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19.

做完頭發之後,林蒙摸了摸自己的頭發,又看了看鏡中的自己,确實,和之前的自己對比起來,整個人顯得有精神有氣質多了。

“姐姐,好看吧?”衛詩晨從椅子上跳下來,跑到林蒙旁邊,摸了摸她柔順黑亮的頭發。嗯,如果再上點兒小妝什麽,應該會很不錯。

“小姐,喜歡嗎?”Anson将小剪子放回桌上後,微微傾身問林蒙。

于是,林蒙點了點頭,撫着頭發笑了起來。

“突然覺得,我活了那麽多年,都白活了。”林蒙喃喃着。

“哪兒有啊。”衛詩晨笑了。

之後,兩個人走出門去,衛詩晨帶着林蒙走到了一家壽司店,買了些壽司,然後又買了手握披薩之類的東西,最後來到了一家奶茶店。

“姐姐,你想喝什麽?這家店的東西都很不錯!”戴着卡通口罩的衛詩晨回頭望着林蒙。

林蒙看了看上頭單子上那些漂亮杯子裏盛着的花花綠綠的東西,眼睛都瞪大了。她平日裏偶爾偶爾地,也會去買杯奶茶,但買的都是最普通常見的原味兒奶茶,也不貴,就幾塊錢的樣子。而眼前這些奶茶,看起來很漂亮,但是價格也挺貴的,一杯就要十多二十元這些東西,于是,林蒙想了想,還是搖了搖頭。

“姐姐,別這樣。”衛詩晨笑着說了一句,然後對服務員說:“一杯熱可可,一杯夏威夷熱帶水果優格。”然後就掏出了錢包。

“我來付吧。”林蒙見衛詩晨掏出了錢包,于是,趕緊放下袋子,從大衣口袋中掏出了錢包。

“你再這樣,我就翻臉了啊。”然而,衛詩晨卻突然将手搭在林蒙的手中,一臉嚴肅地說着。

于是,林蒙只好默默地又将錢包塞回了大衣口袋。

衛詩晨從店員中接過熱可可和優格後,将優格遞給了林蒙。因為,她不确定林蒙會喜歡可可的味道,但是很确信林蒙不排斥水果的味道。

“謝謝。”林蒙将優格接過來後,反射性地道了謝。

“姐姐,不要那麽見外。”衛詩晨摘下半邊口罩,喝了口熱可可。

在寒冷天氣裏,喝這些熱乎乎的東西是最為享受的了。

“嗯。”林蒙點頭,然後看着衛詩晨重新戴上口罩攔車。

坐進車內,望着城市中璀璨的燈光,望着四周矗立的棟棟大樓,望着延展不斷的街道線條,林蒙手指撫摸着手中的熱飲,對着車窗嘆了口氣。

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像是患上了病。一種對未來茫然無措的病,一種被人陪伴卻反而更加難以心安的病,一種無論何時都會變得內心空寂的病。

“你不喜歡喝麽?”衛詩晨望着林蒙問。

此時的林蒙看起來略美。

剛做完的頭發很是柔順地覆着脖頸和肩頭,輪廓小巧的側臉上,燈光灑落在若有所思的眼中,有些像電影鏡頭。

“啊,不是。”林蒙聽見衛詩晨的聲音後,轉過身來,含着吸管就喝了一大口,結果卻被嗆住,捂着嘴巴咳嗽起來。

“哎,慢點兒啊姐姐。”衛詩晨一愣,然後伸手拍打着林蒙的背。

進入客廳,打開燈,衛詩晨将手中的東西扔到沙發上後,又很興奮地從林蒙手中取過食物,擺到茶幾上。

“姐姐,給。”衛詩晨掰開一雙一次性筷子,遞到林蒙手中,然後解開裝着壽司盒的塑料袋。

林蒙則解着粵式點心的塑料袋。

“對了,那個Mona,是你很好的朋友?”林蒙将粵式點心打開後,問衛詩晨。

“嗯,她對我一直都挺不錯的。”衛詩晨想了想,然後繼續說:“她是個很有個性的女孩子。”

“是挺有個性的。”林蒙夾起一個蝦餃,望着蝦餃喃喃着。

白天Mona來接自己時,她身上的氣質确實是将林蒙給震懾到了。

Mona不用開口,但是她表現出來的高端大氣上檔次和冷冰冰的态度,就像是在間接地說‘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你最好不要來招惹我。’一樣。

“怎麽,姐姐你不喜歡她?”衛詩晨看出了林蒙有些不悅。

“沒有。”林蒙搖頭,将蝦餃放入口中,嚼了嚼,咽下去,心想着果然味道不錯。

“Mona姐的話,她是那樣的。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滿怕她的,都不敢和她說話。然後,身邊的人也告訴我說,Mona脾氣不好,但家世好,就算得罪Miss Lee,也不要得罪Mona。”衛詩晨回想着,突然覺得自己很牛掰,居然和這個讓不少人聞風喪膽的女人成為了好朋友。

“哦。”林蒙點頭,然後又問:“那崔元夜呢?前段時間你們兩個…”

“假的,炒作而已。我和崔元夜雖然感情挺好,但那完全是因為Mona的緣故,所以我們成了走得比較近的朋友,可事實上,我們之間什麽都沒有。要說真有什麽的話..”衛詩晨說到這兒,放慢了語速。“崔元夜也挺可憐,他喜歡的女人完全将他當成了弟弟。”

上次崔元夜生日那天,聚會結束後,衛詩晨都回家了,卻接到了崔元夜的電話,電話中的崔元夜喝多了,一直冷笑着,低低地問:“年齡真的可以代表一切麽?”

當時衛詩晨就頭暈了,趕忙問:“什麽年齡?”

然而,崔元夜又說:“你不是說,你不喜歡我,是因為我比你小麽?”

衛詩晨聽完,就更暈了——她沒說過喜歡他也沒說過不喜歡他啊,因為他們之間根本就不存在那層關系啊!還有就是,明明是她比他小的吧,什麽時候他比她小了?!

“黎黎,為什麽呢?”之後,崔元夜咕哝着喊出了這麽個名字。

衛詩晨就知道崔元夜是打錯電話了。後來見面的時候,崔元夜忘了自己對衛詩晨說了些什麽,但因為發現自己有給衛詩晨撥打電話的記錄,所以就找衛詩晨問了一下自己說過了什麽,但衛詩晨則搖了搖頭,說:“你就只說了句‘不得了了,又多了一歲,老了!’”

崔元夜聽後,整張臉都是半信半疑的——因為,那種娘炮的語氣怎麽會出自自己之口?

但是,他也沒有多問什麽。

嗯,衛詩晨之所以那樣說,只是因為覺得崔元夜應該是不希望別人知道他的感情生活的,所以,自己就算已經知道,卻也還是假裝不知道了。

“你他還挺可憐的,被人那樣子說。”

“做藝人的,誰不可憐呢?出道多年一直在二三線混跡的,很可憐;出道不久就混出頭的,也很可憐。緋聞纏身的,很可憐;完全沒有記者搭理自己,一直坐冷板凳的,也很可憐。”衛詩晨說完後,嘆出一口氣,然後又笑了。

“是啊,你還好吧?”林蒙問。

“怎麽說呢…”衛詩晨夾起一個壽司,然後望着林蒙,說:“我挺好的。雖然總有無聊的人宣傳我是什麽十惡不赦的大怪物,但是想想,其實還好,他們不了解我的生活,卻喜歡佯裝成我熟識的人對我進行言語攻擊,乍一看好像是該我難受。但是,我為什麽要難受呢,難道不是因為他們自己難受,所以才攻擊我的麽。再說,誰會是十全十美的呢,至少我不是,而他們,也不是,彼此彼此,半斤八兩吧。”

林蒙沒有想到,衛詩晨看起來雖然年紀輕輕的,但是說起話來,卻是那麽地老氣橫秋。

“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就好了。如果在某天,我失去了自己現在所珍惜的,倒是真的該難受了。”衛詩晨放下了筷子。她不能在大晚上吃太多,因為要保持身材。

“感覺你真的長大了。”林蒙也放下了筷子。

“環境造就人。哈哈。”衛詩晨傻笑了會兒,然後撫了一下劉海,繼續說:“其實也沒有啊。我心性還是很小的。喜歡粉嫩粉嫩的顏色,喜歡幻想着自己和心愛的人在一個滿是粉紅泡泡的世界裏過一輩子,又總在想如果自己有魔法該多好。”

“你有魔法的。”林蒙說着,然後又補充了一句:“真的,如果你沒有魔法,怎麽會有那麽多橙子喜歡你?”

“你知道橙子啊?”衛詩晨聽後,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最後一句。“

“是啊,我去你微博上看過。”林蒙點頭。

“你有微博?”衛詩晨問。

“沒有,是我小侄女的賬戶,我自己還沒有申請呢。”林蒙摸了摸耳朵,其實是不知道該怎麽申請,她大學時候是有一個郵箱的,可是太久沒用後,早就連郵箱賬戶和密碼都忘了個精光,而申請微博,是要有郵箱的。

“那我幫你注冊好了!你再吃點兒,吃飽後,我開電腦幫你注冊!”衛詩晨對于林蒙的一切都很熱衷。

“嗯。”林蒙點了下頭,然後就老實巴交地将剩下的所有食物都一掃而空了。

之後,收拾完垃圾,林蒙跟着進了衛詩晨的卧室。

衛詩晨打開電腦後,就首先給林蒙注冊了個163郵箱,然後将密碼設置成林蒙名字首位字母縮寫和生日的組合,之後又開始注冊微博。

林蒙作為一個電腦白癡,看着衛詩晨熟練地應用網絡,頓時下定決心,自己一定要脫離自己那原始人般的生活模式。

“昵稱填什麽,你想一個?”衛詩晨點開注冊頁面,回頭問林蒙。

“嗯…呃…大鱷魚?”

衛詩晨聽後,登時笑抽了,問:“為什麽突然會想到大鱷魚了?好像男生會起的!”

“好吧,那,就叫橙色檸檬好了。”林蒙想了想,又點點頭,說:“就叫這個吧,我畢竟也是你的粉絲。”

“姐姐你是我的粉絲?”衛詩晨受寵若驚。

“嗯,我喜歡你的歌。”林蒙傻傻地笑了笑,說:“感覺很好玩。”

“啊,啊,好榮幸啊!”衛詩晨聽完後,就轉過身來給了林蒙一個熊抱。

“這個…”有什麽值得榮幸的?林蒙暈乎乎。

“現在再看看…設置個什麽樣的頭像呢…”衛詩晨說着,然後點開了自己的圖片收藏夾。

林蒙浏覽到三分之一的時候,指着其中的一張圖片說:“就這個吧。”

那是一張檸檬攝影照,那檸檬看起來很新鮮,皮兒上還挂着亮晶晶的水珠。

“OK。”衛詩晨将那張圖片設置成頭像之後,坐直身板兒,然後搜索出自己的賬號,添加了關注。

“好了啊?”林蒙問。

“嗯,好了。對了,姐姐,你可以學學上網的,以後我不在家的話,你也不會那麽無聊。”衛詩晨想了想,又說:“書房裏有臺式的電腦,你盡管用。”

于是,之後,衛詩晨又帶着林蒙進入書房,簡單地教了下她怎麽玩電腦。

“好了,我會了,開機關機打字我都是沒問題的,以前在學校學過。不過…”林蒙說着,然後看了看時間,發現已經将近十一點了,于是就說:“現在很晚了,你該洗洗休息了,不然明天沒精神。”

衛詩晨點頭,是啊,話說,明天很早就得起床來着。因為最近客串了一部偶像劇,自己那個戲份,就安排在明早六點鐘拍攝的。

“姐姐。”就在林蒙站起身的時候,衛詩晨又拉住了她的手。

“怎麽了?”林蒙問。

“沒什麽,就是覺得很開心。”衛詩晨又搖搖頭。

“別興奮了,洗完澡就早點兒睡。”林蒙伸出手,揉了揉衛詩晨的頭發,說:“乖。”

“好,晚安。”于是,衛詩晨又緊緊地抱了抱林蒙,啵了下她的臉,就回自己房間收拾東西洗澡去了。

林蒙拎着衛詩晨給自己買的東西回到房間後,将衣服褲子鞋子從包裏拿出來,放在腿上看了看,然後又望了望鏡中的自己,突然覺得衛詩晨比自己還要了解自己。

自己可以擁有怎樣的模樣,自己适合什麽,衛詩晨都能一下子就瞧出來,也不知道該說是她有着不錯的時尚品味呢,還是…真的有心。

林蒙想了想,關上窗戶,拉上窗簾,将新買的衣服按照之前衛詩晨所說的那樣搭配着試穿了一下,然後緩緩地走到鏡子面前,仔細地打量着自己各個角度的模樣。

半晌,林蒙笑了。果然,自己打扮打扮,還是不錯。至少,從一個歐巴桑晉級為了不錯的歐巴桑。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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