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二更

唐佩蘭下來是想到就會做的性格, 當下就拿起紙筆開始寫起了大綱。

男主角江君浩從小生活在一個小山村,幸福快樂的成長,但是在他十歲的時候村子突然被修真之人屠為平地, 除了江君浩一人外出采蘑菇時躲過一劫, 全村一百六十多人無一幸免。

突遭噩耗的江君浩開始想方設法的查找真相,他唯一的憑證是從村子裏撿到的半塊白色玉牌,上面只有兩個模糊不清的字, 宗和峰。

十歲的江君浩憑着想要為父母親人, 為整個村子報仇雪恨的念頭踏上了尋仇之路。

幾經周折, 江君浩終于在一位散修那裏得知, 這半塊玉牌很可能是一些修真門派弟子的身份銘牌。

得知自己的仇人可能是修士,他一個凡人基本上是報仇無望的, 但是男主角不甘就此放棄, 于是以十二歲的“高齡”去參加修真門派的招生。

萬幸的是江君浩是個修真天才, 在一衆六歲的兒童中, 江君浩測出單一金靈根被修真第一門派的玄一宗宗主收為徒弟, 從此開始他的修真之旅。

為了報仇江君浩拼命修練,加之因為天賦異禀, 很快就在玄一宗大放異彩,不但迎來師長的誇張, 還有衆多師弟妹的傾慕。

唐佩蘭把花了兩天時間把大綱寫好,然後就開始寫了,就是這個年代吧, 沒有電腦, 唐佩蘭得手寫, 可是她寫的時候吧字跡就很潦草, 這就代表了, 她要寄出去的話,還得再抄一遍。

也就是在抄寫的時候耽誤了比較多的時間,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她還得查找錯別字啊這些,因此時間上比較慢,一天下來才能寫個5000字。

好在兩天之後唐佩蘭想到了辦法,她真接從加工廠那裏弄了臺電腦出來,并且因為。直接打印出來的稿子出處解釋不了,也沒有辦法用,因此唐佩蘭又花了半個月時間把自己的字體弄出來了就是她把新華字典抄了一遍,然後弄成電腦字體,然後打印成稿。

怎麽說吧,磨刀不誤砍柴工,這個話還是有道理的,之後就不用她再費別的事了她直接電腦碼字,然後再打印寄出去就行了。

不過為了以後自己也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如此快捷迅速的方法,所以唐佩蘭打算找個時間把這個電腦送到京城去,相信有了這個電腦的存在,中文輸入法應該能更快的出現吧。

唐佩蘭因為在弄這個事情,基本上是不出門的,每天也就早晚的時候去菜園給種下的蔬菜澆水,然後每天做個一日三餐,天天都是宅在家裏,唯一能看見他出門的時候,那必定是明穎初帶着盧思嘉過來的時候。

偶爾的時候唐佩蘭也會和他交好的幾位軍嫂一起出門去買點菜啊什麽的,畢竟雖然他什麽都有,但總要顧及別人的看法吧,要是連菜都不用出去買菜,哪能不引起別人的懷疑呢?

但是唐佩蘭不知道的是,哪怕就是如此,就因為她年紀輕輕天天躲在家裏也不去上班,在這時很多勤奮的婦女心中,唐佩蘭這種天天活都不幹就在家裏的行為是一種懶惰的行為。

說實在的,大多數人雖然覺得唐佩蘭很懶惰,但因為大家都不熟悉,而且也是別人家的事情,根本就沒有人去管她怎麽樣。

都是個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唐佩蘭人怎麽樣又不靠別人吃喝,所以別人也管不着。

但這個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壞人,也總有一些極品,自以為公正的對別人的行為品頭論足,比如說唐佩蘭在某一些人眼中。就成了需要教育板正的人。

1980年的10月17日,農歷九月初九重陽節,這一天唐佩蘭終于搞定了電腦的事情,寫好了前五萬字的稿子,也打印出來了,唐佩蘭打算趁着今天把稿子寄出去。

這一天唐佩蘭還與明穎初約好了帶盧思嘉一起去登高,與她們一起去還有唐詩詩江水蓉嚴小萍和蘇睛美這幾個與她交好的軍嫂。

卻不想,她才剛下樓就聽到有人在那陰陽怪氣的說她的閑話,其實也沒有點唐佩蘭的名,只不過那指桑罵槐的,和指着唐佩蘭其實沒什麽兩樣。

“有些人啊,就是命好,心計也深,知道找個比自己年紀大的男人,快三十歲的男人可不就是事業有成,都不用陪着吃苦,就能享現成的了,咱們啊可沒這個命,從年輕陪到老,照顧老人,照顧孩子,好不容易現在孩子長大了,還得照顧孫子,哪能像有些人呀,年紀輕輕的小姑娘都不用上班賺錢,天天在家等着吃喝呢。”

唐佩蘭轉向說話的那人,那是一個穿着打扮都很樸素的女人,年齡大概三十五六歲的樣子,黑色的中山裝套裝配上綠色的解放鞋,要多質樸有多質樸。

而唐佩蘭呢,身上穿的可時髦了,和說話這人好像是兩個世紀的人一樣,雲泥之別。

農歷九月的天氣已經開始變冷了,或者應該說比起南方這邊已經很冷很冷了,唐佩蘭感覺農歷9月的天氣能夠比得上他們老家十一二月的天氣了。

對于怕冷的唐佩蘭來說,她是全方位的把自己穿暖了,唐佩蘭穿的是自己加工廠加工出來的服裝。

加工廠的厲害了之處,當然能夠加工出來很多這個年代沒有的東西,比如說加絨的布料啊,加絨的鞋子啊,光腿神器呀,但是因為這個年代沒有這些東西,所以,唐佩蘭也就只能放棄了。

不過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為了穿的好看又保暖,唐佩蘭就只能在款式上想辦法了。

比如說唐佩蘭現在穿的就是工裝褲,穿起來好看,顯得她的腿又長又直,關鍵是裏邊偷偷穿了加絨保暖的褲子也不會有人發現。

唐佩蘭上身穿了一件毛衣,外套是和褲子配套的工裝外套,只不過內襯裏加上了棉花,是一個工裝棉外套。

唐佩蘭腳上穿的鞋子也是這個年代商店能買到的大衆款式,唯一不同的就是,這靴子是加工廠加工出來的,更保暖,更好穿。

唐佩蘭這一套,顏色雖然也是這個年代常見的黑色,但是因為款式,因為穿衣之人的不同,與說她閑話那人的黑色,卻表現出了雲泥之別。

就像剛才說的那樣,好像是兩個世界的人,也怪不得對方那麽讨厭唐佩蘭了,畢竟唐佩蘭樣樣都比她出色,就算拿來做比較,也不會把他們兩個做對比。

唐佩蘭對于這人是連一個眼神都懶得給,唐佩蘭看過去的時候,說話的那人還以為唐佩蘭會反駁她呢,挺起胸就想迎接挑戰了,結果唐佩蘭的眼中根本就沒有她。

“小姨!”盧思嘉像小鳥一樣飛,撲到唐佩蘭的懷中,明穎初跟在後頭不停的讓她慢點。

“小姨我好想你呀!你想不想我啊?”盧思嘉抱着唐佩蘭的脖子,像個小麻雀一樣叽叽喳喳的說着話。

“小姨也想你!看你這麽興奮,昨天睡的好嗎?”唐佩蘭點點她的小鼻子說道。

“我睡得可好了,不信的話你問奶奶我昨天好早就睡覺了。”盧思嘉嘟着小嘴巴說道。

“昨天是睡得挺早的,想到今天要出去玩了一直催着我們早點睡覺呢。”明穎初給盧思嘉做證,不過也免不了告她的小狀:“就是吧,昨天說什麽都要抱着這套衣服睡覺,哄了半天都不願意放下來,今天早上起來衣服都皺了。”

“沒事,幾件衣服而已,等過幾天我再去買一些布料,多做幾套,讓她抱都抱不贏,她就不會爆了。”唐佩蘭對此不以為意。

“那還是不用了,家裏衣服已經夠多了,她爺爺給她買的,姑姑姑父給她買的,然後你又做了一大箱子,她一個小人兒哪穿得了這麽多呀。”明穎初笑着說抱怨的話,實際上對大家寵着盧思嘉一事心裏很高興的。

“女孩子嘛就得要嬌養着,沒這個能力也就不說了,但有這個條件的話,還是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唐佩蘭對于後世有一句話“女孩子要嬌養”覺得這話說的很對。

“也是,女孩子從小就要學會對自己好,要不然長大了會吃虧。”明穎初對此表示贊同。

“說起來還是要謝謝你啊,看咱們三人的穿着就跟一家人一樣。”明穎初和盧思嘉身上穿的衣服和唐佩蘭身上的是同款,唐佩蘭給盧思嘉做的時候順便給明穎初和盧明薇也做了一套。

這還不止呢,之前她做好了之後大家看前喜歡,像是唐詩詩江水蓉嚴小萍蘇晴美四個人都來找唐佩蘭拿了圖紙,一個個的都學唐佩蘭做起了親子裝。

而且就在這個時候江水蓉她們出來了,就好像是大家一起商量好了的一樣穿的都是同樣的衣服。

不多時,只見蕭夢蘭帶着孔建安也來了,穿的也是同樣的衣服。

接下來的場面就很壯觀了,7個大人帶着9個小孩,穿的還是一模一樣的衣服,尤其是年紀最大的嚴小萍的女兒于建紅把幾個孩子按身高列隊站好,跟搞軍訓一樣跟在大人的身邊。

唐佩蘭對此佩服的不得了,有于建紅在多省事啊:“嫂子,你家建紅可不得了,以後準是個女将軍的料。”

“可快別提了,我現在可是頭疼的不行,這丫頭就沒個女孩子的樣,你別看她長的斯斯文文的樣子,你猜這大院裏有幾個人能打得過她?”嚴小萍說起這個是又氣惱又驕傲的,心思複雜的很。

“你就別頭疼了,女孩子能打就能打一點呗,反正放到外面去不吃虧,你也放心不是嗎?”唐詩詩安慰道。

“對啊,我之前還琢磨着等思嘉大一點的時候就叫她去學學武,女孩子總要有點自保的手段。”唐佩蘭開口說道。

明穎初對此感到贊同:“确實是這樣,女孩子有自保能力,當家長的才能放心。”

“可不就是放心嗎?可太放心了,前幾天還被他們老師叫家長呢,這丫頭看到一個男孩子欺負女孩子,直接把人男孩子給打了,我在學校愣是被老師和那男孩的家長說教了大半天。”嚴小萍說起這個就生氣。

“這不是見義勇為嗎?我覺得建紅做的對呀,看到有人被欺負确實應該幫忙。”

就在大家一邊趕路,一邊七嘴八舌的聊着這個問題的時候,突然就聽見一陣喧嘩聲,還女孩子的哭喊聲。

大家順着聲音看過去,卻是發現剛才還被于建紅按例搞軍訓的孩子們和另外幾個大孩子打起來了。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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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蟲,兩個模糊不清的字-宗和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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