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Chapter 27

“喂喂,洛斯華,你出去好不好,我自己洗吧。都說情 人之間最好保持一點神秘感,你看咱倆……”我臉紅的像剛煮熟的龍蝦,手腳不知給往哪兒放。

洛斯華正在脫我的衣服,襯衫的扣子已經被他全解開了。浴室明晃晃的亮光清晰地映在大理石地面上,連帶映出的還有我裸 露出的微微顫抖的身子。

這種事情想起來和做起來感覺是不一樣的,雖說我們已經歡好過很多次,但在這麽亮的強光下,彼此都赤 身 裸 體的看著對方的身子,我還是無法接受。

“不必保持神秘感了,你的全身每個地方我都看過。”

……他老是這麽直接,手指靈活的撫摸著我腰上的敏感帶。其實和他在一起我哪兒都是敏 感帶,他摸哪兒我哪兒就敏感。

“不不!我是說你要保持一些神秘感,你的全身我就沒看過!”

因為每次做愛我幾乎都是閉著眼的。

他愣了下,随即點點頭竊笑:“那好,現在我就讓你好好看看我的身體。”

他怎麽最近變得這麽下流!

他給我脫完,也飛快的除去自己身上的衣服,抱著我跳進浴池。

“我幫你洗。”他對我說,把泡沫打在我的身上,輕輕的揉搓。水波撩到我脖子上,罂粟花瓣落在我的胸前,他溫柔的幫我拂掉。

他的手勁很适中,按摩在身上說不出的舒适。

我剛開始還舒服地躺在那兒享受著一級待遇,可他搓著搓著手就開始不老實,往我身上點火。我也不甘示弱,一個勁兒的親他,親的我們兩個體溫越來越高,呼出來的空氣燙得吓人。

於是我們都安分不起來了,親到軟在水裏化成蜜。

然後洛斯華不管時間地點,把我按在浴池邊就要了我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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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回到寝宮,我們又做了一次。

不猛烈,但時間格外長。做完之後我精疲力盡,靠在他懷裏讓他給我清理。

洛斯華大概很喜歡這種方式,所以以後我們的歡 愛幾乎都是這個模式。剛開始我還害羞臉紅,後來也就習慣了。既然是戀人身份,我本身又很享受,才懶得裝的跟個嬌羞少女似的欲 迎 還 休,自然默許了。

和洛斯華做愛,絕對不會覺得很放蕩。這是真正的歡 愉和享受,他會細心的引導,你告訴你怎樣才最舒服、怎樣才更持久。和他歡愛,我幾乎覺得是很神聖的時刻。

他會在我顫抖時與我十指相扣,在我癱軟時環住我的腰,在我尖叫出聲時吻我的耳後……我不能說別人的愛情就一定遜我們一籌,但是我可以肯定,除了他之外不會有人這樣無條件的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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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洛斯華潔癖挺嚴重的,而且從小學習規矩禮儀也恰到好處,所以生活一直也很符合潔淨和規範。但不幸的是,跟我生活一段時間後也一同堕落了。

因為我不喜歡那個巨型餐廳,所以三餐從來都是拿到寝宮吃,我灑出來的汁汁水水落到地毯上也是家常便飯;

晚上歡愛後把床單弄髒了他也會看我是否睡著了,要是睡著了就自己用魔法處理一下,絕不把我吵醒;

平時穿衣服也盡量選擇簡便型的,我問他為什麽,他特色 情的說這樣脫起來快些……

總之,洛斯華對我真的很好。

那段時間,我們天天黏在一起。醒來、做 愛、逛街、看書、洗澡、再做 愛……以此類推,日日如此,從不膩煩。

他教我識字寫字,每次他手把手教我時,我都會想起他第一次摸我的手,然後笑得癡傻。

說起來生命真的是個奇跡,你永遠也預料不到在未來等待你的,将是多燦爛的生活。所以無論如何,都不要止步不前,安於現狀。

只有堅信明天才是最好的,你的人生才能一直向高處走去。

這句話也是洛斯華對我說的。

洛斯華特別喜歡看書,尤其是魔法書。

他經常讓我坐在他膝上,一手攬著我,一手托著一本厚重到可以當兇器的魔法書,還讀得津津有味。書頁有些泛黃了,如同古籍中記載的歷史,再鮮活也抵不住時間的沖刷。

我無聊了就玩他的頭發,然後揪下來幾根夾在書裏當書簽,之後洛斯華也效仿我,只不過揪的是我的頭發。我記得其中一本書叫《遠古魔法與神聖法器》,其中有幾頁他讀過很多遍,那也總是夾著幾縷淺棕色的短發。

那上面寫著:傳說,聖翼族最強大的力量是要依靠載體的……遠古以前,世界平衡把這種象征“攻擊”與“守護”的魔力封印并創造了兩件器物,分別是“聖劍”和“聖盾”……兩者相互制衡,互相依存,是為對方而存在的……聖劍和聖盾絕不可以同時存在與一個國家,否則平衡就會被打破,萬物自此消亡……

後面還有很多話我記不住了,我當時只記得好像洛斯華拿的那把劍就叫“聖劍”。我去問他,他就說一句“你不必知道這麽深奧的魔法”而敷衍帶過。其實我本身也沒多少興趣,也懶得深想。

除了膩在華曦宮之外,我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罂粟花海和邊境小城。

邊境小鎮上也有老街,我最大的興致就是吃街邊小吃和陶些沒用的圖畫。邊境小鎮裏很少有人認識洛斯華,我們可以踏實的像普通情侶一樣,享受這只有彼此的時光。

記得當時有人在報紙上做了個無聊的投票,內容是你最不希望洛斯華殿下與其戀人的約會地點,百分之八十的人投票給永晝海岸。其實他們也言之有理,因為我們每次去洛斯華都會封閉整個海岸,遣退所有的人,這樣壞了不知多少情侶的好事。

後來我於心不忍,便盡量挑人少的時候去。

但在罂粟花海就自由得多,對於那些精靈依舊用敵視的目光掃視著我,我已經學會了自然屏蔽。

有了血舞森林中終生難忘的記憶,我一度對漆黑的夜空很抵觸。洛斯華就用魔法制造出湛藍色的天空,時不時還架起一座彩虹。宛如藍寶石般的湛藍色天空給人感覺很親切,似水般純潔污垢。

天上流雲翩跹,歡暢輕快。大片大片的白罂粟在風中輕搖,純潔的唇瓣親吻著我的腳踝,雲般柔滑。

罂粟花海中有一只很漂亮的藤蔓秋千,從高高的樹枝上垂下吊到合适位置,我漫不經心的和洛斯華坐在上面,雙腳懸空的晃蕩著。

“洛斯華,我覺得所有花裏還是白罂粟最美。”我笑得特賤,一只胳膊攬住他的脖子,靠在他身上慵懶的說。

他吻著我的後脖子,似笑非笑的應著:“是麽。”

“因為白罂粟最像你,妖冶魅惑、高雅沈靜。”

“傻伊兒,我認為這完全是一組反義詞。”

“沒關系,反正你是最美麗的,嚴格來說什麽花都配不上你。”自從我倆在一起後,我越看他越漂亮。不是當初那種遙不可及只能瞻仰的神聖,而是觸手可及的美麗。

現在若要讓我形容洛斯華,我絕不會再說什麽聖潔尊貴、高高在上之類的詞。

我只會說,洛斯華是最完美的戀人,他溫柔體貼、安靜優雅、得體大方;他總是很照顧對方的感受,連歡 愛時都會小心的顧及彼此的身體;他很有耐心,總是認認真真教我讀書認字;他很強大很厲害,和他在一起特別有安全感……

其實我只是想說,我這一輩子都不會遇上這麽完美的人。

而這麽完美的人愛上了我,我真的無比幸福……假如我當初錯過了這個人,我真的會後悔一輩子。

和戀人在一起難免會随時情動,我也算領教了欲望的威力。

有一次在罂粟花海裏吻得熱烈了,身體的欲火被挑起。

我剛開始十分排斥在外面打野戰,身體一直僵硬,結果洛斯華一聲“伊兒好漂亮看得我欲火焚身”一聲“親愛的我想要你”就把我放倒,然後煽情的做了很長時間的前戲。

最後我四肢發軟、腰間酥麻,也不顧什麽外面不外面,比他還熱情地求歡……

那天我們上午出的華曦宮,一直到晚飯時才會去。而且我是渾身脫力像一攤軟泥一樣被他抱回去的。

雖然這麽說很丢臉,但是性愛這方面,我跟他比起來就是純情小娃娃一個。

跟洛斯華混熟了才覺得他平時的冷傲淡漠都是裝的,他本身是個惡趣味極多的人,常常調戲得我惱羞成怒,再看著我漲得通紅的臉一通熱吻,最後!!呀呀壓到床上少兒不宜。

聽說這種事做多了會損害身體,有一次我特意找了相關書籍給他看。

洛斯華一臉揶揄的笑意:“有進步嘛,寶貝終於知道體貼老公了。”

見我面色一變,他趕緊無比寵溺的從額頭親到嘴唇,最後還在口腔裏掠奪一翻。

“沒事的,你老公身體好,做多少次都精力充沛,要不然咱們現在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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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光,是我人生當中最美好的歲月,日子甜得像蜜一樣,簡單純粹又唯美。

那時我特別幼稚,整天八爪魚般纏著他,每隔一小時就跟他說一遍“我愛你”,然後聽他也回一句“乖,我也愛你”,心裏就特別滿足,笑得燦爛地吻他,彼此還樂在其中。

每夜幾近縱 欲的做 愛,然後在他進入我的時候,大聲呼喊著他的名字。感受他細膩溫情的吻烙印在我身上,聽他鄭重的許諾著永恒,讓我迷戀其中。

每次吃東西,我都會想的了強迫症一樣,一定要和洛斯華使同一套餐具,否則就不吃飯。難為了洛斯華的重度潔癖,他只好一口一口的喂給我吃。

那時我哪兒懂什麽距離産生美,我完全不允許我們之間有一點距離。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粘在一次才好。

後來我也覺得自己會不會有些煩人,在一次歡愛後全身疲憊精神也脆弱,就哼哼唧唧的跟洛斯華說:“我要是太煩人了你就說出來,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這樣,我就是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

洛斯華笑著親我,親親右邊又親親左邊,在我的頸上留下更深的紅痕:“我不會覺得你煩啊,咱們是戀人,想和彼此在一起很正常,我見不到你的時候也會想你的。所以,乖寶貝,你不用瞎擔心,我喜歡你粘著我。”

於是我就有了變本加厲的趨勢。

其實洛斯華大概也沒認真談過戀愛,他的愛情史和性愛史完全成反比,所以他在愛情中的表現和我也差不多。不懂什麽技巧,不懂什麽策略,只道是喜歡就要在一起,不分時間地點環境的相依偎。

也幸好是這樣,他對我的“無敵黏人式”戀愛才沒有絲毫不習慣。

以至於後來我聽說有很多人搞異地戀感情還燃燒的如火如荼,第一反應就是和洛斯華說。我說你看看這些苦命鴛鴦,分隔兩地還能日日處於熱戀,也真是不容易,光是欲 望就無法纾解啊!

長大後才明白,戀人之間無所謂地域的距離,在遙遠只要心貼近,也還是可以穩固愛情的。

然而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相愛的人離散兩地,而是出於不得已而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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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每天對著鏡子看來看去,觀察臉上細微的變化。因為都說成年後各個部分都會有所改變,外表還是很清晰就可以辨別的。我心裏期盼著快點成年,成年就能和洛斯華結婚了。

有段時間,我重操舊業迷上了制酒,發誓要制出洛斯華最喜歡的罂粟寞酒。

天天派人幫我搜羅十幾種原料,然後制出一杯不知是什麽東西的液體給那些侍從幫我“品嘗”。

這種不明液體據說有包治百病的功效,因為我一般都拿給偷懶裝病不給我搜集原料的人喝,而他們一看見我病就全好了,跑得比窗外飛的獨角獸還快。

還有段時間,洛斯華每天都很忙,我經常一個人呆在華曦宮正殿裏。洛斯華在右殿開會,我想他了,就偷偷潛進右殿。我帶著他給的戒指,進出魔法防護層完全自如。

不幸的是他們在三樓開會,而我想爬窗給他一個驚喜。

於是我吊在窗外沖屋裏使勁揮手,洛斯華看我的表情陰沈擔心得有些誇張,看慣了他不喜形於色的淡然樣子,開會的人和我都被驚得不輕。

我手一松,印證了他的想法,差點跌下去摔斷了腿。

還有那時我做過最可笑的事情。洛斯華身上散發著罂粟般的體香,連同他的衣服上都留下了淡淡的芬芳。他每次脫下衣服給侍從去清洗,我都會私下裏拿走,偷偷藏在我幾乎閑置的書房裏。

在他出去辦理奧森的事物時,一個人抱著一團衣服使勁吻著,好像戀人還在身邊。

饒是洛斯華的衣服一天換一套多的穿不完,有天也驚覺自己的禮服多數都不翼而飛。

最後我極其丢臉的坦白了所有的始末,在洛斯華的恍然笑容中無地自容。但是他不知為什麽,自那以後,他騰出更多的時間來陪我,很少把我一個人留在華曦宮正殿。

我頓時感動的一塌糊塗,發誓說再也不給他添麻煩。

“我并不覺得你給我添麻煩了,你別亂想。我就喜歡伊兒你這樣,又可愛又純情。”他當時這麽說。

那時候不覺得,洛斯華真的很寵我,無條件的寵著。我想幹什麽全都依我,幹了傻事也從不責怪,還整天告訴我他很愛我,他就喜歡我的調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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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的時候是沒有時間的存在的。和洛斯華在一起,指針總是穿著輪滑鞋飛滑在冰面上。就好像我們接個吻半小時就過去了,一躺在床上就能耗上一整天。時間如細沙般從我指尖流過,聽不見聲音,連存在感都被忽視。

這樣的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流星已逝,倏已千年。

一種日子過久了,就會産生理所當然的感覺。就如同洛斯華對我投入了很多愛,我也覺得正常不過。

都說當你學會什麽技能後,就不會覺得它很難了。這句話不只适用於技能,同時也适用於習慣。

命運為主角拉開時空的大幕。序曲悠揚輕緩,不知名的力量牽引著我們在舞臺上相遇;開端唯美激情,不可抵擋的戀情兀自萌發;發展甜蜜誘人,每一節音符都帶著沈淪的蠱惑……但是有誰能預料到,謝幕之後高潮才緩緩奏響;尾聲留下的,只有千塵封決的悲哀和喧嚣落盡的岑寂。

我本以為我已經很珍惜這段時光了……

但是多年之後再回首,才發現我還遠遠不夠珍惜,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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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話:

這篇大概是最甜蜜的一章了吧,希望能釣點投票~今天天氣真好,真的,繼前幾天霧霾之後第一次能看清對面的樓了⊙﹏⊙b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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