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不嫁

過小年的前一天,正房蓋好了。接着蓋東廂顯然不現實,雖然韓家的夥食不錯,黎揚手下的人還有李師傅帶來的也盼着回家過年。

在韓家連續做了四個月,都是小有積蓄,韓十三痛快地結算了工錢,又打包了一些茶葉蛋、饅頭、方便面之類的讓他們回去接孩子。一個個喜笑顏開的離開,離開前特意問清了哪一天開工。

哪天開工?

韓十三也想着早點開工,于是定在正月十六,過完元宵節的第二天。

要過年了,杜子銘那邊要貨突然多起來,肉松餅先是翻了倍,變成了隔天兩千個,沒幾天又變成每天兩千個。三斤豬肉換十二個肉松餅,光肉松餅換杜子銘的豬肉這一項,每天就能帶來六兩多銀子的收入。這不還有雪餅、雞蛋、小吃店、超市的收入。

除了留二兩銀子放系統備用,丹鳳也沒瞞着家裏,連同杜子銘送來的二十兩銀子分紅也一起上交喻氏。韓十三大大松了一口氣,現在家裏的銀子,別說年後蓋東廂,就是再買兩三畝田也是夠的。兩口子一商量,又把錢還了給她。只留下小吃店和超市的收益。夫妻倆也發話了,她賺的就讓她留着,給自己攢嫁妝。

韓丹鳳手上的銀子蹭蹭漲,一眨眼就有了上百兩。

韓家人悶聲發大財,誰知給人盯上了,林大壯家的林畢氏娘家姐姐來找妹子借錢,看到林家的孩子在吃茶葉蛋不免多問了一句,才知道新搬來李家村的韓家賣的。林畢氏跟韓家關系不錯,她是第一個賣雞蛋給韓家的人,也是第一個帶頭擴大養雞的人。他家多的時候能下三十個蛋,一天能賺十文錢,雖然現在天氣太冷不太下蛋了,林畢氏就盼着天氣早點暖和。

一天賺十文,林畢氏的姐姐羅畢氏眼睛都直了。

她是高嫁,嫁給了臨鎮的童生羅長秋。說是高嫁,其實也就是名氣大。羅家二老自持是童生老爺的長輩,田裏地裏的活是不幹的。羅長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童生的名氣聽着好聽,頂多給人寫個對聯、別人家有紅白喜事做個司儀混幾個銅板自己買點酒喝,家裏上上下下的老老幼幼全指着羅畢氏。

羅畢氏眼看兒子大了,羅畢氏的兒子羅小春也中了童生。羅長秋已經放棄考秀才,羅小春還年輕,還想着考個秀才,中了秀才,縣裏每年會發補貼,除了能養活自己,還能貼補家裏。要想考秀才,羅小春就得繼續讀書,家裏哪還有這個錢?羅畢氏就想着找個媳婦,其他沒要求,就是希望嫁妝能多一點,最好能供羅小春中完秀才。

這不,一看韓家有錢,羅畢氏就心動了。央了林畢氏給她兒子保媒。林畢氏還不知道她家的情況嗎?她這姐姐在娘家時還好,自從嫁了人,就成了個雁過拔毛的性子,每次過來,提半斤白糖,回去時是這個想要那也想要,她這人還特好面子。明明是她自己拿的,偏要說是送她的,妹夫的好意不好拒絕。

李家村的人都覺得韓家有錢,沒看到蓋完西廂又蓋門臉房,蓋房門臉房又蓋正房?聽黎揚說,等過了年,還要蓋東廂。不說其它的,就是他家的小吃店、超市,每日也有上百文的收入。一百文是什麽概念,韓十三幹了十六年的捕頭,漲了多次工錢,也就漲到一百文一個月。這在村裏還屬于高收入,韓家的小吃店和超市,在村裏人的眼中,就是兩只會下金蛋的雞,羨慕的有,想巴結看能不能吃湯的有,也有那嫉妒的,只能在心裏時暗戳戳地。

林畢氏第一反應是拒絕,羅畢氏卻一個勁讓她去提,還許諾事成了給豐厚的保媒錢。

林畢氏也想着,萬一韓家大姑娘看中她外甥的童生身份呢?成了姻親,韓家肯定會更照顧她們家。聽說年後韓家的第三個門臉就要開張,到時缺人的話或許她可以去做工。

這麽一想,畢嬸子坐不住了,提了家裏剩下的十幾個雞蛋,去韓家賣雞蛋去。

賣雞蛋是假,保媒是真。

林畢氏找到喻氏,賣完了雞蛋,就問起丹鳳有沒有預定下人家。

喻氏一聽,這是要保媒的節奏,拿了個饅頭招待畢嬸子,“她嬸子,你可是有合适的人家?”

林畢氏就說了羅小春的情況,她也沒說謊,只是下意識地強調羅小春小小年紀,已經是童生,淡化了他家揭不開鍋的情況。

聽說是童生,喻氏一喜。韓家大房壓在二房頭上這麽多年,不就是大房的繼祖會讀書,考了童生。心裏已經滿意了七分,只是家裏的大事向來是韓十三作主,她也就沒直接答應,說是要跟孩子她爹商量。又塞了兩個茶葉蛋給林畢氏,讓她帶回去給家裏小孩子吃。

林畢氏是個會看眼色的,一看喻氏的表情,就知道她很滿意,也就沒推脫,收下茶葉蛋,拿着沒吃完的饅頭回去告訴羅畢氏這個好消息。

“我看這事,八成要成!”林畢氏最後總結。

羅畢氏大喜過望,自覺立了大功,錢也不借了,趕回羅家報信去了。

原本婚姻大事,父母作主。可丹鳳自從風寒好了,賺得越來越多,在家裏也越來越有發言權,于是當天晚上,一家人坐在新打的桌子面前,韓十三問起了丹鳳的意見,“你覺得這羅小春怎麽樣?”

羅小春怎麽樣?她又沒見過。聽喻氏的話,十五歲就過了童生,今年十七,她了解的也就僅此而已。雖然這年頭流行盲婚啞嫁,真輪到自己身上,丹鳳的心情說不出的複雜。

二寶向她擠眉弄眼,徐夫子說了,以二寶的水平,要過童生,還得三到五年。因此他對過了童生的羅小春很是佩服。如果有個童生姐夫,他覺得還挺不多。

大寶做了将近一年的小二,想法不如二寶單純,問題直接切中要害,“這個羅小春家裏有些什麽人?靠什麽營生?”

丹鳳什麽也沒問,直接給了答案,“我不嫁。過幾年再說!”

她才十四歲,在現在也就讀初二的年紀,她并不着急。而且……她是來這個世界收豬肉的,現在豬肉已經降下來了。說不定劉睿老頭想起她,讓她回去,她不想留下個爛攤子給韓家。

朝夕相處近半年,也相處出感情來了。丹鳳甚至很少想起她并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可是劉睿老頭不可能一直把她丢在這裏,總有一天會讓她回去。現在韓家也富裕起來,就算少了她,日子也不會難過,她也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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