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那個女孩(修)
“我回來了,姑姑!”林曉月回來之後,破天荒地嘴特甜,要是是在以前,她絕對不會主動喊人的。
就是這樣,小孩子也是有心眼的,對人有所求的時候,就會顯得特別乖。
“姑姑,崔元夜的簽名要到了麽?”果不其然,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這個。
“要到了,不過你先去洗手,吃了飯後我再給你。”林蒙端着一盤糖醋排骨擺到飯桌上後,又去拔了電飯煲的插線。
“不嘛,姑姑,我現在就要看嘛,不然你就是騙我的!”誰想到,小侄女壓根兒就不依,雙手拉着書包帶子,嘟着嘴巴,一雙眼睛在林蒙身上打量來打量去的。
“不行,先吃飯!”林蒙不禁皺起了眉頭。
這孩子是怎麽回事兒,是缺乏管教吧?一點都不可愛。
“不不不,我要先看簽名,姑姑,給我簽名!”林曉月雙手仍舊拉着書包帶,身體扭來扭去地不肯去洗手吃飯。
“你再這樣,我就把簽名撕了。”林蒙終于黑了臉。
“姑姑是壞蛋!”林曉月終于沒了主意,只好把書包丢到沙發上,就乖乖去洗手了。
林蒙不禁在額頭上抹了一把汗。
小孩子,就是奧特曼。林蒙內心如是說。
晚餐做的是糖醋排骨和涼拌胡蘿蔔絲兒。
林曉月坐下一看,就不樂意了。
“姑姑,都沒好吃的。”不錯,這孩子嘴特別挑。
“你要是不吃,我就把簽名撕了。”林蒙将一碗飯放到小侄女面前,用陰森森的目光對其上下掃射着。
林曉月一怔,立馬抱着碗就爽快地扒拉起來。
終于,飯吃完了,林曉月嘴角挂着米粒兒繼續锲而不舍地問:“姑姑,簽名呢?”
林蒙忍住想把她拿去浸水拖地板的沖動,沖電視機頂上指了指,說:“在那兒呢。”
“歐也!姑姑最棒最美最可愛最善良了!”林曉月一躍而起,喜滋滋地就撲向了電視機。
林蒙嘴角有些抽搐。記得不久前,小侄女還打電話用排比詞形容過自己來着。
不過,那時的小侄女…
“爸爸,你回來嘛,我就是一點都不喜歡姑姑嘛!姑姑又悶又沒勁又奇怪又落後!”
不錯,上次林蒙倒垃圾回來時,剛好聽見林曉月在打電話給她老爸訴苦,訴苦的時候就是這麽形容她的來着。
“啊呀!姑姑,還有衛詩晨的簽名哎!真棒!”林曉月瞬間又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叫起來。
衛詩晨…
林蒙瞬間一愣,然後慢吞吞地轉過身去,問:“你喜歡衛詩晨嗎?”
“怎麽說呢,雖然不是特別喜歡,但是衛詩晨真的很可愛耶,我們都說她長得像個小公主!”林曉月繼續笑臉燦爛地撫摸着簽名。
“那…看來衛詩晨也很受歡迎了?”林蒙不知不覺間走近了小侄女。
“唔…一般般吧,衛詩晨名氣不夠大,和崔元夜啊,Cindy啊,徐俊啊他們比起來的話,真的就是一般般了。不過,管她呢,能有明星簽名本來就很棒了,我決定我以後也要喜歡她了!”小侄女笑得一臉純真。
這到底是個什麽邏輯?林蒙覺得,自己真的是跟不上這個時代的腳步了,居然可以說出決定以後也要喜歡她這種話…
“讓我來先看看新聞~”這時,林曉月從房間裏拿出了手機,這個手機是她爸買的。
雖說林曉月家裏也不算富裕,但是她爸對她卻是嬌慣得很,基本上是要什麽就有什麽。
“哇,微博上的人都瘋了哎!”林曉月拿着手機搗鼓一通之後,發出了一聲尖叫。
“怎麽了?說衛詩晨什麽了?”林蒙好奇了起來。
“我在看崔元夜啦!”林曉月瞥了林蒙一眼。
“你不是說決定喜歡衛詩晨了麽?”林蒙反問。
“可是,我最喜歡的還是崔元夜啊,所以當然要先關注崔元夜的動态了!”林曉月覺得林蒙邏輯有問題。
“好吧,可以看看衛詩晨的麽?”林蒙坐到小侄女旁邊。
林曉月聽了後,終于将雙眼從手機屏幕上移了開來,然後上下打量着怪人姑姑。
不應該啊,按照往常的習慣,姑姑應該是會說一句“明星有什麽好看的”,然後就去洗碗,然後再出去跟着大媽們跳廣場舞的麽?要知道,姑姑這種老古董真的是很少見少見的。明明才二十七歲,可是卻像生活在原始社會一樣,那樣不解風情的奇怪姑姑才是真的姑姑啊。
林曉月受到了驚吓。
“好吧,我去看看。”于是,林曉月逛進了衛詩晨的微博中。
“給你。”林曉月把手機遞給了林蒙。
林蒙小心翼翼地接過去後,只見屏幕上方有着一張衛詩晨的照片。
衛詩晨穿着白色的衣服,帶着小熊帽子,手中拿着一個湯匙,笑顏如花,看起來很粉很嫩很純很可愛。
果然變了啊。林蒙在心裏嘀咕着。
“往下翻,就是她最近發的微博,喏,你看。”林曉月見林蒙對着手機發愣,于是伸出手,在屏幕上滑動了一下。
2010年11月1日
“今天見到了好多橙子,真的很開心啊,謝謝大家的關注,我以後會繼續努力的!大家也要和我一起努力哦,加油加油GOGOGO!”
2010年10月31日
“新歌下周五發布,橙子們記得關注喔!現在很晚了,大家快去睡個好覺吧,不然我會心疼的,kiss kiss!”
2010年10月30日
“好餓好想吃東西,可是Mona說,我要是再敢吃一口蛋糕,就把我拖出去槍斃,哎…可是,真的好想吃姐姐特制的黃瓜粥啊…”
看到這兒時,林蒙懵了。
黃瓜粥,那丫頭還記得啊?
話說,在六年前,自己頭腦發熱把那個髒兮兮的十歲小孩帶回家後,才發現家裏沒有鹽沒有菜,找了半天,也才只找出了一條黃瓜,于是就切了黃瓜煮到了粥裏,端給那個肚子咕嚕咕嚕叫的女孩。
女孩怯生生地說了句“謝謝姐姐”後,就把粥端過去狼吞虎咽地解決掉了。而且,喝完粥後,女孩就主動地端起碗來說:“姐姐,廚房在哪兒?我去洗碗。”
真的是很乖巧啊,哪兒像現在的孩子那樣,各種脾氣各種怪,管都管不住。
一時之間,想起了很多啊。
那時候,自己很窮——雖然現在也窮,但是到底沒有那時候窮。
作為從小窮到大的孩子,林蒙從來就沒有用過什麽好東西,大學上了一年後,就辍學了。又因為小時候她得過腦膜炎,所以反應不及常人靈敏,再加上各種亂七八糟的時,所以導致她在之後的幾年裏一直都過得很艱難。
特別是遇到衛詩晨那段日子,真的是窮到了撿垃圾賣錢的地步。白天的時候,自己在餐廳做服務員,晚上的時候,則去街上撿垃圾。那時候,衛詩晨還小,但也會拿着個大袋子和自己一塊兒出去。
冬天很冷,那孩子就穿着自己改制的皺巴巴的棉襖,走在路燈下專心地尋找着瓶子之類的東西。
偶爾會在垃圾箱裏翻到只啃了一口的雞腿,然後,那孩子就站在那兒挪不開腳了,又可憐巴巴地回過頭來問林蒙:“姐姐,這個可以拿回去做菜嗎?”
偶爾會在垃圾箱裏翻到一條鏈子,那孩子就會拿到身上蹭蹭擦擦,然後放到林蒙手中,溫柔可人地說:“姐姐,我以後長大了,要給姐姐買一條比這個還要漂亮還要霸氣的金項鏈!”
偶爾會在路上撿到一個大號的瓶子,那孩子就會回過頭來舉着瓶子沖林蒙喊:“姐姐,我撿到了超級無敵大瓶子哦!這個會多賣兩毛錢對不對?”
… …
那麽那麽多的過往,突然之間就全都湧了上來,林蒙看着衛詩晨發的那條動态,不知道是欣喜還是感動,總之,她怎麽也沒想到,那孩子還沒有忘了自己。眼淚滴了幾滴在屏幕上,林蒙掏出紙巾擦了擦眼睛。
林曉月看見林蒙對着手機屏幕哭,瞬間瞪大了眼睛。
難道說,姑姑才是傳說中真正的瘋狂FANS嗎?可是姑姑真的隐藏得好深啊,自己還從來都沒有發現過呢!
“姑姑,你很喜歡衛詩晨啊?”林曉月不禁問。
“關你什麽事。”然而,林蒙卻是白了她一眼後,就把手機還給林曉月,然後去洗碗了。
晚上,林蒙破天荒地沒有出去跳廣場舞,而是窩在房間裏,從櫃子中抱出了一個小鐵盒。
小鐵盒的鎖不知什麽時候生了鏽,根本就打不開,于是 ,林蒙走到廚房,拿起一把菜刀,掄圓胳膊,使足了勁,就把鎖給削了下來。
然後,裏邊的一疊照片就映入了眼簾。
因為照片年代比較久遠的緣故,有些照片的影像都給暈染開來了,但還是能夠看出大致輪廓的。
照片不多,數一數,也就四五張的樣子,但是,卻帶着滿滿的回憶。真是恨不得馬上去找她,然後像以前那樣,給她做頓好吃的,看着她吃下去。
可是,激動過後,林蒙的眼眸卻又暗淡了下來。
這麽多年過去了,衛詩晨拼出來了,而自己卻還是這個樣子…會不會被衛小鬼鄙視?
算了,還是永遠不要再見面的好吧。
林蒙嘆出一口氣,又将照片重新鎖上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