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6.決定不走了

衛詩晨結束錄音工作後,就被Miss Lee帶去訓了半天。

大概就是說衛詩晨之前沒有聽自己的話吧。

Miss Lee說:“在你一只腳踏進來時,你應該就很清楚,這個圈子不是你想的那麽好混,也不是你想怎樣就能怎樣。”

不知道為什麽,衛詩晨總覺得她看自己不是很順眼。

她自認不是很有做演藝人的天分,但是,她很努力很拼命,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地創造着自己的世界,創造着‘衛詩晨’三個字。

因為她不想被人瞧不起,更不想成為一個loser。

但是,好像不管她怎麽做,Miss Lee卻始終都看不慣自己。算了,不多想,也許是自己做得真的不夠好吧。

“還有,這個女人是誰?”Miss Lee說了半天後,将電腦屏幕微微朝衛詩晨轉動了一下。

屏幕上頭的照片,是自己和林蒙。

那是一個帖子,發帖的男人在主樓曬了一張自己和她簽名的自拍照,然後下面就曬了他拍到的她的背影。

帖子下面的人紛紛表示樓主好運氣,羨慕嫉妒恨,而且還說衛詩晨果然親民,沒讓人白喜歡。

“是…是一個姐姐。”衛詩晨想了想,然後說出了口。

“以後自己注意點。雖然這次這組照片傳出來後得到的是社會的正面響應,但是,如果你下次被人不小心拍到了不好的東西然後被傳到網上呢?那樣會引起怎樣的風浪你想過沒有?”Miss Lee繼續教訓她。

好吧。衛詩晨點點頭,一聲不吭。雖然覺得Miss Lee繞得太遠了,但是,自己又能有什麽辦法?

“好了,你走吧。”Miss Lee終于放行。

衛詩晨走出門外,只覺得整個人有些虛脫,再加上昨兒個失眠了一晚上,現在的她,直犯困,如果面前就有張床的話,她一定會立馬毫不猶豫地就跳上去。

“安安,老實說,你有沒有覺得我全身上下一無是處?”走廊上,衛詩晨有氣無力地問旁邊的助理。

“沒有沒有,我親戚家的孩子都很喜歡你呢。”安安助理趕忙說。

“喜歡我…喜歡我什麽呢…”衛詩晨苦笑。有時候,自己都喜歡不起來自己。自己的優點,到底有哪些,想想都覺得好迷茫。

“你又年輕,又可愛,又努力上進,還很謙虛,歌又好聽,全身都有正能量…”安安果真數着手指頭開始一條條地列出來了。

好官方的回答。

衛詩晨走進電梯裏,緊了緊大衣。

年輕?還不是慢慢就會老去。可愛?可愛的人那麽多,真真假假誰知道。努力上進?如果不努力上進可就得Flop啊。謙虛?她有資本驕傲麽。歌好聽?好吧,希望這是發自內心的說。全身都有正能量?最近不是被攻擊得個半死麽,不是說她丢了偶像的臉麽?全是負能量才對吧。

這麽着想了一遍後,衛詩晨越發地不喜歡自己了。

做人,真的好難。

回到所住的地方,走進電梯的瞬間,衛詩晨突然想到林蒙來了,于是,原本灰蒙蒙的心境瞬間又變得明朗了起來。

以前每次回來的時候,唯一欣慰的就是可以擁抱大床;而現在的期待,卻并非如此。

想到有個人在家裏等着自己,那種感覺真的是有種說不出的好。

因此,出了電梯後,衛詩晨就直奔自己的住所,掏出鑰匙打開了門。

可是,客廳裏面并不見有林蒙的影子。

衛詩晨瞬間有些慌了,丢掉肩上的包,便往那個自己給林蒙安排的房間跑去。

擰開門後 ,衛詩晨的心才總算是安穩了下來。

林蒙在,不過,她是和衣躺在床上睡覺的。而且,她的行李箱仍舊原封不動地擱在那兒,沒有打開。

“姐姐?”衛詩晨蹲下身,将手輕輕搭在林蒙的肩上了,喚了喚她。

林蒙微微眯起眼睛,看了看衛詩晨,然後揉着太陽穴坐起身來。

“回來了?”林蒙望着眼前那張熟悉的面孔問。

“嗯,姐姐你怎麽就這樣睡了?不會不舒服麽?”衛詩晨發現,林蒙不單是和衣睡的,而且都沒有将櫃子裏的被子取出來蓋上。

“我怕動錯了你的東西。”林蒙低着頭,半晌,緩緩說出了口。

“怕動錯了東西?”聞言,衛詩晨抿緊了嘴。

什麽叫做怕東措了東西?

“姐姐,你在我這兒,沒必要那麽拘謹,我的就是你的,知道麽?”衛詩晨勉強地笑了笑,然後為她做着疏導工作。

“我今天在想,我是不是不該來的。”林蒙望着衛詩晨,半晌後,終于如實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是啊,總覺得自己與這兒,與衛詩晨的世界,有種很是格格不入的感覺。為什麽要來,安安分分地做一個衛詩晨世界中的邊緣人物不是很好麽?

“姐姐你在想什麽呢…”衛詩晨還是第一次看見林蒙那麽傷感失落的樣子,瞬間有些手足無措。

“我來這兒的意義,究竟是什麽?說好聽些,是為了照顧你,可是說難聽些,我就是來吃軟飯的。”林蒙第一次發現,原來自己是那樣矛盾的人。

“什麽吃軟飯?你到底是想到哪兒去了?”衛詩晨嘴角有些僵硬。“照顧人,本來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所以…什麽叫吃軟飯?”

“我還是想回去。”林蒙低着頭想了很久,最後還是悶悶地說出了這樣一句話。

“你覺得和我在一塊兒真的很糟心對不對?”衛詩晨站起身來,側過身,望着窗外,那雙美麗水靈的眼睛裏卻不知不覺就噙了淚。

前一秒本來還歡天喜地的,就因為想到她來了;可是,誰想到,她來是來了,可是才剛見面,竟然就告訴自己說想要回去。

“我不是覺得糟心。只是,都過那麽多年了,你活在你的世界裏,我活在我的世界中,我們接觸的人和事物都是兩個極端,硬湊合到一起,始終不舒服。”林蒙雖然有時候反應會慢,但是,心裏有什麽,還是比較喜歡直接說出來,不然,不僅讓自己難受了,還欺騙了別人。

“你要走的話,那就走好了。”衛詩晨畢竟年齡也還小,從林蒙口中聽到那樣的話,所有的自信就在頃刻間土崩瓦解了。

說完那句話後,她轉身就走出去,然後回到了自己房間中,砸上門,順着牆壁緩緩坐了下去。

林蒙喉嚨有些發哽,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之所以和衣睡覺,其實,就是腦子裏頭有着個等衛詩晨回來,她就離開的念頭。嗯,之前打了電話給房東,房東說還沒有新房客,如果她願意回去住的,還是可以的。

林蒙望着床褥發了會兒呆,随後下了床,穿上鞋子,然後走出去,站到了衛詩晨的房間門口。

舉起手想要敲門,可是頓了頓後,她又放下了手。

自己是過分了點吧。

如果一開始就不答應過來的話,也就不會給那丫頭留下什麽念想。可是自己過來了,發現不太适應這種生活後又想要走,未免太過自私。

是啊,如果不來這兒,一開始為什麽要答應呢?

林蒙最終還是舉起手敲了門。

屋內的衛詩晨聽見了敲門聲,想要好好地回應,可卻無奈眼淚擦幹後又流了一行下來,怎樣都止不住,于是,她只好沉默着縮成了更小一團。

“詩晨。”林蒙又敲了下門,然後把耳朵貼到門上,輕輕喚她名字。

“詩晨,對不起,我剛才不該說那些話。我不該這麽自私,既然答應了,就不該莫名其妙地反悔。”林蒙頓了頓,在腦子裏組織着詞句。“是我太膽小了。我總覺得,你長那麽大了,又那麽久沒在我身邊,都是和富貴的人接觸着,應該會對我的許多習性很不習慣。我有很多的缺點,我很糟糕,這些缺點,也許你短期內不會發現,但是,相處時間久了,就會全數暴露無遺了。到那個時候,你也許會想‘為什麽我會把這個俗氣煩人的歐巴桑帶這兒來呢?’。我很怕這種事情發生,但又想不出好的對策,所以…”

“咔嚓。”

然而,林蒙的話還沒有說完,衛詩晨就突然開了門,出現在她眼前。

“你可以走的哦,你不用管我,不用有任何負罪感,你想走的話,随時都可以走。是我不夠好,我看起來就是一副會鄙視人的模樣,會讓你産生危機感,所以,你要是想走的話,随時可以走。”衛詩晨手指緊緊地摳着門,明明說着似乎很刻薄的話,可是臉上卻有着掩不住的傷感。

“我給你做晚飯去。”林蒙想了半天,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于是轉過身,朝廚房走去。

可是,打開冰箱時,才發現裏面只有兩袋泡面和三個雞蛋。

這個…這要怎麽做?難道剛來就給她做煎蛋加泡面?

林蒙默默地關上了冰箱,然後回頭問衛詩晨:“哪兒有超市?”

菜市場什麽的就不指望了,大晚上的,誰會擺攤賣菜啊?

“我不餓。”衛詩晨擦了一把眼淚,有些悶地回答。

“工作那麽辛苦,怎麽可能不餓?”林蒙很少看見衛詩晨鬧脾氣,但衛詩晨一旦鬧脾氣,她就沒轍了。

“給氣飽了。”衛詩晨把抵着的頭又轉到了另一邊去。

“你是想做神仙麽?”林蒙又問。

“那才好呢。”林蒙說一句,衛詩晨就堵一句。

什麽跟什麽,明明一副那麽舍不得自己走的樣子,還裝什麽無所謂大喊‘你走啊’嘛!

“看來你的飲食規律确實很讓人擔心。”林蒙站到衛詩晨面前。

“那又怎樣。”衛詩晨依舊垂低着頭。

“所以我決定不走了,留在這兒養胖你。”林蒙說着,拍了拍她的肩膀。

衛詩晨聞言,愣了,半晌才緩緩地擡起頭,望向林蒙的臉,然後嘴角微微咧開,破涕為笑,一把就抱住了林蒙的脖子。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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