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反面角色都聚在我家
我雖然不明白我這身體是怎麽突破人體壁壘,實現無性繁殖,不明白在 DNA 技術壓根沒有的年代,大夫們怎麽通過把脈判斷我肚子裏的肉不是太子的種……
但我明白了一件事:我雖是穿越來的,但我不是女主,白純純才是。
我被退婚了。
白純純在這次街頭賭坊中,以最快速度贏了 7 千 6 百萬兩白銀,我娘則輸了 9 千 2 百萬兩。
我驚詫于數量之巨,更驚詫于我家這麽有錢!
完了……
我心裏就一個念頭,我爹是不是奸臣我不知道,但貪官的人設跑不了了!
這夜,我端了一碗冰粉兒,趁夜深人靜,盤腿坐在屋頂,決定冷靜一下,思考一下人生。
我和蕭良第一次見面就在這裏。
他穿着黑色大蟒紋的朝服,我爹跟在他身後半步,兩人身前身後都是濃得化不開的夜色。
他們從我院落外走過,我依稀聽見「待事成」「逼宮」「30 萬大軍」等字眼……
此刻的我心頭敞亮:嘚,反面角色都聚在我家了。
下面那兩位,一位是當朝王爺,皇上的幼弟,太子的叔叔,嫌命太長,非要造反找死;
另一位是我爹,堂堂當朝首輔,早位極人臣,妥妥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我不知他腦子進了什麽水,和造反的王爺攪和什麽?
就算換個皇帝,能分他一半江山?
我忍了很久,待他們走遠,忍不住嘆了口氣,将白瓷碗往屋脊上一擱,仰面躺在琉璃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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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什麽?」有聲音響起。
「想穿越女配的修養。」我回答特自然,壓根沒看來者是誰,「當年博覽群書,怎麽沒總結個《女配生存指南》?」
「女配能活嗎?」那聲音再問,人在我旁邊坐下,跟我一起平躺在琉璃瓦上。
我側頭看旁邊人一樣。
星眸劍眉,高挺的鼻梁,玄色蟒紋朝服,正是剛和我爹一起從院落外走過的良王。
我沒有吃驚,沒有尖叫。
這世界,連青黴素都能發明,王爺去而複返有什麽好奇怪的?
「不知道。」我回答特老實,「理論上有機會,只要不和女主正面剛,不降智,不作妖,再拉着周圍人一起做好人,機會應該很大。」
「但,如果這是一本書呢?」良王再問,神色頗為認真。
穿書?
我一下坐起來,之前壓根沒想過這種情況,因為我看的穿越小說實在太多,別說霸榜的,但凡有點名氣的,我基本都看過。
我用「你認真的嗎」的眼神看良王,良王沉痛點頭。
這本書的書名叫《皇後是朵僞白蓮》,作者是良王的妹妹,确切的說是良王穿書前的妹妹。
穿書原因不詳,據他推測,很可能是因為有一天吐槽了這本書的設定。
作為理工男,完全無法接受邏輯混亂,古代場景混淆大量現代文明産物。
書中除了男女主,其他人仿佛都是弱智,一個個趕場兒似的沖到男女主面前秀智商下限,然後被男女主聯手打臉啪啪啪,被打後還不知悔改,只要沒死,繼續作死。
他那天特別生氣,把作者妹妹大吼了一頓,叫她多看書,少寫垃圾。
結果當夜,他就穿了。
至于我沒看過這本書的原因,很簡單,這書不紅!
「請問書中林绾绾的結局?」我認真求教。
「死了,死相特難看。」良王意味深長看我一眼,雙手枕在頭下,「她給女主下蠱,結果被蠱反噬,蠱蟲全跑到她身上,最後皮開肉綻,皮膚下每一寸都是蟲子。」
「那你呢?」我問。
「比你好點。」良王說,「造反不成,當場活捉,淩遲 3600 刀,刀刀都可以做刺身,蘸一蘸調料就能吃。」
我沉默了一下。
「你就沒想過『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嗎?咱就算不做主人,逃出升天應該 OK 吧?」
「想過,還做過,差點把這個世界搞崩了。」良王說着坐了起來,把大黑靴一脫,大白襪一脫,露出右腳腳趾,「看見沒,這就是下場!」
良王的右腳趾很整齊。
斷得很整齊。
書中的良王是個掌 80 萬兵馬的首席大元帥,每天屁事沒有,待在京城的時間比待在邊疆還多,就琢磨兩件事:第一,如何搶女主,第二,如何奪江山。
被迫穿越這位,幾次想改變命運,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出兵權,又或者退至邊疆,做個真正的守邊大員。
結果每次話剛出口,就看見世界以肉眼可見速度崩塌,化為碎片。
最初兩次,他及時收口,崩塌的世界迅速複原,第三次,他豁出去了,崩塌就崩塌,說不定夢就醒了。
然後,他的腳指頭沒了。
劇痛讓人清醒,他清醒的意識到一件事:如果世界崩了,他的小命就完了,唯一回去的辦法,就是完成配角的使命。
聽完這話,我感到很絕望:
「你男配的終極劇情是淩遲 3600 刀,刀刀做刺身,我覺得這完全可以忍!我密集恐懼症,想到渾身爬滿蟲,蟲再下卵,卵再孵蟲,我就算回去了,也該進精神病院了!」
那天晚上,我和良王商量到半夜,決定由他做一次好人,在我被蠱反噬的時候,他飛速趕來,一刀殺了我。
「到時候,就全靠你了!」我握着他的手,像所有言情劇裏的狗男女私定終身一樣,說得含情脈脈,熱淚盈眶。
他重重點頭,問了我大學在哪個學校,幾年級,什麽專業,說出去後請我吃飯,紀念這段革命友誼。
我告訴他,我們學校外的麻辣魚特別好吃,自助餐,不要 69.9,不要 49.9,一個人才 9.9,可以吃到扶牆出。
良王在聽到我說 9.9 的時候,眼睛超亮,我想,現實世界裏,他肯定和我一樣,也是個窮鬼。
那天晚上,我沒有告訴他的是,我其實是個「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在這個混亂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可以再搶救一下。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詳細分析了忠臣的十大操守,奸臣的五十種死法,并展望了告老還鄉,采菊東籬下的美好田園生活。
我爹完全聽不進去,他固執的認為蕭良才是天命所歸,他做的一切,貪污也好,行賄受賄也罷,甚至包括殘害忠良,都是順應天命,執着勁兒很像《封神榜》裏的蘇妲己。
「爹,你就沒想過良王有可能失敗嗎?」我低吼。
「怎麽可能?!什麽叫天命?天命怎麽會失敗?!」我爹很激動,「绾绾!不懂就要多讀書!你好歹是首輔大人的女兒,不要讓人覺得沒文化!」
我:……
「我是說如果,如果良王失敗呢?」我苦口婆心。
「绾绾,做人得有常識。80 萬兵馬,良王只需揮揮手,踏平京城連一炷香時間都不要,怎麽可能失敗?」我爹反問我。
80 萬兵馬……
我忍不住內心吐槽,到底是誰沒有常識?彈丸之地的國家,祖國一個省都比這大,你敢吹 80 萬兵馬!
還有,男主他爹腦子被門夾了嗎?
自古以來,不想造反的王爺不是好王爺,男主他爹到底要多坑兒子,才會把 80 萬兵馬交到王爺手上?
「我是說如果!」我非要我爹給個答案。
我爹在房間踱步兩個來回,一向微微躬着腰,以顯謙遜的男人,竟越走越意氣風發,背脊直了,下巴揚了,豪氣萬千的吐出一句:
「所謂青山埋忠骨,老夫要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
我敗下陣來,在這本書裏,您老人家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反面人物,還留取丹心呢,遺臭萬年差不多!估計結局比 3600 片刺身好不了多少。
我放棄給我爹做思想工作,順便也放棄了我娘。
我娘不知中了什麽邪,滿腦子「王侯将相,寧有種乎」,一聽就是個野心家,按這個思路,皇後都滿足不了她,得女王才行!
她在我爹那裏,不教唆着「把良王一起反了」就不錯了。
我嘆一口氣,這本書有一個最大的 bug,所有配角,實力配不上野心。當然,小說嘛,特別是女頻小說,若配角一個個都實力配得上野心了,就沒男女主什麽事兒了。
我決定走第二條路,成為女主的小迷妹。
很多爽文小說不都那麽寫的嗎?女主升級打怪,衆男配女配被女主實力打臉後,紛紛迷途知返,成為女主的迷弟迷妹,在女主帶領下,最終走向輝煌。
我叫管家從庫房找了好些寶貝:
水頭最好的玉如意,鴿子蛋大小的鑽石,全套碧玺首飾,萬年老山參,送子觀音玉雕,還有一朵不知為什麽長年不凋謝的天山雪蓮……
然後親自去了趟白府。
白純純的父親只是禮部侍郎,我這種身份去他家屬于屈尊降貴。
我不在意,為了活,別說屈尊降貴了,就算做舔狗,我也在所不惜!
在白府,我說了一大堆贊美白純純的話,從相貌到人品到才智,再衷心祝福她和太子有情人終成眷屬,白頭到老。
白純純羞澀的接受了我的祝福,笑容滿面收了我的禮物,再禮貌的把我送出府。
我總算有點首戰告捷的感覺,哼着歌上了馬車。
「小姐,林绾绾送來的禮物怎麽辦?」馬車外傳來白純純丫鬟的聲音。
「她送的東西能用嗎?全部丢去雜物房。」白純純聲音清冷,絕對理智。
我有點心疼,鴿子蛋大小的鑽石,若帶到現實,估摸着得好幾億,《泰坦尼克號》裏的「海洋之心」也就這大小了。
今兒拿到手上,我都沒好好觀摩。
「不心疼,不心疼」,我反複給自己做心理建設,錢這個東西,沒有了可以再賺,可命丢了,萬一還是回不去怎麽辦?
一個時辰後,良王親自登門,名義上找我爹,實則找我。
他聽說我去給白純純送東西,表示王心甚慰,贊我已經完全适應配角身份,往後齊心協力,以 50 米加速跑的姿勢,早日實現「死亡自由」。
我沒敢告訴他,我的目标不是作死,而是做迷妹活下來,so,往後的大 boss 只有他一個。
這種想法太破壞我們的革命友誼,本着「你不入地獄,難道我入地獄」的想法,我決定放棄 9.9 的麻辣魚。
再一盞茶後,家中小厮慌裏慌張跑來,說白純純接受我的禮物後,這會兒容顏憔悴,昏迷不醒,顯然中了劇毒,太子已怒發沖冠趕赴過去。
良王坐在旁邊,朝我豎起大拇指,眼神中寫滿了:作死,你比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