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命的長河,靜靜的流淌。沈墨重複着單調的上班作息,她沒有想過改變這樣的生活,有了溫飽,可以有餘錢寄回到家裏贍養爸媽。雖然不多,但沈墨已經滿足于這樣的價值。
餘書淺就像夏日裏的繁星,照得整個大地如同白晝,雖然閃亮,但總給人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在大學生暑假接近尾聲的時候,沈墨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來電。
“喂,你好。”沈墨看了一眼來電,歸屬地是S市的。
“呵呵,小墨是麽?”那邊傳來一陣輕笑。
啊?這是……
“請問您是?”沈墨滿頭霧水,真心不知道電話那邊的人是誰。
“小墨這麽快就不記得我了?我可要傷心死了。”嗓音刻意得壓低,沈墨終于記起這個聲音正是自己大學時的班長大人。班長姓名吳風,算是沈墨大學時的男閨蜜。吳風個子不高,一米七,瘦瘦的,家裏有兩個姐姐,所以從小沒吃過什麽苦。不過性子有點女孩子氣,有時比女生還嬌氣,但也挺受女生歡迎的。
說起來,像沈墨這樣沉悶的人,平常也不熱衷班裏組織的各種活動。怎麽能和班長這麽熟悉呢?那就要說起大二上學期的體育課了,吳風大二時選修了網球課,臨近期末的時候,考試必須連續對打十個球才能及格。吳風平時去球場就是打醬油的,偶爾刮風下雨的還起不來。所以到期末的時候就火燒屁股了,到處找人求陪練。
那時沈墨擅長網球的名氣已經傳開了,吳風當時和沈墨并不熟,和沈墨也就上課或者開班會的時候打過幾次照面。不過和沈墨一個宿舍的慧慧倒是和吳風是老鄉,吳風就請慧慧約沈墨吃飯。
沈墨問慧慧有什麽事麽,慧慧說:“我老鄉,咱班的吳風有事請你幫幫忙啦。”
“哦,”沈墨對吳風有點印象,瘦瘦的,聲音有點細,老是背一個卡通的雙肩包。
到了學校附近的小餐館裏,吳風在門口等着。
“哎,這裏。”吳風揮着手,瘦弱的身子站在高高的臺階上,臉上挂着燦爛的笑容。
點過菜後,吳風給沈墨倒了一杯果汁。“哎,咱們是同學,我就直說了。我想讓你陪我練練網球,我期末要考對打。”說完看着沈墨,不再言語。
沈墨‘哦’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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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意了?”吳風不知道沈墨的‘哦’是什麽意思。
“恩,”沈墨說:“不過我還要複習其他科目,每天只能陪你練1個小時。”
“哈哈,1個小時就夠了。那今天下午就開始吧,下星期三就開始考試了。”
“好,下午四點吧。”沈墨定了時間。
“好,好。哈哈。”吳風高興的贊同,“等我考試過了,我請你吃飯。”
沈墨搖搖頭,“不用了,這不是已經請了嗎?”
“這次就當認識個朋友,我們好歹是同學。你陪我練習,我理應請你吃飯呀!”
沈墨不願在這上面糾纏太多,也不再說話。算是默認了。
畢竟是同齡人,而且吳風也很擅長找話題,三個人聊一些班上的趣事或者某位老師的怪癖,飯吃得還是很盡興的。
下午,三個人都要去上專業課。吳風幫沈墨拿着書,慧慧不服氣的也要吳風提自己的包。
“你都幫小墨拿書了,怎麽不幫我提包。”
“你能跟小墨比麽,人家幫我考試。你幫我什麽了,我才不提你的包。”吳風閃過慧慧遞過來的包,小跑着往前走了。“我先去占座,你們慢慢走。”
“哼,”慧慧跺了跺腳,“虧我們還是老鄉呢,過河拆橋的家夥,一點也不懂得憐香惜玉。”慧慧氣憤的喊道。
“你們是青梅竹馬?”沈墨問。
“才不是,誰和那家夥是青梅竹馬呀。”慧慧反駁道:“我們只是碰巧初中同班,高中同班而已。他小時候長得跟黃豆芽似的,沒想到長大了,還是一根豆芽菜。”
“呵呵,吳風挺好的呀。風趣幽默,雖然不是高大威猛,可是看得出來他很體貼呀!”沈墨輕笑着說。
“呀!”慧慧一驚一乍的。“小墨,你不會是……!?”說着還一臉暧昧的看着沈墨。
“去,我可不敢搶別人的心頭好!哈哈。”沈墨斜睇了慧慧一眼。
“你,我。哼,他才不是我的心頭好。”慧慧賭氣的說道。
“哦……”沈墨拉長了尾音。
“哦什麽哦,我說不是就不是。”慧慧氣惱的要打沈墨。
“我也沒說他是你的呀,我是說別人。呵呵。”沈墨咬文嚼字地說道。
“你,哼。”慧慧扭過頭去,不理沈墨了。
“好了,我開玩笑的。我們快走吧,快遲到了。”沈墨哄着慧慧。
兩個人加快了腳步,彙入上課的人潮。
作者有話要說:
☆、壹拾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