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笨蛋混血攻失憶了(完)

陶蔚把自己的喜好慢慢地告訴了他,其實他并不想對一個才認識幾天的陌生人如此坦誠,但也許是深夜的燈太過暧昧,對方的藍眼睛太過澄澈……

他就這麽說了。

甄十譯的确記得很慢,但他的字很好看,是花體的英文,陶蔚自己看不太懂,但并不妨礙他欣賞。

兩人簡直就是有神經病,在大夏天的夜晚,坐在街邊的椅子上喂蚊子,等第二天醒來,兩個人身上都有不少腫包。

陶蔚大概是太無聊了,對着數了數,一共有二十六個。

簡直喪心病狂。

他曾經看過一個b站上看到一個評論,說蚊子這種生物,開了燈比1還難找,關了燈比0還吵,當時深有同感。但問題是蚊子最大的殺傷力并不是吵啊……

他不知道出于什麽心态,給甄十譯發了消息。

甄十譯也是被弄得難受,他看着自己紅了一片的手臂,又照了照鏡子,不知道是恨這些東西下手太狠,還是該慶幸這玩意沒往在他臉臉上叮。

他今天還想找陶蔚呢,可不能出醜。

可他再仔細一看,鏡子裏的自己似乎多了一個塊,就在他高挺的鼻梁旁,看起來有些像青春痘,醜死了。

甄十譯很不爽,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一下。

是陶蔚給自己發消息了!

他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腦子裏飛速運轉,想着昨夜記下來的知識點,點開了對話框。

陶蔚:我昨天被叮了二十六個蚊子塊。

甄十譯不太懂他的意思,于是開始打字。

Advertisement

Bet:我數了數,我有三十個,據說o型血比較吸引蚊子,我可能就是這一類的。

陶蔚:……

Bet:話說你臉上有被叮嗎?

陶蔚:沒有……

Bet:好吧。

Bet撤回一條消息。

陶蔚無語了,他都看見了,你還在這裏裝!有追求者這麽說話的嗎?還“好吧”,怎麽你很失望嗎?

不過看到這裏也懂了,對方應該是臉上遭殃了。

陶蔚在家裏嘆了口氣,拿起自己剛才用的花露水——這倒黴家夥一定沒帶這種東西,也不會想到去超市買。

那就自己給他送過去。

陶蔚一邊想着到底是誰追求誰啊,一邊開心地往甄十譯的酒店跑去。

其實後來想想,陶蔚覺得自己願意早上早起給人送花露水這事也挺傻的。

啧,要不是喜歡他,才不會這麽做。

“有點疼……”甄十譯可憐巴巴道,“蚊子這種生物真該滅絕。”

“你真是了不起,”陶蔚無語,“你和你的皮膚是有仇嗎?皮都給你抓出血來了,疼死你算了。”

說着,他看見了對方鼻梁旁的大蚊子塊,盯了許久,沒忍住笑了。

“笑什麽?我知道不好看了,”甄十譯覺得丢人,“你別看了。”

“好好好,我不看了,”陶蔚故意點了一下他的鼻子,轉移了話題,“早飯吃了嗎?”

“……現在已經十一點了。”

“那正好,我帶你出去吃午飯。”

甄十譯想着對方昨天請自己吃飯,今天午飯也該自己請,于是便主動道:“這次我請客。”

“請客?”陶蔚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行啊,有免費的午餐,我為什麽不吃呢?”

可陶蔚卻是只帶着他來到了一家牛肉面館前,一碗面都不要二十塊。

“那就吃這個啊?”甄十譯有些失望,這和昨天的火鍋不等價。

“有什麽不好嗎?這家面真的很好吃,”陶蔚眨了眨眼,“如果你覺得不合适,也可以多請我幾次的,我不介意。”

“是哦!”甄十譯恍然大悟。

這樣我就可以多約陶蔚幾次了。

陶蔚昨天吃火鍋知道這家夥不吃香菜,便主動和老板說另一份不需要香菜。

真是個細心的人。

甄十譯心想。

他想起自己昨天記錄了一長串的筆記,心裏也有些躍躍欲試,其實他也想做陶蔚這樣的人,單指對愛人。

等香噴噴的牛肉面上來,甄十譯也被這牛肉面吸引住了。

淺色的湯汁輕輕托着細長的面條,頭頂的燈亮着,在湯水裏面襯出隐隐光芒,仿佛動漫特效似的,讓人食指大動。

牛肉不是切成一片一片的,而是肥美的塊狀,肥肉裏頭裹着瘦肉,可謂是用料實在。

陶蔚還幫他加了一個雞蛋,也不知道為什麽被請客的人為什麽會這麽熟練。

“好吃。”甄十譯吃得開心,也許是他對這家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牛肉面店并沒有什麽期待吧?但他真覺得這是他吃過最好吃的一碗面。

陶蔚撐着下巴看他吃,見一粒蔥花沾在了他的嘴角,輕輕笑了笑,開口叫他。

甄十譯一愣,詫異地看着他。

陶蔚指了指自己的臉頰。

甄十譯歪頭,不解。

陶蔚又指了指自己的臉頰。

甄十譯好像有點懂了,但他不敢相信。所以他也學着陶蔚點了點自己的臉,在陶蔚看來正好指在他的蔥花下方。

于是他點了點頭。

甄十譯不敢置信,他小心翼翼地湊了過去,在陶蔚的臉上親了一下。

陶蔚:“?”

“你……”陶蔚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麽了,他不否認自己被親的時候有那麽點心動,但他的追求者的确是個傻子。

真是一個大笨蛋。

陶蔚想着,心裏帶着連自己本人都未曾察覺到的悸動,帶着私心評價。

甄十譯這個時候也反應過來自己誤會了,尴尬地撇過臉,拿起餐巾紙擦了擦陶蔚側臉上的油。

“是我誤會了。”甄十譯很囧,想要撤回之前的十秒。

但陶蔚看着他,淡淡地嘆了口氣。他也伸手拿了張紙,擦掉甄十譯嘴角的蔥花。

“大笨蛋。”他輕聲道。

“嗯?”甄十譯此刻不得不認這個稱呼。

“以後吃飯慢一點。”陶蔚想說的并不是這些,但他最終還是吐出這麽一句。

有些事情,似乎沒到說破的時間,還不算成熟,不知道是一時悸動的虛幻,還是真實存在的。

陶蔚覺得自己再等等吧。

他唯一能篤定的只有一點。

他的追求者是個大笨蛋。

之後的事情很順理成章,甄十譯照着自己本子上記着的要點,去追求一個本來就對自己有好感的人。

本來就是十拿九穩的。

陶蔚不是喜歡磨磨蹭蹭的人,等他想明白了,确定自己的心情就是喜歡了,他便毫不猶豫地同對方在一起了。

兩個人這麽多年磕磕碰碰,也有過吵架,但這麽多年也是走下來了。

等回籠覺睡醒了以後,甄十譯和陶蔚吃完外賣,過着糜爛的宅男生活。

甄十譯父母那邊不需要兩個小輩陪着,說是他倆逛夠了就會回去,讓兒子和兒子的男朋友自己過自己的生活。

就當他倆還在y國就好。

于是電視裏面又放起了甄嬛傳,過起了不知道第多少次情關。

“其實你應該想起來,你的翻譯大業已經做完很久了。”陶蔚冷不丁來了一句。

“但是我新準備了一個課題,就是研究甄嬛傳裏面人物的心理。”甄十譯說得理所當然,他還把自己手裏的本子拿了出來,“你看我的記錄。”

很好,密密麻麻的花體英文,陶蔚委婉地說,自己看不太懂。

“學生都知道你喜歡《甄嬛傳》嗎?”陶蔚有些好奇。

“知道吧?”甄十譯也有些不确定,“上次他們拿那個《甄嬛傳》改編的八卦來糊弄我,我聽了一半就察覺出不對了。”

“他們總覺得老外不了解z國的文化,但其實我很懂的哦。”

他語氣上揚,有些小得意。

陶蔚不理解,他也過了好幾次情關,為什麽自己在聽那個八卦的時候卻完全沒反應過來。

他是不是該慚愧一下?

呸,慚愧個屁。

“那你快寫吧,我可不打擾你了,你和《甄嬛傳》纏纏綿綿去吧。”陶蔚揉亂了對方的頭發,心想自己玩一會兒游戲去。

“別呀,陪我一起看呀。”

陶蔚翻了一個白眼,看了一眼電視上正在放的劇情,張口就把後面的臺詞背了下來。

甄十譯:“……”

他心虛地關掉電視,眼巴巴瞧着對方。

十分鐘後。

陶蔚面無表情地看着電視,看着齊妃穿着粉紅色的衣物,被帝王嘲笑年華褪去,忽然問自己的靠枕。

“你說我老了怎麽辦?”

甄十譯嘆氣:“你別問我這個,因為混血的原因,我肯定比你更容易顯老。不過還好我不喜歡穿粉色,不然老了肯定被你嘲笑。”

陶蔚:“……”

“不過我反正不會嫌你老啊,你穿什麽顏色的衣服都好看,皇帝嫌棄齊妃不過是因為不愛而已。”

“不是說情人眼裏出西施嗎?就算老了,那也自然是什麽都好看,怎麽都好看。”

“那改天我給你買一件粉色的衣服?”陶蔚眨了眨眼,忽然有些心動。

“反正我也是覺得你穿什麽都好看,況且你現在還是在嬌嫩的年紀,真的不試試嗎?”

甄十譯:“……可以,但完全沒必要。”

陶蔚不滿:“什麽叫沒必要啊?”

甄十譯:“我的本子上記錄過,你不喜歡粉色!”

“……”

兩人胡鬧一陣,拿着枕頭打了一架,最後癱在沙發上喘着粗氣。

陶蔚躺在甄十譯的大腿上,想起那個本子,忽然笑了。

“其實你那個本子應該要更新一下了,這麽多年我的喜好也有變化了。”

甄十譯覺得有道理,輕輕挪開男朋友壓着自己大腿的腦袋,立刻起身跑到書房,拿起了他那本寶貝本子——那扉頁上還黏着陶蔚的小像。

“咳咳,第一條就是……”

陶蔚清了清嗓子,認真道:“我不喜歡成熟穩重的男人了,現在最最最喜歡大笨蛋甄十譯。”

聽到這句的甄十譯笑了,說這句自己早就記錄了。

陶蔚不信,甄十譯把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

那是花體英文裏面唯一的一句中文:

最愛的人:他的大笨蛋。

====================

#真失憶還是假失憶?

====================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