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杯子

其實林栖學吉他是一個偶然。

他在英國讀的預備小學是當地最好的,高中也是英國最出名的男子公學,整個學校就只有他和王逍兩個中國人,亞洲人都很少,一年學費就要三十多萬,校友不是皇室或政要,就是精英和學霸。

林栖從小就是把英語當母語在學,出國後又學了法語,除了學校裏多門學科以外,他還要學習跆拳道和近身格鬥,他本來就是軍人家庭出身,就算出國了家裏也很重視這方面的訓練,甚至還有師傅專門教他關節技,還要學鋼琴和擊劍……

其實繁重的課程對于林栖來說,并不是讨厭的事情,他似乎有與生俱來的強大自制力,學習和思考已經成為了一種本能,一停下來反而會更加不适應,哪怕回國的這兩個多月,他也沒有懈怠過,他知道,如果想要站在食物鏈的頂端,就要有成為強大捕食者的能力。

就像他爸爸說的那樣,他要為自己做的每一個決定負責。

林栖在十四歲的時候,決定要學吉他。

那年秋天,他和王逍去了意大利卡塔尼亞市一個名為Aci Trezza的小漁村,到達的時候正趕上黃昏時分,面前是印着夕陽粉橙色餘晖的地中海,夕陽懸于海面上,林栖正想着如果這時有音樂就好了的時候,不遠處傳來了熟悉的旋律,他們循聲而去,遇到了一個席地而坐抱着吉他彈奏的中年男人。

那人蓄着濃密的胡子,一雙深邃的眼睛,在餘晖裏安靜的彈了一首《愛的羅曼史》。

林栖忽然覺得,彈吉他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背着一把琴,去到哪裏,音樂就跟到哪裏,比小提琴要随心所欲,而且他已經可以完美消化原本的課程了,有時間和心力去學多一種樂器。

他本來就有音樂基礎,學起來也沒有多困難。

林栖手上的這把吉他,琴身護板上鑲嵌着奇特花型的珍珠,琴橋是烏木的,帶有雪花形狀的鑲嵌,包金調弦鈕上有細致的雕刻和珍珠貝殼鑲嵌,工藝精湛,奢華都在細節處,雖然不誇張,但看起來很張揚,跟江秋盡以往見過的吉他都不一樣。

如果現在有行家在這裏,一定一眼就能看出這把具有歷史意義的吉他,因為這款Orchestral Model型號的吉他世界上僅存5把。

當然,如果他們看到一個剛滿十七歲的素人少年拿着這把他們心中封神的吉他彈《愛的羅曼史》,還緊張的彈錯了兩個音的話,一定會痛心疾首,氣得胡子都翹起來的。

但是江秋盡很捧場,他甚至在林栖彈完一曲後還鼓了掌。

江秋盡的媽媽白夢霧是他們市一所著名音樂學院的鋼琴老師,她本來就是那家學院鋼琴系的學生,一路讀到博士,畢業留校做了老師,江钰當年追她,就是拿一把吉他在樹下給她彈了一首《暗戀你》。

江钰完全是路人水平,愣是把音樂學院的高材生給打動了,現在,江秋盡也能理解當年他媽媽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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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男生全心全意的在你面前為你彈琴時,他的身上有一種無法描述的魅力。

“有點緊張,失誤了。”林栖把琴放好,看着一臉安靜的江秋盡,“下次等我練好了,再彈給你聽。”

“很好聽。”江秋盡好像怕他不相信,又補充道,“真的很好聽。”

林栖終于慢慢翹起了唇角,順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直到甜蜜的味道充滿口腔,林栖才想起這個杯子剛剛是江秋盡在用……

一擡眸就看見江秋盡欲言又止,臉色有些不自然的看着自己。

“那什麽,”林栖裝作鎮定的站了起來,“我把杯子洗一下,再給你倒過一杯。”

“不、不用了……”江秋盡低聲道:“沒關系。”

林栖剛想說些什麽,這時門外傳來了腳步聲,不一會兒門被打開了,顏澄明背着淩傲,艱難的推開了門。

顏澄明額頭上都是汗,平時戴着的銀邊圓框眼鏡放在校服口袋裏,而趴在他背上的淩傲臉色有些不好,常年紅潤的唇瓣有些蒼白,左手小臂上裹着紗布,左腿的校服褲子被挽到了膝蓋以上,膝蓋往下一直到腳背,都裹着紗布,還往外滲着血,校服上還有血跡和灰塵,他一只手摟着顏澄明的脖子,一只手拎着一只跑步鞋,蹙着眉毛一臉生無可戀。

“怎麽回事?”林栖幫顏澄明把淩傲放到椅子上,“小傲這是COS哈利波特不夠過瘾,要扮僵屍?”

話音剛落,林栖就被淩傲推了一把,控訴道:“幸災樂禍。”

顏澄明氣都來不及喘一下,就去給淩傲倒了一杯水,還蹲下幫他把鞋子脫了。

淩傲看着他的動作,臉色緋紅,梗着脖子說: “你不用管我,老子雖然腿瘸了,但是手還沒廢!”

顏澄明安撫性的拍了拍他的右小腿,把他亂扔在地板上的鞋子放回鞋架上,拿着髒襪子出了陽臺。

如果江秋盡沒記錯的話,顏澄明是有一點潔癖的,那天在海邊別墅的時候,季白懲罰他抱自己,事後江秋盡看見他悄悄離場了,回來時換了身衣服。

可是現在,他在陽臺幫淩傲洗髒襪子。

他動作很快,晾完襪子後回來打開林栖的衣櫃,幫他拿了寬松的T恤和中褲,淡淡道:“把衣服換了,醫生讓不要穿長袖長褲了。”

“我怎麽換!”淩傲揮了揮自己包着紗布的手,疼得龇牙咧嘴,“哎呦,疼死我了!”

顏澄明皺眉:“你別亂動。”

淩傲扁了扁嘴,可憐兮兮的說道:“又讓我換衣服又讓我別亂動……”

顏澄明什麽也沒說,回頭看了一眼林栖。

林栖馬上會意,牽着江秋盡的手往陽臺走,“阿盡和我去陽臺給盆栽澆澆水,不然都快死了。”

江秋盡稀裏糊塗的跟着走了出去,看到林栖還随手把玻璃推拉門旁的窗簾拉上了,覺得十分奇怪,本能的回頭往裏面看了一眼。

透過窗簾縫隙,他看到顏澄明正半跪在地上,低着頭在解淩傲褲子的紐扣!

而淩傲正面紅耳赤地看着地面。

江秋盡驚訝的睜大眼睛,因為這一幕心跳變亂了,像揣着一只小動物在心裏一樣,撲通撲通的跳的飛快。

可惜他沒能看下去,因為林栖用手把他的臉轉了過來,指着陽臺上一字排開的植物道:“小哥哥,我們給盆栽澆水吧。”

江秋盡面上一熱,點了點頭,和林栖拿水杯接了水正兒八經的給盆栽澆水。

澆完水還順便看了看風景,直到顏澄明把窗簾拉開,到陽臺洗毛巾,他們才有些尴尬進了宿舍。

擦肩而過時,江秋盡第一次正視了顏澄明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生得十分好看,像冬日寒潭,像他的名字一樣,清澈明淨。戴着眼鏡時明明溫文爾雅,摘了眼鏡後看起來竟有些冷傲。

剛進去就看到穿着白色T恤,黑色褲子的淩傲反坐在椅子上,手臂搭着椅背,下巴擱在手臂上,有氣無力的垂着那只綁了紗布的手臂,像一只蔫了的番茄,臉上雖然紅撲撲的,但沒什麽生氣。

林栖看不慣這詭異的氣氛,問他:“說說吧,怎麽弄的?”

“還能怎麽着,跑完100米後,我去孔子廣場上玩滑板,帶板下樓梯的時候摔了,血濺當場。”

林栖意味深長的笑了笑:“是你帶板下樓梯的時候看見阿澄,走神了吧?”

淩傲被說中了,惱羞成怒,随手拿了一個蘋果扔了過去。

林栖輕輕松松接下,挑釁道:“這下好了,變成了小瘸子。”

“你!”淩傲氣結,“你之前崴着腳的時候我怎麽對你的!”

林栖翹了翹唇角:“嗯,你說我扶着王逍走路的時候像清朝太後。”

淩傲也想起來了,頓時有些沒有了底氣:“你就不能同情同情我嗎?我這可嚴重多了,我可能連太後都做不了。”

林栖冷笑:“做不了太後,還可以做太監。”

淩傲皺眉,捂着手裝可憐:“太過分了,後天你不是有表演嗎?我可能要坐着輪椅去看了。”

江秋盡一直安靜的在聽他們擡杠,聽到這裏忽然睜了睜眼睛,看向林栖,問道:“後天你有表演?什麽表演?”

淩傲替他回答:“校慶啊,十大歌手比賽,林栖可是奪冠熱門。”

林栖揉了揉江秋盡的頭發,笑道:“本來想遲點跟你說的。”

江秋盡皺眉:“你該早點和我說的。”

“早點說就沒驚喜了。”林栖輕描淡寫的轉移話題,“你這什麽時候才能好?會留疤嗎?”

“醫生說了,兩個月以內不能激烈運動,仔細注意傷口,應該不會留疤。”

這時顏澄明拿着濕毛巾走到淩傲旁邊,他很自覺的把手擡了起來,讓顏澄明幫忙擦掉血污,還不以為然的跟林栖說道:“留疤怕什麽,挺帥的,傷痕是男人的勳章。”

顏澄明聞言擡頭深深看了他一眼,他馬上就蔫了,聲音都低了一些:“哪有那麽容易留疤……”

江秋盡看着顏澄明手上的動作,一臉若有所思的表情,他好像看出來了些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小劇場:

又有一次,林栖不小心喝了江秋盡杯子裏的水。

江秋盡眼巴巴的看着他,半饷說了句:“你喝了我的水。”

林栖放下杯子,靠近他:“所以呢?”

江秋盡漲紅了一張臉,梗着脖子道:“喝了我的水,就要和我睡。”

作者含淚求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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