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章
那個叫肖文的男生來的挺快,說是十五分鐘,大概十分鐘就到了。
他長得确實出衆,不是說五官,是皮膚特別白,白到發光的那種;天生的自然卷發似乎偏黃,在陽光下耀着金色的光澤。
寬大的襯衫,發白的牛仔褲,再配上幹淨的白灰運動鞋,随性而灑脫。
進門東張西望找他們的時候,溫柔的眉眼帶着腼腆的笑意,女孩說的沒錯,确實很可愛。
心瞬時那麽一動,方越以前也是這樣,羞羞怯怯的看他,精致的小臉上眉目如畫,後來本性暴露,卻依然可愛萬分……
他看的有些呆了,男生沖着他們走過來時,那雙乖巧的眸子也在直直看他,這一幕似乎是命中注定。
就是這麽巧,就是這麽恰當時機……
“hi,何芸。”男生跟坐他對面的女孩打招呼,女孩笑的像只偷腥的貓咪,也不知道她高興什麽。
“啊肖文,我想死你啦!”就差是蹦起來的,何芸爬到沙發上,給肖文來了一個大大的擁抱,“他是沈明博,長的不錯吧?”
“嗯……你好……”被何芸的話說的有些不好意思,肖文腼腆笑着,觑着沈明博打了個招呼。
“你好。”這情形有些尴尬,沈明博沒起身,穩住自己的心緒,“請坐。”
“哈哈,你緊張了,跟個前臺一樣!”何芸樂的前俯後仰,沒看出來啊,見到她的時候可是十分穩重,八面不動的。
沈明博給說的臉皮一紅,只好笑道:“肖文才長的好……”
“這下我信了,你真的是gay!”感情你看了照片以後還沒信啊,“哼哼,我就說,就算我不是長的如花似玉,也不至于一上來就讓我跟我爸說看不上你。”
“呵呵……”沈明博無奈,只好燦笑。
“是你的相親對象?”肖文睜大眼睛,柔柔的問何芸。
“是啊是啊,也就是我爸看不準人。”女孩嘴一撇,暗嘆怎麽好看的都去搞基了,“我也要去找我的好基友了,你們聊吧。”
拿起貼身包,何芸起身就走,一點不拖泥帶水。
“你好,我叫沈明博……”這情形轉的太快,拒絕又變成相親,就算是沈明博,也有點招架不住,他斟酌了下,開口介紹自己。
“我叫肖文,是淮城人。”肖文似乎很害羞,健康白嫩的臉上浮上一層微粉,沈明博突然覺得,要是方越也是這般健康肯定也和他一樣漂亮。
“我家是北方的。”拉回自己不着邊際的想法,沈明博玩弄着咖啡杯,決定無論怎樣,也得把天聊下去。
“來這邊習慣嗎?”似乎和他抱了同樣想法,肖文端起那份明顯給他準備的咖啡,小口小口的啜。
“挺好,其實差異不算大,都是高樓大廈,這邊水還多。”水多才養人,要是他和方越住這裏,一定把方越養得白白嫩嫩的。
“那是還沒到冬天,天一冷,就能感受到威力了。”他微微笑着,說着通傳的南北差異,潤紅的嘴角沾了一絲咖啡的褐色,若是方越……
“北方一到冬天,外面也冷的受不了,若是綠蘿這種植物,出去走了三步,回去就得死。”停下,他不能再想方越了,他們分手了,是他提的,方越答應的很痛快。
“那确實真夠冷的……”肖文的眼睛是棕色的,有些偏黃,光線閃過時,他的眼睛就像一顆琉璃,低頭用叉子挑撥那塊提拉米蘇,挑挑揀揀的模樣和方越……
沈明博把頭偏了過去,看着落地窗外車水馬龍熙熙攘攘,覺得自己真是天字號第一大傻瓜。
“忘不了他,對嗎?”柔和的嗓音像是春天吹生萬物蘇醒的微風,無處不在,直抵內心。
“是。”他确實忘不了方越,看到誰都想着他。
“我也忘不了他。”那把令人舒适的嗓音帶上迷惘,許是主人內心的顯照。
“是我提的分手……”
“是他提的分手……”
異口同聲的語句,兩人相視愣了一下,接着便會心笑了起來。
“為什麽?”肖文想不通為什麽,遇上一個主動提分手的同類,他總有發問的渴望。
“太久了,他疲了,我也累了。”于是就分手吧,各自給各自一個喘息的空間。
“是這樣的嗎……”有些迷惘,也有些不甘,“我很努力的讨好他了……”
“或許你的溫柔不是他想要的,也或許他只是膩味了……”沈明博說着猜測,是啊,誰在一起那麽久,都會膩的,朝夕相處,日複一日。
“我很愛他。”肖文的語氣帶上一點哽咽,趕緊叉了塊蛋糕塞進嘴巴。
“我也很愛他。”端起他的咖啡喂了他一口,吃的那麽急,容易噎着。
“可你還是不要他了。”把嘴巴的食物咽下,憤憤不平的指控,像是說給自己聽。
“因為……我感覺的到,他不愛我了。”這指控不正确,他的方越心不在自己身上。
“你又沒問過……他可能就是一時被魍住了呢。”似乎帶入了自己,肖文不服氣的反駁。
“你又不認識他。”好笑的看着肖文,真像個大型的洋娃娃,怎麽會有人舍得不要他。
“也對……你也不是他……”垂頭喪氣的将咖啡一飲而盡,兩人都陷入了沉默。
太陽慢慢西轉,秋天的溫差很容易就體會到,光照在身上,都帶上一絲涼意。
“你要是在這裏有什麽不方便的,就找我吧,我盡力幫你。”肖文開口說道,似乎這麽主動有違他的本性,他的臉蛋依舊紅紅的,像顆蘋果。
“你要是想出去玩找不到伴,也可以找我。”沈明博笑笑,主動要了他的聯系方式,兩個孤單的人在一起取暖,可以驅除心頭的寒。
“嗯……說定了哦……”肖文咬着嘴唇,這麽溫柔的人,怎麽會有人舍得放棄。
沈明博在冬天來臨之前,于新的地方結識了第一位好朋友。
方越許久沒有出這麽遠門,他的明博工作地點比較遠,原本是乘公交,後來公司開通班車了,他就喜歡坐班車,說是方便,還可以在車上睡覺。
等到兩人經濟寬裕了,明博勸了他好久,才把他拐出門,到4s店提了輛車。是他的名字,是他喜歡的式樣,然而他從沒開過。
現在這輛車孤零零的趴在停車場,車身落了一層灰,他不會開車,只能讓他繼續趴着。
這是他嘗試第二次去找沈明博。
第一次去出去,他找不到地址,好容易地圖搜索到位置,又找不到路線,磕磕絆絆折騰了一天找到明博的公司,結果人已經下班了。黑通通的大樓,仿佛夜裏的怪物,擁有微弱燈光的大門像是通向怪物巢穴的通道,他遏制不住自己心頭的恐懼,逃也是的飛奔回來時乘坐的的車,回家。
一個月,整整一個月,若不是方媽媽隔三差五過來,他确實可以把自己悶死在屋裏。
“你真的就打算這樣過啦?”似是不可思議的看着自己兒子,邋遢的好像都散發着一股異味,方媽媽頭很痛。
“……我要怎麽辦?”迷茫的看着自己的媽媽,方越無助的像個小孩,還是智商不太足的那種。
“你若是不想找明博,那就得振作起來拾掇拾掇自己,走出門工作。”秉承着老一輩的觀念,方媽媽依舊持着出去工作才是正路,才不會脫離社會。
“你若是想去找明博,你還是得振作起來,拾掇拾掇自己,走出門找他。”這是實話,反正這幅模樣出去,她是不想要的,“你可以照照鏡子,看看明博若是看到你,會不會嫌棄你。”
“他才不會嫌棄我!”像是被戳中痛點,方越又跳起來。
方媽媽攤攤手,好整以暇,事實如此,他都不要你了,嫌不嫌棄也就你一張嘴。
垂頭喪氣的看看鏡子裏的自己,保持這幅模樣到底有多久了呢……是明博走的時候,還是他在的時候?他心裏明白的很。
起先是網上的收入很可觀,他總是想要多賺錢,這樣明博才不會嫌棄他,他也不會有自己是個米蟲的懊喪。
後來呢,追捧的人越來越多,打賞的金額也越來越大,興奮和驕傲的情緒越來越高漲,高漲到恨不得化身為虛拟世界裏的那個自己,他再也不介意明博喜不喜歡他了,怕什麽,他有那麽多的粉絲呢!
什麽做飯,什麽收拾家務,明博餓不餓,累不累,想什麽,關他屁事啊!他想關心就關心一下,不想關心,別來煩我……
所以他就不要他了,是不是?眼淚不禁允許就掉了下來,鏡子裏的自己,醜的像條泥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