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草長

有的東西就像春天的野草,一旦擡頭,就不要命的瘋長。

丁修開始迷戀丁偃身上的一切,他的肌膚,他的眉眼,他的頭發,但這些丁偃都感受不到,或者說他能感受得到,卻可以忽略了。沒有人教他,他整天在大當家和刀疤臉身邊,作為寨子裏的小少爺,他雖然沒有養尊處優,但起碼被看得很嚴,起碼不像丁修當年那樣,可以肆無忌憚的跟寨子裏的女孩兒們調情。他所處的是一個完全男性化的世界,不修邊幅,粗魯幹脆,在情愛上他還停留在當年那個小男孩兒,并沒有随着他的身體一起長大并且變得誘人。但在丁修看來,這足夠了,甚至是不能更好,這樣他就可以更加徹底地掌握他。

丁偃呈現給他的,只有不成氣候的抵抗,和稍顯羞澀的應和。他其實在沉溺在這種奇異的快感之中,他只是模模糊糊地明白這檔子事情,自己偷偷弄過,卻覺得沒有大哥弄得那麽舒服,大哥覺得沒事的話,那就繼續麻煩他好了,大不了自己投桃報李,也幫他弄幾回,這種事情,好像真的是別人幫着做才更舒服。

丁修在寨子裏呆了三四天,就帶着弟兄們再次出發了。這十七次路上的來回,貿易以及他們的老本行,已經讓他們積累起足夠的財富,甚至比之前都要多。刀疤臉是個比丁昊更合格的首領,這樣的日子不比之前那般冒險,還能更加快更加穩定的來錢。丁偃第一次跟着丁修走上這條路,丁昊希望他能從他的外祖父身上繼承到經商的血脈,但這孩子大概是在寨子裏呆久了,并沒有那麽八面玲珑會說話,雖然心裏的主意明亮,但是站在丁修身邊,總覺得有點呆呆的,雖然他看不見,但他能想象出兩個孩子并肩站在太陽底下,身後有馬,有商隊,丁昊覺得自己沒有對不起梅莺,他竟然真的把丁修帶的很好,雖然他現在代替了自己,成為西南最神秘但是也最強大的馬匪,性格有點古怪總是陰森森,但他還能把自己扒光了洗澡再光溜溜地丢出去,就說明這孩子心裏還是溫柔并且能開得了玩笑,做到這一步就可以了。

丁修和丁偃騎着馬并頭走在隊伍前面,丁修放緩了速度,讓丁偃走在前面,自己默默地在背後打量了他一陣子,丁偃回頭,帶着一點直愣愣的不好意思,“你幹嘛老是看我?”丁修撇了下鼻子,“當初救你回來的時候,你只有這麽高。”他朝着馬肚子比劃了一下,“不,沒有這麽高”,他踢了一下馬的小腿,“應該只有這麽高。辛辛苦苦把你養得這麽大,馬上就可以殺來吃掉了。”丁偃還是那樣憨直的語氣,“做什麽要殺我來吃,有油茶有粑粑,我有什麽好吃。”

“喲!丁修趕了兩步,手從上到下摩挲了一把丁偃的脊背,“你皮香肉嫩,特別的好吃,哈哈哈哈哈……”

該什麽時候把這個小崽子吃掉?丁修覺得自己還是得說說清楚,不把事情說清楚就占了人家便宜,除非是明碼标價的去睡□□,對待喜歡的人,不能這樣。反正這一路還長,先問問阿偃喜歡什麽地方。

“阿偃,你這一路上最想往哪兒去?”

“我?還是咱們商隊?”

“你一個人和商隊有什麽區別嗎?”

“整個商隊一起走,那我就要去人最多的鎮子,可以買賣東西,賺很多的錢。要是只有我一個人,那我就要去沒有人的地方。”

“你要去沒有人的地方?你一個人?”

“不,我不要一個人去,我要跟大哥一起去。去沒有人的地方,才不會被打擾,就我們兩個,想上山上山,想下河下河。我想去人最少的地方,沒有人,就不用賺錢,也不用打仗,餓了就打點獵物來吃,太陽出來了就躺在太陽下面曬肚皮,晚上就躺在月亮下面。大哥,你說什麽地方人最少?對了,最好還要能跑得了馬,打的了獵?”

“這個嘛,我們這裏,人多,要賺錢,要打仗。南邊有的地方人少,但是不能跑馬,不好。要說你想去的地方,大概是關外,關外你知道嗎?出了山海關,那就是女真人的地方,他們人少,但是地方大,也不會做生意,每天就打獵。咱們到關外去,找個樹林子,搭一個小房子,就咱們兩個住,以後身上全圍着老虎皮,頭上戴熊皮帽子,給你再弄個狐貍尾巴。”

“大哥,這樣不熱嗎?”

丁修低着頭,他突然想到,阿偃可能并不能接受關外苦寒的天氣,所以并不能長留在關外。他是在真真切切地想跟阿偃去他想去的地方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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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偃,關外的冬天很冷,非常冷。這樣好了,夏秋兩季,咱們就在關外,打獵,下河,上山,冬春兩季,咱們就還回到這裏來,天暖起來,咱們再往回走,這樣你一路上都能玩到。”

“大哥,為什麽天冷的地方我就去不了?”

因為天冷的地方你的餘毒會發作啊小笨蛋,丁修揉了揉丁偃的頭發,“因為我不喜歡人少的地方,我喜歡人多的地方,咱們這裏的人還不夠多。我已經陪你去了人少的地方了,你也得陪我去人多的地方做補償。”

“好啊,大哥去哪兒,我都陪大哥去,我去哪兒,大哥也要陪我去。”

“好,陪你去,不管是哪兒都我們兩個人去。”

這一趟走的還算順利,以一個不錯的價格賣了貨,又買了寨子裏需要的東西回來,唯一遺憾的是沒有碰上閩地的商人,他們走這條路的不是很多,所以沒能拿到需要的東西,但是他們天天一個帳篷也很快活,要是快活得過了頭,他可還擔心阿偃會不能騎馬。阿偃其實是個很好奇的小孩子,他有很多東西沒見過,很多事情不知道,新鮮的貨物,能讓他興奮好半天。他們曾經在一個商人的貨囊裏看到了蘇繡的汗巾,經過長路的運輸,這樣的一條汗巾變得異常昂貴,超出了應有的價格,但是阿偃很喜歡,所以還是買了,這是一條細絹的汗巾,棕麻色,兩頭都繡了松針和竹葉,并不是很精細的繡工,但是跟寨子裏做的苗繡完全不一樣,是一種別致的秀氣和典雅。阿偃很喜歡這條汗巾,也不舍得用,總是收在自己的小褡裢裏。丁修雖然放縱他買了東西,但是心裏還隐隐有些不快,他怕丁偃也像他一樣,被這種別致的溫柔給迷惑了。

阿偃問他,“大哥,這樣的東西是哪裏做的?”

丁修沒好氣地回答,“蘇州,這樣的貨在蘇州,一條只要十個銅錢。”

“只要十個銅錢?大哥,蘇州人多嗎?”

“蘇州啊,蘇州是江南人最多的地方。怎麽,你想去蘇州?”

“大哥不是喜歡人多的地方嗎?以後咱們夏秋在關外,打獵騎馬,冬春就到蘇州去,我陪着大哥去人多的地方轉轉,大哥你開不開心。”

阿偃帶着一種別樣的稚氣,丁修也發不了火,但是總有整治他的辦法,真要到了蘇州,那些青樓裏少不了玩小倌用的脂膏,到那個時候,就用細絹的汗巾子把他的眼睛蒙上,手腳也捆上,看他還敢不敢到處生旖旎的心思,又要溫柔,又要細致,總得叫他知道,什麽是自己給他的溫柔,自己給他的細致。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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