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三十二)

果不其然,電梯打開,先別說小林再次出現的憤恨眼神,遠遠李綠绮就看到了一大束花放在出版社櫃臺桌上,她知道這是黃淇禮對於昨天晚上所表達的歉意,不過其實她上次收到花後,一直忘了跟黃淇禮說,雖然收到花的那刻很開心,但是花最美的時候還是應該開在泥土裏,而且她容易過敏。

已經有過上一次的經驗,在小林酸她前,綠绮先走過去靠在她耳邊說:「別鬧我,昨天我可是被放鴿子,白等了好幾個小時。」

「什麽?他放你鴿子!」小林這女孩,說話的音量怎樣都還是大。「這也太沒禮貌了吧!虧他長得一表人才人模人樣…」

「要不,既然你對他印象這麽好,還是老話一句,介紹給你吧?」綠绮挑起眉毛。

小林不屑的癟起嘴,「哼!不要了,我最讨厭會放人鴿子的男人,下次他再請人送花來,我就幫你丢到垃圾桶。」

「別,你可以拿去給羊頭,說不定他一高興就幫你加薪了。」

「說的也有點道理齁…」小林傻傻的沒聽出這是個笑話,她拿著花,似乎真的打算要把花插到羊頭的辦公室裏。綠绮本來要阻止她,不過王侑在一旁拉住她的手臂,表示任由小林去做沒關系。她捧著花走出櫃臺,經過綠绮幾步後又走回來,正經八百的交代著:「我說綠绮姐,會放鴿子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你可不要看他長得帥就輕易原諒他阿,至少還要凹一頓燭光晚餐才夠。」

她的語氣實在太可愛,綠绮一直忍著想捏她臉的沖動,回答道:「我阿,連燭光晚餐都沒興趣,你放心吧!」

「那就好。」小林呼了一口氣,一蹦一跳的去找空瓶子準備插花,卻忘了自己一離開,櫃臺立刻空蕩蕩的沒人顧。

王侑也覺得有趣,「真的是傻子一個,都快比你傻了。」

「對阿。」一時間,綠绮沒聽懂王侑其實拐了個彎罵她,還順口的應答了,幾秒後才轉過彎,氣的連在他背上打了好幾下。

「別打別打,骨頭要散了…」王侑沒想到她的力氣這麽大,沒兩下就趕快求饒。

打打鬧鬧的兩人走進出版社,各自忙绮各自的事,綠绮到了自己的位子打開電腦,準備把快要結束的故事寫完,而王侑則負責把绮绮送到羊頭的辦公室,羊頭自從绮绮出現後,每天都早早來上班,幾乎是盼星星盼月亮的等著绮绮來,王侑像當兵時候報告一樣的把昨天绮绮回家後的一舉一動都一五一十的交代後,接著便進入煉獄模式,跟總編輯讨論新書定稿的事宜。

她探頭看了下王侑在編輯室裏讨論定稿的狀況,看起來氣氛還算和諧,應該沒有什麽大問題,而且王侑是這間出版社的王牌作家,再怎麽樣也不會對他太惡毒的,又不像她,上次稿子被丢的滿天飛…

不過後來重新看了一次自己那篇文章,她覺得被丢的滿天飛其實也不是太過分,根本就是一個怨婦在抱怨的廢話連篇。

把稿子打開,剩下大概一萬字,應該很快就可以結束了,她把之前存稿的檔案翻出來重新看,順道做了些筆記,綠绮很讨厭前後矛盾的故事,所以她會仔細的把之前用過的梗跟橋段記下來,免得出包,雖然是言情小說,可是該有的态度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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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第一篇開始看起,基本上這個故事的架構有一半都是基於她和柏翰之間的故事,所以沒有一般的言情小說那樣浪漫,不過這樣的小說,更符合現實,誰會真的走在路上撞到總裁呢?在捷運上踩到帥哥是有可能啦…不過動不動就莫名其妙的遇到總裁或者電影明星,根本完全就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一篇一篇看下來,柏翰跟她說過的話,相處過的痕跡,也跟著越來越清晰,她永遠記得那個晚上,她們坐在頂樓看著星星的畫面,也永遠忘不了那天她帶著一顆小鹿亂撞的心,走進那家店裏的驚喜,

她也記得每天早上柏翰發來的咖啡兌換卷,以及每一句會讓她融化的話,她喜歡聽柏翰聽她抱怨每一天的發生的事情,喜歡柏翰溫柔的回應她每個胡亂撒嬌的瘋話。

看著看著,一個人一天眼眶可以紅幾次呢?綠绮不知道,但這是她今天第二次眼眶發紅了,故事快到了尾聲,表示這一切也要結束。

打了幾個字,她沒辦法專心,於是又分神的打開了軟體,發訊息告訴柏翰今天早上遇到前男友的事情,她告訴柏翰,那個男人完全像是變了一個人,既細心又體貼,完全就不像之前和他相處的樣子。

「也許你們本來就不适合,人總是會為了自己喜歡的人改變。」柏翰說。

綠绮想想,他說的其實很有道理,但心理還是有點不平衡。「可是,在一起那麽久,他完全不知道我喜歡什麽,也從來沒有對我留意過,我真的很難甘心,你懂嗎?」

「我懂你的意思。」柏翰回答:「可是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是這樣的,他或許只是不夠愛你而已,現在分手了,你會找到另一個更好的人。」

「哪有這麽好找阿。」一邊打稿子,綠绮一邊回覆訊息。「你不知道要找到一個适合的男人比中樂透還難嗎?」

柏翰先傳了一個笑臉。「那是你想要中頭獎,如果是兩百塊的普獎,應該就沒這麽困難了,很多事情是說不準的。」

「希望如此。」她回了一個苦瓜臉的貼圖。

「那你到底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阿?這些天其實你也沒有說的很明白呢!」

想想,綠绮說:「可是我現在告訴你有什麽意義嗎?」

「沒有什麽事情是沒有意義的。」

「這樣阿…好吧!」綠绮又打了兩行字,接著回覆柏翰的問題。「我喜歡甜的東西,所以不喜歡苦瓜,以前喜歡喝奶茶,但是現在也可以喝焦糖瑪奇朵,我喜歡漂亮的花,可是我希望花是種在泥土裏,我喜歡回家有人在家裏等我,而不是空蕩蕩的,只有自己跟自己說我回來了。」

「那你喜歡熱的焦糖瑪奇朵還是冰的?」

「這很難說阿…有時候身體不舒服,我就想喝熱的,不管天氣熱不熱,有時候身體好點,冰的也可以接受。」

「你好随意。」柏翰說。

「這樣不好嗎?」綠绮嘟起嘴。「誰說一定要冰的還冷的才好喝呢,每天都有不同的心情阿。」

「說的也是。」

柏翰今天的問題好像特別多,他繼續問:「那你平常喜歡做什麽?」

「我喜歡看書跟看電影,要不然就是躲在家裏上網,我最喜歡的作家是李修文,最喜歡的電影是巴茲魯曼的舞國英雄還有另外一部伊莉莎白小鎮。」

「所以當你的男朋友也需要喜歡看書跟看電影羅?」

「也不一定啦,如果是這樣最好。」停頓了會,她又補充:「不過這些都是其次,我喜歡關心我,不随便發脾氣的男人,兩個人在一起,有什麽話好好講阿,他喜歡我的興趣也沒有關系,我可以陪他參加他喜歡的興趣阿,只是我不喜歡吵架,吵架太傷感情了。」

沉默了一下,柏翰說:「你這樣的女孩子,真的不怕找不到好對象,你很好,真的很好。」

「真的齁,我也希望這樣。」她看著打到一半的故事,「欸,我要先去寫文章了,要不然交不出稿,可能連手機費都付不起喔。」

「好,你去忙吧。」

關上軟體,綠绮敲著鍵盤,腦海裏卻想著柏翰說的話。

「你很好,真的很好。」

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真的這麽好。

END IF

作家的話:

嘿~大家昨天有沒有看金曲獎阿

我的朋友拿到了最佳客語跟最佳臺語男演唱人跟最佳臺語專輯喔

所以我

超!開!心

星期天到了,如果天氣好,大家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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