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那就多謝你了
程铎上了山,他昨天無意中發現了一群野鹿的蹤跡。不過因為時間太晚了,他手裏又已經打到了兔子,就沒有去追。
程铎先是來到昨天發現野鹿飲水的地方,水源邊有一些零散的腳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經驗判斷,應該是個小型鹿群。
這種野鹿群一般會在同一個地方呆上兩三天,直到他們喜歡的草和樹葉吃完,才會換到下一個地方。
程铎順着腳印追蹤過去,果然在一塊山野腹地發現了鹿群的蹤影。他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樹叢和灌木後面,看着一只野鹿離群吃草,吃着吃着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铎有點可惜,這麽遠的距離,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标太大,扔出去很容易驚到獵物。
野鹿的聽覺非常靈敏,跑起來更是迅速,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跑得不見蹤影了。
程铎正想朝着那只離群的野鹿移動,耳邊突然聽到了一聲壓抑的野獸低咆,一股腥風随之而來——
程铎迅速朝側面打了一個滾,同時回手用柴刀狠劈過去,那野獸發出一聲吃痛的哀嚎,并且迅速跳離了程铎的狩獵範圍。
程铎這時也看清了,那是一只體格健壯,皮毛豐厚的狼,它半邊臉被程铎的柴刀劃破,此刻正呲着牙齒,用一雙陰鹜血紅的眼睛惡狠狠盯着程铎。
這只狼很聰明,見自己不是程铎的對手,仰天打了個呼嘯,很快鑽入了樹林中。程铎注意到,樹林陰影中又跳出數只野狼身影,跟随着它的腳步飛快地消失不見。
很顯然,那是一只頭狼,程铎懷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屬于這個狼群的。
頭狼來找他報仇了。
這些狼可真夠敏銳的,他就是這兩天上山勤快了點兒,就被他們給尾随了。
程铎舉起手臂看了看,剛才不小心被頭狼的尖牙劃破皮膚,拉出了一條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時期,他肯定要上醫院打個狂犬病什麽的,可是現在的他無所謂了。他連喪屍病毒都不怕,過期的臭肉罐頭也照吃不誤,哪還會怕這些?
可惜這樣一來,那群野鹿也被驚跑了。程铎無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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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以前養家的習慣,程铎總覺得被永哥兒發現自己受了傷,還什麽都沒逮到……有點沒面子。
“你回來了?”看到程铎提着獵物走出山林,正在水邊摘野菜的永哥兒不自覺地起身迎了上來,好奇地盯着程铎手裏的獵物。
程铎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着竹鼠給永哥兒看了看:“一只竹鼠,一會兒處理好了給你。”
“好。”
見永哥兒還站着不走,程铎試圖轉移注意:“哪兒來的野菜?”
“剛才看到旁邊田埂上有,我就順便采回來了。”永哥兒不疑有他,回答完程铎的問題,果然乖乖回去繼續摘菜了。
不過等程铎給竹鼠剝皮的時候,圍觀的永哥兒還是發現了問題:“你的衣袖怎麽破了?”
程铎故作不知地擡手看看:“可能在山上的時候不小心劃破了吧。”
“那你等會兒脫下來,我幫你補一補。”永哥兒自然地說,說完發現好像有點不對,程铎又不是他大哥二哥,更不是他爹,他給他補什麽呢!
“呃……你自己補吧,我今天把手指弄傷了有點不太方便。”
程铎聞言看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看到了血跡,心想可真夠巧的,他們倆今天都不小心見血了。
“周貨郎過兩天就來了,我在他那兒訂了金瘡藥,到時候給你上一點。”
“不用了。”永哥兒手一抖,不自覺地把手藏到了身後。其實下地把手劃傷再正常不過了,他根本沒把那點小傷放在眼裏,他那麽說只是找借口罷了。
永哥兒之所以想把手藏起來,是因為程铎盯着他的手看,他有點自慚形穢。他的手很醜,上面不止有陳舊疤痕,還有老繭和凍瘡。
其實程铎的手都比他的手細,他一個哥兒,還是有羞恥心的。
程铎聞言點點頭,也沒在意——永哥兒這點傷等周貨郎送藥來,他可能都痊愈了。
永哥兒不知怎麽有點失望,可能是難得有個除了爹以外的人關心他,他卻拒絕了;也可能是覺得程铎看到了他的手粗,所以改變主意不給他金瘡藥了,因為抹了也沒用……
但好在永哥兒是個堅強的哥兒,很快把這點失落抛到了腦後。他連吃飽穿暖都成問題呢,可沒閑心胡思亂想。
不過經永哥兒提醒,程铎才想起自己買了布回來,還沒找到人幫忙做針線呢。
其實也不用找,這不是有現成的人選嘛……
程铎還擔心永哥兒種完菜就跑了,因為菜地又不用太過關注,他十天半個月來看一看也不會出什麽問題。但是這樣一來,他們之前約定的房子修好之前幫忙做飯的協議就要提前結束了。
程铎可舍不得這麽一個便宜又聽話的“廚娘”。
雖然永哥兒為了避嫌,連他衣服上的小口子都不肯幫忙補,但程铎知道這小家夥其實單純地很,之前在山洞裏看他可憐,不就幫他補了嗎?
再說這提要求的時機,也是很重要的——
吃飯的時候,永哥兒又是照例夾了一碗飯菜到旁邊去吃。程铎見他只夾了三塊竹鼠肉,竟然全都用竹筒裝了起來。兩個窩頭也裝了一個,只把剩下的窩頭和野菜吃了。
程铎夾了一塊竹鼠肉嚼了嚼,然後裝模作樣地說:“哎,今天的竹鼠肉有點老……”
永哥兒一聽緊張了,以為程铎嫌他做得不好,這可關系到他每頓飯兩文錢的收入:“是不是我炒得時候太過火了?我下次一定注意!”
“不是,是這鼠肉本來就有點老。”程铎一副食不下咽的樣子。
永哥兒巴巴地看着他,那也還是肉啊,又不是不能吃了。他要是有這麽一碗肉,別說只是有點老,燒焦了他都不介意!
程铎捂了捂牙:“不知道為什麽,我今天牙龈有點腫了,吃這鼠肉牙疼。”
“哦……”牙龈是什麽,牙疼他倒是聽懂的。
“怎麽辦,這肉明天再熱肯定更老了,要不給你帶回去吧,我明天再打只雞算了,雞肉比較軟和。”
“真、真的嗎?”永哥兒驚喜地話都不會說了,他每天在程铎這裏吃好的,只要一想到爹在家裏沒得吃,他就很過意不去。
雖然程铎不說他,但他也自覺地很,偶爾才會用竹筒裝一點回去。
“真的,我什麽時候騙過你了?”程铎見永哥兒準備出動竹筒,幹脆指着兩碗竹鼠肉中的一碗說:“你把這碗端回去吧,明天再把碗給我送回來就行。”
永哥兒一想也是,歡喜地把那碗竹鼠肉收了起來。
程铎今天似乎話格外的多,吃着吃着又嘆了口氣:“今天不小心把衣袖蹭破了,我就這一身衣裳,買了布又不會縫。真不知道下次換洗是什麽時候,我都快馊了……”
永哥兒剛從他身上得了好處,正是滿心感激的時候,聞言毫不猶豫地道:“我給你做!”
“哦?那就多謝你了!”程铎根本不給永哥兒反悔的機會,打蛇随棍上,接下來又念叨了一通他要幾身衣服,幾床被子……如果不是做鞋實在太過分了,他連鞋都想讓人家小哥兒給他包了。
末了又故作猶豫,裝作關心人家的樣子:“不會給你添麻煩吧,如果實在不方便……”他就給錢,算是不可能算的。
“不會,我在山坳裏做,別人不會發現的。”永哥兒被他忽悠地腦子發熱,一口就答應了下來。
“那就好。”目的達成,程铎重新拿起筷子,三下五除二就把桌上的東西一掃而盡,包括剛剛讓他嫌棄太老,“食難下咽”的竹鼠肉。
永哥兒看得一愣一愣的,但他只是個土生土長的鄉村哥兒,完全不知道現代人那些彎彎繞繞。因此被一碗竹鼠肉套路了什麽的,他根本就不懂……
程铎看着小哥兒乖乖收拾碗盤的身影,想想還是覺得過意不去:算了,等周貨郎來,他再給小哥兒買罐搽手用的羊油吧,就當是謝禮了。
其實程铎在末世也看到過很多可憐的人,永哥兒這樣的連前十都排不上。不過誰叫他是真的簡單呢,程铎有時候甚至覺得永哥兒的單純善良就是一面照妖鏡,把他的醜惡照得一清二楚。
在末世,程铎不見得會與這樣的人為伍。但是在生活節奏慢得有些無聊的羊兒村,他覺得把這樣一個人放在身邊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擔心被人從背後捅刀子……
永哥兒把那碗肉拿回家,跟他爹一起分吃了。只是吃完之後把碗洗幹淨藏在碗櫥深處,不知怎麽被他大哥翻了出來。
“你這碗哪兒來的?”
“我,我……”永哥兒很緊張,恰在這時,他突然想起上回山娃子跟大頭他們換頭繩的事,因此急中生智換了個版本:“上次貨郎來村裏賣東西,走得急,不小心掉下一個碗,被村裏的孩子撿到了,我用兩個餅跟他們換的。”
他在賭,賭程铎住的偏僻,村裏人直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在程铎那裏幹活,他大哥二哥當然也不知道。
永哥兒知道,他大哥二哥還記得上次被打的事,如果讓他們知道他在程铎那裏幹活,一頓打肯定是少不了的。
李大果然信了,拿着碗左看右看:“難怪這碗這麽新。”
永哥兒這時候不由得慶幸,他怕留下味道,特地用草木灰洗了好幾遍。
見李大李二又去碗櫥拿別的碗,永哥兒忍不住道:“哥,我們家就這幾個碗了……”
李大不耐煩地推開他:“我不知道嗎?用得着你廢話!滾滾滾,看見你就煩!”
李二也嗤道:“就這幾個破碗,你還當什麽寶貝了?”
“你們兩個混賬東西——”李旺聽到聲音出來,剛好扶住被推倒的永哥兒,氣急敗壞就想罵兩個孽子。
“死老頭,別以為你是我爹我就不打你了,啰裏啰嗦惹毛了我照打不誤!”
“躲開!”
說完拂開兩人,揚長而去。
“混賬東西,不孝子,他們怎麽不死在外面算了!”李旺捂住胸口,氣得心髒抽痛。
永哥兒趕緊扶住他:“爹,算了,幾個碗而已,他們拿走就拿走吧……”
至于程铎那個碗,他只有用做飯的工錢抵給他了。那碗跟他們家的碗不一樣,塗了釉,畫了花紋,十好幾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