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Part3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Part3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麻痹的!你給爺下來!”
老王已經和廚房吊燈上的那只小倉鼠對峙了差不多一個小時。
昨晚,當他準備把那熱騰騰的飯菜端出來,卻出乎意料的看到那只被他關進迷宮裏的肥滾滾的倉鼠正在他的菜盤子裏大快朵頤,還很惬意地在蛋花湯裏洗了個熱水澡。他立馬沖過去抓它,但那只貪吃的倉鼠很快就跳到了裝着筷子和勺子的籃子中,順便将那些東西從裏面刨出來,掉得到處都是。等他抓起籃子,那只倉鼠又迅速地爬上了靠着鍋碗瓢盆和醬油鹽巴的架子,在那些間隙中來回亂竄,只要他一靠近,上面的東西立即就被它給推下來,它已經砸了他3個碗、5個盤子了!外加一瓶剛買不久的草菇老抽(醬油)!老王忍無可忍,順手抄起一旁的殺蟲劑對它一陣狂噴。
小倉鼠無路可逃,鼠急跳牆,直接朝老王的臉上撲過去,肥碩的身軀扒在老王的臉頰上。老王打手一揮将它抓下,卻被它再次逃脫,它又跳回架子上,順着廚房吊燈的電線攀到了吊燈頂上,和老王面面相觑。老王夾着凳子想把它拽下來,可惜那吊燈搖晃得厲害,而且沒人給他搭把手,他一腳踏空還摔了一跤,手掌被地上碎瓷片劃了道口子,這讓他決定先整理完這一片狼藉再收拾那只在吊燈上偷偷瞄他的小倉鼠,反正他在下面,它也不敢輕易下來。
因此,老王忙碌了一晚上,小倉鼠在吊燈上待了一晚上。
“有種你給爺下來!爺保證不捏死你!”
老王在給小倉鼠做思想工作。
“吱——叽!”
躲在吊燈上的小倉鼠,看到底下對它喊話的人類感到畏懼,那個人類眼窩子發青,好像要吃了它的樣子。它拼命搖晃那圓滾滾的腦袋,死也不下去。
“快下來!”
“吱——叽!”
“下來!”
“吱——叽!”
“媽/的···小可愛~快下來啊~”
老王決定用懷柔政策對付它,他拿出了一塊香噴噴的奶酪,據說這是老鼠的最愛!
“吱吱!!···吱···”
小倉鼠對那個人類手上的東西可感興趣了,只不過它看到那個人類的笑容有種無法形容的怪異,它可不想像那些貪吃的老鼠那樣被老鼠夾夾到啊!那個人類在它看來就是一個很大很大的會動的老鼠夾!
“媽/的···你這混蛋!敬酒不吃吃罰酒!”
老王将那塊香噴噴的奶酪砸了過去,正中那只小倉鼠圓滾滾的腦袋,而這時,手機鈴聲響起,他必須按時上班去了,否則另一邊會有更大的麻煩等着他,這群家夥沒一個讓他省心的!他惡狠狠的瞪了一眼小倉鼠,離開了家。
“等爺回來收拾你!”
“吱···”
小倉鼠嘆了口氣,剛才那個人類突然變臉的情形吓了它一跳,幸好它夠機靈,否則又會被那個恐怖的人類給抓住了。揉揉自己被吓壞的小心髒,嗅嗅爪邊香噴噴的奶酪,它覺得那個人類還是不錯的,昨晚的那些東西比地下王國好吃多了,今天早上又給它送了奶酪當早餐,雖然這種方式粗暴了點,但看在對方是一個人類的份上就不計較了,它還是很寬容的。
吃飽了以後,小倉鼠決定要去健個身。它從吊燈上爬下來,來到水槽邊上,把塞子扔進去,一扔一個準。它再跳到水龍頭開關上,利用整個身體的重量壓下了水龍頭的開關,站在開關上等着水漫上來。當水面離它越來越近的時候,它平舉肥墩墩的雙臂,穩穩地走到開關的最前端,像電視機裏那些跳水的人類運動員一樣,噗咚一聲跳進水槽裏,開始了為時15分鐘的鼠刨式自由泳。晶瑩的水花在它肥滾滾的身後濺起,它游得暢快,雖然這裏比地下王國的泳池小多了,可就屬于它一個!當然,如果能有地下王國那專賣的護目鏡就好了,它可以嘗試一下潛泳。
水位越來越高,溢出了水槽,它游到了噴湧的水注下沖了沖腦袋,借着浮力爬了出來。渾身濕漉漉的讓它不爽,而竈臺上只有油膩膩的抹布。它原路返回,爬下竈臺,在客廳的茶幾上找到了抽紙。抽出好幾張鋪滿茶幾,它在紙墊上将身體滾幹。它發現一旁有個圓圓的按鈕,一腳踩下去,一旁傳來了嗡嗡聲,風吹到身上讓它感到涼爽。它展開雙臂作飛翔狀,腳下一滑,踩到了另一個按鈕,風變得更大,将它的嘴皮子都掀起來,差點将它吹飛,幸好它反應快,關掉了。它覺得有點累,瞧見一旁有個被打開的長盒子,裏面裝着兩個透明的東西連起來的奇怪玩意兒,它能在那兩片透明的東西看到自己的倒影,雖然看不清楚,但是它肯定還是很帥的。随後,它就将那個東西搬出來,要鑽進去睡覺,然而它太肥碩了,沒能将身體塞進去。于是,它想了個辦法,它把那個盒子面向下翻過來,又把之前鋪在茶幾上已經幹掉的紙巾一片片鋪到盒子上,把盒子間的空隙填滿。接着,它抽出盒子裏那塊軟綿綿的布裹在身上,噗叽噗叽滾上它搭的床,睡覺去了。
而風風火火趕到店裏的老王在給那幫不省心的家夥們喂完早餐之後,迎來了有史以來的第二位客人。那是位衣着奇特的客人,是位身形嬌小的女性,穿着緞帶蕾絲鑲嵌的公主裙,手裏還拿着一把精致的小扇子遮着半張臉。
“請問這位姑娘,你需要什麽嗎?”
老王精神抖擻地出來迎客啦!
“叫公主殿下!或者殿下!或者吱吱殿下!吱!”
這位叫做吱吱的姑娘是來找人的,不,正确的說,是來找她那個逃跑了的未婚夫的。由于那個混蛋的逃跑,她成為了地下王國宮廷中的笑談,這讓她大為光火,好不容易征得她父親的同意,化身為人跑出來找那個混蛋,就算綁也要把他給綁回去!而她在這家店裏嗅到了那個混蛋的氣息,她敢肯定,他來過這裏。
“你見過阿米嗎?”
她面露不耐地問到。
“阿米?那是什麽?”
老王一臉疑惑。
“本公主的未婚夫!全名叫阿爾弗雷德F瓊斯的混蛋!小名叫阿米!喜歡亂跑的大傻瓜!吱···!”
吱吱一口氣把話給說完,滿腔怨念化為掩面抹淚。
“呃···”
老王還是第一次遇到失戀跑到寵物店的人啊!雖然沒有多少安慰女孩子的經驗,但是他們是如此的同病相憐有沒有!老王嘆了口氣,拍拍這個叫吱吱的女孩的肩膀,對她講起了之前的戀愛血淚史···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