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火中燒

回屋崔缇正抱着雪白的兔兒,由白棠帶頭,號鐘、繞梁随後,圍在左右恨不能将這兔崽子形容成天上來的兔仙。

裴宣聽了一耳朵,什麽“白白的身子”、“紅紅的眼”、“短短的尾巴”,她怔了一下,認真考慮要不要讓娘子身邊的丫鬟多讀幾本書。

她以拳抵唇清咳一聲,丫鬟們收了嘴,齊聲喊她“郎君”,裴宣人長得溫柔,聲音也醇柔,好似那會醉人的梨花酒:“你們先下去罷。”

“是,郎君。”

號鐘、繞梁對她言聽計從。

白棠瞥了眼臉發紅的崔缇,心想:她家姑娘好似那含羞草,不,比含羞草臉皮還薄,起碼含羞草要被碰一碰葉子才會卷起來,郎君人還在幾步外,說句話就惹得姑娘臉紅心跳。

她心底噫了聲,走出門去搓搓起雞皮疙瘩的胳膊,暗道:你們兩口子可真肉麻。

號鐘見着她這小動作,不恥下問:“棠棠,你怎麽了?”

白棠正愁沒人聊天,招呼兩人去了庭院樹下。

內室窗子半開半掩,周遭沒了人,獨留下一個害她心亂的裴宣,崔缇摸着兔耳朵心慌慌,很怕裴宣再來不依不饒地摸她。

她胸口脹脹的,脖頸滾着微熱的羞意,一張臉白裏透紅,欲說還休的意味懸挂眉梢,怎麽瞧怎麽好看。

“娘子?”

裴宣開了口。

無需擡眉,崔缇聽聲辨位,身子朝相反的方向偏去,留給裴修撰一個害羞別扭的側臉。

她側顏也極出挑,肌膚細膩如瓷,紅彤彤的耳朵掩在細密烏發,好似墨玉裏冒出一簇紅,頸線優美,脊背端直,身在西寧伯府南院的破瓦房多年,難能可貴的是氣韻沒絲毫的小家子氣。

裴宣愛慘了她的羞容,愛煞了她的儀态,心尖竄出汩汩的歡喜,眉一挑,又喊:“娘子?”

不知是不是崔缇耳朵有問題,總聽着這話喊得很不正經。

她深知裴宣的正直,亦見識了她偶爾的輕佻肆意,只想想心就要從嗓子眼跳出來,身子接着扭,反正不想讓這人多看她一眼。

“好娘子。”

修撰大人聰明地預判了她要扭轉的方位,這會逮了個正着,身子下蹲,她身量高,縱使蹲着個頭也不是多矮,如芝如蘭,氣息清雅:“你怎麽不理為夫?”

她不把事情挑到明面來崔缇還能鬧鬧小脾氣、任性一二,此刻她問自己為何不理她,崔缇撫摸窩在腿部的兔:“我沒有。”

裴宣沒再追問,笑着和她一起撫弄小兔兒,指尖碰着娘子的玉指,她有意去看崔缇的臉色,崔缇忍羞地咬咬唇,摸兔兒的手指往邊上挪了挪。

很快裴宣跟了上去,手指一定要挨着她、碰着她。

你追我逃,好不幼稚。

崔缇拿她沒轍,喪氣地嘆了口氣,裴宣眼睛藏着星星,笑起來比那春風更要溫煦。

幼稚的裴行光,不依不饒的裴行光,沒遭遇挫折還有些少年意氣的裴行光,在崔缇心裏眼裏,俱是這世間比金子更閃耀的財富。

她低頭莞爾,俘獲了裴宣的心。

溫暖幹燥的掌心貼在崔缇溫滑的手背,裴宣胸中生出萬丈的才情,只想贊美眼前人。

出口成詩,大昭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狀元郎,張開口可比“白白的身子、紅紅的眼、短短的尾巴”強多了。

她将崔缇比作誤入紅塵的瑤池仙子,而她自己,是有幸得仙子揮灑玉露的凡俗。

凡俗不可自拔地愛慕高高在上的仙子,朝思暮想,夜深人靜,魂靈都要飄入兩人相遇的梨園與其相會……

文辭華美,有其旖旎夢幻之風。

她以為崔缇聽不懂亦或聽得一知半解,哪成想今時的崔缇早非吳下阿蒙,她不僅聽懂了,還被裴宣卓然的文采和掩藏在文采內的癡心打動。

裝模作樣問這詩文何解。

料想她在食不果腹的這些年定也耽誤了求學,裴宣借這機會委婉表達她的一腔愛意,崔缇聽是聽了,聽完忍不住想捂臉。

所以說,文人一本正經耍流氓,最要命了。

小兩口甜甜蜜蜜好一陣,號鐘在門外道:“郎君,少夫人,伯爺派人請往前廳用晚膳。”

走出門,天幕星河倒注,裴宣提議道:“今晚咱們歇在南院可好?”

南院破瓦房,那是她遇見崔缇的地方,意義不同。

崔缇瞧不見漫天星鬥,揚起頭卻見着裴宣眼裏的星光,她對這提議很是心動,只是……

“那地方簡陋,怕是要委屈你。”

“就陪你受受委屈,又如何?”

她心意真誠,崔缇說不出拒絕的話,心田暖暖的,勾着她小拇指被帶去前廳用飯。

西寧伯命人準備了一大桌子女兒女婿興許愛吃的飯菜,他不了解長女的口味,派人詢問過白鴿小丫頭,才敲定幾樣像樣的菜名。

裴宣身份與旁人不同,生來背負秘密,是以在外為人謹慎,生活上的喜好除非親近的人方能知曉。

滿桌子菜肴并沒西寧伯所想的那般合她心意,然她不挑食,外人看不出她的偏好,只以為一切都好。

崔缇和她相守年,知道她的口味,慢悠悠地竟又想起一樁前塵舊事。

看似斯文儒雅宛若春風的人,五味裏尤其偏愛酸辣口。

前世裴宣恪守己心,最愛的麻辣兔頭頂多一月吃一回,吃也不多吃,七八分飽。

她曾問過為何,尋常人都曉得莫負韶華,享受在前,身為相爺嫡子,何至于嚴于律己到這地步?

裴宣聽了輕聲笑笑,道她生來已經富貴安逸,超出常人諸多,若不節制,唯恐成為自己都厭棄的人。

小事上節制,大事上自然更加留心。

這是崔缇佩服她的一點。

拿她自己來說,恐怕做不成裴宣分就放棄了。

一家子同桌進食,裴宣樣樣周到地照顧坐在身邊的瞎子,對此西寧伯美滋滋的,伯夫人見了也不得不感嘆崔缇嫁了個好夫君。

比起女婿的細致貼心,她的男人連對方小指甲蓋的好都比不得。

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一念上頭,伯夫人真真是看西寧伯不順眼,再想這些年為他懷胎、操持後院的不易,心尖湧上一股酸澀。

照這樣想,崔缇的命誠然比她好。

一個瞎子,爹娘待之不親,嫁出門去得了一個天上有地上無的好夫君,自此成為裴郎君捧在手心的寶貝。

裴宣乃裴家嫡子,便是看在他的面子,宰相和宰相夫人也不至于做出磋磨兒媳的惡事。

嫁人後的待遇比她這個當娘的好了不止一丁半點。

伯夫人低下頭默默用飯。

崔黛最得她寵愛,卻窺

不見親娘心裏流淌着的苦和面上的出奇沉默,她恨崔缇奪得大好姻緣,又奢想得到像姐夫這樣好的男人,一時對婚事産生隐隐的擔憂。

西京,可還找得出第二個’裴宣‘?

白日、天黑,兩頓飯的時間,裴宣不知對崔家人帶來的深切影響,即便知道了,也不會關心。

當晚她和崔缇搬到南院的破瓦房重敘溫情,得知此事的西寧伯好一會沒反應過來,瞪着眼:“去南院了?”

回話的下人也覺得匪夷所思:“是的伯爺,姑爺和小姐确确實實去南院住了。”

“南院、南院現在如何?”

下人老實回道:“南院破舊,自從大小姐搬出去後,更無人照看……”

西寧伯的心提起來,拔腿往南院走去。

白棠、號鐘、繞梁背着、扛着主子要用的枕被等物,落後幾步。

此地是崔缇和白棠住了十幾年的’舊居‘,她二人還來不及感慨,號鐘等人卻在看見小破院時瞠目結舌。

這、這還是人住的地方麽?

白棠吸了吸鼻子,暗道一聲“果然”。

從前她和姑娘在時,這院子破歸破,不至于敗壞至此,她們人一走,這地兒就成了無人問津的荒屋。

連起碼的幹淨都不配有。

裴宣靜靜地看着這處小院,想着會試結束她是如何追逐着斷線的風筝,攀樹爬上牆頭,從牆頭栽下來見着一眼傾心的姑娘。

春日美好,坐在石階的姑娘更美好,繡花鞋、梨木簪、水紅色衣裙,唇邊噙着恬淡的笑,害得她失神,悅然心顫。

院落很小,一眼能望盡,裴宣不費力地看見牆根被十幾塊磚頭繞起來的地塊,白棠見了不好意思道:“那就是郎君當日栽下來的地方。”

是夢開始的地方!

聽她一說,裴宣牽着崔缇的手往前走,等真見着了,臉龐映出笑,贊道:“你有心了。”

得她稱贊,白棠反而得意不起來,待裴宣愈發禮敬。

在她看來,能脫去世俗表象,真正珍愛她家姑娘的人,才是這世上頂頂優秀、頂頂有眼光的人。

這樣的人,理當受到她白棠的敬重。

她書讀得不多,投桃報李的道理還是

懂的。

這裏的一草一木裴宣看得分明,她越認真,崔缇越是局促。

她雖是瞎子,腦子卻是好的,想也知道她們走後這院子會破落成何等模樣,為免裴宣看了心疼,她打起退堂鼓,想回沉香院。

住在這裏她受得了,裴宣不見得受得了。

她還記得走前屋頂需要修繕,但到底走得匆忙,又擱置多日,說不得夜間還會漏風,趕上下雨天,定是要往屋子漏雨。

前塵多落魄,她不打算教裴宣一一體驗,總之能有現在的幸福她已經很滿足了。

“走什麽?”

裴宣看過院落,帶着她往門內走。

起初門推不動,好容易推動了,發出沉悶吱呀的響,崔缇臉一陣紅一陣白,終究是不好違逆這人的意,跟着邁過門檻。

裏頭是要住人的,比外面好了許多,從簡單的擺設分布來看,不難看出住在這裏的人極力追求整潔。

崔缇目盲,幹活的是白棠,收到其他人看來的視線,白棠挺起不大的胸脯,頗有一股人窮志不窮的自信。

只是這屋子久不住人,桌面覆蓋一層塵,她見了就想收拾,被號鐘按住手腕。

裴宣徑直往內屋走。

布簾掀開,裏面床板、桌子、衣櫃,俱是舊的,一覽無餘,可謂窮酸。

看着看着她冷聲笑起來,崔缇心知她惱了,才要勸說,西寧伯倉皇而至:“女婿——”

裴宣轉過身來,目色清冽:“岳父大人。”

西寧伯要說的話卡在喉嚨,無形中像是有一只大手緊緊掐着他的脖子,讓他呼吸難濟。

入目的陳舊沖擊他的眼目,恍惚稍傾,想起此行目的,厚着臉皮道:“女婿何必住這陋室,沉香院才是你們的住所。”

“是麽?”

裴宣胸中怒火翻騰,燒得她又疼又氣。

想當初她初遇崔缇,只顧着怦然心喜,只覺得有她在的地方這小院也跟着蓬荜生輝,若無老仆提醒,甚至體察不到心悅的姑娘一日複一日,受着怎樣的漠然冷待。

婚後崔缇哭過兩次,一次是在後花園她問她心意,她總不說,這才慌了神,另外一次,便是白日醒來,她控訴她“始亂終棄”。

或許她的娘子并非軟弱愛哭之人。

是心中早就埋着深深的委屈。

這委屈旁人看不見,最該看到的夫君也看不見。

她不曾深想過的過往明明白白擺在她面前,清楚地告訴她——看,你家娘子在你不知道的時候、看不見的地方吃了這許多苦,枉你還以為惜她如美玉,敬她如明月。

你的美玉、明月,是他人眼中的瓦礫、不值一提的草芥,裴行光,你還要忍他們嗎?

“好一座錦繡內藏的西寧伯府,好一個父愛無私的西寧伯!”

她一甩衣擺,端正着身子坐在老舊的木板床:“伯爺請去罷,無人顧惜我家娘子,今夜,便權當我與她同甘共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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