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就連我覺得最普通的白上衣黑短褲,竟然都是我拍幾十張照片都不能得來的費用。

更別提平時的吃穿用度。

顧家……至于這麽浮誇嗎。

我以前竟然是個這麽奢侈的人。

問題是我還沒意識到這種奢侈就欠了一屁股債,因為感情問題導致本人自卑,也從未享受過一天所謂奢侈生活的快樂。

最可悲的是我從有記憶開始,就在顧家被養着了,根本就不知道我為什麽走到今天這一步。

因為太喜歡顧旭,總想追着他走,怕離開顧家就再也見不到他,以前也是揣着明白裝糊塗,就是想靠近他。

現在希望能想明白,卻發現其實根本就不記得。

我以為我想離開顧家,無牽無挂、無親無故随時都能走,但我在合約裏看到,顧旭到今天都還在替我支付着我母親維持生命的昂貴費用。

每一天。

整整堅持了六年,而這個漫長的費用支付還要繼續維持下去,只要我不放棄她的生命。

我有些驚愕。

我經常去病房裏看她。

是單獨的病房,條件很好,至少我從不用去擔心過她會因為得不到好的照顧而體膚生瘡,病床前總是放滿新鮮的花,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歡,但我知道是有人在精心照料她的。

她沒辦法和我說話,也沒辦法有任何反應,但我知道她還活着。

如果說我今天拒絕簽約這個合同,顧旭就随時有理由停止支付昂貴的費用,且起訴我償還之前六年的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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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我有沒有那麽無情我不知道,但血淋淋的數字擺在我面前,我躲無可躲。

顧旭知道我看了差不多,他說:“穆星燃,我現在需要你,這個合同是有效的,對你能産生法律效應,對我也同樣,我也不能違背,這上面對我約束的每一條我都能做到,照顧合約,對你沒有任何壞處。”

可他為什麽一定要給自己綁定一個已婚身份的合約……

我才十八歲不能領證,所以這個合約分為兩個部分,從現在到兩年後我二十歲生日,契約結婚,在此期間我不得和他人有婚約。

兩年後結婚,截止日期是合約的第四年。

也就是,協議結婚加領證結婚,前後四年,我簽約這個合同,所有賬目一筆勾銷。

四年……為什麽是四年呢,四年後我大學畢業,丁柒也留學回國,所以那個時候他好用離異身份去接納丁柒嗎?

我太想知道了,問他:“為什麽是四年?”

顧旭說:“你想多少年?最低是四年,如果你願意延長期限簽署這份合約……我們到時候可以續期。”

“……”續個屁。

緩兵之計我懂,到時候騙着我離了婚說再結婚,其實中間就和別人跑了。

顧旭沒說太多,各種違約行為和條款,我已經沒心力看了,我媽媽看病的單子都夾在這份文件裏,只看了一眼我就要暈過去。

普通人家是做不到這樣拿錢續命的。

而我不得不繼續。

這份合約對我來說,必須簽。

顧旭拿我的一切來賭我會答應他,他贏了。

我拿筆準備簽名的時候顧旭問我,“你沒什麽要補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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