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是美男啊3(7

Jeremy的大腦再次罷工,嘴巴裏說着連他自己都大吃一驚的話。

“可以做我女朋友嗎?”

……

他快速的捂着臉下蹲轉身,通身石化,我果然是個蠢貨……

一開始就說做女朋友什麽的,真的不能倒帶重來嗎?誰來說個NG啊,低落的用手指畫着圈圈,恨不得整個人都縮在角落裏,全世界都遺忘他好了,今天真是個錯誤。

小小聲的自言自語,“怎麽辦,又搞砸了。”原本帥氣的發型,在快抓狂的撓抓下,已經完全失去了原先的形狀。

走了嗎?他膽怯的小弧度轉過脖子,微閉眼皮的一瞄,卻又很快轉頭回去,撥拉了下糟糕的頭發,眼角也帶了氤氲的水光,“我是在幹什麽啊!”

他不知道,她正在笑。

連眼睛都彎成了月牙狀,卻是無聲的,好似一副靜美的畫。

許多人厭棄着未長大男孩的幼稚和傻氣。

“他以為自己是誰啊,怎麽還這麽天真,這是我和他的人生唉!”總有女孩怒氣勃發,斥責着他們不懂少女心事,還老做着蠢事。可是,她們大概都忽略了,男孩們的笨拙,正是因為太過喜歡。

歷經千帆的男人成熟而老練,但他把心都包裹的嚴嚴實實,不讓任何人傷害的結果是,他也不會輕易的堕入愛河。他們紳士,談吐廣博而生動,只是他們,并不那麽喜歡你了。

男孩喜歡你,因為在他眼裏你獨一無二。男人如果要喜歡你,可能是你柔順的頭發,你怡人的香水味,或者你纖長的手指,下一個女孩比你好,他又自動挨到下一個去。

心頭泛起一種久違的感觸,分明他那麽生澀和笨拙,卻好似觸到了她的軟處。

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往後一望,看到她還未離開,他立刻站了起來,又是懊惱又是驚喜,“對不起,能忘掉我之前說的話嗎?先做朋友好了,那個,或者,可不可以,那個電話……”

“我不用電話。”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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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急急的把袋子裏的手機遞給她,“那麽用我的,我能給你發信息嗎?”

他的手微微顫着,手卻伸得筆直,大有她不收就一直定格下去的沖動。

“我知道了。”她收下了他的手機,他的臉上湧現出狂喜,“那我們是朋友了對吧。”

“我不會收陌生人的東西。”她淡淡的道,轉身上樓。

他興高采烈的回到宿舍,“吶,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女朋友對吧?”茱麗汪了一聲,他喜孜孜的去洗澡,結果望着鏡子裏自己的頭發,恨不得以頭撞牆,“死了算了,怎麽辦……”

從粉絲的禮物盒裏選出新手機,立刻就換卡用上,他興致勃勃的發道:“林舒,林舒,睡着了嗎?”

5分鐘過去了……

10分鐘過去了……

30分鐘……

他小心翼翼的發道:“對不起,晚安哦。”

依舊沒有回音。

他忽然頓悟的捂臉,“充電器!我沒給充電器!”

第二天,姜新禹發現Jeremy居然也有了黑眼圈,“這是怎麽了,昨天跑哪去了?”

“哥。”他憔悴的轉頭,“你談過戀愛嗎?”

“噗!”高美男噴茶,引來黃泰京嫌惡的眼光,“真惡心,高美男,你給我收拾幹淨!”

姜新禹和黃泰京本身也是零經驗的戀愛新人,所以給不了他答案。

他只好打給遠在英國的爸爸,他爸爸狂笑之後,嚴肅的說道:“我教你一個口訣,死纏爛打。”

“嗯?”為什麽你會成語?

“笨兒子,就是死也不要放開她的手啊。”

“我懂了。”他點點頭,有一個想法呼之欲出。

由于Jeremy的黑眼圈淡妝無法掩蓋,于是破天荒化了小煙薰,幸而他是生就一副好顏色的人,自是無懼這些破常規的造型的。他的煙薰很是奪人眼球,粉絲們一陣心悸,緊接着尖聲狂叫。他倒不知,這樣一亮相之後,粉絲數又破了近萬。

他還尤自渾渾厄厄,聽說了黃泰京和UHEY鬧了緋聞,他也無甚反應。

想了許久,他還是跟社長提出了要求。

“你要搬出去?”安社長驚訝,“為什麽,我看你們關系都很不錯啊,何況你搬出去後集體活動會很不方便,媒體也會認為你想單飛。”

他遲疑了一會,“我已經學出了駕照,如果有活動會開車提前去宿舍和隊友會合,高美男不是一直沒有房間嗎,我的房間可以讓給他。媒體方面如果要我出面澄清,我也會聽從安排。”

“Jeremy,是因為那個女孩嗎?”安社長看他無論如何也想搬出去,倒是心裏有了些底,話一出口,就見他瞬時純情的臉紅,安社長哈哈笑道,“搬出宿舍會很辛苦啊,希望你不要後悔。”

“不會的。”他急急的否認,一走出辦公室,大松了一口氣,随即打電話給房屋中介,“你好,上次我給的地址還有空屋出租嗎?”

非常速度的買了車,又花高價讓她對門的房間空了出來,雖然是簡裝,但他還是當天晚上就拎包入住,連行李也不及整理,直接就敲響了隔壁的門。

他歡快的向她招手,“林舒,今天開始我住你隔壁哦。”拎起手上的大披薩,“要不要跟我一起吃?”

“不用。”正要閉門,卻見他瞬間低落,露出了頭頂的發旋。

這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很有些某人的影子,她不自覺的頓住動作,有些僵硬的說,“我不喜歡西餐。”

“唉?”他馬上反應過來,瞬間原地複活,“那麽,我叫中餐的外賣!”看他蹦跶着去打電話的歡快背影,她很有些生活要被入侵的預感。

很不幸的是,預言成真了。

知道她偶爾才開火,他很是體貼的照顧了她的三餐,有時要做日常,也會替她叫好外賣。她日常的采買他也要橫插一腳,總要屁颠颠的僞裝一番後跟在她身後,重物總是自動自發的幫忙帶回家,完全沒有什麽脾氣。

她稍一皺眉,他立刻很有眼色的停頓住動作,垂頹着臉,一副欲接近又不能的表情。

他雖然天然,但看人接物的直覺總是很敏銳。

她着實是個好猜的,抓住了她的軟肋,她對你既有極大的好感,你再做什麽出格的事也妨。你要是開始就犯了她的禁忌,那為她做了再多的事,她也是無動于衷的。

等到遲鈍的他知道了高美男原來是“高美女”,他開始有些慶幸自己搬出了宿舍。

願主保佑泰京哥,居然有一段時間和高美女同室而眠,泰京哥,你還純潔嗎?

等到他覺得差不多的時候,他問她願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她沉默了會,“你讓我想想。”

那天晚上,他的手機被妥帖的放置在書桌上,翻開他傳來的簡訊,卻是絮叨今天遇見的事。

她總是極少回,只是唇邊不自覺便牽了笑意,心情極好的睡下去,卻似夢到了最初。

晨間洗完澡,換了件藍棉裙,她攜着小椅坐在窄小而逼仄的陽臺,手邊置一杯清爽的梅子酒,望着渾濁而灰藍的天空。

做為死神那段冗長而平淡的生活,還以為磨滅了她近半的記憶,只是昨夜夢回,又好似分分鐘都無比清晰。

她懂Jeremy,因為并不是只有他可以用一秒鐘愛上一個人。

和那冤家初見時,還聽到他故作親切的笑谑,“未想到趙小姐居然這樣瘦,這怎麽可以?”

那時候她連二十也未滿,他的年紀足以做她的父親了,他甚至還有一個妻子。

只是他文采出衆,又那樣懂她,好像全天下只有他最懂她。

之後他好不容易同她結婚,亦也有過一段極快樂的時光。

情濃時,他說過,“觀今形勢,恐要生變,我遲早要和你分開了。”她笑言,“你若不便用真名,便取了我的姓做化名吧,今生今世,也要烙着我的印。”

後來再見流亡的他,雖然他化名趙先生,身邊卻又有了另一朵解語花。

恩愛時多情深不移,分離時就有多剜心刻骨。

後來他們都老了,他寫信想見她,她回信中寫道:“我雖未忘情,但已不願再見你了。”

小小的含了梅酒,滿口青冽的回甘。

忘掉一個人要用多久,一萬年夠不夠?

很多年,她自以為可以,卻在和姜亨俊的婚禮上退逃。

無法忍受和他人同睡一榻,然最重要的,是無法欺騙自己。

她多無恥,肆意利用揮霍着他人的愛意,抓着海中浮木似的扣着他們,自己卻好似永遠都停留在原地,總是閉合着。

想要過新生活,想要忘記他,幾乎是不知不覺的就利用了另一個愛她的人。

“我多想愛你。”彼時姜亨俊淌淚挽留,她也只是搖頭,“我不能騙你,也不能騙自己。”她終究,未曾愛他。

他們比之于最初的那個他,明明都是極好的人,只她最想最念的,卻仍是傷她最重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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