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陸承宣在舞團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雖然兩人平常很少在這裏住,雲笙要練舞, 他要忙學習和工作,偶爾就是來這裏做頓飯吃。
陸承宣做飯的手藝自從出國後就突飛猛漲,堪比家裏的廚師,雲笙覺得他真是無所不能,就是大羅神仙也沒他厲害,以後誰能嫁給他真是有福。
出國一年多,雲笙越發離不開陸承宣,她的世界好像被陸承宣給包圍了,一想到她滿了十八歲哥哥就會談戀愛,心裏悵然若失, 她真的舍不得哥哥。
可她也知道, 如果哥哥有了女朋友還黏着哥哥,是很讓人讨厭的,到時候她只能盡力克制了。
真希望哥哥能晚點找女朋友,或許她……
雲笙站在門前深吸一口氣, 算了,不想這麽多,還是先保持好心情, 度過今天這個生日吧。
雲笙推開門, 笑容滿面的進去, 卻沒看見人, “哥哥, 我回來了。”
她走到廚房, 已經到吃午飯的點了, 她還以為哥哥會準備一大桌子好菜, 可廚房居然是空的,真奇怪,難道是去外面吃嗎?
“回來了。”陸承宣從卧室出來,拉上卧室的門,“那走吧。”
“去哪?去外面吃飯嗎?”雲笙從廚房出來。
“嗯,先去外面簡單吃點,再帶你去個地方。”
“那要不要換衣服?”她今天穿的簡單,出去玩應該要換一件漂亮的小裙子吧。
陸承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用,就這樣挺好。”
雲笙努了努唇,點頭,“好。”
哥哥說什麽就是什麽。
兩人出門,陸承宣說簡單吃點就真是簡單吃了點,而且只讓雲笙吃了半飽,只要不餓就行。
之後陸承宣拉着雲笙來到一家裝修奢華的婚紗店,沒錯,婚紗店,雲笙奇怪了,怎麽會來婚紗店。
“哥哥,你是不是走錯地方了?”一眼掃過去,都是各式各樣的婚紗,在燈光下,婚紗閃閃發光,美的不可方物,怪不得這麽多人向往婚紗。
“沒錯,去換衣服。”陸承宣對着來人打招呼,将雲笙推給了店員。
雲笙稀裏糊塗的跟着她們走了,滿腦子漿糊。
當看見她要穿的衣服時,她才把一顆心放下,看來是她想太多,不是婚紗,是一件很像婚紗的粉白色洛麗塔,層層疊疊的裙擺,上面繡了各式各樣的鈴蘭花,裙擺上還挂着像鈴蘭花的小鈴铛,珍珠水晶的點綴讓這款裙子看起來華貴優雅。
雲笙從沒穿過洛麗塔,穿這個衣服很麻煩,要搭配合适的妝容發型,想要完整的出趟門,可能要一兩個小時,她也沒時間弄,哥哥怎麽會想到讓她穿洛麗塔呢。
她還沒想明白,店員就已經幫忙給她穿上了,裙子很貼身,剛好是她的尺碼,像是量身定做,裙撐把層層疊疊的裙擺撐起,裙子前短後長,前面到膝蓋上方一點,後面拖地,襯的雙腿白皙修長,裙擺華麗精致,名副其實的公主裙。
換上裙子開始做妝容造型,雲笙全程一臉懵的任由工作人員施為,雲笙的長發被盤起,帶了鑽石皇冠和潔白的頭紗,雙眼兩邊各畫了一朵鈴蘭花點綴,一整套造型下來,襯的雲笙宛如鈴蘭公主。
雲笙站在大鏡子前,眨了眨纖長的睫毛,心口砰砰砰的直跳,粉嫩的指尖攥緊了裙擺,她這個樣子,真的很像新娘,潔白的裙擺垂下,長長的頭紗一直到腰際,她從來沒有打扮的這麽華美過,可以直接去展臺了。
“真漂亮。”陸承宣的聲音從後面傳來。
雲笙提着裙擺轉身,圓溜溜的眸子閃着驚豔的光芒,陸承宣穿了一套剪裁得體的黑色西裝,很正式的打了領帶,還帶了一枚鈴蘭花的胸針。
陸承宣身姿颀長挺拔,穿上西裝和那些商界精英沒什麽兩樣,根本看不出來他還是個學生,再加上那枚胸針,妥妥的油畫裏走出來的清隽優雅貴公子。
更重要的是今天陸承宣戴一副金絲邊眼鏡,貴氣中還透着三分儒雅,看着溫潤如玉,直擊雲笙心扉,她好像聽見了心跳的聲音。
“哥哥今天好帥啊,你怎麽戴起了眼鏡?”雲笙走過去,忍不住咽口水,今天陸承宣太帥了,認識了十八年,居然還被他帥到。
陸承宣擡手用拇指和食指輕推了推眼鏡,漫不經心的笑,“你之前不是說戴眼鏡的男人很帥,為了不被比下去,我只好也戴了。”
雲笙嘴角翹起,忍俊不禁,“哪有,誰都沒有哥哥帥,哥哥天下第一帥。”
她上次看電視,男主有套造型戴了眼鏡,添上那三分儒雅氣質,無端的就有點斯文敗類的感覺,她很吃這樣的氛圍,才誇了一句,沒想到被他記到現在,哥哥真小氣,醋勁好大。
不過哥哥戴眼鏡真的太好看了!
陸承宣很滿意這個回答,上下端詳着她,笑說:“笙笙更漂亮,像是櫥窗裏精致的洋娃娃。”
“這套衣服挺合适,很不錯。”
雲笙低頭撩了撩層層疊疊的裙擺,“特別合身,哥哥怎麽讓我穿成這樣,出去玩不方便吧?”
裙擺拖地,她怕出去就弄髒了。
“方便,走吧。”陸承宣向她伸出手。
雲笙頓了頓,長大後哥哥很少牽她的手,哥哥說男女有別,不可以和別的男生太過親近,連哥哥也會注意和她的分寸,大多都是拉她的手腕。
陸承宣晃了晃指尖,眼眸含笑,“你的裙子重,我牽着你不會摔跤。”
雲笙點了點頭,把小手交到了陸承宣的掌心,他的手很寬大,也很暖和。
陸承宣牽着她的手出門,外邊有一輛車拉開車門等着了。
兩人上了車,雲笙坐在車內,不知道為什麽,心口好像平靜不下來,一直心如擂鼓,總覺得即将發生點什麽,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車子一路駛向未知的地方,來到法國這麽久,可她對這裏很陌生,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舞團,有空就和陸承宣在租的房子裏看看電影,并沒有這麽多時間出去玩。
最後車子開進了一座玫瑰城堡,随處可見的各處玫瑰,橙色如烈焰,白色如雲朵,粉色如糖果……最多的,是紅色玫瑰,并且是不同程度的紅,那種紅,可以細致到用口紅色號來區分,雲笙從沒見過這麽多玫瑰。
“下車。”車子停下,陸承宣率先下車,将手遞給雲笙。
雲笙懷着忐忑的心情扶着他的手下車,這裏很幹淨,倒是不用怕弄髒裙擺。
“好漂亮啊,這麽多玫瑰。”
“正好是玫瑰綻放的季節,走吧,先帶你去吃飯。”下了車,陸承宣也沒有松開她的手,雲笙也忘了要叫他松手。
“我們不是吃過了嗎?”
“剛才不是只吃了半飽,現在再吃一半。”
兩人來到一個玻璃花房,雲笙坐下後,因為寬大的裙擺堆積,身旁幾乎沒有空隙,猶如置身花海。
她注意到不遠處有攝影師,抿了抿唇,“哥哥,你還請了人拍照嗎?”
陸承宣回頭看了一眼,颔首道:“今天這麽重要的日子,當然要請人記錄下來。”
“只是生日而已,也不用這麽隆重吧,你過十八歲生日的時候我都沒有給你準備這麽多。”
不知道的還以為今天要辦婚禮,像婚紗的洛麗塔,西裝革履,玫瑰城堡,玻璃花房,還有攝影師,怕是有些人辦婚禮都沒這麽隆重。
“那個時候你還小。”陸承宣揚唇,“現在正好。”
雲笙鼓了鼓腮幫子,總覺得哥哥這句話有言外之意。
餐點很快端了上來,揭開蓋子,雲笙笑了,“居然是只小兔子。”是一塊被切割成兔子形狀的牛排。
她看了一眼陸承宣的,卻是正常形狀的牛排,“哥哥,今天也是你的生日,怎麽你的沒有形狀?”
“今天笙笙是主角,哥哥是配角。”
雲笙搖了搖頭,“才不是,哥哥也是主角。”
陸承宣笑了,“在笙笙心裏我是主角就夠了。”
雲笙眨了眨眼,拿起刀叉,卻有點不知道該怎麽下手,穿的太隆重,袖口有繁複的蕾絲花邊,她怕弄髒衣服,下意識開口求助,“哥哥,幫我切一下牛排吧。”
陸承宣單手撐着下颌,似笑非笑的望着她,“我來切小兔子?”
“對啊,我不好切,哥哥幫幫我,拜托拜托。”雲笙沒發覺他的不對勁,還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帶着幾分撒嬌意味。
“行,既然笙笙拜托我,那可不能反悔。”陸承宣長臂伸了過來,将小兔子牛排端走。
“不反悔。”哥哥又不是第一次給她切牛排了,她第一次吃的時候不會切,也是哥哥給切的。
陸承宣細致的切好,擡起黝黑的眸子看了雲笙一眼,“笙笙,我可以吃第一口小兔子嗎?”
“你吃啊,反正這麽大一塊。”雲笙沒這麽小氣,有好東西就要和哥哥分享呀。
陸承宣點了點頭,挑了那塊小兔子的嘴巴吃掉,才把牛排還給雲笙。
雲笙也調皮的吃了一塊陸承宣的牛排,眉眼彎成月牙,“還是哥哥碗裏的好吃。”
“真的?笙笙不是哄我吧?”
“千真萬确。”
陸承宣勾了勾薄唇,“那以後我碗裏的第一口都給笙笙吃。”
“好呀。”雲笙心情特別好,總覺得今天的牛排比之前的更好吃。
吃了牛排兩人從玻璃花房出來,這個城堡很大,想憑借雙腿欣賞完是很難的,陸承宣帶着雲笙去坐馬車。
“這個好像灰姑娘坐的馬車。”比電影裏的還要精致。
陸承宣極其紳士的彎腰伸出手,“歡迎笙笙小公主乘坐南瓜馬車。”
雲笙的臉逐漸熱了,她是哥哥的小公主嘛?這樣的感覺真奇特。
“謝謝哥哥。”雲笙扶着他的手上了馬車。
兩人并排坐着,有城堡的工作人員駕着馬車在城堡巡游,除了玫瑰,還有許多珍稀的花草樹木,飛禽走獸,她不僅僅看見了天鵝,還有孔雀,鹦鹉,小松鼠等,這個城堡就像是一片小森林,讓雲笙怦怦跳的心逐漸平靜下來。
馬車密林深處停了下來,陸承宣扶着雲笙下馬車,出現在兩人眼前的是一條通向更深處的小路,小路旁種着荊棘叢生的紅玫瑰,給這條路添了幾分神秘感。
“禮物就在這條路的終點,我們一起?”陸承宣伸出手,白皙修長的手指微勾了勾,像是引誘着雲笙。
而雲笙甘願被引誘,毫不猶豫的将小手放在他的掌心,“好啊。”
她喜歡“一起”這個詞,更喜歡“我們一起”。
陸承宣緊緊地握住她的手,帶着她走上那條小路,一陣風吹過,揚起雲笙潔白的頭紗,路邊的玫瑰随風搖曳,幾片火紅的花瓣吹落在雲笙的裙擺上,似在慶祝着什麽。
走了兩分鐘,小路的盡頭出現了一只小鹿,雲笙的眼睛亮了,不由得感嘆,“原來那句話是真的。”
“哪句話?”
“林深時見鹿。”①
陸承宣揚眉,“整句話都是真的。”
“啊?”雲笙有點疑惑。
他笑了笑,松開她的手,“還不去看看你的禮物。”
“我有點怕,它會不會撞我啊?”鹿角像大樹的枝丫一樣,特別漂亮,也感覺特別危險。
“不會,這是人工養殖的馴鹿,很溫順,去吧。”
雲笙懷着忐忑的心情走過去,小手攥着裙擺,卻見那只馴鹿擺了擺腦袋,看見她還上前幾步,鼻子哼着熱氣,有點熱情。
“你好呀,小馴鹿,你真漂亮。”雲笙這是第一次在現實裏見到鹿,而且這只鹿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頭上的鹿角,太精致了。
只見馴鹿低下了頭,把鹿角湊到雲笙跟前,雲笙受寵若驚,回頭看着陸承宣,“哥哥,它是要我摸它嗎?”
陸承宣笑道:“試試看。”
雲笙屏住呼吸,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到了馴鹿的角上,很神奇的感覺,有些小絨毛,可仔細摸又是硬硬的,她的手才搭到馴鹿的角上,馴鹿就搖頭用角在她的手心蹭了蹭。
“好乖的鹿啊,太可愛了。”雲笙靠近馴鹿,發覺馴鹿的脖頸間佩戴了一枚牌子,上面用法語寫着“笙笙的鹿”。
是陸承宣的字跡,她的鼻尖酸了,“哥哥,這個是屬于我的小鹿了嗎?”
陸承宣點頭:“當然,這是笙笙的鹿。”
雲笙頰邊露出了小酒窩,“太好了。”
她在十八歲這年擁有了一只馴鹿诶,特別可愛的馴鹿,在密林深處,她真的見到了鹿。
“哥哥,我想拍照,要給杜姨看。”雲笙站在馴鹿旁邊,一只手搭在馴鹿角上,擺了個漂亮的姿勢。
“好。”陸承宣從口袋拿出手機,走到雲笙前面,單膝跪地。
“诶哥哥,地上髒,你別跪着呀。”雲笙伸手想拉他。
“沒事,這樣拍更好看。”陸承宣毫不在意的調整姿勢。
雲笙見過網上給別人拍照用這個姿勢,只不過哥哥這樣,讓她心裏酸酸甜甜的,像是吃了一顆冰糖葫蘆。
“笙笙,準備好了嗎?”陸承宣看了她一眼。
“嗯,”雲笙點頭,揚起笑容,靠近馴鹿,“我準備好了。”
陸承宣舉起手機,忽然皺了皺眉,“等我一下。”
說完他低下頭,腦袋和肩膀擋住了雲笙的視線,她看不出來陸承宣在做什麽,“好的。”
很快陸承宣擡起頭,雲笙連忙揚起最甜美的笑容,等着哥哥給自己拍照。
卻見陸承宣手中捧着的東西從手機變成了一枚鹿角戒指,他眸光深邃,筆挺的跪着,從容道:
“網上有句話說“林深時見鹿,海藍時見鯨,夢醒時見你”,我希望每一場夢醒來都能第一時間見到你,笙笙,你願意嫁給我嗎?”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