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量量尺寸

“別動,我給你量量尺寸。”程越嘴角挂着笑,張開手掌貼在了沈競的後腰,大拇指跟中指緊扣腰線,接着指尖又從腰側慢慢滑向腹部。

沈競低下頭,眼看着程越的右掌覆在自己的腹部,隔着衣服都能感覺到他掌心的溫熱。

“三掌半不到點兒。”程越的中指指尖抵在沈競的腹部正中央,也不知道是故意還是什麽,剛好頂在肚臍眼的位置。

沈競下意識收了收肚子,微微側身躲開了。

“比我細一寸呢,”程越的聲音裏帶着笑,“80公分都不到啊。”

“你個子比我高啊。”沈競轉過身繼續洗蔬菜。

程越目光灼灼地盯着沈競的側臉,意猶未盡地攥緊手指來回摩挲了幾下,胸腔劇烈的心跳好半天才緩下來。

想着要是每天回家都能看到沈競就好了。

好像從那晚那個離譜的夢之後,他對沈競的欣賞和敬佩就漸漸轉變成了朝思暮想,不可救藥的喜歡。

“調料什麽的呢?”沈競把切好的食材裝盤後問。

程越拉開沈競腿邊的抽屜,“都在這裏邊兒,你要什麽,我給你拿。”

沈競彎下腰,抽出一瓶橄榄油和一小罐醬油,“有黑胡椒麽?”

“嗯……大概有的吧。”程越抿唇彎下腰,從一排排調料罐子中尋找黑胡椒的身影。

這廚房裝修到現在他就進來洗過手,鬼知道黑胡椒的包裝長什麽樣子。

沈競後退了一步,省的程越的後腦勺老頂到他大腿,“找到了嗎?”

“是這玩意兒吧!?”程越晃了晃手裏的陶瓷罐,上面被闫明昊貼了一個“椒”字的标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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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競打開蓋子一看就知道不對,放到嘴邊假裝吸了口氣,又遞給程越,“你聞聞看是不是?”

程越完全沒防備,把腦袋湊過去猛地吸了一口,那叫一個酸爽入喉,噴嚏接連不斷,嗆得眼眶通紅說不出話。

沈競撐在水池邊上大笑。

程越自己都被自己給蠢笑了,“我去!辣椒粉!闫明昊這個智障!為什麽不标辣!要标椒!”

沈競仰着腦袋笑得放肆,手裏的鍋鏟都快握不住了,“是你自己蠢好不好!?”

程越揉了揉鼻子,彎腰把辣椒粉放了回去。

“你是不是從來都不煮東西啊!?”沈競抹了一把眼角的淚花。

“偶爾,會煮的。”程越不想沈競把他當成一無是處的笨蛋,雖然事實如此。

“會煮什麽?”沈競一想到上回油鍋着火上蹿下跳的程越,嘴角不自覺地就浮現出一抹無情的嘲笑。

“煮開水。”程越說。

沈競再次笑到雙腿發軟兩頰酸,程越也跟着笑到肚子疼,雖然不知道這到底有什麽可笑的,但看到沈競笑那麽歡,他也停不下來。

“其實煮東西,說難也不難,就是繁瑣了一些,一個人在家搗鼓半天才能吃飯,吃完飯還得刷碗擦桌子,收拾起來麻煩,所以我有時候也懶得弄。”沈競說。

“是啊,所以還是兩個人住比較好。”程越心猿意馬地看着他。

“你跟闫明昊一起住嗎!?”沈競看着手機上的食譜,心不在焉地問道。

“不啊,”程越厚顏無恥地賴上了闫明昊,“他嫌棄我太吵,不樂意跟我一起住,留我一個孤寡老人獨守這空房,房間多的都浪費。”

“那你家人呢!?”沈競往鍋裏刷了一層橄榄油,準備煎牛肉。

“他們比我都忙,基本上不過來,都是我回家看他們。”程越再次暗示,“房間沒人住,很浪費。”

“那倒是的。”沈競總算是聽見了。

“你要不搬過來跟我住!?”程越心如鼓擂,頭昏腦漲地打開冰箱門,又若無其事地關上,也不知道是在幹嘛。

“那肖肖一個人多無聊啊,他過來就是為了陪我的,我要扔下他,太不夠意思了。”沈競說。

程越站在沈競的背後,瞪圓了眼睛,在空中戳着沈競的後腦勺,用口型“咆哮”:“他無聊我就不無聊了啊!”

他在沈競心目中的地位居然比不過一個小小的生活助理!

還是拿着沈競工資的助理!

程越在腦海裏擰折了肖勵的脖子。

他想說可以一起搬過來啊,但一想到肖勵那上千瓦的燈泡成天杵在跟前他都嫌煩,他只想跟沈競呆一起。

算了。

再找機會。

“你嘗嘗味道,淡不淡?”沈競夾了塊雞胸肉放進碗裏遞給程越。

程越張大了嘴巴,假模假式地剝着橘子,就是不動手接。

沈競夾起雞肉喂到他嘴裏。

“超!好!吃!”程越瘋狂點頭,把剝好的橘子喂到沈競嘴邊,“吃麽?”

沈競別開頭,“我不愛吃橘子。”

“啧,你這小孩怎麽回事,怎麽這麽挑食,這不吃那不吃的!我這麽大一歌星親手給你剝橘子,能不能給點面兒?”程越捏着他的下颌線,摸到齒縫用力一掐,強行把幾瓣橘子塞了進去,“甜不甜!?”

汁水從沈競的嘴角挂了下來,快滑到脖子裏的時候,程越伸手替他擦了一下。

沈競擰着眉毛扁着嘴,“好酸啊。”

“不可能啊,”程越塞了兩瓣到嘴裏,酸得龇牙咧嘴,“我靠!這他媽是跟檸檬雜交的吧!”

沈競邊笑邊把酸橘子給咽了下去,“你哪兒買的啊?”

“韓潇姐車裏順的,我懷疑她是有身孕了。”程越扔掉了橘子皮。

“我回頭就告訴她。”沈競說。

“別啊!”程越默默地把剩下那些都塞進嘴裏,“算了,酸點兒好,酸點兒開胃。”

沈競偏過腦袋看着他,嘴角的笑意都收不住了。

程越真的是他認識的藝人當中最好相處的一個了,一點都沒架子。

看起來傻裏傻氣,跟他相處不用帶上戒備心,很舒服。

難怪他的粉絲都這麽愛他,程越的确是個性格很好,熱情又大方的人。

熟悉他的人想必都會喜歡他的。

晚餐三菜一湯,雞胸肉炒西藍花,清蒸魚,蔬果沙拉,還有鮮蝦菌菇豆腐湯。

程越就跟剛從難民營逃出來似的,狼吞虎咽,邊吃還不忘豎手指,“我第一次吃到這麽嫩的牛肉。”

“因為那是牛裏脊。”沈競喝了口湯。

“這個雞胸肉也是我吃過最好吃的,”程越端着飯碗豎起大拇指,“真羨慕你有這麽一雙巧奪天工鬼斧神工的手,能做出這等佳肴美馔,這水準擱五星級酒店都得是主廚他師傅親自操的刀。”

“我都沒放鹽啊。”沈競扶着腦門笑。

程越嗆了一口。

“你是不是特想我過來給你做飯啊 ?”沈競問。

程越嘴裏還塞着兩塊西蘭花,點頭如搗蒜。

“那以後我過來健身,順便幫你做飯。”沈競說。

“好啊。”程越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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