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她,我帶走!
淩新蘭摸摸腦袋:“咦,這個門怎麽關上了,還這麽硬?這個地方的門設計的真好!木頭撞了會很疼,這個東西雖然硬,但是不疼!”
等她擡頭的時候,人卻愣住了!
能讓整個空氣都凍上的冷情,一雙勾人的桃花眼,棱角分明的鼻子,性感的嘴唇……這個人怎麽這麽熟悉!
雖然淩新蘭是一杯就醉,但是迷糊中還是看清了來人:“林琅?你的腰不是受傷了麽,怎麽會出現在這裏,快,帶我走,那個混蛋是個色狼!”
“好,我待會兒就帶你走!”林琅把她摟在了懷裏,摸了摸淩新蘭的腦袋,在這樣的時候,這個家夥才不會隐藏自己的脆弱吧!
看見是林琅,夏曼曼急忙沖着他打招呼:“林總……”
話說道一半,卻被林琅給截住了:“我不過是個總經理助理,不用這麽隆重吧!貌似我還沒有你的職位高!”
這下子,夏曼曼愣住了,老板今天這是抽了什麽風兒?居然自稱是總經理助理?再一看他懷中的淩新蘭,頓時明白了是怎麽回事,不再說話了。原來這個老板看上了淩新蘭啊!
穆浩天看見如此的林琅,不由得嘴角出現了一絲玩味,這個女孩兒不簡單,居然還跟這個林琅有一腿!
林琅這個家夥不是說不到25歲不考慮女人麽,怎麽這會兒又和她這麽親密?還為了她去玩兒自降身份這一套。太奇怪了!
“林總……經理助理,你的腰不是斷了麽?我說了多少次要去看你你都不讓,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看着自己的好朋友,林琅這個生氣啊!這個家夥,放着好好日子不過,放着好好的學不上,成天裏花天酒地的,最後挂了四科,花錢買了個畢業證。現在給他安排一個不錯工作,就簡單地看看經理們的業績就成。可是這他都做不好,也不認真做,每天只是出席一下酒場和歡場,要不就是跟着那些亂七八糟的富少們一起混日子,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
作為一個比較隔路的總經理,林琅很少出席這樣的場合。如果今天不是因為有個長輩要應酬,他都不知道,這個穆浩天都快幹出來搶奪民女的事兒了!
于是,他臉色冷了幾分:“謝穆總監關心!我是個命苦的人,都這樣了還要忙公事,如果你今天去公司上班了,肯定能看見我!是不是這幾天都泡在女人堆裏了?”
穆浩天本來是想要取笑一下林琅,卻發現他真的生氣了,只好改變思路:“嘿嘿,林琅,你別生氣麽!雖然我這幾天沒有去公司,但是公司的事兒我可是一點都沒有耽誤,銷售、采購都正常進行,不信你問夏經理!至于我的這點愛好,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我,不至于為了這個跟我發脾氣吧?為了你懷裏的小美女?怎麽,你是打算放棄你曾經的宣告了,還是你終于明白女人的好處了?”
被說中心事的林琅有一點尴尬,但是看見他當着這麽多人,尤其是女人的面這樣不正經,便只剩下了生氣:“因為我們是朋友,我才提醒你!你在外邊怎麽玩兒女人我不管,但如果你再利用工作之便如此,小心我不顧情面!咱們公司規定,銷售、采購都不得去接受客戶的回扣以及變相的賄賂。夏經理,這個案子老板的意思是交給你,如果真的值得簽,就簽;不值得,也不要給他面子!這個女人,我帶走了!”
Advertisement
穆浩天張着嘴巴,想要說點什麽,卻硬是沒有說出來。
他沒有想到,林琅能這麽不給面子。什麽公司規定,什麽老板的話?制定規定的是他,老板也是他!
自己和他是那麽多年的鐵哥們兒,居然為了一個女人鬧翻?好,正好他本來就對那個小女人有興趣,現在更多了一個理由要把她搞到手!
看着林琅要帶走林新蘭,杜仲的拳頭都握成了一團。這個男人他有印象,就是淩新蘭那天說是她男朋友的人。難道淩新蘭真的已經有了新歡?
不行,淩新蘭是他的,從初中開始就是,誰也別想從他身邊奪走!
想到這裏,他急忙出聲:“這位先生,奧,不對,林總……經理助理,新蘭跟你是什麽關系,你這樣帶走她,不好吧?”
林琅看了他一眼,感覺這個男人很熟悉,卻不記得在哪裏見過了。
對于這樣的人,他也沒有什麽興趣,于是他皺了皺眉問道:“那你又是她的什麽人,又憑什麽要來管她的事兒?”
“我是她的男……表哥!”本來杜仲要脫口而出的是“男朋友”,可是看見了夏曼曼才臨時改口的。
林琅一聽,笑了:“你是新蘭的表哥啊,那失敬了!不過似乎表哥都是男的吧,女的就只能叫做表姐了!”
杜仲也覺得自己剛才的樣子丢人,不過,現在是留下新蘭最重要:“那你呢?如果是想要占她的便宜,那可是別想,我會照顧她!”
林琅聽了,嘴角往上提了提,說出來了一個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