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上課

不說鄭大偉先生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如何被這個“管家”“折磨”,反正折磨着折磨着也習慣了!

已經開學一個多月了,軍訓在一星期前就已經結束了,被訓的哭爹還娘咒罵不已的新嫩大學生們,卻在教官離去的當天依依不舍,充分向鄭大偉先生诠釋了一遍何謂赤字真心,只不過已經老了的鄭大偉先生再也回不到當初了!

不過鄭大偉對大學生活适應良好,因為當初沒有申請外宿,所以現在他還住在寝室裏,和張偉,王志剛住在一起,話說他們是四人宿舍,只不過最後一人一直到現在也沒有來,三人也樂得享受清靜!

再此說明,鄭大偉先生那個大學生活适應良好,指的是每天逃課,睡覺睡得自然醒的生活(鄭重聲明,此種行為屬于對生活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當代大學生應當抵制鄙視!),完全一副老鳥的态度,讓王志剛張偉兩人嘆為觀止。但是這兩個人還是屬于初進校園的菜鳥,在大一剛開學的時候,還沒有從緊張的高中生活中解脫出來,每天老老實實的去簽到聽課。

事實上,一直沒有去上課的鄭大偉先生也沒有一直宅在宿舍裏,這些天來,他在“管家”的唠叨聲中培養出了一個愛好——逛街,買衣服!系統出品的東西很符合他那位“管家”的審美觀,但是它的價格完全不符合鄭大偉先生的價值觀,為了自己的耳朵,鄭大偉不得不花上大量的時間流連在商業街上,一件又一件的買衣服!

從開始的不情不願,到現在的樂在其中,鄭大偉先生只花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這不得不說人的适應能力是強大的!

就像現在,鄭大偉先生仍在逛街!他認識的人不是在上課(張偉,王志剛),就是去幹大事業(林峥),其他人他又不熟悉,漸漸的,鄭大偉先生也覺得,一個人逛街還是有些裸的!

逛一天下來,“管家”先生和平時一樣,眼光高的将那些名牌子衣服挑剔的一無是處,所以他也就毫無收獲。這樣的時間一長,鄭大偉雖然現在不反感逛街,但是也對這項“運動”不是那麽熱衷了,無聊之下,居然起了幾分去上課的念頭。

說做就做,當下便查了課程表,看看時間,在櫃子裏扒拉出課本,緊趕慢趕的趕到了教室。教室很大,是那種傳說中的階梯教室,教室裏現在已經坐滿了人,鄭大偉望了望,呃——除了宿舍裏的那兩兒貨,其他的一個也不認識!

這節課是邏輯學,踩着上課鈴聲進了教室,也沒搭理張偉兩人那看外星人的眼神,直接在後面找一個空位坐了下來,準備聽聽老師要講什麽內容。講課的是一個小老頭,至于叫什麽名字他不知道,據說是講的很好,不過鄭大偉先生是個俗人,當初也是因為覺得哲學這個名詞聽起來高深莫測才報的這個系,如今聽起來雲山霧罩的,不一會兒兩只眼皮就耷拉下來,想找周公他女兒報到了!

猛然間想起自己現在還在教室,鄭大偉狠狠的揉揉眼,前世就是個學渣的他,猛然間變成學霸也是因為系統的原因,要是讓他自己去學,那還真是對不起了,現在早就被系統屬性減半,變成個弱不禁風的林弟弟了!所以,他那幾個博士證,還真不好意思拿出來現眼,以至于到現在除了林峥,還真沒人知道他是個(僞)學霸的!

打起精神,鄭大偉卻是在是聽不下去了,只是現在自己坐在教室裏,也沒辦法出去,只得左張右望的看看“人生百态”,說起來,教室裏還真是做什麽的都有,玩手機的,看小說的,睡覺的,認真聽講的......總的來說,認真聽講的還是很多的,畢竟他們大多數是希望有一個好未來的!

就像他左邊的這位姑娘,一臉的認真,拿着課本看起來似乎是專心致志的聽着教授講課,但是如果不是鄭大偉就坐在她旁邊,還真看不出她的那本邏輯學課本,居然就是一本增厚的笑話大全——還真是難為這姑娘了,居然能一臉嚴肅的像是對待哲學這态度對待一本笑話。

還有他右邊的這個小夥子,中等的個子,中等的長相,看穿戴也像是中等家庭出身,也就是一凡人,此時估計是因為教授的催眠大法太厲害了,居然坐的直挺挺的睡過去了,真厲害!

鄭大偉感慨的看着這位神人,他就學不來這種睡法,要不是穿越前就不會因為上課睡覺請幾回家長了。鄭大偉将崇敬的小眼神兒丢了幾個在這人身上,看他還在夢裏和別人約會,也就不搭理他了,慢慢的挪動身體,輕聲道,“同學,你這書還有沒有,借我看一本呗,下課就還你!”總要找個事情打發下時間!

鄭大偉連續說了兩次,左邊這姑娘才如夢方醒,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想來是因為被打攪了而不悅,不過這姑娘還是很好心的,也不說話,從旁邊自己的包包裏随手掏出一本小說,塞進鄭大偉的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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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偉低頭看看,《魔環》,咦,這不是他前幾年寫的嗎?上面講的是一個魔幻大陸的神器魔環因意外穿越到了鬥氣大陸,被一個不能練習鬥氣的鄉下窮小子撿到了,然後這個窮小子就靠着魔環不斷招惹仇家,然後報仇打臉,到最後大殺四方,站在鬥氣大陸頂端的狗血故事,不過因為系統的不斷修改,看起來文筆不錯,爽快異常而讓鄭大偉先生狠狠的賺了一筆,到現在他的後期費用還源源不斷的充實着他的小金庫。

不過,鄭大偉寫的這些東西經過修改之後,他就再也沒看過,畢竟當初改的吐血,看見這個就生理性的惡心想吐,不過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那麽長時間了,對這本書他也就記得一個大綱,具體情節都忘光了,現在看看也無不妥!

興致盎然的翻開書,正版的書皮上用端正的花體字寫着“段蒙蒙”三個字,還沒翻開書,旁邊就有個小紙條遞了過來:

這可是我最喜歡的“真偉大”著的,你看歸看,要是摸髒了,就得給我買本新的!

鄭大偉臉上不自覺的扭曲了一下,真偉大,還真是他當時一時腦抽才起的筆名:鄭大偉,真偉大嘛!

為什麽自己念的時候沒感覺什麽,但是如今讓別人說起來,有一種臉紅的趕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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