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章節
。”劉思俊哭着說:“我不想見到你。”
何燦怎麽舍得這時候走?他心疼地說:“你別哭了,哭了,我心裏也不好受啊。”
劉思俊用手背擋住自己的臉:“你怎麽會不好受,何燦,我讨厭你,你和從前一樣,只喜歡羞辱我,以玩弄我的身體作樂。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你快點走。”
都已經低三下四地和劉思俊道歉了!怎麽他還是不肯原諒呢!不過是個男妓而已,費用早就在前臺支付過了,這是一筆買賣,是合法的交易,根本不算強暴,有什麽好哭的!哭一下也就算了,是會人心軟,但是不會見好就收嗎?哭多了只會惹人心煩,起到反效果吶!
何燦僅有的歉意被劉思俊不識擡舉的話語搞得煙消雲散了:“別忘了,我現在是你唯一可以救命的稻草了,只有我,能幫你逃過馮大少那關。我都走了,你怎麽辦?”
劉思俊甚至都不願意正眼看何燦:“我不要你的幫助,我這輩子都不想再和你有什麽瓜葛了。”
何燦臉上青一陣白一陣的,早知道初戀情人絕情了,沒想到居然無下限到這種程度!寧可要活生生地就割掉一個腎髒去救情敵,也不肯接受深愛他的初戀情人的幫忙!
沒有什麽話好說了,何燦就算再愛劉思俊,他也是有自尊,懂得自愛的,他不會為了愛情而盲目地放下尊嚴的,既然劉思俊不接受好意,他也不會厚着臉皮繼續糾纏了。
何燦憤憤地起身,穿戴好衣衫,呸了一口唾沫在劉思俊的臉上:“你就搖着屁股去把腎髒捐給你們家馮大少吧!下次要是他們那小三得了心髒病,你把心也挖出來讨好他吧!看他會不會為你留下一滴同情的眼淚!真是賤人!
何燦心裏很不是個滋味,劉思俊已經愛馮庭葉愛到可以放棄一切了嗎,明明是被那個人賣到男妓館毀了終身,可那人讓他捐腎,他就乖乖捐腎。 理由,絕對不可能只是因為害怕黑幫太子那麽單純。不然怎麽會在何燦抛出援助之手後,會斷然地拒絕呢?
對方要的只是一個腎髒,沒規定來源到底是誰。以何燦的交友圈和勢力範圍來說,找到一個替代品并不是很難。明明可以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可劉思俊卻選擇了一條自我犧牲主義帶有濃烈悲壯色彩的絕路。是不是他以為他付出的足夠多,那位黑幫少主就會對他産生憐憫,繼而生愛呢?簡直癡心妄想。
即使心中是充滿了不滿和鄙視的,可走出房間時何燦還是忍不住回頭再去看了一眼,劉思俊蜷縮着身子,躺在小床的一側,抽泣聲斷斷續續地傳來,身子不斷地在顫抖。
看到劉思俊可憐的身影,何燦才意識到,他還是很愛很愛那個男人的,即使心從未屬于過他,即使身子已被摧殘,但他就是愛他。這個世界上,不會找出第二個人,比何燦更要愛劉思俊了。
何燦想,自己上輩子真是不知道造了什麽孽,居然會喜歡上劉思俊這種人。劉思俊是夠賤格的,愛上劉思俊的自己不是更賤嗎?
他不可能眼睜睜地看着劉思俊去做那個危險的器官移植手術,即使劉思俊斷然拒絕他的好意,他也不會因為劉思俊不愛他而放棄拯救計劃。
何燦始終不明白,為什麽劉思俊一口咬定,說何燦沒有愛。現在他稍微明白了一些,就算付出很多得不到回應,就算只是單方面的箭頭,單戀依然是愛情。他愛劉思俊,所以即使冒着和一名危險的黑幫老大發生沖突的風險,他也要在背後默默地守護心愛的人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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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燦的大腦開始轉動,他有幾位朋友是出身醫生世家,如果找他們幫忙的話,應該會比較有效吧?
他匆匆回到賓館,發了幾封EMAIL,和老朋友問了個好并且拜托他們查一查腎髒捐贈體的事兒。忙活完已經是深夜了,雖然身體十分疲憊,但是精神卻很振奮,何燦睡不着,就起身溜達。
遠遠的看到前面房間走出個人影好生熟悉,艾瑪,這不就是馮大少爺嗎?
原來馮庭葉也住在這間賓館裏呢!
他躲在一盆鐵樹的後面,聽到馮庭葉對保镖說,他下去小花園裏散散心,想一個人靜一靜,別跟在後面。
一個人靜一靜!
何燦立馬就雞血上身了,他娘的他一直一直都很想痛快地扁馮庭葉一頓,為劉思俊出口惡氣呢!只礙于這家夥随身帶着魁梧大漢當保镖,沒一拳揮上去呢估計自己就要先趴下了,現在終于等到馮庭葉一個人落單了,此時不出手,且待何時?
何燦速度地跑到賓館的咖啡廳,買了一根硬邦邦的法式長棍當武器,随後下到酒店花園,果然很安靜,月光無聲地灑落在草地上,馮庭葉一個人在類似于迷宮般的薔薇花藤組成的牆障間穿行。
何燦屏住了呼吸,他覺得自己的血管都快要爆炸了,身體裏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嚣着要沖上去,撕裂那個人。
但他不能貿然出手,他在黑暗中隐藏了自己的行蹤,他在等待,最佳下手的時機。
何燦很清楚自己的對手是誰:一個殺人如麻,冷血無情的黑幫太子。他明白兩人之間的實力的差距。在健身房裏練出來的肌肉,與真正在黑社會的戰場上殺戮的鬥士所練就的體魄是不同的。
這次行動只能成功不能失敗,誰都知道馮家的大少爺兇殘成性,與他作對的幾乎沒有什麽好下場的。
何燦想,自己絕對是瘋了,才會在這樣的大半夜裏舉着面包棒當武器,去挑釁馮家大少這樣一個危險人物。 何燦是個商人,他從來不做虧本的買賣。 但這次例外。
只有牽系到劉思俊,才會讓何燦抛開一切顧忌。 馮庭葉是陷害劉思俊成為低賤的男妓的罪魁禍首,是讓劉思俊那麽傷心地哭泣的本源。 就算只能揍到他一下也好,能給劉思俊出口惡氣,比什麽都重要。
借着微薄的月光,何燦看到馮庭葉拿出一張相片,放在嘴唇上親了親,随後對着這張照片自言自語,聲音極其低,無法聽清楚。
馮庭葉說什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焦點全部放在了這張照片上。 此時不下手,且待何時呢?
何燦咬緊了牙關,屏足了力氣,朝着馮庭葉背後跑去,在對方反應過來之前,何燦先下手為強,把買面包時特意要來的大紙袋套在了馮庭葉的腦袋上,在對方掙紮着要取下紙袋之際,何燦把力量全部集中在手上,瞄準馮庭葉的後腦勺,狠狠地一棍子砸了下去。
馮庭葉發出了一聲低沉的咆哮,他一把就撕爛了紙袋,轉身要對付何燦。
何燦此時已經是紅了雙眼,他也顧不上什麽其他的了,雙手高高舉起面包,一下一下地就往馮庭葉的頭上砸去,就像是打地鼠的游戲一樣,快打,拼命打。
畢竟沒有占據先機,馮庭葉饒是身手再好,也抵擋不了何燦玩命上的偷襲,很快他就被何燦打得半跪在地上,腦袋也開了花,獻血不停地往外冒,啪嗒啪嗒地滴在草地上。
看着情敵如此狼狽的樣子,何燦心中說不出的爽快,真想把這副場景拍照下來,傳給劉思俊,終于給他出了口氣啦!
這一刻,何燦覺得自己真正像個男子漢了,會用拳頭來扞衛與守護心愛的人。他再也不是一個連我愛你都說不出口的膽小鬼了,他成長了。
鮮血混着面包屑從棍子上緩緩滴落到地上。
何燦這時候才意識到,自己似乎有些過火了。
他做了,他居然真的這麽做了,用一根堅硬的面包,把一個黑幫少主KO得毫無還手之力。
如果是15,6歲的青春期的少年,那麽骨子裏特有的那股叛逆支撐着躁動,做出這樣的行為還情有可原。可是何燦都早已經成年了,是一家家族企業的老總,按照常理上來說,是絕對不會做出這麽愚蠢的舉動的。可他就是狠狠揍了馮大少一頓,像個年輕氣盛的中二少年。
現在何燦後怕了,還好這次是比較順利。要是對方有槍呢?有帶小刀呢?被套頭的時候沒成功呢?搞不好會激怒馮庭葉,就算被殺掉也是有可能的。
何燦扔掉了手中的棍子,雖然他本來就考慮的好好的。選擇面包當武器,打了人之後就可以吃掉,就沒有兇器了,毀滅證據。
但誰他媽要吃一個沾着情敵血液的面包啦!
就算因此被逮捕也無所謂了,何燦想,大不了一人做事一人擔,冤有頭,債有主,打你少幫主的人是我何燦,有種沖我來。
這樣一想又覺得自己真是霸氣外露,簡直就和古代的水泊梁山上的好漢一樣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