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門鈴聲伴着踢門的聲音驚雷一樣闖進我的耳朵裏,這才發現自己居然捧着書我在窗臺上睡着了。急急忙忙去開門,但是對方顯然已經等不及,自己拿鑰匙開門了。果然,我看見林凡那張憤怒到極點的臉。

“夏墨!你在搞什麽名堂啊!打了你幾十個電話都不接我還以為你出什麽事了!你忘記今晚你有個歌友會了嗎?說來接你非要自己去,結果現在這都幾點了還在家裏磨蹭啊!”林凡機關槍一樣将他的不滿向我掃射過來。我掏出褲子口袋裏的手機,果然被我調了靜音的手機讓我躲過了33個未接來電的打擾。

“是是大哥,我馬上就走。”我自知理虧,将手裏仍舊捧着的書放到茶幾上,以最快的速度沖了把臉拿了鑰匙準備出門。

“喂,我好了~”我站在門口,叫着正對着我茶幾上那本書出神的林凡。

林凡從書上別開了視線,拿起沙發上的一件外套遞給我。“都秋天了,這件外套穿上。”

傍晚6點,正是路上最堵的時候。坐在林凡的車裏,聽着音響裏幹淨如流水的鋼琴曲,半開着車窗,快進入深秋的風拂過臉頰,帶着淡淡的桂花的香味,我覺得堵車其實也不是那麽令人煩躁的事情。

“吶,你小子晚飯肯定沒吃吧,這個給你先吃了。”林凡遞給我一個飯團,還有一點溫熱。

“謝謝!你最好啦哈哈。”

在很多人眼裏,我是很幸運的。恩,怎麽說呢。因為我幾乎不費力氣就成為了歌手,又不費力氣就成為了當紅歌手。其實如果從我的角度來說,是莫名其妙的做了歌手,莫名其妙的成為了當紅歌手。

那是我進入大學的第二年,我陪同學去參加一個歌手大賽。同學說緊張,于是死活拉着我一起報了名,卻沒想到,一心想要得第一的他只拿到一個鼓勵獎,而我直接就被一家頗具名氣的經紀公司的星探相中。我未必相信命運,但有的時候,我只能用“這就是命運”來解釋一些事情。

之後我接受了兩年的專業訓練,我就這樣成為了一個歌手出道。公司裏的人都說我多麽幸運,極具歌唱和創作天賦,是天生的歌手料子。周圍的同學還說,我有多麽開心,輕輕松松成為了衆人矚目的歌手。歌迷們說,我是多麽有實力,能夠創作出讓他們如此喜愛的歌曲。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否幸運,是否真的開心。所謂幸運,所謂快樂,定義的角度不同,就有着天差地別。

不能說我讨厭現在這個職業,只能說做一行愛一行。雖然當初決定進入歌壇的時候是因為一些事,一些打擊,讓我放棄原先專業所學的文學,轉而進入樂壇發展,但是既然做了就好好的,認真的做,即是對得起自己,也是對喜歡着我的歌迷,信任着我的領導負責。

好在,我的經紀人是林凡。我和他是大學時代的好友,雖然這家夥時常對我大呼小叫,好吧,那也是因為我太粗心大意糊裏糊塗,但是因為我們互相太過了解,所以工作起來十分的默契。不要以為經濟人就只是秘書一樣安排下行程,和對方談判一些活動等事務,其實經紀人要做的事遠遠多過這些。他們還要照顧好手中的藝人,很多時候都會關心到藝人平時的生活狀況,啊說的通俗一點的話,就有點半個保姆的感覺,幹涉的很多。而我的性格現在也變得越來越不愛和陌生人打交道,額我知道這對于我的職業來說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就算我表面做的再好,內心的排斥是我無法忽略的。所以,有了林凡做我的經濟人,我的日子真是好過很了多。

掐時踩點的感到了會場,直接被拖到了後臺做造型換服裝,然後開嗓。整個後臺的人都忙得不可開交。場務拿着個喇叭到處吼,服裝師道具師滿場跑,化妝師兩手忙的不可開交。這時候最清閑的,就是我們這種人。雖然19歲就被星探看中,21歲正式出道,至今已經4年了,我也早該習慣了這種忙碌雜亂的場面。但是我仍舊對自己這個職業深表不理解。只是唱歌而已,只是在人前裝出一個你們喜歡的樣子,靠化妝,靠服裝,靠一個嗓子。就值得那麽多人追随?在做歌手的這些年裏,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假。舞臺上的我,是另一個我,歌迷喜歡,衆人追随的我,只是一個華麗的假象。

“下一個,夏墨!都準備好了沒!”場務的大嗓門吼過來,讓人瞬間精神抖擻。

“全部ok!”林凡回吼。

“快點!好了就準備上臺!”

我看了眼鏡子裏妝容精致的自己,從容的起身走向舞臺。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為了你的畫面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回首寒喧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需說從前

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安靜的旋律随着最後一句歌詞慢慢淡出,舞臺燈光亮了起來,我習慣性的謙虛的鞠躬,就像剛出道時一樣,只不過但是內心是緊張,現在,只剩下機械。

我像以往一樣,習慣性的在臺下搜尋一個人的身影,雖然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告訴我,這樣做只是徒勞無功,但我仍然不能克制自己。我總是在失落後不斷的告訴自己。他一定來了,只是燈光太暗,我看不見……

直到歌曲最後一個音符漸弱,眼角的餘光突然瞟到一個身影,如此熟悉,就像千萬次出現在我夢裏。我瞪大了眼睛,朝人群裏看過去,那個背影,是他!

我第一次草草敷衍了主持人沖下了舞臺,跑出了外場想要追回方才那個身影。我一路拼命的狂奔,好幾個歌迷伸手拉我都沒有拉住。但是,那人早就沒有了蹤影。我失望的靠在牆邊,就連歌迷的驚呼和簽名合影的請求一并被我忽略。我就那樣冰雕般站在那裏,回不過神,直到林凡帶着保安人員沖過來,把我帶回休息室。

當紅的歌星就是不一樣,在這種條件并不算一流的場地,我依然有單獨的休息室。以前的我會鄙視一下這種奢侈待遇,但是今天我對此十分的感激。

“說吧,你又犯什麽病了?”林凡冷冷的問我,也許在他眼裏,我就是一經常抽風的孩子,他就像我第二個媽,已經見怪不怪了。

“我,好像看見他了。”我恍恍惚惚的回答,腦子裏全都是剛才人群中那個略顯突兀的身影。

“怎麽可能!他不是已經……”林凡眉頭緊鎖

“是啊,他早就不在了啊。”我夢呓般說着,眼淚控制不住的湧出來。精致的妝花的一塌糊塗,我慶幸之後沒有我的表演,我現在的樣子一定和鬼沒什麽區別。

眼淚滴落在手背上,滑入剛剛奔跑中被女歌迷指甲劃出來的傷口裏。但為什麽,疼痛的感覺是在心裏呢?

林凡沒有在和我說話,任由我哭的像個歇斯底裏的女人。他只是默默地開始幫我打理收拾。換衣服,卸妝,做了我6年經紀人的他,做起這些來早就得心應手了。我也像個大人偶一樣,任由他擺布,只是臉上的淚水,總是擦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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