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茶幾小姐的杯具重生

如果有一天,你從家財萬貫、父母疼愛、男友寵愛、準備結婚、聰明美麗、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幸福甜蜜女青年、千金大小姐,一夕之間變成了三歲半、牙牙學語、一頭卷曲黃毛的貨真價實的黃毛丫頭,心得是什麽呢?最想說的一句話是什麽呢?

史上第一杯具女青年,茶幾小姐,會用咆哮來回答你:坑爹啊!不,坑死姐了!F打頭的那個單詞,S打頭的那個單詞!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事情就是這麽杯具地發生在了她的頭上。當她有一天走在馬路上,一輛自行車撞倒了她,她站起來拍拍屁股以為啥事兒也沒有,繼續和男友聊天,忽然巷子口竄出來幾個人,包圍住他們。而她那前一刻和她卿卿我我的男朋友突然臉色煞白,拔腿就跑,而一刀劃來,她就躺在了血泊之中。臨死之前,她想朝那奪路狂奔的男朋友眨眨眼,卻怎麽也沒眨動。等她醒來,所有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

OH,好吧,茶幾小姐到現在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麽就這麽倒黴,似乎只是一秒的時間,自己就被抛棄,然後被整個世界狠狠地甩下。

而且,在這個重生的世界裏,她的名字還真的叫茶幾。

茶幾,程茶幾小姐,年方……3周歲零5個月,叫這個名字的原因是因為她的單身媽媽程高興女士,太想要一個茶幾而不得,據說是拿買茶幾的錢去生了她,于是憤憤然,給她取了這個名字。

而且,程高興女士當時因為一時憤怒,同登記貧民區戶口的耳背大叔,用方言喊:“大忌!大忌!”

大叔問:“什麽?女孩子叫大忌?”

“不是大忌!是da ji~~”

“打擊?你這個媽真心狠!”

幸好,程茶幾小姐有一枚溫柔可愛的姐姐程窗,當時年方六歲,但已經能用标準普通話說,“大叔,是茶幾,程茶幾。”

程窗,顧名思義,當時程家缺窗戶。據說生程窗時,程家光景還遠不如現在,程高興沒有去醫院,而是在自己家的破床上,寒風瑟瑟,從屋外吹了進來,把她原先用來擋風的塑料布和報紙刮得呼呼亂飛。

程高興女士,生完以後,就憤然給女兒取名程窗戶,但因報戶口的大叔,一時起了善心,略掉了戶字。

程茶幾這時候,有些慶幸,她出生時,程家不是缺馬桶。

程家唯一一個名字比較正常的,就是程家二公子,程志氣,比程茶幾大三歲,程家目前唯一的男丁。程高興女士對他寄予了極高的希望,期盼他能有志氣,升官發財、光耀門楣,至少,能讓程家以後住上有窗戶有茶幾的房子。

上一世的程茶幾,是個嬌滴滴的千金小姐,雖然不說能随便買愛馬仕走來走去的豪門,但是提兩個LV,開個小寶馬還是沒太大問題的中上家庭。爸爸開公司,媽媽當老師,自己剛從國外讀完書回來,準備和一同回國的準老公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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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世的程茶幾,是個名副其實的黃毛丫頭,雖然她頭發黃,是因為嚴重的營養不良引起的。爸爸不知道是誰,從來沒見過,媽媽沒什麽文化,打着零工,一個人辛苦拉扯着三個小蘿蔔頭,住在城鄉結合部的磚頭小房子裏,吹着西北風,吃着腌蘿蔔,手抓大蜘蛛,腳踩小老鼠。

所以,程茶幾,剛醒過來時,只能說——吓呆了。

一呆還呆了半個月,在程高興女士的又哭又笑、又罵又哄的多重夾擊下,才慢慢舒緩過來,逐漸接受這個沉痛的事實以及面對這個慘不忍睹的家庭。

不過,其實,也有好事。

因為程家平常一般不吃肉,她大病的這半個月,倒是吃上了好幾頓。這弄得程茶幾,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裏都無比懷念這段日子,并企圖繼續扮演傻裝癡以獲得肉類,不過都被程高興一頓狼虎棍棒,怒吼:“臭丫頭又裝病要吃肉!”這才終于使得程茶幾消停了些,打消了這個邪惡的計劃。

當然,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她的小姐姐——程窗。

雖然,上一輩子的程茶幾,比程窗真的足足大了一輩,弄得她總有些不好意思地接受這個小姑娘的照顧。不過程窗對她,确實百分百的好,在她生病時總給她喂飯喂水,替她擦流下來的口水,半夜裏總是輕輕替她蓋被子,看她手腳冰涼,還放在自己的手裏熱乎,并且用軟軟糯糯的嗓音喊:“小妹妹,小妹妹,你千萬不要丢下姐姐呀。”

于是,程茶幾,流下了來到了這裏的第一顆因為感動而流下的淚珠。

程茶幾有時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像程高興女士那樣……額,有些彪悍,不不,是十分彪悍的女子,怎生會生下程窗這樣一個溫柔善良的小姑娘呢?

直到有一天,程茶幾在家裏唯一的一個衣箱裏搜尋出一張舊相片時,才發現,程高興,在年輕時,是一個連眉眼都溫柔的漂亮女子。那樣的眉目如畫、柔軟腰肢、少女情懷如今在程高興身上早已蕩然無存,雖然現在的程高興其實年紀也不算大,不過才三十出頭,但已經不幸地變為滿臉橫肉、腰如水桶以及市井氣息了。

美女最大的殺手是時間?錯。

程茶幾記得自己的媽媽五十幾歲,但依舊風韻猶存,保持着高貴的氣質。

美女最大的殺手是肥胖?錯。

程茶幾記得自己未來的婆婆,雖然很胖,但人見人誇有福氣,她笑起來,極像一尊彌勒佛。

美女最大的殺手是——金錢。

當程茶幾看到程高興,為了幾毛錢和鄰居張大媽打得頭破血流的時候,就得出了這個結論。她需要腰圓膀粗以武裝自己的實力,生活的操勞也讓她雙手粗糙如砂紙,她每天需要在喧嚣的生活之中活着,還要讓三個孩子活着,去與人争吵,甚至像男人一樣去與生活戰鬥。

所以,當程高興因為程茶幾偷看了自己的相片又把程茶幾拎起來噼裏啪啦練一頓的時候,程茶幾對這個曾經面目姣好的女子,有的不是讨厭,而是同情與傷感。

好在,她還小,還很小很小,似乎可能也許,還能有所改變吧。

程茶幾呆呆地想,程窗正對着她笑,她笑起來那麽好看,但那笑容裏也充滿了早熟的氣息。

程茶幾照照那個快被磨花的鏡子,覺得自己長得好像也不賴,大眼睛、長睫毛,就是頭發有些黃,但是稍微打扮一下,一定是個人見人愛的小蘿莉。可惜她現在穿着程窗當年穿過、程志氣也穿過的一件灰撲撲的小衣服和一條打着補丁的破絨褲,以渡過這個冬天。

說回程志氣,程茶幾對這個6歲的小毛孩的第一印象實在不大好。

當時程茶幾第一次睜開眼,就看到程志氣偷吃了她碗裏的一塊肥肉。

程茶幾那時還比較迷糊,就是呆呆地望着他。

然後……

程志氣,又把那塊肥肉從嘴裏,給吐了出來,并且舀了一勺傳說中的肉羹說:“妹妹……你吃……我是……給你試試這個肉硬不硬,你……你不要告訴麻麻哦。”

然後硬逼着程茶幾吃下了這碗充滿了口水的肉羹,讓程茶幾反胃了一個下午。

當然,當時的程茶幾還在忙着驚訝別的事情。

很久以後,程茶幾算是反應過來了,神馬叫試試肉硬不硬啊,程志氣分明是偷吃她碗裏的肉嘛!但是因為她剛好醒來,程志氣以為被抓到了現行,所以趕緊把肉……又吐了出來。

每當程茶幾想到程志氣的這個舉動,常常又無奈又覺得可憐。

但是,更令她瘋狂的在後頭。

程志氣總是對着她囔囔,好像她不會說話一樣:“叫哥哥叫哥哥叫哥哥。”

你這個小毛孩,我憑啥叫你哥哥。程茶幾心裏難免會有這樣的想法,這時候的程茶幾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超然于衆人之外,坐在門口的青石板上,看螞蟻搬家,順便想想自己的心事。

而程志氣在喊了幾時聲叫哥哥以後,終于小嘴一扁,緩緩吐出幾個字:“呆妹妹。”

然後一路嗚嗚地跑進屋裏,對着竈臺前的程高興一陣哭喊:“麻麻,妹妹還是呆呆的,連哥哥都不會喊。”

當然,結果是,程高興把程志氣給單獨練了一頓:“沒看到老娘在做飯嗎,還敢吵老娘。你妹妹呆,還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帶你妹妹去池塘抓什麽小蝌蚪,你妹妹怎麽會掉下去,你妹妹不掉下去怎麽會發燒生病,你妹妹不發燒生病怎麽會變呆掉!!!”

好嘛,原來罪魁禍首是程志氣。坐在門外的程茶幾心想,不過,也許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如果沒有這些因緣巧合,現在的她會在哪裏呢?

會被搶救過來然後查清楚究竟是誰砍了她一刀?還是會變成孤魂野鬼呢?

她還在想,可是程志氣紅着臉,又貼了過來,“妹妹,你叫一下哥哥嘛。”

聒噪,天下最聒噪的人。

“葛格。”程茶幾有些沒好氣地喊道。

程志氣拍着小手,歡呼:“麻麻,妹妹會叫哥哥了!雖然發音有點不對。”

“知道了,吵死了!快帶你妹妹進來吃飯。”程高興女士的嗓門一直不太符合物理中聲音傳遞的原理。

程志氣對着程茶幾的額頭忽然沒來由地親了一下,“妹妹,我們一起進去吃飯嘛。妹妹,我一定會保護好你的哦。妹妹你要牽好我的手哦,門檻比較高哦,要好好地跨過去哦。”

原來,程志氣是個話唠,鑒定完畢。

不過,其他的好像還不錯嘛。程茶幾心裏默默地想。

作者有話要說:啦啦啦。。T.T終于開新文啦,首開現言。掩面~~正常情況下,保證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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