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荊棘鳥
程一手裏還握着那朵喪花,心裏卻像是被昨晚蘇梅島上的海浪遲遲地澆了頭。
他失力地靠坐在床角,把自己蒙在周肆的西裝裏,這衣服帶着周肆風塵仆仆而來的味道,還帶着一點香紙燃成灰燼時那熏人的味道,但這些都沒覆蓋去衣服上原本屬于周肆的雪松香水味兒。
“周肆……”
程一輕輕地喚了一聲,回應他的是一室沉默,和周肆衣服上屬于他倆舊時回憶的味道。
那時他趁着暑假兼職,拿了一筆不菲的工資,于是他大手筆地送了周肆一瓶雪松香味的香水當禮物。
至于為什麽選了那瓶香水,還不是當時聽同桌的小姑娘忽悠的,說要送男朋友這個,男朋友都不會拒絕,他就送了。
幾乎花光了他那一個月兼職的工資選的味道,沒想到周肆一直沿用了這麽些年;到現在,也還是這樣。
這讓程一的心怦怦然,就好像是他默認的一種程一給他留下的記號,也是他留在程一這裏的記號。
當然,他留在程一身上的記號可不止這麽點。
第一次的記號是在他們血肉交融的時候,周肆的父親沒撐過的那個高三暑假,周肆沉緬在程一家的小隔間整整一個月,後面才從p城報完複讀班的程一也跟着陪了他半個月,等兩個人不得不去複讀學校報名的時候,周肆仿佛醒了,他拉着程一關上門在家裏做了一場酣暢淋漓的xing事,帶着對程一的熾熱,帶着程一的真摯,他吻在他脖頸鼻尖,一夜過去,上上下下,遍布紅痕。
過了幾天他在學校宿舍,程一脫衣洗澡的時候看到了那一身轉為青紫的痕跡,還懊惱了一陣,許下狂言,下次讓程一在上面;不過也就是說說。程一那時候還天真地說“不用”,甚至為了減少他的自責,還笑說:“這次是看在周叔的面子上,讓你。”
畢竟,他沒有在周肆父親離世的那幾天陪在他身邊。
盡管程母說周肆當時一滴眼淚也沒有留,可能對這個父親的感情本來就沒有多深——
“不是的。”
但兩個已經緊緊相貼過的靈魂,怎麽會看得和家長一般?當時的程一反駁了自己的母親。
周肆對他父親的情感,一早就藏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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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肆會帶程一去了他父親的那一方小天地,跟他說他會像他父親一樣,一生,只愛一個人;會看着病床上不省人事的父親,最後還是沒有下手拔去他的呼吸機……
他怎麽會對他的父親沒有感情呢?他只是沒有述之于口,而是擔在了心頭,最後在他和程一悄悄發生的那場chuang事上爆發出來。
周肆和程一就把彼此當作彼此唯一能他泅渡的荇草,就算後來因為現實,他們倆沒有以愛情之名沒有走到現在,但周肆也都還在當程一的救命草。
就是這樣的情感了,衛恣一句,要他不要趟渾水,他就真的能放下周肆,獨自回國嗎?
如果他真的走了,要周肆一個人在異國他鄉,人生地不熟,甚至語言可能都不通的地方,承受這些……他還配站在周肆面前嗎?
不過,話說回來,衛恣的警告,不是沒有道理的,而這麽現實的決定,确實是最适合他的。
畢竟,他和周肆不是第一次為現實而低頭了。
”叮咚——“
程一的手機屏幕又亮了起來,是衛恣的消息。
“周五,王瑩回c城,她說她想見你一面,感謝你之前幫她理財。你知道,她是c城team one裏的唯一女老板……你要真想賺更多的錢的話,就趕在周五以前回來。如果是為了周肆……”
“好。”
程一回完,鎖了手機屏幕。
如果是為了周肆……那就別回來了。
衛恣的欲言又止,他都心知肚明。但,他回國來,說白了,就是為了周肆啊。
不然他為什麽放棄銀行高薪回來,賺個閑散錢,他是真的錢多到要在律所給衛恣當合夥人嗎?說到底,還是因為他這麽些年心心念念的人在這兒,還是因為他覺得他賺了足夠的錢,足夠到可以讓他們克服現實貧窮的財富,能讓他們從溫飽幸福上升到真正的精神快樂的地步。
只是沒想到他好像回來晚了。更沒想到他成了後來的。
而周肆的正妻在這個時候離世了。
衛恣大概是見過太多離婚官司,他的前車之鑒,大概是怕最後鬧起來,程一和那趁虛而入、插足其間的第三者上位,沒什麽差別;不過是冠以愛之名,顯得冠冕堂皇,沒那麽下流而已。
這樣說來,他确實回國更好。至少不會惹一身騷。
“嗡——”
突然一陣手機震動,驚醒了黑暗裏的人,程一掀開衣服在黑暗裏找到那部發出光亮的手機,是周肆留下來的那部手機的鬧鈴響了。
他拿過來看着屏幕上9點的鬧鈴寫着:“備忘錄寫日程。”
程一劃關了周肆的鬧鈴,才發現他的手機沒有設密碼,他看到了桌面上醒目的備忘錄,情不自禁地點開看了一眼,沒想到置頂的那一條,标題和第一二三行顯示的內容是空白。
這樣空白的一條備忘錄卻被置頂着。
程一不能免俗,他帶着好奇心點開了。
第四行往後赫然寫着。
希望不是做夢。
程一一,回來了。
又走了。
備忘錄的更新時間是昨天晚上。
程一被這最後三個字看得啞然。
又走了,說的大概是程一出差的事,只是在現在看起來更諷刺了些。
“又走了,是啊,又要走了。”
程一苦笑着關了屏幕,仰頭看着天花板,黑暗裏被水汽氤氲導致的視線模糊好像也顯得不那麽明顯了。
如果不是有滴淚砸在了程一手裏的手機屏幕上,他或許還能自欺欺人一會兒。
程一的拇指擦着屏幕上的淚,劃開了周肆的屏保,看到周肆的桌面,還是那年他過生日拉着周肆去打臺球,周肆偷拍的那張照片。他穿着一件背心抱着贏來的紮啤,跟周肆炫耀,臉上的笑容周肆說比他見過的太陽還耀眼,唯一不好的就是脖子上還有個紅點,他後來把那點瑕疵p掉了發給周肆,周肆還說他就喜歡原來那張,有他的味道。
以至于到今天,程一看到這張壁紙,還有周肆固執于此的“瑕疵”,都讓他忍不住的顫抖。
周肆把對他的愛意藏在每個不起眼的角落,就像一把把飛射而來的暗器,不足以致命,卻讓人連着筋牽着骨地疼;相比起周肆,他還動搖了,甚至想回頭的念頭顯得格外拙劣。
他破口罵了句:“草。”
他站起來走出去,順便給衛恣發了消息。
“衛恣,你聽過荊棘鳥的故事嗎?”
衛恣顯然事聽過的,他秒回了他:“值得嗎?”
程一的手飛速地打着字:“荊棘鳥不就是這樣嗎,胸前帶着荊棘的棘刺,卻仍然唱着自诩為世界上最婉轉動聽的曲子,相信這是整個世界都沒聽過的聲音。”
所以即便明知道後面要面對什麽樣的謾罵,他還是堅定不移地往那根“棘刺”上靠近。
誰叫愛情這東西,本來就是生活在兩個人之間制造的一段荊棘叢罷了,為了那一點被稱作羅曼蒂克的東西,而讓兩個深陷其中的人忘記計算代價,并一遍遍給自己洗腦——“是值得的”。
畢竟,這一生,這麽愛慘了的,也就這麽一個人。
過了九年,過了十九年,過了二十九年……
還是這樣。
唯有這麽一個人在面前,那被穿刺的心髒好像才有了那麽點生機,那獨自高歌的鳥,高歌的聲音才好像有了意義。
程一跟kavin借了車,又跟方曉問了地址,自己開着導航,把車開了過去。
星鬥闌幹,萬家燈火在城市裏閃爍,芸芸衆生組成的大大小小的家庭都忙碌在這個城市的夜色裏,只有程一,在默默奔赴,奔往他的荊棘叢,找那個肯陪他一同引吭高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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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快樂!寶貝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