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因為有霍昧在,李杭城雖然跟父母揣着一個驚天大秘密,但其實他并不苦悶。

比起健康成長的李杭城,季染就要痛苦很多。

這也就是當看見季染穿着治療所的衣服時,李杭城能迅速認出來的原因。

霍昧告訴過他殘酷的現實,同時幫他避免了一些悲慘的經歷。

正因為李杭城從不對身邊人下手,所以沒周圍人知道他是一個同性戀,包括最親近的朋友。

李杭城在某些方面很适合做明星,他天生善于僞裝,總能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現給別人。

搞得所有人都以為李杭城是一個浪蕩的異性戀,身邊總是圍着很多漂亮的女孩。

在大學的時候李杭城并沒有認出季染,就是當年那個坐在公園的少年。

季染在包廂親他的時候,他還暗自驚訝了一下。

李杭城當時遲疑了一下,他不知道季染是單純暗戀他,還是瞧出他是同性戀了。

李杭城對季染不是沒有肖想過,但他答應過霍昧,在學校期間不碰身邊人,尤其是同學絕對不能碰。

沒社會閱歷的人都比較天真,霍昧怕搞出不可收拾的局面,才會禁止李杭城碰這些沒有出過校門的學生。

但這次是季染主動的,李杭城猶豫着要不要打破霍昧給他訂下的規則。

那段時間學校都是風言風語,李杭城還在糾結的時候,季染倒是主動退學了。

說實話,他知道這個消息後非常非常遺憾。

直到很多年後在文學盛典的頒獎禮上,李杭城再次遇見了季染。

那天晚上他去找季染,就是來一個美好的一夜情,所以李杭城連紅酒都帶過去了。

本來他是想用大學相處的時光調調情,但莫名其妙聊嗨後,發現這麽多年過去了他們倆沒有任何隔閡,仍舊能自然的暢談。

那天晚上,李杭城到底是沒對季染下手。

後來發現季染就是他以前認識的那個少年,是他跟季染同居之後,有一天無意中看見了季染過去的照片。

這麽多年過去了,其實李杭城早就忘記公園那個少年長什麽樣子了,只記得他的嘴很軟,親過去的像在舔果凍。

當時李杭城也剛自己是同性戀沒多久,那個親吻說是他初吻絕對矯情了,因為李杭城小時候長的唇紅齒白,不知道被多少個怪阿姨親過。

他從小就是個顏控,在幼兒園的時候,看見哪個小孩長得漂亮了,不管對方是男,還是女,都要過去親人家一下。

不過這事李杭城早就沒有記憶了,都是他媽當笑話說給他聽的,那個時候李杭城也才三周歲左右。

他親季染那下,絕對是他長大懂事以來親的第一個同性。

當天晚上李杭城還夢見了那個少年,夢境裏他跟對方都沒有穿衣服,躺在草地上,什麽都沒有幹。

李杭城快要醒過來的時候,他才搞黃色的湊過去親了人家一下。

就這樣一個素到不能再素的夢,搞得李杭城還遺精了。

看見季染年少的照片時,李杭城沒什麽特別的反應,只覺得季染小時候就長的挺合他心意。

但晚上的時候,李杭城卻做了一個夢,夢裏的季染跟那個公園少年重疊到了一塊。

醒過來的李杭城突然就恍悟了。

難怪當年上學的時候季染看出他是個同了,原來小時候他倆就有一段沒有展開的孽緣。

李杭城醒來之後很激動,說不清楚的亢奮,那一刻他對季染喜愛好像到達了巅峰似的。

等李杭城在客廳找到季染,就看見對方眉頭緊鎖地盯着電腦。

季染這樣一看就是卡文了。

李杭城睡之前就因為季染不搭理他,只知道抱着筆記本碼字,李杭城才發了火,一個人先回房間睡覺去了。

剛才他真是恨不得把季染的筆記本砸了,現在卻愛屋及烏的覺得季染抱着筆記本的樣子太特麽好看了。

“小染。”李杭城湊過去從身後抱住季染,他把腦袋埋在季染的後頸,嗅着季染衣領間的味道,嘴角的笑容缱绻溫柔。

他又叫了兩聲,“季染,我的季染。”

季染猛地被抱住,他回頭詫異地看了一眼李杭城,“你不是去睡覺了?”

“想跟你睡覺。”李杭城抱着季染,想把他往卧室裏拖。

處在卡文期的季染沒心思跟李杭城調情,他拍了拍對方的胳膊,“別鬧,我的工作還沒有做完。”

李杭城沒說話,只是抱着季染一直蹭他後頸,偶爾還會咬一下季染的耳垂。

季染直縮脖子,他倒是不被李杭城蹭癢了,他這人銅皮鐵骨,渾身就沒有一處癢癢肉。

季染純屬被李杭城開啓的撒嬌模式弄的起雞皮疙瘩了,他也不知道一個大男人怎麽能比女孩還能撒嬌?

而且撒起來還熟練自如,一點都不矯揉造作。

說實話,季染不太能吃這套,每次李杭城這樣,他都要起雞皮疙瘩。

到不是被惡心的,季染好像對這種能撒嬌的生物過敏似的,尤其是這個生物是李杭城。

李杭城要是開啓這種模式,無力招架的季染一般都會順從,他就希望對方能正常點。

所以這招是李杭城用來哄季染的大招。

不管季染再怎麽生氣,好像在他身上蹭一蹭,他也就沒脾氣了。

季染那不是沒脾氣了,那是雞皮疙瘩起太多,他不得不妥協!

最終季染還是放下了筆記本,他頗為無奈,“你到底什麽事?正常點行嗎?”

因為李杭城,季染愣是在八月份的天氣起了兩層雞皮疙瘩。

那段時間季染感覺李杭城就跟吃多耗子藥似的,整個人十分不正常,非常非常黏季染。

李杭城時不時就要用他清純不做作的撒嬌大法,考驗着季染的忍耐力。

他們在一起三年了,吵過,争執過,平淡過,但也十分甜蜜過。

李杭城在家裏随便哪個地方,都能找到他跟季染的共同回憶。

雖然季染從來沒有說過,但李杭城知道,他是喜歡他的,大概從少年的時候就對他有些感情了。

所以李杭城不能接受他小姨的提議,因為他怕季染真會像自己說的那樣,随着時間會忘掉他。

季染應該一直喜歡他!

他也必須得一直喜歡他!

因為他是他的季染,一個月看不見就會很想的季染!

季鳴的婚禮,季染并沒有去,不僅沒有去,甚至連禮錢都沒有上。

他對自己這兩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不僅沒什麽感情,反而相當的厭惡,尤其是季鳴。

季染之所以性格這麽獨,不太愛跟人打交道,一部分也是因為季鳴。

季染上高中的時候,季鳴就到處宣揚他是同性戀的事,所以他在學校沒什麽朋友,一直都是獨來獨往,還會被人指指點點。

讓季染撐下去繼續念書的動力,就是因為李紅梅不想花錢供他讀大學。

所以季染當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績從高中畢業,風風光光的考進了廈康大學。

但季鳴從小就不是學習的料,逃課打架,門門倒數第一,勉強在中專混了三年,然後去季國忠的貨運站幫忙了。

季染只是不大喜歡跟人打交道,但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還是懂的。

吃了程晨校兩次挂在門口的早餐,季染出門采購生活用品的時候,給程校晨買了一套齊全的工具箱送他。

本來季染是想還一下人情,沒想到第二天早上他又在門口收到了程晨校的早餐。

季染皺了皺眉頭,人情是真的很麻煩,還來還去的。

程晨校大概也是這樣想的,在微信上給季染發了一個要哭的表情,緊接着就是刷屏小短句。

“今天本來不想起這麽早。”

“但畢竟昨天收到禮物了,含淚起床做的早飯。”

“哥,你吃就好了,千萬,千萬別再買東西給我了,我前兩次真就是順手。

“一個人開火做飯,多添口湯你那份就出來了,別跟我客氣。”

“咱們少點套路,多點真誠。”

“你這樣我都不敢把冰箱吃不了的提子勻你一半了。”

季染發現程晨校很有寫作的天賦,就這麽幾段話,隔着屏幕都能感覺到他那股子崩潰勁兒。

用小說術語這就叫做代入感,季染感覺程晨校很适合寫對話流的小說。

季染給程校晨敲過去一個,“哦。”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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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程晨校:我敲這麽多字,你就給我一個哦?

季染:嗯。

程晨校:……

友情提醒---

這是無CP文,劇透一下,我寫的每個人物都有用處,不存在水給你們看的情況。

嗯,每個人物,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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