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溫柔鄉

第24章溫柔鄉

他們正式開始交往了。

宋清遠要上班,程重安也必須繼續僞裝gg公司的小職員,所以兩人還是只有周末能見面,有時候在外面吃飯,有時候在宋清遠家裏,每次程重安都要賴着留宿。

他很會撒嬌,每次都說“再和王子玩一會,一忽忽,我保證”,和耍賴皮的小孩子一個樣,磨磨蹭蹭到了十點十一點,讓他一個人回家也不安全,宋清遠被磨得簡直沒了脾氣。

只要留宿,程重安必然不能老實,有時候兩個人坐在沙發上,宋清遠在旁邊翻文獻,程重安看電視,看着看着嘴唇就貼到了宋清遠脖子上,黏黏糊糊親個沒完。

宋清遠往往只說出一個“別”字就被他咬住突出的喉結,不得不仰起下巴縱容年輕的戀人繼續作亂,一只手還輕輕攬着他的腰。

很快,程重安就發現他的皮膚特別容易留印子,過了一夜,白皙的脖頸後面還是淡淡泛紅,因此宋清遠每周一都得穿一件高領的衣服去上班。

于是到了下一周晚上他就親得更狠,牙也上陣,宋清遠察覺出他是故意的,等程重安不安分的爪子順着衣服下擺伸進來,他忍了又忍,終于把看的書往旁邊一丢,直接伸手把人從抱到自己腿上,耳根還發着紅:“好了吧。”

程重安跨坐在他腰間盯着看了幾秒,“宋醫生,我們做吧。”

說完又不甘心地撲上來親他下巴,手卻被牢牢攥住了,找不到機會再偷襲。

宋清遠輕輕松松拿一只手抓着他兩個手腕,相當挫敗地用另一只手把人推開一些,呼吸也變得有點急促:“不是已經談過這個問題了嗎。”

他知道現在很多情侶交往一兩周就上床很正常,甚至都不需要認識,只要不去标記,擦槍走火來個一夜情也不算什麽,但他實在做不到。

人不是動物,發展感情總得先慢慢接觸了解,再去談生理的欲望。

聽到這話程重安才老實幾分,任由他抓着自己,臉埋在他頸窩間,悶悶地噢了一聲。

其實程重安至今都搞不懂為什麽宋清遠會喜歡他,他知道自己屬于長得挺漂亮的Omega,除此之外再沒什麽優點,但在一起之後宋清遠又不想睡他。

知道宋清遠擁有輕易用欲望撕碎他的力量,他反而更忍不住去勾引他,因為程重安比誰都清楚,宋清遠要的是一段幹淨而穩定的戀情,像他的人一樣,一步一步走得穩妥,但自己等不起,也沒時間和他耗。

每周末和他在一起時,程重安會提前把手機關機,忘掉一切,就像投入一個限時兩天的全新人生。

他害怕羅敬和打電話來說藥已經做好了,又盼着早點結束這段又甜蜜卻布滿陰影的感情,兩種情緒整日撕扯,鬧得他一旦靜下來就心緒不寧。

所以宋清遠的家是個避風港,也是溫柔鄉。在這兒他不用做溜須拍馬的人,不用阿谀奉承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不用時刻擔心觸了誰的黴頭,更不必警惕随時受到傷害。

這天周五晚上,程重安搭地鐵到宋清遠家,用指紋開了門。王子聽到動靜,喵一聲從立櫃上跳下來,直着尾巴颠颠兒跑來歡迎他。

程重安順手把貓撈起來親了親腦殼,換完拖鞋才發現宋清遠在家。

他連衣服都沒換,倦極地側身躺在沙發上睡着。

程重安知道他昨晚值班,今天還做了兩臺手術,這會兒蹲下來仔細一看,宋清遠眼下都泛着淺淺的青色。

程重安把貓放開了,安靜地趴下來看他,目光一路從清俊的眉宇流連到高挺的鼻梁,最後是薄薄的雙唇,怎麽也看不夠似的。

要是能這樣一輩子就好了。這個想法從他心底冒出來,像個流光的泡泡,飛得高一點,自己就破了。

已經初秋,外面的天色一點點暗下來,快七點的時候,宋清遠終于睜開眼睛,驀然看到他,不由怔了一怔:“下班了。”

“嗯。”程重安心裏跳了跳,若無其事地伸手摸摸他的頭,“宋醫生,手術很累吧。”

宋清遠還沒有完全清醒,抓住他的手蓋在自己眼睛上,沙啞地嗯了一聲。

這職業一旦碰上連軸轉的時候,真會累得腦子都發木。

“我放煙花給你看啊。”程重安像哄小孩似的開口。

他把手攥成拳,只豎大拇指,嘴裏“咻”地一聲,伸到高處才展開五根手指,“啪!”

宋清遠淡淡笑起來,側了側臉,程重安心領神會地低頭,和他接了一個很輕很安靜的吻,直到王子又開始哧啦哧啦地撓皮沙發才分開。

分開之後宋清遠感覺嘴唇上有點癢,伸手一摸,是根黃色的貓毛。

家裏沒什麽東西吃了,他們一起去附近的菜市場買食材,這個點攤子不多,宋清遠穿着一身簡單的襯衣長褲,蹲下來跟一個阿姨買蘿蔔洋蔥。

程重安看他仔細地挑揀蔬菜,難免有點出神,總覺得太自然了——在他心裏,宋清遠就不像會在這種地方出現的人。

宋清遠一點不缺錢,但是什麽臭架子都沒有,不煙不酒,除了房子車子這種長期投入,其餘買的用的都是中等偏上的東西,會來便宜大衆的菜市場,買東西也會和人講講價。

他因此有點恍惚,總覺得宋清遠有時候離他特別近,有時候又非常遠。

買了菜回家,程重安想把菜先洗了,宋清遠忽然在客廳叫他:“程重安!”

他走過去一看,王子正高高翹着屁股讓宋清遠拍,眼睛眯成斜飛的一條,滿臉舒爽。

“可能有點發情了。”宋清遠收了手,王子欲/求不滿喵喵叫了一聲,逮着他蹭啊蹭。

程重安驚訝:“秋天也發情嗎?”

宋清遠點頭,站起身去洗手,“春秋兩季都會。”

程重安小尾巴似的綴在他後面,巴巴地倚在門框上撒嬌說:“宋醫生,我也發情了。”

宋清遠面不改色:“那我幫你打抑制劑。”

“打抑制劑也好不了,就要宋醫生的大……”

宋清遠耳根一熱,立刻打斷:“程重安——”

“到!”程重安自覺地換了個話題,“你怎麽總叫我全名,像個老師。”

宋清遠擠着洗手液笑:“那你肯定是我的患者。”

“原來你一直這麽想我的?”程重安不滿地撇撇嘴,眼珠滴溜一轉,“那我以後叫你老婆好了。”

宋清遠完全無所謂的樣子:“好。”

程重安誘導:“你該叫我什麽?”

宋清遠唇角一勾:“重安?”

“不是!”

“那,”他繼續逗他,“安安?”

話音剛落,腰上忽然一緊。程重安蹦過來使勁兒摟着他,還拿臉在他背上蹭了蹭:“放過你了,就安安吧。”

安安,發音軟和而親昵,字在舌尖輕彈,比老公還好聽。

宋清遠發現程重安特別喜歡肢體接觸,像只小樹懶一樣,動不動就要黏在人身上。按心理學來說,這是某種兒童自我狀态的表現,極度渴望被關愛。

他本以為這個話題已經揭過,沒想到過了一會程重安在廚房洗菜時突然說:“我不喜歡程重安這個名字。”

他讨厭與他那個垃圾Alpha爹有關的一切,包括他的姓。

“為什麽?我覺得很好聽。”宋清遠利落地用刀把切得很均勻的小蔥掃到案板右側,“一重關卡一重安,你父母肯定希望你一生順順遂遂的,過關斬将,所向披靡。”

程重安聽得一愣。

涓涓的清透水流從他指尖流下去,有那麽幾秒,程重安發現自己竟然對他那個Alpha爹有一點點心軟。

程重安幾乎在全方位入侵宋清遠的生活,屋子裏逐漸有越來越多他的東西,小到牙刷內褲,大到衣服背包,都是潛移默化的,宋清遠手機裏第一位的聯系人很快就變成了他,聊天記錄每天增加好幾頁。

他們從來沒吵過架,宋清遠天生的脾氣好,從初識到現在整整兩個月,哪怕程重安再怎麽胡鬧,也統共只對他冷過一次臉。

那是一個周日早上,程重安難得比他早起一次,餓得前胸貼後背,從冰箱裏把前一天外賣吃剩的海鮮焗飯拿出來,準備放微波爐裏熱一熱當早飯。

海鮮焗飯外面裹着一層錫箔紙,他一打開開關,整個微波爐突然火星直冒,狂閃電光。程重安吓了一跳,愣了好幾秒之後下意識去按開關,結果被狠狠燙了一下。

等他胡亂把插座拔掉,手指上已經出了小小的泡。

與此同時,宋清遠正好從主卧走過來,微微蹙着眉在問:“什麽東西糊了?”

然後他就看見程重安像小狗一樣舉着手,臉上要哭不哭的表情:“我不是故意的……”

宋清遠看了一眼竈臺就明白了,直接走過去把水龍頭擰到最涼,抓着他的手猛沖,聲音聽起來特別恨鐵不成鋼:“傻的是不是?這東西你也往微波爐裏放?”

程重安疼得龇牙咧嘴,還不忘趕緊給他保證:“我會賠你的。”

宋清遠站在他身後,突然頓了頓,聲音驀地低沉下來:“你以為我是心疼微波爐?”

他說話時胸口微微震動,貼得近,程重安能感覺出來。

還沒說話,宋清遠突然松開他的手,轉身就出了廚房。

那天早上宋清遠晾着程重安,沒像往常一樣給他沖他最喜歡喝的甜豆漿。那個牌子程重安特別喜歡,但泡起來挺麻煩,要先用溫水再用熱水,不然就結塊。

一壺水燒開了要折騰十幾分鐘,其實程重安挺喜歡吃裏面結塊的小甜餅子,但他不說,他喜歡看宋清遠有條不紊地涼了水拿攪拌棒給他沖。

宋清遠不給他沖,他就自己泡了,腆着臉去書房找宋清遠。

當時宋清遠正在用電腦,程重安走過去,一連串叫:“老婆,宋醫生,清遠哥,遠哥……”

他蹲下來,把溫熱的杯子放在他膝蓋上,“我請你喝豆漿,你別生氣了。”

起初宋清遠沒理他,過了一會垂眼看看,Omega臊眉耷眼地趴在那兒等他搭理,捏着杯把的指尖紅通通的,還沒上藥。

其實微波爐壓根沒壞,宋清遠看着他這樣子,心裏不是滋味,立刻檢讨自己做得太過,拿來醫藥箱仔仔細細給人塗了燙傷膏。

晚上自己躺在床上的時候宋清遠想,那豆漿還是他買的,借花獻佛也沒這麽方便。

算了,宋清遠阖上眼笑了笑。

他總是贏不過程重安的。

作者有話說:

安安:老婆!貼貼!

宋醫生:嗯,貼。

安安(猴急地撕扯衣服):嗷嗚!做啊!

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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