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天生狐媚
車子加速,往機場飛馳而去。
音樂響起泰勒的《IKnewYouWereTrouble》,狂野而霸道的音樂節奏,讓人暫時忘記了煩惱。
秦飛飛的手機在響,是蔣建國打來的電話,她打開車窗,在淩冽的夜風中将手機丢了出去:“要換號碼了!”
陳一諾沒有勸她,只是親昵的攬着她的肩膀,轉移話題道:“藍曦說東京最近多雨,天氣有點涼,等會兒到了機場穿件外套!”
“好……”
飛機上,有個男人想加陳一諾的微信,陳一諾婉轉的拒絕了,那男人還糾纏不休,陳一諾正要說話,關敏兒大胸一挺,攔在前面:“先生,你想加她微信,得問過我同不同意。”
“你是?”那男人好奇的看着關敏兒。
“我是她女兒。”關敏兒笑嘻嘻的說。
“噗”秦飛飛一口蘇打水噴出來,嗆得不停的咳嗽。
“啊?”那男人驚呆了。
“她是我後媽。”關敏兒擠眉弄眼的壞笑,“我們出來的時候,我爸讓我好好盯着她!”
“呃……”那男人不可思議的看着陳一諾。
陳一諾笑而不語,秦飛飛翻了個白眼,又來了,關賤賤撒謊從來不打草稿。
男人馬上退開,再也不敢騷擾陳一諾了。
關敏兒湊上前問:“帥哥,要不你加我微信吧,我沒有男朋友。”
“咳咳!”秦飛飛剛喝進去的水又差點噴出來。
“哈哈……”陳一諾忍不住笑了,關敏兒這個活寶,總是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
“我,我手機沒電了,謝謝。”男人吓得說話都結巴了。
“唉,有緣無分啊!”關敏兒裝模作樣的嘆了一口氣,回頭對陳一諾抛了個媚眼兒,回到座位上,低聲對陳一諾說,“寶貝兒,不用謝我!”
“瞧你那瑟樣兒!”陳一諾捏捏她的臉頰。
“喂喂喂,妝花了。”關敏兒揉了揉臉,“我去洗手間補妝。”
……
五分鐘後,回到座位上的關敏兒宣布,她剛才勾搭上了一個空少,互加了微信。
秦飛飛一臉鄙視的唾棄道:“你浪死算了,見一個收一個。”
“人家武則天後宮男寵三千,我這才哪兒到哪兒?”
關敏兒對那帥帥的空少送去一個飛吻,那空少臉一紅,羞澀的低下了頭。
陳一諾和秦飛飛相視一笑,見慣不怪。
關敏兒長得天生一副狐媚樣兒,再配上D罩杯大胸和性感的衣着打扮,走到哪兒都能吸引到男人,不過她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個子矮,才156,所以不管什麽場合都要穿着十寸高的高跟鞋。
秦飛飛正好與關敏兒相反,身材高挑,還有一張精致的臉,不過她略微有些消瘦,分不清正反面的胸,清爽利落的短發,冷酷的表情,犀利的眼神,總是一副拒人于千裏之外的氣質,從來沒有一個人敢跟她搭讪。
這兩人一陰一陽,一外一內,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東京的夏天,剛剛還陽光燦爛的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酣暢淋漓,潇灑随意,帶着清涼的風,吹濕了行人的衣衫。
藍曦從法院出來,白底小蘭花的棉衣長裙被濺了很多水,她無暇顧忌這些,打着傘走到路邊去叫出租車。
“嘟嘟”身後傳來汽車喇叭聲,文少輝開車停在藍曦身邊,探出頭說,“我送你去機場。”
“不用了,我打車。”藍曦婉言拒絕。
“帶陳一諾她們去鐮倉別墅住吧,那裏清靜,适合聚會。”文少輝遞出來一串鑰匙,“十周年聚會,玩得開心點!”
“我們住酒店就好。”藍曦客氣的回應,“你不是要去接龍龍嗎?趕緊去吧。”
“藍曦,你怎麽這麽固執?”文少輝皺眉,“你閨蜜來東京,你就打出租車去接機,還帶她們住酒店,是不是太寒酸了?你讓我面子往哪兒擱?”
“我們已經離婚了。”藍曦揚起手中的文件袋,“我怎麽招待我閨蜜,好像跟你沒什麽關系吧?”
“你……”文少輝無語了,結婚十年,藍曦永遠都是這幅溫開水的性子,他們兩連吵架都吵不起來,就連發現他出軌,她也只是平靜的提出離婚,財産都不争,只是要了孩子的撫養權。
文少輝本來有些猶豫,就這麽一個兒子,他視若珍寶,怎麽可能給她?可是後來想想,除了她,還有誰能照顧好孩子?她性格軟弱,容易掌控,以後等他把家庭安排好,再把孩子撫養權要過來也不是什麽難事,所以就同意了。
趁着現在暑假,文少輝想要趁此機會好好彌補兒子,帶他去歐洲游,所以今天去接龍龍,也讓藍曦放放假。
事實上,這十年,除了每年一次的姐妹團聚會之外,藍曦幾乎是全年無休,所以每年的聚會,文少輝都很支持。
“車來了,我先走了,記得準時接龍龍。”
藍曦打到一輛出租車,收起雨傘,上了車。
文少輝看着出租車離開,無奈的搖搖頭,關上車窗,徑直去往兒子文少龍的學校。
在他看來,藍曦這種骨氣并不是什麽值得欣賞的優點,而是冥頑不靈,難怪越是相處久了越覺得無趣。
……
藍曦上了車才發現自己的衣裙被飄灑的雨水淋濕了,她用紙巾擦拭胸前的衣服,計程車司機從後視鏡裏盯着她,臉色露出猥瑣的壞笑,用日語說:“你皮膚真白,胸真好看。”
藍曦眉頭一皺,擡目掃了一眼司機名牌,然後盯着後視鏡裏司機的眼睛,嚴肅的宣告:“吉田正二先生,根據《憲法》第38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诽謗。”
根據《民法通則》第101條和第120條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诽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公民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9條規定,婦女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诽謗、宣揚隐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
根據《刑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亵他人的,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