看到蟄伏在這座城市裏的灰色蝴蝶了嗎?”

——那麽大,那麽好吃的一只灰蝶你沒看到嗎?

鬥篷陰影扭曲了一下,然後拎着書籍的黑色手指忽然産生變化,變得白皙修長,還長有鋒利的指甲。

兜帽上的金紅穗子一晃一晃的,顯示出了主人愉快的心情。

這一變化同時也讓那股濃烈的煙草味消失,只是那套單薄的紗制衣服,詹森怎麽看怎麽眼熟。

這是巴黎一個櫥窗海報上的阿拉伯靈媒吧!

因為這副裝扮很适合隐藏面孔,詹森駐足看了幾分鐘,決定以後多注意這種遮遮掩掩身上香料刺鼻的人,搞不好對方就是被邪神污染的人或者邪神本人呢!

結果呢?

蓋密爾搶先一步“使用”了該形象,親身證明,穿這種衣服的人都有問題?

詹森說不出話。

那可是巴黎的櫥窗海報,不是倫敦!

……所以蓋密爾是看過自己翻閱的東西,走了自己經過的街道,察覺到自己停留時間過長,同樣盯着櫥窗海報看了幾分鐘嗎?

詹森心情微妙。

被當做一個獵物追蹤,與被從頭到尾地仔細分析、再搜集情報的追蹤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

詹森想不明白自己有什麽吸引蓋密爾的地方。他是新神,力量較弱,沒有什麽特別的能力。

非要說什麽的話,是他的本體之前生活在海裏?

可這不能作為參照标準,無論誕生在什麽地方,邪神的真身都是混亂無序的,它們可以在地球任何一處生存,包括火山岩漿池。

蓋密爾雖然被稱作海神,但主要是這位古神活動範圍狹窄,又睡在那一片海床上的緣故。蓋密爾跟大海的關系沒那麽近,而且形态是海中生物的邪神不少,也沒見蓋密爾追着他們不放。

——擁有遠超人類的思維能力,就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裏把所有可以想到的事情梳理一遍。

詹森臉上平靜,心裏早就慌了,他眼睜睜地看着蓋密爾從黑影狀态切換為一個新化身。

蓋密爾不知道從哪裏摸出一張相片,遞給詹森。

詹森“掃”了一眼,心情複雜地伸手去接。

沒錯,這就是曾經被詹森當做通關文書的照片。

老牧師與老布蘭登的這張合照,是在老布蘭登出資支持探險隊的那天拍攝的。因為這兩個沉迷神秘力量的人,所以才有了後續的故事。

兩年前,約翰帶着這張照片搭乘西風號去尋找康納爾牧師。

詹森拿到了這張照片,也發現了那個四十年來遍尋不着的牧師躲在黑礁鎮。他解決了一樁陳年往事,這張照片殘留了詹森的力量。詹森借助偵探的手把照片送到了蓋密爾的面前。

現在這張照片又回到了他的手裏。

詹森發現照片上自己殘留的那一點力量被蓋密爾的氣息小心嚴密地圍裹着。

兩股力量已經混合在了一起,借由照片作為媒介,維持着一個危險的平衡。

如果詹森主動接下照片,并且把它帶在身邊,就等于默認了這個新締造的聯系。

從此之後,他與蓋密爾的關系就沒有那麽簡單了。

煤氣燈幽幽地照着街口,霧氣飄動着,游離在兩人身邊。

“……我要去銀行辦事,我已經說過了,巡警先生!昨天晚上我沒有看到什麽特別的東西,雖然那家夥就死在我租住的公寓門口。”

一個熟悉的聲音從濃霧裏傳出,約翰正滿臉疲倦地跟一個穿着巡警制服的男人說話。

詹森:“……”

倫敦,一座你永遠不知道什麽人會從霧裏冒出來的城市。

約翰也急忙停步,他的五官與表情都像失去了控制,混亂地抽搐着。

站在煤氣燈下的兩個人——戴着禮帽穿着厚絨大衣的紳士一手拿着藍寶石手杖,一手接過那個披着兜帽鬥篷、滿身異族風情的神秘美人遞過去的一張相片。

左邊的紳士固然氣質優雅,英俊不凡,可是右邊這位一身異國風情的美人實在太高了,身形又過于矯健,仿佛一只危險的獵豹。

雖然線條優美到可以欺騙人的眼睛,但是那種隐藏在肌理之間的柔韌爆發力,充斥着淩厲與危險的氣息。

在氣勢上,竟然是衣飾更絢爛華美的一方占據上風。

當然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兩個家夥,約翰認識!

其中一個昨天上午委托他去調查并解決布蘭登家的遺産糾紛,另外一個在昨天傍晚來到他家,聲稱要找在夢中看見的意中人,根據約翰的推理,這個意中人很明顯是前面那個委托人!

約翰好不容易才用一張書單把人打發走,還沒想好怎麽通知詹森呢,結果這兩個家夥就接上頭了?

倫敦,一座你永遠不知道濃霧裏發生了什麽的城市,充滿了預料不到的驚險刺激。

此時此刻,約翰只想知道,他沒有完成委托而委托人自己找到了夢中情人,他是否要退還委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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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注:1923年,簡奧斯汀的小說被重新修訂,開始作為嚴肅文學被研究,所以這不止是愛情小說。

雖然對文章當前時間線來說,這是一百年前創作的作品了,但是它們問世的時候,英王喬治四世就是這些小說的忠實粉絲,這些書在當時的英國社會也是很出名的,就算不感興趣,沒看過書也肯定聽過名字,知道它大概說了些什麽

這就很有趣,不管是蓋密爾與詹森,手裏抱着的書都是英王親自好評的全球熱銷書籍,詹森覺得蓋密爾離譜,他也沒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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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如何感受到對方殺死你的決心

詹森:他連覺都不睡了

提問:怎麽感受到對方愛你的決心

詹森:他居然這麽守序……

呃,這樣的話,總覺得古神是什麽神奇物種,嗜睡如命又亂搞破壞,除非它們想談戀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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