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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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瑾并不是從一開始就成為現在的張瑾的。

他也有過安穩的生活,也擁有過和睦的家庭,爸爸媽媽和外婆都很愛他,雖然外婆是聾啞人,但教會了張瑾很多東西,不管是手語還是做飯。

生活被毀是在十七歲,他爸的公司破産了,當初為了挽救生意瞞着家人欠的高利貸還不上了,就算房子車子全抵押了也還不上了,他們從曼哈頓的富人區別墅搬到了貧民窟又小又破的板棚屋,爸爸自暴自棄開始嗜酒,每天喝得爛醉,一家人還要四處搬家躲債,後來媽媽含恨開槍自殺,外婆也跟着女兒死了。

張瑾一夜之間失去了兩位最愛最親的親人,但是卻連流眼淚的時間都沒有。

他爸用光了身上僅有的一點錢,帶着他匆匆逃回國,那是張瑾自出生以來第一次回國,沒想到是以這種不堪的形式。

他們租了一間破舊的平房,搬進來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剛好是張瑾的17歲生日。

晚上父子倆坐在桌前,桌上沒有蛋糕,只有一瓶開了蓋的啤酒和兩個杯子一包煙。

他爸從煙盒裏抽出根煙遞給張瑾:“抽抽看。”

張瑾接過煙,看到煙蒂上印着“哈德門”三個字。

那是他第一次抽煙,很辛辣嗆鼻。

“小瑾,你恨我嗎?”張瑾爸爸把桌上兩個酒杯倒滿,其中一杯推向張瑾。

“我不知道。”張瑾又抽了一口煙,這次眼淚嗆了出來,他把煙掐滅,拿起桌上的酒杯,低頭看着杯子裏晃動的液體。“或許媽媽是恨你的,對她而言你像變了一個人。我不知道我該不該恨你,公司破産不是你的錯,你借錢也是為了家,雖然這個家最後沒了,媽媽沒了,外婆也沒了。”

他擡起頭:“我只有你了。”

張瑾向前舉了一下酒杯,“爸,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對嗎?”

他爸爸深深地看着張瑾,在張瑾舉起酒杯要喝的時候忽然伸手打掉了杯子,酒全灑在了張瑾腳邊:“對不起,小瑾,對不起。”

他爸在哭,張瑾默默坐在凳子上,沒有說話。

他知道杯子裏裝的是什麽,爸爸背着他往酒瓶裏偷偷灌農藥的時候,他不小心看到了。

他害怕的,他怎麽可能不害怕呢。可是如果這是爸爸的選擇,如果爸爸是想帶他一起走,一起見媽媽和外婆,他似乎也沒有什麽拒絕的理由。

他爸哭了很久,張瑾坐在一旁默默陪着他,等着他擡起頭,用袖口擦幹眼淚,下定決心說:“小瑾,我們好好生活,不一定要過回以前的日子,現在這樣也挺好,我們兩個人好好活,好不好。”

“好。”張瑾用力點頭。

臨睡前他爸爸還興奮地說要戒酒,要好好準備簡歷,明天就開始找一份好工作,從今往後再也不會頹廢,要好好過日子,然後那樣承諾好的第二天,他就出車禍死了。

在出門找工作的路上,一輛剎車失靈的貨車直接從他身上碾過去,粉身碎骨的瞬間他可能連自己已經死了都不知道。

那是張瑾17歲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他們打算要重新開始的第一天。命運送給張瑾的生日禮物,是他爸碾成肉醬的屍體。

警察帶張瑾到車禍現場時,他直接跪在那裏吐了出來,吐到最後,吐出了血。

他沒有錢買墓地,沒有辦法讓他爸骨灰入土為安,剛剛17歲的他抱着簡陋的骨灰盒來到大海邊。

一年的眼淚攢到那一天,終于忍不住了。

他爸的骨灰灑進海裏,他的眼淚也灑進海裏。

張瑾哭到最後,好像已經不會哭了。

再後來,戴家的人找到了他,因為他爸欠的是戴家的債。

親自來抓他的人是戴思行,那時的戴思行只有23歲,還是戴家的少東家,身為Alpha,處事手段卻已經是出了名的狠戾乖張,像張瑾父親這樣的“大客戶”,落在他手裏一般不會有好下場,就算他爸沒死,如果還不上錢結局還是會被扔進海裏,張瑾也不例外。

但當年,23歲的戴思行卻一眼相中了17歲的張瑾,他留了他一條活路,代價就是要得到他,戴思行玩過的人不在少數,拿這個Beta也沒當回事,所以在這個人極力反抗時忽然爆發了強烈的信息素後,他有些吃驚。

以Beta的身份活了17年的張瑾也直到那一天才發現自己竟然是Enigma。

兩個人痛快地打了一架,S級別的Alpha輸給了身處深淵的Enigma,戴思行輸了,但是輸得心服口服。他的性格就是這樣,願賭服輸。

他喜歡的不僅是張瑾的臉,更欣賞他的個性,他佩服他。

只可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點戴思行讓不了他,他唯一能做出的讓步,就是給看不到頭的張瑾一個能看到頭的期限,他讓張瑾簽了十年的賣身契,要他竭盡全力替戴家幹活,掙的錢七成歸戴家三成歸張瑾,十年一到,不管債還沒還清,戴思行都會放人。

最開始張瑾也不服管教過,也被上頭捆起來棍子打過鞭子抽過,也被關進小黑屋過,不給飯吃只給水喝,最長的一次他被關了整整一個星期。

那時候起,張瑾把頭發留長了,戴思行說他美得像個娘們兒,故意給他買裙子,他也穿了。

那時候起,他把所有的情緒都殺死了,只留了一個冷漠扭曲的張瑾,也就是現在的張瑾。

那天張瑾把他的家破人亡用雲淡風輕的幾句話描述給程錦英,程錦英卻不知道這些話是他需要用九年的時間才能做到這麽雲淡風輕。

他用了九年的時間,一路赤腳踩着荊棘鮮血淋漓地走到今天,走到戴思行身邊,成為他左膀右臂,這層皮囊下,沒人看到過真實的他,傷痕累累的他。

張瑾一點也不覺得辛苦。

錢已經攢夠了,堅持到現在,為的就是十年期滿,他想要帶着傷痕累累的自己重新回到過去,找個誰也不認識自己的地方,獨自安靜地活着。

張瑾抱着這樣的信念走過九年,而且一直以來都是他一個人在不停地走,走到有一天他站在原地,看到那個人主動邁開雙腿,朝自己走來,看到那雙發亮的眼睛,眼裏只映着自己。

本以為永遠不會再有交集的人,偏偏就這樣相遇了。

只是他已經墜到底了,而眼前的Alpha卻依舊光鮮亮麗活到今天,沒有經受任何苦難,沒有經歷任何絕望,沒有崩潰過,沒有痛苦過。

張瑾喜歡他什麽?

他性格惡劣,接近自己的意圖也顯而易見,他張揚跋扈,不知世事險惡天高地厚,他花言巧語,他自以為是。

張瑾喜歡他什麽?

其實他也說不上來,他也不清楚。

他只記得那個哭着說我才不叫程安妮我叫小英的小男孩。

他是他17歲以前的回憶裏唯一的故人。

闊別已久,是他讓張瑾重新開始笑,開始生氣,開始關心,開始在意,是他讓張瑾那些死掉的情緒,都因為他一一活了回來。

直到此時張瑾才發現,他對程錦英那種莫名的感覺,原來是對過去的懷念。

他的過去已經過去了,但是程錦英就在他眼前。

他喜歡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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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妮還是當年的程安妮,jin卻不是當年的ji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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