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接近他(修)
離市一家特別豪華的酒吧裏。
江喬喬坐在靠窗的位置,她一身淺色長裙,左手托腮,右手有一下沒一下的描着紅酒杯的邊緣。
美人蹙着,一副愁容不解的模樣。
坐在她旁邊的是她的好朋友孫景濤。
孫景濤人高馬大,黑T恤,大褲衩子人字拖,一個五大三粗的漢子看起來比她還愁呢。
“喬喬,”孫景濤擰着眉心,一邊給江喬喬把紅酒補上,一邊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勸道:“要我說還是算了吧,林家那種人家,不是我們能招惹的。”
江喬喬當然知道林家不能招惹,可她跟林予骁還有筆賬沒算清楚。
這筆賬不算清楚,她會一輩子睡不安穩。
“那你說怎麽辦,就這麽算了嗎?”
孫景濤認識江喬喬三四年了,知道她的性子,想要做什麽,不計任何後果都要做到。
在md他們剛認識的時候,江喬喬曾經為了一塊翡翠追了一個小偷三條街,到底把人堵在了角落裏。
可她又打不過人家,弄得渾身是傷。
就是那次,他出手救了她,然後成為了好朋友。
那時不過是一塊翡翠,現在的林家,在江喬喬心裏,可以說是一輩子都過不去的坎。
這中間還關系到她父親一條命。
試問,江喬喬怎麽可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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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家太可怕了,在離市可以說是只守遮天,不能撼動的存在。
孫景濤不能眼睜睜的看着江喬喬往火坑跳:“喬喬,我們從長再議,這事不是那麽簡單的事。”
“不計劃好了,到時候公道沒讨回來,你別再丢了小命。”
江喬喬就不信了:“光天化日之下,他們林家還能殺人不成?”
孫景濤小聲嘀咕了一句:“那可說不準。”
随即又陪着笑說,“話不能這麽說,人家有錢人捏死咱們像捏死一只螞蟻那麽簡單,不一定非要動手殺人。”
江喬喬總覺得孫景濤話裏有話:“你什麽意思?”
“好像你親身經歷過什麽一樣?”
孫景濤眼神躲閃了一下,憨憨的笑了:“開什麽玩笑,我從小生活在md,回國後就跟你留在了S市,要不是你來離市,我都不會過來,怎麽可能認識林家人。”
江喬喬也覺得自己多心了,在她的印象裏,孫景濤還是第一次來離市。
自然不會認識林家人了。
“不管怎麽樣,我都要想辦法接近他,這樣才有機會讓他去我爸墳前認錯。”
孫景濤看江喬喬執意如此,知道自己勸不住了,但還是想再試最後一次。
“林少哪是那麽容易接近的人,你這樣一個來路不明的女孩子,只怕都沒到跟前,就被保镖攔住了。”
“你以為人家給你說話的機會?”
“而且林少什麽人,林家又是什麽人家?”
“豪門醜聞多,可也最忌醜聞,你這事一旦爆出來,那比直接打林家的臉都狠,人家只會拼命捂住,到時候一定會想辦法讓你從這裏消失,你哪有什麽機會讓他認錯。”
江喬喬看着外邊的霓虹,輕輕的嘆了口氣。
手指無意識的攥起,她發着狠說:“不管怎麽樣,我都會讓他給個說法的。”
江喬喬小時候有個幸福的家。
一家四口相處融洽,過着其樂融融的小日子。
父母經營一家小店,雖非大富大貴,但是足夠自給自足。
在她的印象裏,父親有些胖,頂着大肚子一直都是笑呵呵的。
母親性子比較冷,很少笑,父親就想盡辦法逗她。
每次母親沒笑,他們姐弟倒是笑得很開心。
這樣的日子,溫馨而甜蜜。
江喬喬的童年無憂無慮,充滿了歡樂。
她很喜歡爸爸媽媽,也很喜歡牙牙學語的弟弟。
可是這樣幸福的家庭卻在她八歲的時候被人打碎了。
那年五一他們一家四口出去玩,因為弟弟剛滿周歲,還沒斷奶,母親身體不怎麽好,去不了太遠的地方,就去了離市附近一家水庫吃魚。
災難也就由此開始。
玩到盡興的時候,父親看見一名男孩落水了,他二話不說,撲通就跳進了水裏。
就那麽短短的幾分鐘,江喬喬覺得自己都沒來得及眨眼,父親就和她天人永隔了。
男孩被救上來了,父親卻因為脫力而永遠的離開了他們。
留下身體不好的母親、八歲的她和尚在襁褓的弟弟。
弟弟還不懂事,看着父親一動不動,咿咿呀呀的拍着他的臉,好像在問:“爸爸,我們玩騎馬呀,騎馬呀,爸爸,你怎麽不動呀!”
……
她當時懵懵懂懂還不太明白死亡的含義,但她知道,父親以後再也不能帶她玩,送她上學,輔導她寫作業了。
她再也見不到父親了。
一個家庭的頂梁柱忽然離開,對這個家庭來說無疑是滅頂之災。
可是這災難還遠沒有結束。
當時房租到期,生意經營不下去,母親知道林家有錢,打算找他們商量商量能不能給點補償。
畢竟她一個沒有工作的女人,帶着兩個孩子想要活下去,是非常困難的。
可是林家的人都是沒有人性的。
他們不但不肯出錢,還派人砸了他們的家,毀了他們店,限期讓他們母子三人離開離市,否則就把他們扔到荒郊野外喂狗。
膽小懦弱的田英琴,也就是江喬喬的母親,剛死了丈夫,本來就六神無主,又遇到這樣的暴力,吓得連夜抱着小的,帶着大的逃離了離市。
一晃14年,江喬喬還是第一次回來。
她這次回來就是想跟林家讨個說法。
為什麽她爸爸好心救了林予骁,甚至還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他們林家沒有感激,反而把他們孤兒寡母趕走?
但凡是個人,都做不出來這麽泯滅人性的事。
不知道林予骁夜深人靜的時候,有沒有做過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