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繭
母親的手,會有這細細的傷痕,并有些粗糙。
這是她在為愛人與孩子們午飯時某一次的不小心劃傷,這是她在彎腰擦去家具上的灰塵時,做了太多摩擦而生了褶皺。
父親的手,大而寬闊,有着深深的溝壑,就像是平坦的大地上一道道坎坷的淵。
這是他在為家人遮風擋雨時的傷痕,這是他辛勤工作時每一次握拳每一次松開所留下的痕跡。
手上的痕跡,都是愛的印跡。
而樂手們,他們手上的痕跡就各有不同了。樂手們和搖滾摩擦,在火花外而産生的就是手上的繭。這些繭各司其職,乖乖地待在各自所應該在的地方。
吉他手的繭,集中在手指的末端,離心髒最遠的地方。他們用指尖波動旋律。
貝司手,大同小異。
鼓手們?他們手上也會長繭,大多在關節處。不過鼓手們最受折磨的地方,倒是那兩塊屁股蛋……
話歸正傳,老繭這種類似榮譽證書的東西,也是象征着樂手們辛勤與汗水的勳章。長時期下來,它們反倒會與雙手磨合成一體,再也無法将它們分離開了。
而現在陽光的手上,嚴歡摸到了一些硬塊。
不過,卻不是練習貝司而産生的繭,只是搬運重物和長時期的體力勞動産生的繭而已。
這已經不是一雙屬于貝司的手了。
嚴歡心中有些失望,不過付聲卻像是早有所料,一點都不意外。
陽光聽懂他們在說什麽,猛地把手抽回來,看着嚴歡沒有好氣道:“哪裏來的喜歡多管閑事的小鬼?”
“那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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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歡指了指路口的606路公交站臺,“不過我不是小鬼,再過半年我就滿十八歲。然後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離家出走,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咳咳……”向寬咳嗽了幾聲,面色有些古怪道:“說正事,說正事。”
“你長到十八歲就是為了離家出走?”陽光好笑道:“你腦子是不是有問題,還是現在的小鬼都像你這麽叛逆?”
“我腦袋很正常,只是想自由地玩搖滾而已。”
“玩搖滾?現在的新人都是像你這樣的家夥嗎。”陽光嗤笑,“那搖滾還真是沒有什麽前途了。我勸你趁早離開這灘爛泥,否則,早晚會被它吞噬得幹幹淨淨。回家去做一個乖孩子吧,小鬼。”
“那你呢?你為什麽不回家,而是一直躲在外面?”嚴歡問:“要不是付聲有線索,我還找不到你。”
陽光憤懑地瞥了一眼站在一旁不說話的吉他手,“你找我做什麽?我可不記得有欠你債。”
“當然是找你入隊!做我們的貝司手!”嚴歡毫不掩飾,大聲道。
“……我好像有點胸悶。”
陽光後退一步,深深吸了一口氣。“剛才是不是幻聽了?”
“我也希望是幻聽。”向寬附和道:“然後我可以帶這兩個家夥趕緊離開。”
“別逃避了。”付聲從一旁插嘴:“這個家夥就是這麽直接。他說想要你入隊,也就是鐵了心。”
“難道只有我一個人想嗎?”
嚴歡不滿,“如果不是你也有這個想法的話,為什麽會來找這個家夥?”
付聲輕哼了一聲,沒有說話。
看着這兩個人争吵的樣子,陽光先是深呼吸幾下,随後輕笑。
“拉我入隊?你?”他看着嚴歡,“先不說你是怎麽會有這麽一個荒謬的想法,但是你有沒有問過我的想法?”
“你的想法,你是怎麽想的?”嚴歡像是恍然大悟,眨巴着眼睛問道。
“當然是,不!”看着嚴歡那雙無辜的眼眸,陽光狠狠拒絕,他現在只想徹底磨滅掉這小鬼的期待,所以用盡狠話。“我已經不會,不再,永遠不接觸搖滾了!永不,你明白嗎?”
“我不明白。”嚴歡像是有些失落地點了點頭。
陽光剛要松一口氣,只聽嚴歡又道:“你有什麽條件?”
幾乎一口氣嗆在胸口,陽光回過神來,大聲道:“我的意思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進你的樂隊,我不在碰這該死的玩意兒了!”
嚴歡說:“我明白,明白。你有什麽條件,盡管開口吧。”
“都說了沒有!”
“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
“你聽不明白人話嗎?”
“當然如果你的要求太離譜的話,我也沒有辦法。所以說你就提一個在我能力內,我最起碼還可以完成的要求,恩,OK?”嚴歡睜大眼睛,期待地看着陽光。
“……”陽光轉身,“這小鬼聽不懂人話嗎?”
“哈哈,我想……他現在是聽不懂。”向寬一邊忍笑,一邊心道,而且也不想聽懂。
在陽光快要發飙前,嚴歡又道:“當然,我知道想清楚條件需要一段時間。那麽,在你提出要求之前,我們會每天都來找你。等等,要是又一不小心地弄丢了人怎麽辦?”
站在旁邊的付聲道:“弄丢了可以再找。”
“但是要是找不到怎麽辦?”嚴歡問。
“找不到?”付聲一笑,“那就拜托朋友去找。”
“你認識很多朋友嗎?”
“不多,但是用來找一個‘弄丢’的人足夠了。”
聽着這兩個人一唱一和,陽光只感覺頭大,“停,停!夠了,我可以提個要求,只要你們別再煩我。”
“完成要求後,你就會加入我們?”嚴歡興奮地問。
“完不成要求,你們就別再來找我。”陽光冷冷道。
“可以,不過你最好別太離譜。至少像這個家夥一樣,提一個還在人力範圍內的。”嚴歡指了指付聲,“你的身價不會比他還高吧?”
陽光随着他指的方向看向付聲,不可思議道:“你不會?”
“不,我會。”付聲道:“我的要求已經被這個小鬼達成,現在我是他的所屬物。”他頓了頓,又道:“至少是他的樂隊的所有物。”
陽光目瞪口呆,“那,夜鷹呢?”
“你不在的這幾年,已經有太多改變。”付聲看着他,“有的人忙着去生,有的人忙着去死,只有你還留在原地。”
“你不能永遠停在兩年前,止步不前。”付聲對陽光道:“至少提個要求,給你自己和這個小鬼一個希望。”
“……好吧。”
陽光不知想起了什麽,聲音低啞了一瞬,不過下一秒他擡頭看向嚴歡時,那眼裏只有滿滿的戲谑。
“我衷心希望你可以完成這個要求,小鬼。”
“嚴歡。”嚴歡糾正道:“至少你得記住你未來的隊員的名字。”
“好,嚴歡。”陽光帶着一抹不懷好意的笑容。“聽好了,我的要求就是……”
半個小時後,嚴歡吸溜着鼻涕,站在獵獵寒風中。
“你們這些老家夥,都這麽愛折磨人嗎?”
“這可不關我的事,嚴歡。”向寬連忙為自己洗清嫌疑。“我總是站在你這邊的。”
嚴歡用鼻子哼了聲,不置可否。
“這是你自己的樂隊,你自己的事。”付聲在一旁冷眼旁觀。“不要指望別人幫你。”
“我沒有指望某個自大的孤僻的傲慢的吉他手會幫我。”嚴歡哼哼,“我只是奇怪,為什麽你們這幫所謂天賦異禀的家夥,提的要求都是這麽千篇一律!”
他背着吉他,站在寒風的街角,悲憤地指着寥寥無人的街頭。
“上一次是要我一個新人在酒吧駐唱,這一次竟然要我街頭賣藝!你們這是虐待未成年人!”
付聲冷哼,“搖滾可不管你有沒有成年。”
“是啊,它和你們也不管我會不會凍死。”又吸了一下快流出來的鼻涕,嚴歡認命道:“希望明天早上的希望,不是‘離家少年凍死街頭’。”
“這溫度還凍不死人。”付聲雙手環胸,“時間不早了,快點開始了,別忘記你只有兩個小時的時間。”
“惡魔,惡魔……”嚴歡一邊嘀咕着,一邊打開琴盒,拿出吉他。
這是陽光的要求,要嚴歡在晚上十點之前,在這冬天的街頭憑借他自己,吸引至少兩百個聽衆。
冬天,這麽冷的天氣,誰會大冷天的上街?!
嚴歡一邊腹诽着,一邊無奈地背起吉他。
“我該唱一首什麽好呢,JOHN?”外面的人都不可靠,嚴歡現在只能向老鬼求救。
“什麽歌能夠一下子吸引兩百個人過來?”
“你在做夢吧。”老鬼嘲諷道:“一下子吸引兩百個人,不可能。而且這又是一個搖滾荒漠般的國家,如果是在其他地方,我倒可以讓你試一試幾首歌曲,不過這裏,我懷疑有幾個人聽過它們。”
“那豈不是沒救了?”嚴歡絕望道。
“不,即使是搖滾的荒漠,但卻不是音樂的荒漠。”JOHN道:“記住我說的,好的音樂可以打動任何人。”
嚴歡看着街上寥寥無幾的行人,看着他們下班後臉上的疲憊和周身的寒冷。
“我想到我該彈什麽了,JOHN。”
一首溫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