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裴教授當晚對筆記鑽研一個多小時,戰果輝煌。
無奈實在還是“爾皇歷天”的邏輯漏洞過于海量,哪怕他忍着頭皮發麻努力一目十行,最後也沒能成功在當晚把他在這個世界的故事線給看完。
晚上十一點,霍修珣轉過身,幫他合上了筆記。
“今天就先弄這麽多。”Seth伸了個懶腰,微笑。
“也不能才一個晚上,就把人家的金手指一個不剩全關了。”
不趕盡殺絕,倒不是怕那位“爾皇歷天”起疑。
畢竟按照霍修珣的經驗,越是這樣金手指粗壯到離譜的穿越者,其智商水平往往越是掀不起半點浪花。
誰讓這類“龍傲天”能搞定的“壞人”,總得又比他們更降智一萬倍。
一般都得跟瘋了一樣,明知道龍傲天實力恐怖如斯/認識大人物/戰神重回新手村,還偏偏不信邪,非要花式跑去無腦挑釁、蹦跶,伸着臉給龍傲天打。
龍傲天們和這類人混久了,一旦壞人不降智,往往反而就超出他們一貫的智商和經驗範圍,不太會了。
所以霍修珣一點都不擔心。
留下餘地,主要是考慮有些人一直依賴開挂,一旦沒了金手指會不會受挫過度,直接就不玩了。
那可不行,他還要繼續坑錢呢。
“宰肥魚,也要一刀一刀慢慢宰。”
“今天就先早點睡吧裴教授,明天周六,咱們有空還可以一起去‘星樂比’實地查看一下‘戰果’,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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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晚,霍修珣終于不再是可憐兮兮蜷縮在床角。
而是悄麽麽的,挪得離裴臨近了一點點。
但依舊很乖,他心裏比誰清楚裴教授本質生人勿近,因此只在床鋪的內側占了一點點地方,還故意臉朝內,只用恐龍綠尾巴對着裴臨。
而裴臨被那個鬼筆記耗費太多心神,一躺倒就困了。
半睡半醒,鬼使神差的,伸手摸了摸眼前那果醬綠的膠皮小尾巴。
“很好摸?”
睡眼惺忪間他聽到小尾巴問。
确實好摸,只是他太困了,懶得出聲。
即将陷入黑甜之際,耳邊又傳來一陣低低的輕笑。
“要不是親眼看到,真的難以想象,裴教授私底下的興趣原來是這樣的。”
“整個衣櫃裏,熊貓、小鹿、小鹦鹉、各種恐龍,像是開了動物園。”
“所以成年以後的裴教授每天在家裏,也是拖着恐龍尾巴?”
裴臨:“……”風評完全被害。
“我本來還以為,裴教授應該是那種一身白襯衣,看起來慵懶冷淡,會在太陽天坐在自家滿是綠植的客廳沙發上一臉悠閑看哲學書喝咖啡的類型。”
“不過,霸王龍喝咖啡,好像更有趣了?”
“既然都暴露了,裴教授,以後就不用在我面前特意穿這唯一一件正經的睡衣了吧?人都有各種各樣無傷大雅的小癖好,我理解,不會笑話你。”
“說起來,裴臨哥哥長大後一個人在家……也會穿着膠皮綠恐龍裝做飯給自己吃嗎?”
“……”
睡前在耳邊念魔咒實在是太過分了。
害得裴臨做了一晚上亂七八糟的夢,夢裏都是成年的自己伸出兩只霸王龍般的綠皮小短手努力做煎蛋。
隔日早上,一睜眼,赫然早上九點半!
裴臨當場直接一個激靈跳起來,用盡全身的力氣拽起滿床被子就一股腦裹在身邊的那只恐龍身上,嚴嚴實實!
咔嚓,咔嚓——他把小鼓包壓在身下,時鐘秒針安靜走過了一圈。
咔嚓,咔嚓,秒針又走過了一圈。
他這才反應過來只有工作日的時候,家裏的保姆阿姨才會在九點半準時推門進房間打掃,而今天是周末,根本不會有人來!
被子下被悶了兩分鐘小恐龍擡起臉,瞳色沉沉,倒是淡定得很,只是看裴臨的眼神再度有點像在看傻瓜。
“裴教授,你這反偵察能力有點不太行啊。”他點評。
“想要偷摸藏人,至少考慮塞衣櫃,或者丢陽臺外面吧?”
“直接罩床上那麽明顯,你是等着別人來抓、現、行、啊???”
“……”
seth說這話時,那雙琥珀色的好看眼睛裏,分明暗戳戳帶了些裴臨不理解的小惡劣。
裴教授皺眉,他是話裏有話麽,有什麽值得暗爽的?
……
不能讓小犯罪分子一個人在那開心。
裴教授也要開心。
很快起床後,穿衣鏡裏的霍修珣,一身炫彩的大鐳射散發出五顏六色絢麗的光,耀眼拔群。
裴教授把他打扮好,面不改色地誇:“好看。”
事實證明,seth有時候好像是分不太出美醜。他看着鏡子裏的自己,竟然沒覺得哪裏不對,甚至還有點僵硬和不好意思地臉頰微紅:
“這個……不是你的新衣服麽?我來穿是不是……”
裴臨一臉真誠:“不會不會,你穿比我穿好看多了。”
只要我不穿,誰穿都好看!
十點,裴臨領着霍修珣大咧咧下了樓。
裴利斌前幾天就到外地談生意去了,陶阿姨看到兩個人下來很是吃驚:“咦?小臨,這是你同學嗎?什麽時候來的呀?剛才嗎?”
可是,她明明早上七八點就在樓下呀,怎麽會沒瞧見這孩子進門呢?但無論如何,作為女主人當然還是趕緊熱情招呼:“坐坐!嗨,小臨你也真是,同學來玩也不說一聲。”
“來來,先吃零食!這有剛切好的水果。”
霍修珣乖巧微笑:“謝謝阿姨。”
他正好沒吃早飯,坐下開心地吃大口吃蛋卷和橘子。他長得讨人喜歡,陶阿姨看他吃得香也跟着高興,趕緊又從冰箱裏翻翻找找弄出一大盤松子果脯來。
裴臨:“我今天打算跟我同學一起去書店逛逛。”
裴利斌不在家的時候,裴臨的周末生活,一般應該是去上各種培訓課。但他說要出去玩,陶阿姨倒是也不敢反對,沒想到陶小寧一下子來勁了。
“哥哥,寧寧也想去!帶寧寧一起!”
裴臨:“……”
他試圖推脫:“其實也不止去書店,還會去別的地方。中午也要在外面吃飯……”
“寧寧去哪都可以,寧寧吃什麽都行!寧寧會很乖的!就帶些寧寧一起嘛~”
她一邊央求裴臨,一邊可憐兮兮小眼神看向自己媽。
……
陶阿姨心軟,沒反對。
所以最後去“星樂比”圍觀爾皇歷天人生滑鐵盧的裴教授與seth二人組,又不得不帶了個傻白甜小尾巴。
周末司機陳叔也是放假的,三個孩子自己乘公交車往市裏去。
早晨,車裏空蕩蕩,三人一起坐在最前面橫向的三連排。
陶小寧坐在兩個男孩中間。
明明上車前才興奮得蹦蹦跳跳,上車後又各種扒窗戶看風景,結果才看不到五分鐘就困了,靠着裴臨很快打起小呼嚕。
裴臨:“……”
早上的陽光燦爛,打在陶小寧雪白的側臉上,小女孩的發絲軟乎乎的,小紅鞋一蕩一蕩。
他灰眸微垂,看着她。
重來一次,他對小姑娘不錯。小姑娘非常開心,每天都笑得甜甜的。
可也許幾年後,他們之間,還是避免不了分離。
因為誰也幹涉不了裴利斌的選擇。他很可能還是會像上輩子一樣,最終選擇和陶阿姨離婚,再與唐采萍複婚。
等到時候,他和陶小寧也終究還是會像上輩子一樣,顧及着彼此的家人的心情,默默地相忘江湖。
也許結局終究不會改變。
但重來一次,裴臨想通了一些事情——即便沒有完美的結果,但那并不代表曾經的一點一滴、當下的一點一滴,就不值得去珍惜。
這個世界上,每一天每一天,都會有很多人分開。
很多本以為尋常的分離,一不小心也會變成漸行漸遠、再也不見。
可誰說分開了,那些曾經就被奪走了、抹殺了,就不能再去回味。
誰說分離了,再也見不到,就不能偶爾挂念。
……
裴臨本來以為,霍修珣會對陶小寧不太耐煩。
畢竟,他對那些傻白甜穿越者的态度,就一直挺不友好的。
而上輩子,雖然有那本《拯救黑化男主》在,但就裴臨親眼看到的,也一直都是自己的傻妹妹在為了安全感努力倒貼。
事實卻是,下車的時候陶小寧差點摔跤。裴臨還沒來及伸手,霍修珣直接就把女孩拎起來了。
此後他就冷着一張嫌棄臉,一言不發,跟裴臨兩人一左一右牽着小女孩。
陶小寧蹦蹦跳跳,快樂地上了天。
她是真的傻乎乎,裴臨他們把她帶去了星樂比給她買了漢堡薯條和小畫冊,她就完全滿足雀躍不已了。至于身邊他哥和他哥同學在那一邊觀察餐廳老板和服務員一邊私底下交頭接耳,她根本不管。
裴臨:“但是,等一下。”
他都在這兒童餐廳裏待了快有半小時了,才突然反應過來什麽似的,皺眉看向霍修珣:“我怎麽覺得,我們倆今天都犯傻了。”
“其實,我們根本就不用特意過來啊?”
确實不用。
他說着,從包裏翻出《戀愛筆記》。此刻兩人眼前,“華夏第一富商之女”路晴兒正穿着一身女服務員的衣服,在和爾歷天小聲說些什麽。其實在他們這裏是聽不太清的。
反而是筆記上面更新的內容,一字一句一清二楚。
所以,他們特意來一趟是要幹嘛?在家看筆記就完全夠了啊!為什麽他的智商加上seth的智商,卻連這麽低級的彎都沒有轉過來?
身邊,霍修珣好整以暇,啜着“星樂比”果汁裏獨創的爆珠,咕咕哝哝:“我們來約會。”
什麽?裴臨沒聽清。
霍修珣咬着吸管,露出一抹獰笑:“我說~我是專程特地來現場看‘應有盡有’的人倒黴的,不行?”
“筆記沒意思,都是文字,沒畫面感,我想圖文并茂、身臨其境地看他到底怎麽倒黴。”
“……”
“怎麽了裴教授,我有這種興趣,難道很意外?”
“不會吧?不會裴教授上輩子追了我那麽多年,還不知道我內心陰暗吧?”
“你那些研究犯罪心理的書上會沒寫嗎?像我這種人,看到像‘爾皇’肯定來氣啊,肯定巴不得他倒血黴啊。除非我也生來就有他那麽好的運氣,萬千寵愛、事事順遂,所有幸福雨點般地砸向我。”
“如果那樣,說不定我也可以很善良,內心充滿愛。”
如果這是個完美世界。
他看着裴臨。
不用給他很多,給他一個普通的家就可以。
給他一個普通的家,他就是學校裏成績最好、長得最帥的男孩子。不應該會被任何人排擠,前途也一片光明。
說不定,他就也能擁有很多傻白甜穿越者理想的那種,“工業糖精般甜甜的戀愛故事”。
沒有任何波折,沒有任何磨難。
全書第一章 他和裴臨相遇,萬年不服第二名就被第一名的霸道校草給看上了。後續一整本書的每一章每一節,都在講兩個人怎麽花式互撓秀恩愛。在老師的面前秀、在同學面前秀,被全校嗑CP一直嗑到結局。
每一章都又甜又水,每一章都在重複全書第一章 那個甜到倒牙的故事。
或許,他寧可要這種無腦的工業糖精。
也好過暗戀了那麽多年,最後只敢在畢業典禮隔着玻璃,遠遠地看上一眼。
……
但或許他寧可要這樣。
霍修珣不知道。他有時候會想,如果很久以後的将來,某天他真的腦子抽了向裴教授表白,告訴他自己曾經偷偷喜歡他很多年。
看起來,他們确實是沒有什麽交集。
甚至連話都沒說過幾句。
但他想他告訴裴教授原因之後,別人或許不能理解,但裴教授一定能夠理解。
後來他喜歡裴臨的原因多了很多。但最初的理由,特別簡單。
因為裴臨腦子“正常”,特別正常。
和周圍那些奇奇怪怪的人一點都不一樣,既沒有因為他生來無法改變的家境而怕他厭棄他,也沒有莫名其妙地擺出一副救世主嘴臉的同情憐憫他。
都沒有。
在裴臨眼裏,他不是潛在的神經病殺人犯,也不是無辜可憐的受害者。在裴臨眼裏,他就是班上的第一名。
是需要努力看書,盡全力趕超的那個第一名。
其實,說白了,如果他不是殺人犯的兒子。
他身上的标簽會是什麽呢?
不就是第一名,還能是什麽。
結果,卻只有裴臨一個人,把他當普通人對待,把他當對手尊重。而等到後來他堕落了,裴臨眼裏就直接沒有他了。
也沒給他找任何理由。
不是“殺人犯的兒子果然如此”,也不是“原生家庭不幸情有可原”,就是單純的不在優秀範圍內,再懶得多看他一眼。
無比的高效、冰冷、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