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隔天起床,一家人正在洗漱的時候,正浩過來叫他們一家人過去吃午飯。文潇想了想,沒有拒絕,帶着妻兒就過去了。
吃過早飯之後,文潇一家五口就打算離開了,高樹就在此時開口:“文潇,你要離開家裏我不反對,但你的妻子有孕在身,以後要用錢的地方多,所以你們用的東西都可以帶走。
即使我們已經斷絕關系了,但我年紀總比你大吧?如果以後遇上了,你總要喊我一聲「叔」吧?所以我們之間的恩怨雖然已經存在了,也不會因此一筆勾銷的。但你總知道,要怎麽選擇,對于你來說才是最好的吧?”
文潇和他定定的對視許久,還是點頭同意:“好,那就多謝高叔。”
“既然你離開了高家,那你以後的日子是好是歹,都和我們高家無關了。但我們高家養了你三十年,這總是事實吧?”
“是,這是事實!”
“好,那我就用這三十年的養育之恩,換你将來答應三件事情。你放心,這三件事情不會讓你違法,也不會違背你道德底線的事情。只要你答應了,那你以後發達了,我們高家人絕對不會貼上去,除非是真的遇到困難。”高樹說的很通順,顯然是早就已經想好了的。
文潇對此很是意外,但随即反應過來他這段話的所有意思,仔細想了想之後,說道:“三件事情太多了,就一件事情。”
“一件事情太少了,難道一件事情就可以抵得上三十年的養育之恩嗎?這樣,兩件事情,一件事情算十五年的養育之恩如何?”
高樹顯然是一只老狐貍,此時聽他這麽說,似乎是減少了一件事情。但這兩件的數量,應該是他一開始就想好的。而他又清楚自己養子的性格,所以才會這樣以退為進的。
文潇也不出他所料的一口答應:“好,就兩件事。”
“錦蘊,去把你的筆墨紙硯拿來。”
三十一歲的高錦蘊應聲而去,很快就拿來了筆墨紙硯。
“我文潇,答應幫養父和養母辦兩件事情,以抵消三十年的養育之恩,不違法,不違背道德底線和自己的良心,有效時間為三十年。”文潇一邊念,高錦蘊一邊寫。
等他寫完了,文潇确定沒有錯,就讓高錦蘊再抄一份一模一樣的,一式兩份,就在右下角都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高樹夫妻倆也在稍隔一段距離的地方,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高樹立刻将自己的那一份收好,并沒有特地拿到縣衙去做公證。因為他相信養子一直都是言而有信的,只要這兩份《保證書》在,那不管他在何地,自己何時拿着東西上門提出要求,文潇都會盡量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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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之所以這麽做,也是為了保住這一份香火情。
高樹有那麽一種模糊的感覺,那就是文潇的未來是一定不會差的。所以現在,他不希望和自己的養子鬧得太過,至少要留幾分面子情。
文潇收好自己這一份《保證書》,就回房間去收拾東西了。主要是棉被和棉衣,其他的衣服,文潇也收拾了幾套,反正箱子裏還裝得下。比較私密的東西就放在最底下,正好把這一個大箱子給裝滿了。
另外,就是自家的七只雞,因為雞蛋是最能補充營養的葷菜,也是自家最不可或缺的東西了。
以後吃雞蛋,再也不需要偷偷摸摸的了,甚至還可以直接把雞殺了吃,這就是自在的生活啊!
因為他只打算在「向陽村」再住三個月時間,等妻子平安生産,坐完月子之後,就離開此地,去「雲州府」。
因為上次科考,他已經考中了秀才,所以明年的鄉試他一定要參加。即使妻子還有身孕,之後還要生産。但好在他還有些存款,可以讓妻子吃的營養,讓三個女兒兩天一頓肉是可以吃得上的。
即使這樣,手上的錢在村子裏用上兩三年是夠的。
不過到了「雲州府」就要租房子住,這是一筆花銷,而他要一心念書的話,暫時就不能賺錢的,而且筆墨紙硯的還要花上一筆錢。
另外,距離鄉試還有一年半的時間,他不可能一直都閉門讀書,得找到一家合适的學堂。到時候也得出不菲的束脩,文潇的性格也好。對于家人的在意也好,都注定了也不能只看着妻兒辛苦。所以得想辦法賺上一筆錢,他才能安心上學,去考鄉試。
不過那都是以後的打算,至少這三個月的時間,他還是在「向陽村」。而除了裏正唐叔,還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已經考中秀才了。
想要在這條路繼續往下走的話,那必須得有本錢。
否則只為了讓自己科考,而讓家人跟着自己受苦,節衣縮食的,那可就本末倒置了!