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我是掉包文女主的貴人[16]
宋父把這些照片給宋母看了, 宋母氣得不行,死死的抓着宋父的手,恨恨的道:“報警!快報警, 一定要把這個人販子抓起來!”
宋父點頭道:“這個王大虎就是因為販賣人口情節嚴重被判死刑,姓何的顯然也是從犯, 當年應該是王大虎一力承擔所有責任, 讓她逃脫了法律的懲罰。這一次,絕對不能再讓她跑了。”
宋母看着那封來歷不明的郵件,遲疑問道:“有查出來是誰發的郵件嗎?”
宋父道:“沒查出來, 但我猜測應該是跟之前寄信來告訴我們女兒真實身份的人是同一個人。”
宋母道:“我們應該謝謝他, 不管他是打着什麽主意,總歸是幫了我們大忙。”
宋父宋母沒有把心思多花在這個幕後給他們送真相送證據的人身上, 動作很快的去報了警, 半點都沒有顧及何母是宋明珠親生母親。
宋父宋母現在沒有遷怒報複宋明珠, 就算他們對宋明珠感情深厚了,而對何母這個惡意掉包他們親生女兒還想把他們女兒當做小羊賣掉的人販子, 他們就憎惡極了。
他們心中後怕不止, 萬分感激當年抓捕王大虎的警察, 如果不是王大虎被及時逮捕了, 他們的女兒肯定早就被王大虎給賣到不知何方去了, 而不會像現在這樣,何母害怕自己也被抓不敢賣掉宋靜靜, 把孩子勉強養大了, 也讓她得以回到他們的身邊, 一家團圓了。
警方接到宋父宋母的報警之後, 以宋父宋母在江城的身份地位, 警方自然很重視他們報的案子, 在看過宋父提供的證據之後,警方立刻去何母家中搜查日記本原件。
何母和宋明珠壓根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警察上門前她們還在家中吃飯,突然被敲響大門,何母過去一開門,就看見幾個警察穿着警服站在門口,本就做賊心虛多年的何母立馬被吓得癱軟在地上,她第一反應就是自己當年随丈夫一起販賣人口的事發了。
這些警察都很經驗豐富,一看何母這副做賊心虛之色就知道她肯定有事兒,立馬就有個警察将她控制住,其他人進去搜查證據。
宋明珠拿着碗筷呆呆的看着警察入門的一幕,驚慌不已,無措的看向何母,卻見她已經被警察控制住了,心裏頓時就更慌了。
何母藏日記本的地方并不算多麽隐蔽,有經驗的警察一搜就搜到了,翻看日記本,果然看到了與宋父上交的照片一模一樣的內容,裏面還有何母與丈夫王大虎勾結其他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的內容,他們當即将日記本放入證物袋中帶走。
“找到了日記本。”搜到日記本的警察走了出來,何母看見日記本之後,深知自己在日記本裏寫了什麽東西的她徹底癱軟了身子,放棄掙紮了。
悔不該當初因為心理壓力大,為了發洩心底的壓力,把她與丈夫的犯罪過程都寫在日記本裏。在丈夫死後這些年她就寫得少了,但卻還會時常翻看日記本,回憶自己與丈夫往昔的日子。
在別人看來日記本上的內容是她和丈夫王大虎的犯罪記錄,但在她看來卻是她與丈夫同舟共濟的幸福過往。
所以她一直舍不得銷毀這個日記本,抱着僥幸心理留到現在,被警察發現了。
何母被帶走了,她本來還想狡辯掙紮一下,不肯承認日記是她寫的,但日記本上的指紋與字跡,經過檢測都是屬于她的,證據确鑿,無從抵賴,最終只能認罪。
何母對自己跟着丈夫王大虎一起拐賣婦女兒童,借着自己孕婦身份獲取年輕女孩的同情把人迷暈帶走,故意掉包自己女兒和宋家女兒等罪行供認不諱。
在宋父宋母請的律師團隊的努力下,何母被判了無期徒刑。
宋明珠親生父親被判死刑,親生母親被判無期徒刑,她淪為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宋明珠還未滿十八歲,突然得知自己父母都是落網的人販子,她根本不願意接受,跑回宋家去找宋父宋母,想告訴他們,她不是何母的女兒,她姓宋,她是宋家的女兒……
但宋父宋母根本不願意見她,在得知自己女兒流落在外吃苦受罪背後全是宋明珠親生母親搞的鬼後,他們對宋明珠就再也沒有任何容忍了。
或許有聖母會站着說話不腰疼的說,宋明珠當年只是一個什麽也不懂的嬰兒啊,壞事都是她父母做的,人又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她是無辜的呀。
話雖沒錯,但她作為既得利益者,就無辜不起來了。
作為受害者的宋家人,不想原諒加害者的女兒,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就連宋父宋母養育宋明珠的那十六年的回憶,都成了他們心中永遠的痛了。
每次他們只要一想起來,他們哄着宋明珠開心時,他們的親生女兒在被何母打罵;他們給宋明珠買新衣服時,他們的親生女兒在撿別人的舊衣服穿;他們給宋明珠喂飯時,他們的親生女兒踩着椅子給何母做飯;他們開着豪車送宋明珠去上學時,他們的親生女兒連書包都沒有,一步步邊撿垃圾邊走去學校……
曾經的幸福回憶,成了往他們心口紮的刀子,每每回想起來,就紮得他們鮮血淋漓,痛苦難忍。
宋母将家裏所有與宋明珠有關的東西全都清理扔掉了,宋明珠這個名字也成為了宋家的禁忌,誰都不能提起,誰都不想提起。
為了走出曾經的陰影,宋父宋母決定搬離江城,去京都定居。
宋家搬家的速度很快,俞珏把照片發到宋父的郵箱後沒多少天,就聽說宋明珠的人販子母親落網了,宋靜靜轉學了,宋家搬走了。
班上的同學看着宋靜靜和宋明珠空着的座位,都忍不住議論紛紛起來。
“原來宋明珠的親爸親媽都是人販子啊,她跟宋靜靜互換人生,也是她媽故意掉包的。”
“宋明珠以後還會來上學嗎?她該不會也跟着她媽一樣去拐賣孩子了吧?”
“那可說不好,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宋明珠可是兩個人販子的親生女兒。”
“宋靜靜可真可憐,以前我就總見她身上有淤青,還以為是她自己不小心弄傷的,現在看來應該是宋明珠她媽打的,畢竟知道宋靜靜不是親生女兒,打起來也不心疼。”
“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壞的人,太可怕了。”
“還好老天爺有眼,讓宋靜靜回到親生爸媽身邊了,她爸媽對她可好了。”
……
俞珏聽着同學們悄聲議論,不置一詞。
系統222忍不住問道:【宿主,你是怎麽知道女主她媽有寫日記的?】
俞珏淡淡的道:【你莫非忘了原劇情中女主和她親媽發生過一次很大的沖突嗎?女主燒毀了她媽用來懷念她爸的日記本,所以一向疼愛女主的她媽狠狠的罵了她一頓,女主十分委屈的找賀俞珏求安慰。這段劇情,還記得嗎?】
系統222翻了翻原劇情,還真有這麽一段,但只是簡單的提了‘日記本’三個字,根本沒說是誰寫的日記,它還以為那日記本的主人是王大虎的,所以何母才會對着日記本思念丈夫。
俞珏笑道:【不管那日記本是王大虎的還是她的,在我查到王大虎是因販賣人口罪被判死刑後,我就猜到這個日記本極有可能是關鍵性證據。否則,原劇情中女主為什麽要燒毀它呢?】
原女主宋明珠銷毀日記本這個關鍵性證據的原因也很好猜測,無非是不希望掉包真相暴露出來,讓她沒法繼續留在宋家,她也不想讓人知道自己親媽是個逃脫法網的罪犯。
原劇情中連宋明珠的親生父親王大虎是個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沒有寫出來,自然更不可能明确寫出女主她媽也是個罪犯,女主還幫她媽銷毀證據這種影響女主形象的內容了。
寫日記是一種很常見的行為,很多犯罪分子都會忍不住将自己的犯罪過程或者犯罪心理寫在日記本上。因為這些東西都是無法對人傾訴的,他們只能用筆寫在日記本上發洩出來,否則一直憋在心裏遲早憋死人。
那些沒有犯罪的正常普通人,就算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也會偶爾忍不住在壓力大卻無法對人傾訴的時候拿筆寫幾句發洩情緒。
所以俞珏就猜到,那日記本要麽是王大虎記錄下來的犯罪證據,要麽就是何母留下的犯罪證據,不管是誰寫的日記,只要找到日記本,就能把女主她媽送進監獄了。
正好原女主宋明珠想借助他賀家大少的身份脫離窘境,而他也在系統222的催促下需要走一走貴人相助女主的劇情,索性他就借此機會出入女主家中,找到那本日記本,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為民除害,又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一天呢!
這時有個同學對俞珏問道:“賀俞珏,你不是說宋明珠是個善良單純的好女生嗎?你是被她蒙蔽了,現在你知道她的真面目了吧?”
俞珏義正言辭的道:“她父母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這年代可不興連坐罪名的。雖然宋明珠同學鸠占鵲巢不好,她親生父母都是人販子,但我們也不能因此歧視她,覺得她是個壞女孩。”
系統222:【你這話怎麽聽起來怪怪的,好像有點陰陽怪氣啊。】
俞珏淡定的道:【難道我不是在為女主說話嗎?】
系統222琢磨了一下:【你的确是在為女主說話,但我就是覺得你這話不僅沒有起到幫女主辯解的作用,反而還火上澆油了。】
俞珏道:【反正我只負責幫女主說話撐腰,至于別人怎麽想的,與我無關!】
那個提醒俞珏認清宋明珠真面目的同學有點不滿的道:“宋明珠的親爸媽都是人販子,她自己也是個鸠占鵲巢的壞人,之前她還故意哭哭啼啼的裝出一副宋靜靜欺負了她的模樣,她本來就人品不好。”
有同學附和:“是啊,人販子的女兒,還鸠占鵲巢,冒牌貨欺負人家真千金,怎麽可能會是真的善良單純,一定是賀俞珏被騙了。”
很快“人販子的女兒”“鸠占鵲巢”等标簽就被衆人打在了宋明珠的身上,成為對她的固定印象了。
俞珏微不可查的勾了勾唇,還在幫宋明珠說話:“起碼宋明珠是個很有孝心很孝順的好女孩。”
“是啊是啊,她對她那個人販子親媽可孝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