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淨身出戶的原配11

一無所知的江湛第二天來吃飯的時候,還送了東姝一個雙開大冰箱和一個超級大的大冰櫃,說是有些早餐可以前一天提前做好放冰箱裏保鮮着,這樣就不用太早起來以免她忙活起來太辛苦。

因為做早餐生意的都是很早起來做準備的,那樣會很累,尤其東姝還是一個人。

而且等天氣熱了以後,冰箱冰櫃還可以做冷飲賣。

東姝莞爾道謝,在腦海裏悄悄跟系統說道,【哦對了,以前他還很喜歡送我東西。只要我喜歡,老皇帝的貢品他都敢劫。】

系統:【……】

總感覺她在炫耀秀恩愛,可惜它沒證據。

不過這次東姝沒有白要他東西,給錢他不樂意,東姝就說這些都抵飯錢,以後他吃飯不用給錢了,直到抵扣完為止。

這話說得江湛靈機一動:如果他繼續送東西的話,那他豈不是可以吃她一輩子的飯?

想到這麽好的主意,暗自樂颠颠的江湛給東姝打下手的時候都格外地有勁。

今天東姝同樣做了兩葷兩素的四菜一湯,其中有道紅燒魚,江湛一上桌就拿了一個小碟子,把魚肚那一塊的嫩肉給夾到碟子裏面,挑掉了刺,還舀了魚湯細細地淋個透,然後就像是曾經做了千萬次那般,動作極其自然地推給東姝,“給。”

東姝疑惑看他,“嗯?”

他明明什麽記憶都沒有了,為什麽下意識裏卻還記得他們之間相處時的習慣。

江湛似乎也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做的舉動,對現在他們倆的往來程度有些過于親密了,頓時不太自然地輕咳一聲,“咳!那個,你不是喜歡這樣吃魚嗎?”

東姝挑眉,“我什麽時候說過我喜歡這樣吃魚?”

她很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自己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話,甚至都沒在他面前表達過任何喜好。

江湛也懵了一下,仔細想想她好像确實沒這麽說過,“……直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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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等他回過神來,他已經把動作給做完了。

東姝靜靜地看了他一會,看得他渾身不自在時,倏忽一笑,“我确實挺喜歡這樣吃的。”

說着,就低頭品嘗那碟子裏的魚肚肉,“唔,好久沒這樣吃了。”

江湛被她那嫣然一笑給笑得魂飛天外,好半晌才有些手足無措地撿起筷子開始吃飯,“你自己是個大廚,想吃什麽還不是随時可以做?既然喜歡吃魚,怎麽好久沒吃過了?”

“因為我只喜歡吃魚肚。”東姝倒也不掩飾自己的挑剔,“那樣的話,其他的地方就浪費了,多可惜。”

她曾經也貴為一國公主,食不厭精脍不厭細。可早在亡國後,她颠沛流離地在社會底層掙紮時,她就不再那麽嬌氣了。

“沒事!”江湛立馬應道,“你吃不完的我來。”

說着就把魚頭給夾斷送進自己碗裏。

垂頭吃飯的東姝無聲失笑,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他應該會吃完魚頭後接着吃魚尾,然後吃魚背,最後還會用魚汁拌飯……

這是他吃魚時的小習慣。

果然,正當東姝看他把這一套習慣做完暗自失笑時,隔壁那卷發女人端着一盤清明粿過來,說是她老家那有清明節吃清明粿的習慣,她做了一些,特送左右鄰居嘗嘗。

東姝道謝接過,然後給她回禮了一盤豌豆黃兒,是當地清明時節的習俗小吃。

然後卷發女人話裏話外都暗藏打探地跟東姝閑話家常了幾句才回去。

人一走,江湛就皺眉,“我怎麽感覺她像是在踩點似的?”

所以他剛剛表現得像這裏的男主人。

東姝也看出來了剛剛那女人似乎有點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不知道她到底想做什麽?”

江湛想了想,還是把昨晚從小孩口中得知的那兩口子對她曾有下作想法的事告訴她了,然後還交代,“他們應該不敢明目張膽,但就怕他們暗中使壞。你凡事多個心眼,盡量別跟他們打交道。”

東姝聽完反感得直蹙眉,“有病吧他們倆?”

她跟他們無冤無仇的,礙着他們什麽事了?居然不是想侵犯她就是想把她賣到窯子裏面去?就因為她長得好?

不過從古至今确實存在不少那種看到漂亮年輕女性就想使壞拐去煙花之地的惡人。

思及此東姝不由懷疑,“他們這習慣性的思維,該不會是拐子吧?”

江湛被她這話提醒得不由恍然且頗為認同地點了點頭,“我回頭讓人查查。”

不然哪有正常人看到鄰居長得好,就想弄到紅燈區去的?

這是什麽畸形可怕的思想?

而且,向來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小狗長大也還需要時間,這禍害源頭必須早點掐滅才行。

江湛對這事很上心,等隔壁那兩人上班去了才告辭離開,一回去就立馬找人調查這事。

不過,還沒查出來兩人是不是拐子,反倒查出這兩人一個聚衆/賭/博,一個組織賣/淫,情節都算嚴重的,都給被判了五年。

事情爆發那天,警方和街道辦的人都來了。

因為夫妻倆坐牢,小孩子沒了監護人。

可女方老家就只有一個老母親,也在年初的時候去了,因此小孩才被送過來。

而其他親戚都遠得很,沒有義務也沒人願意接手。

至于男方沒查到他有什麽親友,他好像一直一個人在外面混的,有的只有一些“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大多數都跟那男的“有難同當”去了。

所以警方就跟街道辦商量要不要把小孩送到孤兒院去,可小孩不同意。

他說他自己可以一個人獨自生活,還翻出家裏的存折,是他父母不知道出于什麽原因以他的名義辦的,足有五六萬,說是完全能夠撐到他自己長大成人。

而且他已經十歲了,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如果放在前些年前,都可以下田掙工分了。

警方和街道辦商量了一下,最後還是決定尊重小孩的意願。但考慮他還在上小學的年齡,總要給他找個監護人照顧他的吃喝拉撒。

然後小孩自己主動申請:能不能去隔壁顏姐姐家吃飯,他給夥食費的那種。

還透露以前他被爸媽餓肚子的時候,都是顏姐姐給他東西吃。所以顏姐姐絕對不會苛待他的,讓警察叔叔放心。

很多過來圍觀看熱鬧的前後左右鄰居也紛紛點頭作證,說東姝确實心善,經常悄悄救助小男孩。而且她自己就是做早餐生意的,給小孩做飯應該也是順手方便的事。

其餘的,上下學、洗衣服、打掃衛生、回家睡覺等事,小孩表示他自己一個人完全沒問題。還說以前家裏的衣服就是他洗的,衛生也是他搞的,他有經驗得很。

所以東姝賣完早餐回來,就被隔壁老太太給堵在巷子口,她特意提前跑來跟她通風報信,說了這件事。

估計是看她年輕經驗少,特來提醒她,“你千萬別覺得小孩子吃不了多少東西就心善不收費,要知道,他從這個時候起到成年可都是要吃窮老子的年齡段。”

“再說,你們無親無故的,對人好也要有分寸,把心養大那可就不好了,這鬥米恩升米仇的事世上還少嗎?”

東姝聽得微笑點頭道謝,“我自己也只是做個小營生辛苦度日,哪負擔得起一個半大的孩子足足八年的夥食?放心吧耿奶奶,我不會免費的,我也免費不起啊!”

“欸那就好!”耿老太放心地點了點頭,又繼續傳授人生經驗,“這親兄弟都明算賬,你要是願意負責小孩的夥食,那不管是收費還是夥食,咱都按照标準來,誰也別占誰的便宜。”

“不然的話,這要是有良心的還好,還會心存感恩;這要是個沒良心的,還以為你賺了他多少錢呢!這要是暗戳戳地在心裏記恨着,咱們豈不是吃力又不讨好?”

“當然,奶奶也不是說那小孩不是個好的,這不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嗎?咱們得情是情、理是理,一碼歸一碼。做善事前,也要保護好自己。”

東姝微笑點頭認同,“好的,謝謝耿奶奶,我知道了。”

說話間車子也開到自家門口,果然看到警方和街道辦的人、以及圍觀的街坊鄰居都等在她院子門外。

東姝跟他們打聲招呼後,先把院門大開,把車子開進去後,再泡茶請警方和街道辦的人進院子具體說這事。

當街道辦表明來意後,東姝首先表示自己非常樂意幫孩子做個飯,但監護權她不接,她自認為自己沒有那個能力。

大家看她這麽年輕漂亮也不适合當這麽大孩子的監護人,更何況這無親無故的,也沒有把人硬塞給人家的道理。

最後沒辦法,監護權被在場的一個老警察給接去了。

但基于孩子堅持要自己在家生活,所以老警察也就是開學時帶孩子報個名,負責每月規劃整理他的吃穿用度,平時沒事多來看看生活得怎麽樣。

很多街坊鄰居也都表示願意随時搭把手,一起幫忙看顧小孩長大。

街道辦的人也說他們那邊會時不時地派人來關照小孩的情況,總之會盡量保證小孩正常健康的成長。

然後吃飯這邊呢,大家根據現在的物價一起商定每天三頓給東姝7塊錢的夥食費,一月210元,一年的夥食費就是2520元。

這夥食費是按照目前生活水平的平均程度來的,所以不要求食物有多好,但至少要讓小孩吃飽。

東姝表示她吃什麽,就讓小孩吃什麽。不保證每頓都有肉,但肉蛋奶三天換個輪回,絕對保證小孩最基本的營養需求。

這就行了,警方和街道辦都滿意地當場寫了協議,警方、街道辦、東姝、小孩四方都簽字摁了手紋後,立馬就去銀行取了一年的夥食費給東姝。

所以傍晚江湛過來的時候,就看見東姝身後除了只屁颠屁颠的小狗狗外,還多了個小尾巴,勤快地幫着她擇菜洗菜擦桌子,不由挑眉問道,“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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