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看到她的神情, 賀蘭松行很想扯點陰謀論,但又怕吓到明珠,還是實話實說了:“你走失的時候,也是九月。”
明珠出生的時候, 還是個健康的小孩兒, 但是一過完周歲, 突然就開始異骨外顯, 意思就是, 她的異骨生長太快,太強大了,嬰兒的小身體, 沒辦法承受這麽強大的力量, 所以會排斥,這也是身體自保的一種手段。
“後來你母親找來了許多名醫,為你醫治,最終得出的解決辦法是,将異骨用藥物包裹, 限制其生長,并且游離出來,直到你長到十歲, 能夠承受異骨的力量, 再次融合進去。”
異骨離體,人就會死,尤其是還沒有多少生命力, 像螞蟻一樣弱小的嬰孩。那時候亡妻為了愛女, 幾乎操碎了心。
賀蘭松行握緊了明珠的手, 将往事吞咽回去, 至少現在,他不能被那些痛苦壓垮。而且,還不容易找到了明珠,他自然,要更努力地活着,照顧好她。
——說回前言,光是限制異骨生長,就用了将近一年的時間。
明珠終于能夠像個正常的小孩子一樣時,家裏人都非常高興,卻沒想到,明珠身懷異骨的消息,竟然不小心被透露了出去,導致一夥兒馬匪富貴險中求,早早盯上了明珠……
“紀無痕跟明珠說過的,你身上的異骨名為萬象,對吧?”
明珠點頭:“他說很珍貴,有很多人都想要。不過,他也說會幫我融合進骨頭裏面,以後,就沒人能夠取得走了,眼饞也沒用。”
說起這件事,明珠眼見地快活了不少,眉飛色舞。
賀蘭松行也忍不住跟着笑起來,點頭應道:“确實如此。萬象珍貴之處就在于,主人無法融合它的時候,若是取出,就能移植于本來就已經形成了武骨的人身上,他們已經有不低的修為,足以承受萬象的強大生命力。而且——”
賀蘭松行站定,低頭看着仍是天真的女兒,表情卻變得嚴肅起來。
明珠也忍不住緊張起來,眨巴着大眼睛看他。
“所有異骨,均可吞噬別人修為。若是以後明珠有了孩子,他也身懷異骨,一定一定,不能走漏消息。”
明珠愣了愣,随即後知後覺,也就明白了父親的意思:“那,方盈玉想要我的異骨,是想走捷徑,一步登天嗎?”
“必然如此。”賀蘭松行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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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明珠又問:“只有異骨萬象,可以移植對嗎?”
“是。”賀蘭松行知道她想問什麽,“人性難測,一個可以一步登天的捷徑,很少有人能夠克制的住,尤其是,心懷野心之人。”
明珠點點頭,表示明白了。這樣說來,萬象反而是最不會構成威脅的異骨,因為萬象的主人,幾乎都無法修行,光是保命,就已經耗盡心力。
明珠突然嘆了一口氣:“我怎麽這麽像是一個短命炮灰呢?”配置都是頂配,但都是自己享受不到的福利。
“別胡說!明珠的壽元一定會長長久久。”賀蘭松行握着她的手,連忙轉換了話題,“等回了東郡,明珠有什麽想去的地方嗎?”
他聽紀無痕提過,夏侯府對明珠管束很嚴格,幾乎不讓她外出,說是為了安全考慮,畢竟明珠長得太招人眼了。
賀蘭松行嗤之以鼻,當場就罵了一句:“廢物。”
這若是在東郡,每天一個哥哥陪着明珠出門游玩,他倒要看看,有哪個不長眼的,敢湊上來!
明珠果然很高興,立刻追問道:“哪裏都可以去嗎?可以騎馬去嗎?”
賀蘭松行點頭:“可以。咱們東郡還有異獸,也可以騎行,到時候明珠坐在它背上,會跑的更快。”
明珠頓時一蹦三尺高:“謝謝爹爹!”
四境皆有自己的異獸,但她只聽說過,從未見過。南國的異獸是海獸,據傳一聲長嘯便可殺死數萬修為在武境三階之下的人,所以常年居住在深海之中,非戰時不能出海,也只有夏侯铮風可以驅使。明珠連海都沒見過,何況是深海之中的異獸?
賀蘭松行也笑了起來,又問:“明珠想不想去山下鎮子上看看?過幾日咱們就該回家了,下次再來,大概要很久之後了。”
明珠搖了搖頭:“不要了,等以後吧。”
她知道朱武和羅文進必然還沒有放棄,她不想因為這些小事,毀掉她回家的好心情,也讓父親為這些不必要的人心煩。
賀蘭松行再次說道:“爹爹對上夏侯铮風,還有幾分把握,明珠不必擔心。”
明珠搖頭,嘆氣:“大哥哥才不會做那樣沒禮貌的事情,南國讨厭的人多了去了,可也不是大哥哥能管的了的呀。”
賀蘭松行聽她為夏侯铮風辯解,眸中微微透露着不快。夏侯铮風可不是什麽好東西,要不是紀無痕特意交代了這一點,這會兒他已經忍不住反駁了回去,甚至可能迫不及待就要去找夏侯铮風,揍他一頓了。
那樣,明珠會很難過吧?
賀蘭松行克制了自己,問道:“那,明珠最讨厭誰?”
明珠撇嘴:“沒呀,我為什麽要讨厭他們?讨厭不需要費腦子關注嗎?我才不要!”
賀蘭松行一下子就笑了起來:“對,咱們明珠才不要把時間精力浪費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知道自己不是被抛棄的,無論是之前還是以後,她都被身邊的人愛着,明珠心裏突然松了一大口氣。被壞人盯上,也不是家裏人的錯呀。
賀蘭松行卻沒跟她說,他一直覺得很蹊跷,夏侯荻業為何會去那種地方?
那個馬匪窩點,十分隐蔽,要不然也不至于明珠失蹤後,派出去幾千人馬,整整一個月,卻絲毫無所獲。一直到半年後,他們才找到了窩點,然而那時候,馬匪都已經死光了,只剩下屍骨,明珠也毫無蹤跡,現場只找得到她鞋子上的一顆夜明珠。
說完這些,父女兩人便開始往回走。
明珠确實體虛的很,走了不過才小半個時辰,她就已經一臉“一步都不想動了”的表情。
賀蘭松行心疼她,便立刻掉頭往回走。
紀無痕已經殷勤地等在那裏了,給明珠說道:“坐這裏,鋪了軟墊。”
風寫月再次被震驚到了,這也能争寵?!狗東西果然太不要臉了!
看到賀蘭松行回來,西嶺雪立刻就把夏侯铮風的動向告知了他:“看樣子,是來道歉講和的。”
賀蘭松行沉默片刻:“我不擅長處理此種事宜,想辦法讓他去東郡。”
“恐怕難。夏侯铮風這麽快做出反應,就是為了在南國境內解決這件事。”
不然,一旦他們離開,就不是簡單的賠禮道歉以及救命之恩可以說和的了。所以說,夏侯铮風從來都是最聰明看的最清楚也最勢利的那個人。要不是因為夏侯荻業被騙,他始終沒有察覺到明珠身懷異骨萬象,可能,這份救命之恩,早就被呈在了東郡的案桌上。
而明珠,也可能早就已經回家了。
可惜——
西嶺雪很快将這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抛之腦後,建議道:“不若問問紀無痕?此人心術非同一般,要不然,也難以從夏侯府之中,将明珠帶出來。”
賀蘭松行皺着眉,很是為難,最終勉強同意:“行吧,我去問問他。”
他當然不願意屈就,這不就相當于主動給紀無痕遞個梯子過去,讓他繼續嚣張地纏在明珠身邊?但是家裏最聰明的人,一時半刻也不能趕到這裏來,論心機和智謀,他遠不是夏侯铮風的對手,那幾個侄子也一樣。賀蘭松行對此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此時,紀無痕正在跟風寫月大打出手。
兩個人從初見就不對付,看鼻子看眼都覺得對方仿佛有大病。
風寫月罵罵咧咧:“你為什麽不告訴我?!夏侯荻業那個狗東西對我說謊,你早就看出來是吧?為什麽不告訴我?是不是就想着我被騙走了,你就好跟明珠獨處?!我告訴你,門兒都沒有!”
紀無痕輕描淡寫地回了一句:“自己笨怪誰?”
風寫月大怒:“你是不是人?!得虧沒叫你大哥,你配嗎?!”
紀無痕:“嗯,我不配。我怎麽配有你這麽又笨又蠢的弟弟?”
明珠在亭子裏吃葡萄,看着兩人打了起來,時不時關注一下,但離得有點遠,也看不清他們的動作,更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倒是能夠感知出來,風寫月絲毫藏不住的怒氣,忍不住感慨一聲:“風寫月果然好笨啊,要不是遇上我,他就被方盈玉那個壞女人騙的暈頭轉向了……”
紀重韻已經不止一次聽到過這個名字了,而且前兩次兒子提起來的時候,眉目之間帶着深深的厭惡,她就有點好奇,文過一次,但紀無痕并沒有跟她解釋,只說:“很晦氣的一個人,母親日後若是遇到了,躲得遠遠的就行了。”
那會兒紀無痕這麽說,大概率是已經動了殺心,所以才不願意多說。但是就在昨晚,她也知道,失敗了,沒能殺得了那個女人,紀重韻就更加好奇了。
“明珠跟她很熟嗎?”
明珠立刻反駁:“不熟。我才不跟這種垃圾玩兒!”
紀重韻“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嗯,所有人都說她不是個好人,明珠也是第一眼就知道了嗎?”
“那倒不是。一開始我還想跟她做朋友來着。”不過,沒幾天就暴露了,方盈玉渴求權力和高位的野心,實在太明顯了,藏都藏不住,那些蹩腳的演繹,也就能夠騙騙被她迷惑的人了。
明珠後來倒是察覺到了,自己不會被她蠱惑。可能是因為自己是個炮灰,兩個人原本就是站在對立面的,也可能,是那個夢境,讓她擁有了抵抗對方金手指的能力,也得以自保。
仔細想了一會兒,明珠還是決定将方盈玉做過的事情都忘記,反正人已經死了——紀無痕親口說的,而且她有了更多的靠山和親人,想要拿到她的骨血,也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了。
看到賀蘭松行往這邊走來,且神色微微凝重,紀無痕立刻停下了手,料想應當是來找他商議事情的。
但是風寫月正背對着那條小路,什麽都沒看到,還在竊喜,好機會啊,這就打爆紀無痕的狗頭!至少也得讓他鼻青臉腫的,看他還怎麽去明珠面前賣弄!
眼看着就要得手了,風寫月甚至很得意地笑了起來:“吃土吧你紀無痕!”
“前輩。”紀無痕恭恭敬敬彎下腰,轉過頭跟賀蘭松行打招呼。
然後,風寫月用鐵扇揚起的塵土,并沒有送到紀無痕嘴裏,反而撲了來人一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