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The second day

更新時間2012-11-29 14:29:40 字數:2986

S~11~L

2005年第二屆超女聲紅遍了整個中國,比去年第一屆舉辦的還要火。第一名的李宇春成了好多人的偶像,劉春滿當然也不例外。用五角錢買的明星海報大的畫,貼到桌子上面,這樣不過瘾,再買一些小一點的畫粘在抽屜的旁邊,整個桌子是明星的天地。真搞不通這些同學在幹什麽,我也随大流買了一張我不知道的明星報,鋪在了桌子上。

“聲音在不同的介質中的傳播速度是不一樣的,在水中是1497m/s;在空氣中340m/s;真空0m/s(也就是不能傳播)

記住了,經常考的!”

下面聽課的,分成幾個等級。一是真的在上課聽講,做筆記;二是用課本作掩護,睡大覺,有時候還打呼嚕,幸虧老師耳朵不好,否則不堪設想;三是看《**》,比平時上課都認真。我也由衷的誇贊六道真牛X,他把中國青年的心思寫的淋漓盡致,真的很佩服他。聽說他又出新版的了,這一舉動更激發學生的興趣,壞學生的。還有就是化妝打扮的,孩子級別的打扮起來真的讓人接受不了。

在馬中,對于不住校的學生來說是十分苦的。王寬永和王凱都住校了,還是因為苦。對于一個十三四歲的孩子來說,沒有比這可怕的了。

晚上九點和月光一起回家,冬夏一樣。累。一天兩頓的炒面,還是炒面。營養不良。

晚上回到家,大人們還要溫飯,飯早就涼透了。四五點鐘還要起來給這些孩子做飯吃,時間來得及就吃一頓,來不及,聞都不聞的走了。大人們受夠了,學生孩子早就受夠了。所以住校是學生希望的,家長們希望。

每天晚上,我都會穿過黑乎乎樹林,樹林裏有幾座墓冢,有新的,也有舊的。每次從那裏經過,我就會加速駛過,比平時的速度要快三倍。漸漸的時間久了,就不會那麽恐怖了,就會在經過那片樹林的時候,唱着《兩只蝴蝶》。

“親愛的你慢慢飛小心前面帶刺的玫瑰…”

心就會想着歌詞,什麽妖魔鬼怪的,不在心裏藏着。

《281封信》電視劇很是讓這些學生喜歡,裏面的插曲、主題曲、片尾曲,也跟着成名了。龐龍,這個名字在同學們之間說道着。

“龐龍太厲害了!他的《兩只蝴蝶》真夠火的,我去理發店,大街上都放着這首歌!”

“嗯,他還有《杯水情歌》、《吹眼睛》那!真厲害!”

一時間,所有的桌子都換了個畫報。把以前的畫啦、報啦的,全部撕掉,換成《281封信》的劇片畫,劉春滿是不會換的,因為這等于讓她剪掉長發,實在是很痛苦的。她是那麽的喜歡李宇春,很喜歡李宇春,她的歌聲就是有一點點像李宇春,大家都叫她春春。春春是李宇春的粉絲給李宇春起的綽號,叫她更是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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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道題怎麽做的?你會呗?”

這是張宗華,是我初二時最好的哥們,開始都還不認識。

“哦,真不好,這一題我也不會。”

“來來來,哪一題?我會。”

這是王聖英,成績在張宗華和我的前面。

“哎,不會還不過來看看!”

聽得很不舒服,竟然教訓自己。不過仔細想想,說的還是沒錯的,不會就要學。

彼此介紹,相互認識了。

所有的壞學生都盯上了劉春滿,或許是有人喜歡吧,整個人都傲上天了,做什麽都要順着她。其實人家是有資本的,也是應該的。這樣的人,我從一出生就見了,見到的數都數不清楚。她做什麽,我就對她反着做。

“我不喜歡做錯事的人,一件錯事都不行,不管在哪方面!”

“你難道都沒有做過一件錯事嗎?”

“沒有!”

“真的沒有嗎?”

“我絕對沒有做過錯事!”

“不可能!一生連一件錯事都沒有做過嗎?任何純潔的人,為了生存都會殺生。還有憎恨別人、嫉妒別人、歧視別人或者傷害了別人,其實誰都不願意這樣做,但還是不知不覺的做了。如果這些都不算是錯事,那麽從一開始,人類本身的辱罵、打架和生存都是沒錯的的嗎?不是嗎?”

“我…我…”

“不要把自己說的很好,就算李宇春也有一點點的事情是做錯的,你是平凡人,不是李宇春,當然會有錯的事情,你不這麽認為這樣是對還是錯?說明一點!”

“哪一點?”

“你比李宇春差多了!呵呵…”

“你…你…”

“哈哈…”

整個教室讓我說的都是理由。所有學生都笑了,不對,有幾個沒有笑的。他們把臉給翻了,滿臉的怒氣,好像迸發。一個,兩個,三個,算上劉春滿,四個。劉春滿的怒氣和他們是不一樣的,怒氣中帶着羞愧。

我姐姐給我寫信了。

“爸爸、弟弟你們好!

我到蘇州了,蘇州好大好美,工作的事情終于找到了,找工作不太好找,都要學歷,最起碼的是高中學歷,所以我要好好學習啊!別到時候找不到工作。家裏啊還好嗎?爸爸你又喝酒了吧?以後少喝酒,對身體不好,還有,要少抽煙,抽煙有害健康的。我要監督我們爸爸吸煙喝酒,多說他,不行就絕食,這一種對他很管用的。這個月剛找到工作,一些需要品還都得有,所以這個月就不給家裏寄錢了,下個月在寄吧,對了!我,問問我們爸爸穿多大的衣服,下個月掙了錢給他買衣服,還有你的衣服,穿多大的,喜歡什麽顏色?都寫信給我回過來,我學習怎麽樣,有沒有偷懶,英語怎麽樣了?好好學習英語,等我回去的時候給你買個複讀機,教教你學習英語,好好努力,我們家就靠你了,記得要給我們爸爸争口氣,要出人頭地。好了不說了,收到記得回啊!祝爸爸身體健康、弟弟學習進步!

2005年9月16日”

“嗯,還不錯,要記得回啊!”

“爸爸,我知道了。對了爸爸,你穿多大的衣服,我不要衣服,給你買衣服就行了,我還有好多衣服沒有穿呢!你寫你的吧!”

“好吧,那爸爸,我姐說了,你不要少喝酒、少吸煙的。”

“嗯,我盡量了。”

回複了信,那是我的第一封信。寫信是有什麽格式的,這就是語文的應用吧。沒有電話的家庭,寫信成了遙遠地方的對話。手機不常見,一個叫“大哥大”的幾乎絕種。

“聽說了嗎?謝軍的《那一夜》火了,可好聽了!”

“謝軍是誰啊?《那一夜》,還沒聽過來!”

“老土了不,哎,跟不上時代啊!”

确實,《那一夜》是很火的。每一首歌曲火了,大街小巷都有它的蹤影,可惜的是,這些蹤影時間不長了。或許再過一年、兩年,沒人知道這首歌是誰唱的,也不知道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只知道,那個時候,我們耳對耳都聽過。

聽過《那一夜》,我滿腦子希望的就是在和周璇見面,那怕一天,知足了。

“小文,你打以後做什麽?”

“我想成為一個作家,寫些東西。聖英,你呢?”

“嗯,不錯嘛!我看行,你寫的詩、散文不錯的。我就是随大流,考大學,找工作。最近在忙活什麽?”

“寫點東西,寄給報社出版。”

“寫了嗎?”

“寫了,不知道叫什麽名字好?準備叫《那一夜》,現在這首歌那麽火,希望能借借它的光,嘿嘿…”

“行啊,真有創意,我看不錯,合适。加油吧!”

“嗯,我會的。”

一個月後,我又收到了姐姐的來信。每個學生都希望自己有人寄來的,有親情之間的信,愛情之間的信。當聽到“誰…誰,有你的信件”時,都會讓別人羨慕。我同樣也是喜歡那種感覺。姐姐給我寄來了衣服,和生活費,衣服什麽的在郵政局裏面,還沒有拿回。他請了個假,叫上他的爸爸,去郵政局領取東西。那是我和外界的第一次打交道,激動、膽怯,最後是成功了,雖然是僅僅的取東西這件事。

果然是一套白色的運動服裝,褲子、上衣和新鞋子,那雙是安踏的,130元。

“那麽多錢買什麽不好啊?就知道亂花錢!”

爸爸唠叨着。

的确,那些錢是我兩個月的生活費,可以是一個勞動工人一個星期工資,可以是老師三天的工資。第一次穿那麽好的鞋子,盡管我不知道它叫什麽安踏、李寧的,只知道那鞋子不錯,那鞋子與衆不同。我打算周一的時候再穿出來,因為周一是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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