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簡平當初上夜校的時候,學的是金融管理和國際貿易。畢竟這兩種在當時很吃香,找工作比較容易。
可這兩種到了古代,卻是什麽作用也別想有了。
而且簡平也一點都不想在古代成為商賈。
先不要說士農工商,商人的社會地位最為低下。就說歷史上最出名的那個首富沈萬三最後是怎麽死的,簡平也就沒了想在古代當商賈的信心了。
成功的商賈是別人的提款機,失敗的商賈社會地位低。
身為一個自認為自私自利恨不得将別人口袋裏的錢全部裝進自己口袋裏的人,簡平又怎麽可能喜歡将自己口袋裏的東西給別人?
那簡直比讓簡平割自己的肉還讓簡平難受。
可以少賺點,甚至不賺,但是絕對不能只給別人賺。
這也算是簡平做人的一個宗旨了。
幸好當初因為在一個挖掘出來的古墓裏得到的金手指,所以那陣子簡平也是沉迷了一陣子古代文學。
而簡平沉迷的方式,就是抄書。當年在孤兒院的時候,為了能省下來一些書本費,院裏很多課本都是要抄的。
而當年那個院長可是一個老學究,在業餘時間也還是喜歡教孩子寫毛筆字的。
簡平十五歲之前寫毛筆字是為了完成任務,可十八歲之後寫毛筆字卻是為了生存。
在剛得到金手指還沒來得及發財的那段時間,簡平就靠着自己的一手毛筆字給古文館抄書換錢。
誰能想到,當初用來賺錢的手段,會在現在給自己帶來希望呢。
誰又能想到,當初花費了那麽多錢和精力去學習的東西,到了現在反而變成了最無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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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一句話——生活不僅有眼前的茍且,還有詩和遠方。
在二十一世紀茍且了二十五年的簡平,真的到了遠方,開始重視起‘詩’了。
不過這些現在也就是想皮一下的時候想想的事情了,簡平現在的主要目标,還是先填飽肚子比較好。
做好的麻辣筍條在泡了一晚上之後,第二天一大早簡平就将那些東西撈出來裝進前一天做好的竹筒裏面。
後山什麽都不多,就是竹子多。砍一根竹子,然後截成半米長的一節一節的,當然,要小心繞過關節點。
然後将一端打通,簡平弄了五個,就将那些筍條全部裝好了。裝好之後再用一個背籠背起來,就是簡平的全部行李了。
身上揣着五百文錢,以防到了鎮上想要買東西的時候用。
簡平第二天起的很早,在簡家人下地之前就出了門。出門的時候天還有點蒙蒙黑,看時間最多早上五點多一點而已。
竹筒都有塞子塞着,所以并不害怕東西會掉出來。在不是趕集的日子裏,簡家村村長家的牛車也是不去鎮上的,所以想要花錢坐車也有點不現實。
如果不是農忙的時候,村長的大兒子還會趕着牛車來回鎮上。
簡平出村子的時候,村裏還沒有多少人走動,所以在出了村子之後,簡平直接開始一路小跑。
走路一個小時的路程,小跑起來怎麽說都能減少一半的時間。再者說,也不過是半個小時的晨跑罷了。
所以等簡平到了鎮上的時候,時間也不過才過了半個小時而已。
簡平過來的這個鎮子以前其實也是一個村子叫做桃花村,可是後來裏長出在了這個村子,所以村莊慢慢就發展成了鎮子。
畢竟一個村一個村長,但是是個村才一個裏長。而很多事情,村長解決不了的情況之下,是要找裏長的。
所以這樣一來,慢慢的桃花村的人氣就變得高了許多。人氣好了之後,大家也都喜歡來這邊趕集。
這樣慢慢的,經濟可不就發展起來了嘛。
只有進城才需要交錢,所以簡平來鎮上,是一點壓力都沒有。
簡平來的很早,可還有不少比簡平更早的人。正街,也就是所謂的商業街現在已經開始熱鬧起來了。
開門的店鋪,還有零星的幾個擺攤的人。買賣的叫喊聲,還有到處的說話聲,顯得無比的熱鬧。
簡平沒有急着賺錢,先是繞着鎮子走了一圈,熟悉了一下情況。
桃花鎮怎麽說也是一個有着五百戶人口的大鎮,可就算如此,鎮上居然只有一家很小的書店。
不過聊勝于無。
簡平進去看了一下書店裏的書籍,基本上都是四書五經,偶爾還有基本游記,然後就沒了。
“請問,這邊需要抄書嗎?”
簡平進了書店,店鋪裏只有一個看起來四十來歲的人。一身書生服,還帶着一個書生帽。
捏着一把像是老版公孫策一樣的胡須,正在翻看一本書籍。
簡平走到那個看似是老版的人正前方一米的地方就停了下來,平靜的看着對方。
吳庸擡頭看向簡平,先是看了一眼簡平身後背着的背筐,然後看了一眼簡平身上的粗布衣服。
今天出來之前,簡平專門找了自己過年時才穿的那套衣服,所以身上難得的沒有補丁。
吳庸又看了一眼簡平的雙手,光是看那粗大的關節就知道這是一個農家漢子的手。
“有,可是需要先看一下你的字體。”吳庸快速觀察完,然後溫和的笑了笑。
就算面對一個農家漢子,也沒有一點高高在上的模樣。雖說這年代人人都信奉‘惟有讀書高’,但他吳庸說到底也不過是一家小書店的老板而已。
至今,連個童生的身份都沒有。
更何況,吳庸深信他的眼光。這漢子雖說看似是地裏刨食的,可現在能這麽自信的站在自己面前,就已經給了吳庸正視對方的資格了。
簡平點了點頭,順手将背筐放在了一旁。“這是當然的。”
吳庸将櫃臺上的筆墨紙硯挪了過去,簡平也沒客氣,看了一眼放在旁邊的三字經,手在半空中筆畫了幾下,就直接拿起筆開始寫。
簡平怎麽說也是練了十幾年的毛筆字,而且當初是給別人抄書賺錢的,字體當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正楷,端端正正的一種字體。
當初簡平給人抄佛經的時候,用鉑金紙抄寫的時候,甚至能做到寫出來宛如印刷體一樣。
這幾天雖然沒有真的筆墨紙硯可用,簡平也用木棍在地上比劃過不少時間,所以寫起來還是沒什麽困難的。
簡平只寫了一句話——人之初性本善,然後就将筆放了下來。
如果是大家看的話,很容易看出簡平字裏行間的匠氣,但吳庸沒那麽好的眼力勁兒,所以看到的是一樣大小的字體工工整整。
吳庸笑着點了點頭,摸着胡子很是滿意。“行,你這個字體可以。你是想抄寫什麽類型的書籍?”
就算吳庸一臉的滿意,簡平的表情也毫無波動。書店裏的書籍分兩種,價格自然也是兩種。
不過,從一開始簡平的選擇就只有一個。“抄四書五經吧。”
聞言,吳庸的表情更加滿意了。“像是三字經這種,十五頁,三百文。店裏提供十七張白紙給你。”
筆墨紙硯什麽的,自然是自帶的。
簡平點了點頭,按照老板說的規矩交了兩百文的押金,拿了一本三字經和三十四張紙。
抄一本的押金是一百五十文,簡平要抄兩本也不過是多拿了一份兒的紙,所以也就多交一份兒的紙的押金而已。
書店抄書,只要在一個月之內抄完随時都可以回來交易。
出了書店,簡平直接去了書店不遠處的一家雜貨店。
所謂的雜貨店,差不多也就是後來的超市的前身。裏面擺放着很多格子,格子裏面自然是要賣的東西。
從蔬菜到點心,米面油鹽什麽都有。櫃臺旁邊還有幾個大罐子,光是聞着味道就知道是醬油醋。
一大早的,雜貨店也不過才開門。老板待在櫃臺後面正在盤貨,看見簡平進來才擡頭笑呵呵的打了聲招呼。
“想要什麽,自己先看啊。”
和氣生財什麽的,小本生意的老板總是知道的比任何人都深刻。
簡平走到了櫃臺旁邊,小心翼翼的将手裏的書本紙張放在了上面,然後才将背後背着的背筐放下。
“老板,我是來問問,你收不收這種小菜。”
老板的目光不自覺的在那書本上多看了幾眼,再看向簡平的時候,目光也變得更加溫和了一些。
簡平就像是一個書呆子該有的樣子,自顧自的從背筐裏拿出來一個竹筒,然後打開塞子。
瞬間,一股讓人口水快速分泌的香辣味道充斥在空氣之中。老板本來只是客氣的表情裏,還真多了幾分心動。
簡平從背筐裏再拿出來一雙竹筷,一眼看去就能看得出來那是一雙新的竹筷。“老板,你先嘗嘗。”
和書店的時候,那種無畏無懼的表情不同,現在的簡平身上多了一份木讷,目光也變得‘單純’了幾分。
老板頓了頓,然後不自覺的又看了一眼櫃臺上的書本,然後才接過簡平遞過來的竹筷夾了一條筍條放入口中。
幾乎是在那筍條進入口中的瞬間,老板的眼睛都變得亮了幾分。“嗯,不錯。”
東西挺好,店裏多一份兒小菜販賣也算是穩賺不賠。本來按照商人的習性,老板應該将價錢壓低才對。
可是再看了一眼放在櫃臺上的那些書本,老板看向簡平的時候,還是那副溫和的笑容。
“那小哥看,一斤一百文怎麽樣?”
簡平目光都有點呆愣,給人的感覺貌似是沒反應過來一斤一百文是什麽概念。
‘讀書人’的身份,倒是在老板的心目中越發的落實了。
簡平撓了撓頭,然後看了一眼框子裏的五個竹筒。“行吧,那這裏大概有五斤。”
簡平直接将竹筒全部拿出來放在了櫃臺上,然後就看着老板。老板用手掂量了一下,也覺得這斤兩絕對有五斤。
等了片刻,看對方的樣子這些竹筒應該就是白送了。至此,老板臉上的笑容都變得更加溫和了。
老板從櫃子裏數出來五百文錢,然後遞給了簡平。“小哥以後如果還有貨的話,都可以來店裏,我都收。”
做完‘交易’,簡平的表情像是松了很大一口氣一樣。錢貨兩清之後,簡平的表情也變得‘清高’了幾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種‘惟有讀書高’的超然感覺。
“好的老板,以後如果還有,我就送到你這裏來。”
說完,簡平小心翼翼的将櫃臺上的書本拿起來放在懷中,然後才露出來到店裏之後的第一個笑容。
說完,簡平再次沖老板點了點頭,小心翼翼的抱着書本就出了店。
簡平又去了一趟書店,買了最普通的毛筆和一塊最普通的墨,就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剛賣東西得到的錢,轉手間就全部給了書店老板。
真真是,貴啊。
不過,小小的兩件事兒,倒是讓簡平再次見識到‘讀書人’的身份,在這個時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沒有那筆字,書店老板肯定不會願意讓自己抄書。如果沒有那書本放在雜貨店的櫃臺上,那老板不可能這麽好說話的收購簡平的筍條。
筍條好吃,老板說不定會願意收購,但是價錢還有談話,就真的不見得能這麽順利了。
而簡平,還真的不喜歡和別人磨磨蹭蹭叽叽歪歪。
所以這個‘讀書人’的身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