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穿書
“嬸子好,我找小青姐玩。”陳麥回身關好門,掖好舊草席簾子,抖了抖身上的寒氣,“今年可真冷,才十一月中旬就下雪了,凍死個人了。”
“麥子來了,快上炕暖和。”沈母擡頭招呼一聲,順手把有些鈍的針往頭皮上劃拉兩下,看的沈青忍不住眼皮直跳,真擔心老娘把頭皮劃破了。
搓搓手,陳麥沒脫鞋挨着炕邊坐了,“嫂子和豆子出去玩了?”
“去豆子他舅家了,他舅媽前兒個生了個閨女。”沈母回身開了炕櫃,抓了兩大把的炒花生和瓜子扔進木盤子裏,招呼陳麥吃,又暗暗瞪了眼閨女,少吃點!
兩家關系好,陳麥也不客氣,抓了花生吃着先跟沈母說了他娘準備明兒個做兩板豆腐,問沈母做不,要做的話得提前泡好豆子,明兒個早點過去。
“做,我也做兩板。”沈母扔下鞋底子去找黃豆。
冬天除了白菜蘿蔔洋芋,就剩下豆腐和豆芽了,家裏幾個孩子都喜歡吃豆腐。
沈青喊了聲娘,“泡點綠豆,我想吃綠豆芽了。”
她娘做的酸辣炒綠豆芽那叫一個好吃,卷進原味二合面煎餅裏,咬一口外筋道裏清脆,配上一碗胡辣湯,冬日裏再過瘾不過了。
想吃……
陳麥顯然也想到了沈母的手藝,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我也想吃了,回頭我送兩碗面來,你讓嬸子把我的份兒也做上,我還想吃炸豆腐,跟白菜做了湯泡飯能香掉牙,可惜我娘嫌費油。”
沈青忍不住嘆口氣,陳麥的要求真低,她可不一樣,她饞的就多了,什麽糖醋排骨、炸雞腿、鹵豬耳朵、牛肉幹、鴨脖、雞爪……
光是想一想沈青就想撞牆了,如果能讓她回去的話。
她是半年前穿到六七年的(五月中旬)。
原身腦袋磕石頭上一命嗚呼後,她的魂魄就進來了。
在進入這具身體前一個星期她有的意識,整整一個星期別人吃飯她只能看着,牙都要吸溜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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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十足的把握她就只敢想一想,不然丢命不說還啥也吃不上了,不符合她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但是跟這具身體融合之後,她也沒快樂多少,因為家裏太窮了。
農忙的時候三合面餅子,這個三合面裏面可沒有一指甲蓋的白面粉,全是紅薯面、豆面之類的,還帶着外皮,磨得粗糙,做出來的餅子又幹又硬,不泡湯裏她一口咽不下去。
米飯就別想了,這東西更缺,家裏只有沈青她大侄子豆子能吃,就是磕破腦袋那陣也吃不上。
農閑的時候就更別提了,一日兩頓的白面稀飯,稀飯裏切點紅薯疙瘩或是野菜碎,就着鹹菜就是一頓了。
唯一慶幸的是,他娘*的做飯手藝太好了,成功找補了其他不足,也讓沈青哪怕是三合面餅子也能吃的津津有味,成為家裏公認的吃範達人。
就連村裏人也說,跟她一起吃飯,能多吃兩碗呢。
咳咳,所以,除了豆子,自家人和村裏人都不愛和她一起吃飯,畢竟誰家的糧食也沒法敞開肚皮吃。
來這裏半年了,就秋收的第一天她家做了頓肉,半斤肉,剁成肉糜跟茄子炖了,她連肉味兒都沒嘗出來,此刻想起前世那些美食,她沒出息的猛吸溜口水。
“你也覺得炸豆腐好吃吧,可惜離着過年還有快兩個月呢。”陳麥憂愁的道。
“不,我更想啃雞爪。”沈青随口道。
“雞爪有啥好吃的,光是皮沒有肉。”陳麥嫌棄的看一眼沈青,真沒出息,還不如她呢。
沈青:“……”
憑啥嫌棄雞爪,至少雞爪過年能吃到,肉你能吃到一樣。
沒跟她争辯,沈青吐掉瓜子皮問道:“你找我啥事兒?”
陳麥一拍大腿,“差點忘了說正事兒了!”
“我表妹上午來家了,說供銷社新來了一批圍巾,全是海城貨,大紅色的,顏色可正了,過年戴着肯定喜慶,我和春芳、二妮說好了,明兒個一早我們就去供銷社看看,真要有我表妹說的那麽好,我們仨就合買一條,到時候我們輪換着帶。”陳麥興奮的眉飛色舞,“要加上你嗎?”
跟人同一條圍巾?
還是不了。
沈青搖頭,“不要,不去,冷。”
而且今年家裏的情況實在不算好,她半年前磕破了腦袋昏迷不醒,家裏趕緊給送了縣醫院,花了小二百呢,前一陣子兌完公分家裏才還了賬,眼下家裏就十塊錢了,還是留着過年買年貨的。
“去嘛~~~”陳麥抓着沈青胳膊搖來晃去,調子拉的老長,“一起去嘛,就算不買咱也可以逛逛。”
沈青被她晃得頭暈,推開她手,坐起身來,“行了,老,實交代,為啥非得我去……說實話,不然我可不去。”
陳麥知道她家今年不好過,去供銷社自覺不喊她,免得去了不買東西被魏琳和那些海城來的知青暗地裏嘲笑。
突然纏着她去,肯定有事兒。
“我們在院子裏說的,誰知道魏琳那個賴皮貨偷聽我們說話,纏着非要一起不然就告給我爹,我不想跟她一起,別當我不知道,她就是想跟我們炫耀那只金魚。”
“你說咱們女孩子去,她帶個男的咋回事兒?”陳麥悄悄打量着沈青的臉色。
沈青拒絕王進宇之後,大隊裏很多姑娘都去表白,也包括陳麥和魏琳。
只不過王進宇選擇了魏琳,拒絕了其他女孩子。
原本這沒啥的,可誰讓魏琳和陳麥從小就不對付,偏那天表白的事兒不知怎麽的就被魏琳知道了,她沒少嘲笑陳麥,還故意帶着王進宇在陳麥眼前晃悠。
一天兩天的還好,時間長了陳麥連着王進宇也煩起來了。
沈青挑眉看她,“怎麽,別人不相信,你也覺得我還惦記着那只金魚?”
“那你——”
“陌生人而已。”
因為王進宇這個人,沈青想的有些多了。
王進宇,洮南公社小河大隊的一名知青,高中學歷,來自海城,外號金魚,長得一表人才,氣質文雅,是大隊女孩的夢中情人,五個月前跟魏琳确定了關系,眼下正是如膠似漆的時候。
而在那之前,整個大隊的人都知道王知青看上了沈青,追了有整一年,眼看人姑娘就要答應了,誰知道一腦袋磕石頭上再醒來就不願意了。
之所以不願意,是因為此沈青非彼沈青。
她也叫沈青,二十四歲了,目前藥學研二在讀,晚上睡覺睡的好好的,一睜開眼就變成了六七年的沈青了。
一開始以為是穿越,直到她大伯來家裏讓大哥幫着算賬,順嘴說了一句廠裏給堂姐介紹了個對象,人是當兵的,年僅二十五已是營長,家在京城,兩人已經确定了關系,過年就帶回來給家裏人瞧瞧。
這麽好的事兒,大伯卻發愁的很,門不當戶不對的,孩子能過的幸福嗎?
兩家早就分家了,大伯人和氣,大伯母卻不是個好相與的,事事喜好掐尖要強,定要超過小叔子一家。
所以大伯這話就左耳朵進,右耳朵出了,免得回頭被大伯母說他們嫉妒。
送走大伯,沈母憋了半天的話一咕嚕吐了出來,無非是各種的羨慕嫉妒,當兵的可不比鐵飯碗的工人差,這樣的婚事可是頂好的,她閨女在就沒這個福氣呢?
羨慕完,沈母跟沈父商量着,打算過年堂姐回來,看她能不能給沈青介紹個廠裏上班的,以後姐妹倆也能互相幫襯,順便可惜一下自家閨女沒答應那知青,不然回頭跟着那知青回城,就能去海城了,說罷順手搗搗沈青,才發現說了半天這丫頭一個字沒聽進去,一臉的神游天外。
這可不怪沈青,她給吓壞了。
難怪她之前總覺得堂姐、大伯、大伯母的名字和家庭情況聽着耳熟,直到大伯說了那未來堂姐夫的名字,她才如晴天霹靂一般恍然醒悟。
可不就眼熟,這就是她前世看過的一本年代文裏的人和事呀。
文是從女主跟男主告白被拒開始的。
男主是另一個師長的兒子,兩人一個大院長大,青梅竹馬,奈何男主一心搞事業,只把女主當妹妹。
女主天性樂觀,被拒絕後也不氣餒,只要男主不結婚,她就還有機會嘛。
男主的爹娘家裏解放前都是大資本家,又遇上特殊年代,之前已經栽了一批人了,迫于當時的形勢,男主想要避開這次危機,就得找個三代貧農的妻子。
之後男主經人介紹認識了毛紡廠的女工,文中的惡毒女配。
為啥說她惡毒呢?
她跟男主結婚也沒能免掉下放農場勞改,男主不放心爹娘和年幼的弟妹,想辦法去了同一個農場。
誰知下放才半年女配就忍不了這裏惡劣的環境和繁重的勞動,提出跟男主離婚,男主也不強留人,問題是女配走的時候偷走了男主全家的錢和票,被男主五歲的小妹發現之後,把人推倒磕破了腦袋,發現的晚了,送到醫院也沒能搶救過來。
男主追上女配質問,女配不承認不說,還跟革*委*會的人聯合把男主關押毆打了一個星期,等放出來才知道,他小妹沒了之後,父母接連病倒,錢倒是借到了,但醫院沒藥了。
就在這個時候女主來了,帶着藥、錢票救活了男主的爹娘,不顧父母反對、不計前嫌的陪在男主的身邊。
幫着他照顧父母和幼弟,在他煩惱的時候靜靜陪在他的身邊,被人質疑的時候堅定的握住他的手,鼓勵他,在他煩惱的時候給他出謀劃策……
一年後,男主和女主終于在一起,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女主有了身孕,孩子出生,男主覺得這裏環境太差,對孩子不好,想要尋求機會離開這裏。
恰在此時,女主發現農場裏有個人不對勁兒,男主立刻重視起來,經過一番調查,男主尾随這人找到了農場附近的一個敵特秘密據點,裏面有大量的炮彈和槍支。
男主上報給農場場長,場長不當回事兒,故意沒有上報不說,反倒洩露了消息,被敵特察覺。
敵特為了不使秘密洩露,故意制造好幾起意外事故,想要除去顧家人,次次都被男主和女主化解,最危險的一次,男主一人與十敵周旋,眼看撐不住的時候,女主終于聯絡到了她爹,調動了附近的兵力圍剿。
憑借此事,男女主榮立一等功,一家人終于得以平反回城。
接下來的內容自是不必說,惡毒女配一家子都沒有好下場,被男主報複,還會牽連親戚和村裏人,被所有人怨恨、孤獨終老、不得好死。
男女主幸福的在一起生活,對國家和社會做出各種卓越貢獻,他們的孩子長大後也成為了優秀人才。
不巧,文裏面的惡毒女配,就是她在紡織廠上班的堂姐沈紅。
那麽,過年帶回來的未來堂姐夫豈不就是男主了?
沈青為此激動了好一陣子。
她當時看文的時候對男主的觀感就挺好的,人長得好,一身過硬的功夫,還會開坦克,偶爾露一手廚藝把女主都給驚豔了,只可惜是個紙片人。
眼下紙片人變成了真人,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男主真有文裏說的那麽好嗎?
看看日子,才剛六月,早着呢。
沈青冷靜下來,既然知道是穿書,她又知道劇情,當然得先解決了她自個兒的麻煩。
文裏,前期惡毒女配和男主結婚的時候她出現了一次,連名字都沒有,末尾的時候再出現,就是一個被知青丈夫抛棄的可憐女人,靠給人當保姆賺錢供孩子上學,曾去過男女主家裏應聘,不過一看是前堂姐夫,偷偷跑了。
知道未來老公是抛棄妻子的渣男,沈青當然不會坐以待斃。
既然知道了渣男前夫的身份是知青,她不嫁給知青不就得了。
剛好村裏的王知青在追求她,磕破腦袋那一陣沒少來看望,只可惜心不誠,看望病人居然空手來帶着東西走。
也就原身那個傻白甜看不出這人品性不良,暗地裏早就有了意思,但還是按照沈母的計策,先觀望着,不怪沈母心裏沒底,實在是這個王知青的條件可一點不差,家是海城的,父母雙職工,本人也是長得一表人才。
再看自家閨女,整天泡在地裏,肚子就沒吃飽過,人又黑又瘦,晚上不點燈都看不見人,不是她埋汰自家閨女,跟那王知青站一起,那就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人王知青才是那鮮花!
說王知青看上了自家閨女,這誰能信?
六月中旬徹底好起來的時候,沈青當着一家人的面拒絕了他,還要求王進宇償還了屢次從家裏拿走的東西。
原身是真的傻,自個兒家裏都吃不飽,還偷摸給王知青送東西,沈青對王知青沒感情,可不慣着他,自己吃不香嗎?
那一天簡直是修羅場再現,王進宇難堪的差點扒拉出座莊園來,就連沈父、沈母、沈大哥都忍不住替他尴尬,要知道閨女(小妹)來這一出,他們一定早早避出去。
雖然他們也不滿意王知青,可你好歹給人留個面子啊,
沈青是最快活的了,天知道她早就想踹人卻一直忍着,渣男總算不用在眼前晃悠了,感覺空氣都新鮮了幾分。
渣男當時就給氣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摔門而出。
更好笑的是,第二天在地裏遇見,渣男湊上來就說知道她昨天心情不好火氣大,他不會生氣的,但沈青得跟他道歉,不然他不會原諒她的……把沈青惡心壞了。
轉頭村裏人就見那王知青不知道被誰揍了一頓,滿臉腫脹如豬頭,衣衫破爛如爛泥一般躺在地上,足足一個星期才下了床。
等傷好之後,渣男火速跟大隊長家的魏琳在一起了。
但是,從那之後,大隊裏的人發現了一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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